我弟弟这人有一些很特别的习惯,比如他守时极其严格,可以说到了机械的程度。他几乎总是在家,从没有这么长时间离家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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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肢之谜(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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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留下了妻子、女儿和儿子。他的女儿长期卧病,成了他最大的一桩心事。在他失踪的时候,他的儿子正在欧洲,后来回来了。
沙缪尔·B·富勒,波士顿警署警官……
我以前看见过那只茶叶箱,但没有碰它。这一次,我从上面捡出几块矿石,发现了底下的鞣皮。我将手伸进鞣皮里,抽出一把猎刀。我打开来看了看,放进我的衣兜里。我又伸手进去,触摸到了什么又湿又凉的东西。我对自己说,看来这箱子里不光是鞣皮。我把茶叶箱拖出门后的角落,扣在地上,一堆断肢便一古脑地掉了出来……
第二天,星期日,我又在煤灰里找到了一只肾。
我们到卫生间里做试验。马桶的口径是九又四分之三英寸。我们先试了胸腔,口太小了,进不去。那副腹腔倒是不成问题,但必须立起来,竖着放下去才行。
我们做试验的时候,马桶的坐板是揭起来的。利托菲尔德、布特曼警官和我。利托菲尔德拿着胸腔和腹腔。腹腔很容易就进去了。
富朗西斯·图克署长再上证人席,向法庭出示警方收到的若干举报信中的三封。第一封:
亲爱的图克先生:我对派克曼博士失踪之事深感兴趣,我想我可以给你们一点建议,以使你们能在与此案相关的众多谜团中理出一点头绪。
第一,关于你们的搜查,我想你们应更多地注意地下室的地面;第二,你们彻底搜查过所有的厕所及其设备吗?
或许他的尸体被装进盛有重物的口袋,从某一座桥梁上抛入了水中——很有可能是克莱季桥。我提议你们从一些桥上和港口向水中轰炮,以使尸体浮出水面。当然,这应该是最后的一着棋。
我还建议你们搜查剑桥东部那些房子的地下室。
您的敬仰的,赛维斯。
第二封:
派克曼博士在海格立斯港遭绑架,这是我唯一能够告诉你们的,否则我就没命了——剑桥东部——绑匪成员之一给了我他的手表,但是我不敢留着,就从通往波士顿的长桥右面扔进了水里。
第三封:
亲爱的先生:您将发现派克曼博士已在布鲁克林山庄被谋杀。
您的忠诚的,M——达特船长。
公诉方的下两位证人是在那个年代的法庭上极少出现的笔迹鉴定专家:
我叫纳萨纽·D·戈德,在本埠居住多年的波士顿市民。我知道被告韦斯特教授,经常看见他,但我们之间并无私交。
我虽未曾亲眼目睹他写字,但却有幸瞻仰他的笔迹。20多年来,我一直被雇担任哈佛大学学生毕业文凭和学位文凭的抄写人,故而非常熟悉他和其他医学教授们一起在医学院文凭上的签名。
…………
警方给了我一些韦斯特教授的书写样本,我花了很长的时间进行研究。那封所谓“剑桥东部”的信,以鄙人之愚见,完全算不得是“写作”。但就其笔迹而言,则毫无疑问是出自韦斯特教授之手。“达特船长”和“赛维斯”两信也应为被告所作。
我叫乔士·史密斯,镌刻师。由于职业的缘故,主要是为了逼真地镌刻手写体,我对笔迹书法等都有相当程度的研究。
我也是通过医学院的各类文凭而熟悉了被告的签名。对于“赛维斯”一信,根据我的看法,那绝对是韦斯特教授的笔迹。我很抱歉地告诉诸位,我对这一判断非常有把握。
在“达特船长”一信中,我也发现了许多与韦斯特教授笔迹的相似之处,但似乎确定的程度不如“赛维斯”信。
至于“剑桥东部”一信,同样,我也不敢说有十分的把握。
就在两位专家出庭的第二天,仿佛是为了和公诉方开个玩笑,被告辩护律师爱德华·索耶尔收到了一封寄自“赛维斯”的信,落款处的日期为“50年3月27日”,即头一天。写信人坚称是他自己,“赛维斯”,而非约翰·韦斯特教授,写的那封给“亲爱的图克先生”的信,并指责两位专家的证词“显示了人为判断的非客观和不精确性”。
后有研究此案的专家们鉴定,前后两封“赛维斯”信,无论其风格或笔迹都完全一致,当属一人所作无疑。但不知何故,爱德华·索耶尔没有将此信作为物证提交法庭,亦未将此争端引入法庭辩论。
被告方的听证几乎是紧接着两位笔迹鉴定专家,从庭审第八天的下午开始。
被告方首先需要证明的,是约翰·韦斯特教授并非性情暴戾、可以如此血腥地杀人焚尸之徒。为此出庭的20多位证人全是波士顿的上流社会成员甚至名人,包括国会众议员、前马萨诸塞州州长、剑桥市长,以及教授、学者、科学家、法官、律师、商人等等。
第九天,哈佛大学校长加尔德·斯巴克斯为韦斯特教授出庭。他不仅是教授的同事,也是他的邻居。他在证词中称约翰·韦斯特“是一位绅士”。剑桥市警署署长亚伯拉罕·爱德华兹则说:“我与韦斯特教授交往15年,居住在同一条街区。众所周知,他是一位安静祥和,颇有修养,而且心地非常善良的谦谦君子。我从没见过他表现出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急躁、愤怒、或暴力倾向等。”
被告方的第二步,是证明在派克曼博士失踪后的一周里,韦斯特教授并无任何异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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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肢之谜(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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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沙缪尔·P·P·费,密德赛可地区遗嘱检验法官。我在剑桥居住40余年,自从约翰·韦斯特当上教授我就和他相识。在过去的15至20年间,我俩私交甚笃,算得上是密友兼近邻。
韦斯特教授的善良和随和在邻里中是有口皆碑的。他不仅没有过暴力行为,甚至从无情绪冲动。他乐善好施,深得大家的敬重。我从来不曾听到过任何与之相反的评论。
我记得在派克曼博士失踪的那天,星期五晚上9点,我去崔德威尔教授家的聚会时,韦斯特教授夫妇也在那儿,还有摩瑞·崴曼博士夫妇。在我的记忆中,教授那天晚上的言谈举止没有任何的不正常。他和平日一样,与众人聊着当天的新闻,以及关于科学的话题。
在后来的一个星期里,我又曾多次与教授见面。事实上,星期日和星期二晚上我都去过他家。星期日晚上,我是去告诉他一些关于派克曼博士的消息。另一个晚上,星期一或星期二,我和他的家人们一起玩牌。教授和他的女儿一方,我和教授夫人一方,我们玩了两三个小时。我确信在星期日、星期一和星期二的三天中,我有两个晚上在教授家中。
我姓基德尔,名约瑟夫,药剂师。我认识韦斯特教授,我也记得派克曼博士失踪的那天。那天是星期五,23日。5点左右,或者差一刻5点,教授到我店里买了一些香水。我非常肯定是那天,因为他买了一箱子香水,要我把账单寄到他府上。我有账单为证。
我叫玛莉安·韦斯特,我是韦斯特教授的二女儿。自父亲被捕以后,我一直在试图回忆他在派克曼博士失踪后那一个星期的点点滴滴。
23日,星期五,父亲下午回家时正好赶上吃茶点的时间,应该是在6点以前。然后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呆到8点,送我和妹妹们到邻居家里开派对,一直把我们送到邻居家门口,才和母亲一起离开。我们在夜里12点半回家,是父亲替我们开的门。大家聊了约半个小时,他在1点钟回房就寝,我们也跟着一起上楼。
星期六下午1点过,我们在一起吃罢午饭,父亲就进了自己的书房,直到天快黑时才出来。那天是霍金斯小姐来我家吃茶点,我记得父亲从书房出来喝茶。那天晚上我们都在家里,父亲给我们朗读,又和我们姐妹几个玩牌。他在10点钟就寝。
星期天上午,我们先去了教堂。之后,他和母亲,还有我妹妹散了一会儿步,12点半回家吃饭。通常在星期天我们都是1点钟吃饭,但是那天提前了,因为父亲要在饭后去波士顿的弗然斯·派克曼神甫家,告诉他他在星期五那天见过乔治·派克曼博士。
星期一,父亲是在家里吃的午饭。他2点钟到家,那正是我们家周日或工作日吃饭的钟点儿。父亲午饭后又出去了一趟。4点半吃茶点时我看见了他,但我觉得那天下午他不在家里。晚上,费法官来访,大家一起玩牌。我在10点钟回房睡觉。
星期二,父亲也是在家里吃的午饭,而且饭后呆了一会儿。我想不起那天下午的事,但他吃茶点的时间和晚上都肯定在家里。10点到11点之间我看见过他。那天晚上我们自己玩牌。波特饭店的方向失火。我记得火警铃响时父亲在家里。
星期三,上午11点,父亲从外面进来。我当时正在餐厅里看书,父亲跟我谈论了一阵那本书,然后去花园里剪葡萄藤,一直到两点。午饭后他就呆在家里,6点20分带我们去波士顿坎宁翰先生家里开派对。我们在10点半离开坎宁翰先生家,坐11点的班车回剑桥。那天晚上我睡觉的时候他还没换衣服,坐在那儿看报纸。
星期四是感恩节,父亲一直在家,没去波士顿。据我所能记起的,他整个上午都在花园里,晚上也在家。我10点睡觉时他在家。
我在星期五两点吃午饭时见到父亲。饭后约半个小时他出去了一趟,傍晚时分回来,在家里一直呆到他被捕。
我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姐姐住在亚速尔群岛的法雅尔,我们频繁通信。家里保持了一份通信记录,每次寄出信后,我们都会记下日期等等。正是这份通信记录帮助我回忆起了不少的事。
韦斯特教授的另外两个女儿赫丽叶和凯瑟琳也向陪审团提供了大致相似的证词。17岁的凯瑟琳还记得:“星期三晚上,我们离开坎宁翰先生家后,在马车驿站等候班车时,我看见墙上贴了一张悬赏寻找派克曼博士的启事。我姐姐指给父亲看,父亲随即大声地念给我们听。”
至于在韦斯特教授实验室里发现的人体残肢,那正是被告方准备探讨的下一个问题。
我叫埃宾·N·霍斯福,哈佛大学化学讲师。自韦斯特教授被捕后,我接替了教授在医学院的化学课,以及他的实验室。
在化学实验中使用人血样品是十分常见的。应警方的要求,我将韦斯特教授遗留在实验室里的各种布质物品送回他在剑桥的家中,包括一条毯子——也许不止一条;两条裤子,我记得;一两件外衣;一套连身工作服;一顶浅色夏日帽;我记得是在1月1日那天送去的。当时我非常好奇,也非常仔细地查看了那套连身工作服,但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整个实验室里有大约四五瓶硝酸,总共加起来不过1到15加仑,或重13到16磅。如果想用硝酸化解或腐蚀人体,我估计,硝酸的用量应该多于人体的重量。而且,还需要一个很大的铁质容器。他的实验室里没有铁质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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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肢之谜(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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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T·G·默顿,牙医。本人行医8年,经常自己做假牙,所以对柯普大夫在证词中叙述的制造假牙的方法和步骤都十分熟悉……
我不觉得这些假牙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征。材料是普通的材料。看得出来,做成之后又经过了打磨……如果将它们和别的假牙放在一起,说实话,我看不出它们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我亦不以为这些假牙和柯普大夫在法庭上出示的派克曼博士的石膏牙模匹配得就那么分豪不差,恰到好处。事实上,我做的假牙中也有一些可以严丝合缝地安在那具牙模上。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些假牙都是非常普通的,所以,以它们作为鉴别死者身份的工具或标准,显然缺乏说服力。特别是,它们曾经过高温灼烧,肯定已经多多少少有些变形,与其原始形态不再是一回事。
在正常的状态下,我也可以辨认出我做的假牙。而且,在我的病人中,也有不止一人具有和派克曼博士极其相似的下颌骨。不过出于职业道德,我还是不要提及他们的姓名为好。
几天前曾为公诉方作证的温思洛·路易斯博士、乔兹·盖博士、奥立佛·福尔莫斯院长等医学界专家再次出庭。这一次,是代表被告方,或者说,为了约翰·韦斯特教授。专家们在证词中作了与威廉·默顿大夫大致相似的陈述,指出在缺乏其他科学手段的情况下,仅以那些人体断肢作为鉴别死者身份的证据是远远不够的。
温思洛·路易斯博士还在其证词中称“韦斯特教授被公认为是一位心地宽厚,心怀慈悲的善良人,与施暴者相去甚远”。他提到“韦斯特教授有在实验室里反扣房门的习惯,以防被人打扰。他这样做已经不是三年五载,早在梅生路的老医学院时,我就经常发现进不去他的实验室。”
被告方的听证还远没有结束——
我叫菲娜·G·B·赫契,我是波士顿市民约瑟夫·赫契的妻子。我认识派克曼博士已经14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星期五,11月23日,在布洛松街和卢梭北街之间的剑桥路上。我当时正往家里走,所以是朝着坎布里奇桥的方向。博士相反,朝着科特路的方向,背离医学院。那时应该是比1点50分早一点点。我到家时1点50分。
我能记住那天的事儿是因为前一天,11月22日一大早,我丈夫去佛蒙特州出差。同一天,22日晚,我姐姐从缅因州过来看我。第二天,23日,我去城南告诉她女儿(即我的侄女),她妈妈来了,回来的路上就碰见了派克曼博士。到家以后,我跟我姐姐提起过派克曼博士的事。我说我在街上碰见了“下巴颏”。她问我谁,我说派克曼博士的绰号叫“下巴颏”,因为他的下巴极尖。
(听众中爆发出一阵哄笑。)
威廉·V·辛普森,密德赛可地区契约注册办公室工作人员。
11月25日,星期日晚上,我和波士顿的富勒警官一起去了韦斯特教授家。我记得是6点左右。教授在家。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