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康凤莲的哥哥康二。在我们玻管局,有一个人一听到康二这两个字就哆嗦,这个人就是我手下的副主任科员老宋。
生活真是一个大染缸啊!和我在袁家沟中学一个炕头“同居”十年的老同事兼老友邓世清染指黑道,是我当初万万没有料到的事情。
当然,邓世清与他经营的康巴夜总会只是给人感觉带有那么点黑道的味道。截至他打伤姬飞之前,尚未听说他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至于他打姬飞,下手是重了一点,可毕竟有那样一个明摆着的客观原因,黑道之外的正常人群中亦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过邓世清生活走向的大幅度改变(我不想用“堕落”这个词),还是令我这个他旧日的老友吃了一惊。
在我的印象中,邓世清这个人虽然有点喋喋不休,话太多,但心术并不坏,心也不“硬”,所以对他毅然举起器械将姬飞打得爬不起来(或者就是打得“鸡”飞狗跳),我当时听说后还是有点不能相信,直到从医院探望姬飞出来,才确信真是这家伙所为。
一个原本还算纯洁的年轻人,为何七八年时间,变得如此不堪?我找不到答案。我不禁回想起我们一块儿相处的那些美好的岁月。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邓世清就像粘在我身上的一块嚼过的口香糖,甩都甩不掉。我这里所说很长一段时间,就是指我在袁家沟中学的十年。在这十年中,我俩关系最“铁”的一个阶段,就是我与柳如眉恋爱以至于初婚的那些日子。
就像当初邓世清狠心地抛弃了王小梅一样,中师毕业后,周华芳也狠心地弃邓世清而去,鹊飞别枝。邓世清说他当时简直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此后,邓世清恋爱一直不很顺利。他的前提条件是要找一个像周华芳那样的城市女孩。可城市女孩的眼睛都像二郎神杨戬的眼睛那样长在额头上,怎么会看上一个中师毕业的农村中学教师呢!何况他身高只有一米六五,被女孩子视作“残疾人”。邓世清惟一的特长是爱好文学,舞也跳得不错,后来和他交往的那些女孩大都是跳舞时认识的。每到寒暑假,他回到紫雪城大都泡在舞场。那时跳舞十分流行。可那些女孩和他相处一段就不愿意了。那些女孩乖巧得很,分明是她们自己不愿意了,却对邓世清说是她们的妈妈或者爸爸不愿意了。每次失恋后,邓世清就拉着我喝烧酒,酒喝高后涕泪滂沱给我背诵几首拜伦雪莱或者普希金叶赛宁的诗。诵毕便用叶赛宁说过的一句话反复安慰自己:别难受,别折磨自己。一切都将过去,犹如轻烟飘过白色的苹果林。一次喝醉酒后,他竟拍着我的肩膀说出一句振聋发聩的话。他说:“在河,你说七十年代末期、八十年代初期咱们搞文学还可以理解;可八十年代末期人们都开始搞钱了,咱们还在搞文学;人们搞完钱又开始搞女人了,咱们还在搞文学;你说咱哥们儿是不是很傻是不是很傻!”这个醉鬼当时竟猛地扯了一把我的衣领,然后手一软,脑袋一偏,便醉得不省人事,只是眼角慢慢渗出两滴泪珠。
我俩的文学梦就在这次喝酒后结束得干净利索,从此再不谈文学。
我和邓世清情感的沸点是在我和柳如眉结婚的婚礼上。那是1988年冬天,至今我都记得十分清楚。我结婚邓世清跑堂端盘子时,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在食堂摔倒,当场将眼镜甩出去。这家伙总是在关键时候让人“大跌眼镜”,给人们平添一些笑料。
我结婚的1988年前后,紫雪城年轻人结婚在饭店包酒席的还不多。那时工资低,挣的钱少,结婚时大都是请一个有点名气的厨子,再请一些帮手,自己做酒席。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省钱。可见那时人们的生活水平距现在还是有很大差距。我当然也不例外,早在结婚前十天,便叫来一帮同学朋友帮忙,将婚宴定在市技工学校的一个学生食堂来做。当时恰好是寒假期间。那时年轻人结婚,大都在暑假或者寒假,学校放假,去学校包学生食堂容易。
我请来的七八个帮忙的同学朋友中,邓世清是最卖力的一个。他显得特别兴奋,好像不是我结婚,而是他结婚。举行婚礼的前两天晚上,我骑自行车来到技工学校。那几天,我主要负责布置新房,做酒席这一摊全部交给邓世清打理。我来到技校,见灯火通明的食堂里,只剩下邓世清一个人。他当时正十分专注地用烧红的火柱烫一颗硕大的猪头,散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味道。走到身边他才发现我,扭回头对我说:“买来的猪头毛没褪尽,得重烫一遍。”我这才发现地下摆着十颗猪头,其中有八颗已烫干净,他正烫着的是第九颗,第十颗还没有烫。我俯身将烫过的和没烫过的作了比较。烫过的确实干干净净,耳根旁、嘴唇边、包括鼻孔里都收拾利索了,白白净净像女人的屁股蛋子。而没烫过的那一颗角角落落里全是毛,有些地方甚至有很多毛。“还有二十只鸡,我也重新拾掇了一遍。”邓世清向前边一指,我才发现案板上还放着二十只褪得干干净净的鸡。我当时心里有点感动,站在那儿和他说了半个钟头话。他和我说几句话,将烧红的火柱从炉膛里抽出,“咝”一下就在猪头上烫起一股白烟,那股难闻的气味直冲我鼻孔。我屏住呼吸以手扇烟退后几步,待烟雾散尽后再趋前和他说话。到我十一点多钟准备离开时,他已将第九颗猪头拾掇利索。我看他累了几天,让他和我一起离开。“剩下这一颗明天再烫吧!”我指着地下那颗没烫的猪头征求他的意见。他却摇摇头对我说:“明天还有明天的活,今天必须将这颗猪头烫完!”说着他已弯腰将这颗猪头从耳根上一把拎起来,扔在炉台上,将烧红的火柱“咝”一下戳了上去。眼里露出恶狠狠的光芒,简直有点像当年国民党反动派用类似的酷刑折磨被叛徒出卖的我地下党员一样。
他坚持要将最后一颗猪头烫完,我也就不好意思一个人先走了。我结婚,让人家半夜三更留下给我烫猪头,我看遇到这种事谁也不好意思先走。他见我哈欠连连站在旁边,停下手中的活儿推我,一边推一边说:“你快走快走,后天就入洞房了,要干多重的活?这两天早点睡觉养精蓄锐!”说到这儿,他突然又诡谲地悄声问我:“看在兄弟给你烫了这么多猪头份儿上,你给兄弟说句实话,你把嫂子睡了没有?总不会留在后天才睡吧?”我笑着回答他:“你说睡了就睡了,你说没睡就没睡。”“这么说还是睡了!”他有点惋惜地叹了口气,接着说:“要是我,我就不睡,非等到新婚之夜才睡!”他说着竟没来由地有点生气,用烫猪头的火柱指了指我的脸,我忙向后退了两步,以免将脸烫伤。此时他又说:“咱们小时候过年穿新衣服,为什么硬挨到年三十的后半夜或者大年初一黎明时分才穿?就是因为年三十的前半夜穿上感觉没有后半夜或者初一的黎明时分穿上好。”他停了一下,有点焦躁地对我说:“如果你腊月二十八九甚至刚入腊月就将过年的新衣服穿在身上,那就更没意思了!”说到这里,他将火柱重新放进通红的炉火里,气呼呼地对我说:“鱼在河你信不信,我如果娶到周华芳,我肯定会等到进洞房才睡掉她!”
那天我俩就这样扯淡扯到十一点半。他因为一边说话一边烫,那颗猪头到十一点半还没烫完。他当时是硬逼着我离开的,让我赶快回去睡觉。他笑嘻嘻地说:“虽然柳如眉已被你睡了,但后天还是不能偷懒,我认为至少得做三次!”他一边送我到门口一边向我揸了三个指头。又说:“新婚之夜活干不好,两口子一辈子磕磕绊绊、别别扭扭;活干得好,夫妻俩一辈子和和美美、甜甜蜜蜜。”我俩在暗夜中分手时邓世清又显得十分高兴。因为在这之前他逼问我,他如果娶到周华芳,相不相信他会等到新婚之夜才睡她?他当时望着我的眼神十分热切,实际我根本不相信他能等到新婚之夜。但我知道这家伙是个较真的人,若我当时表示根本不相信,他热切的眼神立马会黯淡下来。轻则他会甩下最后那颗猪头不给我烫,重则可能将我的脑袋当做猪头来烫。这样一思忖,我立马十分诚恳地表示他是能做到的。我对他说:“你是个十分有意志力的人!你即使跟周华芳抱着睡在一起,哪怕睡一个通宵,你也不会干她的。因为你俩的线裤都没脱,我相信你的意志力!”听我这样说,他果然十分高兴,热切并有点紧张地望着我的眼神,一下变得灿然,拍拍我的肩说:“还是你最理解我!”他这样说着便放下火柱推我出门。直到我出了技工学校大门,他还站在食堂门口冲我喊:“你小子后天快活,却让我老邓给你烫猪头!”他喊着,“嘎嘎嘎”笑起来,那笑声在静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从我结婚前十天直到举行婚礼那天端盘子跑堂时摔倒在地,我相信邓世清是最累的一个人。每天晚上干活干到深夜回去,他一定还睡不着觉。我俩曾经同是天涯沦落人,现在我像柳永写的那样“鸳鸯绣被翻红浪”,他顾影自怜,一定会想起周华芳,想一会儿还得手淫一场。人在青少年时期有过一个短暂的手淫阶段,也不算啥。可邓世清从紫雪师范学校直到袁家沟中学,却是十年如一日,坚持天天自慰,后来发展到一天不自慰便睡不着觉。所以那天端盘子摔倒与他身子虚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
邓世清在第N次恋爱不成后,已变得有点潦倒和玩世不恭,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但他下坠(我还是不想用“堕落”这个词)速度如此之快,我还是没有料到。
我和柳如眉结婚后,千方百计联系往紫雪城里调,以解决“两地分居”问题。柳如眉那时已在那个局里工作。因此严格地说,一票认识柳如眉比我还要早。从柳如眉的角度讲,是“他比你先到”。只是一票认识柳如眉时,一票已经结婚——否则柳如眉就不是我的妻子了,因此他俩发生“婚外恋”,还是有情感基础的。
在我联系调动期间,邓世清也一直在联系调回紫雪城。可一个中师毕业生比一个大学本科生联系接收单位难度要大出许多。但我前脚离开袁家沟中学,他后脚接着也离开了——他干脆辞职下海,跟别人去办公司,从此杳无音信。就像一只飞入林间的鸟儿,或者钻入灌木丛的兔子,一闪便不见了。我俩友谊的乐章,到此戛然而止。
坦率地讲,回忆起多年前和邓世清这些感情色彩颇浓的往事,我心里真有点不是滋味。可是在医院看到姬飞那种羞愧的神色,在姬飞家里看到姬飞老婆那副要死要活的模样,我心里更不是滋味。邓世清要姬飞拿出十万元了断此事。姬飞已背着家人悄悄给了邓世清两万元,可邓世清哪肯罢休!姬飞拿不出钱来,邓世清却不断捎话来,若在规定时间拿不出钱,他就去找姬飞妻子讨要。邓世清真要去找姬飞妻子,姬飞妻子还不上吊?姬飞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给我说这事时,难过得数次掉下眼泪。他握着我的手,将脑袋羞愧地别向一边,打着石膏的腿抖动着,说:“兄弟,这事就拜托你了!若能将此事化解,我姬飞就是你的姬飞,从此愿效犬马之劳!”
此事我当然愿为姬飞去摆平,也只有我能摆平此事。在玻管局的班子里,姬飞过去一直对我不冷不热,若即若离。而这个人却是一条隐藏得很深的毒蛇,说不准哪一天就会探出头来咬你一口。拿下了姬飞,等于搬掉了我前进道路上的最后一块石头,在玻管局再不会有人与我抗衡!余宏进马上要退二线,即将成为那种放进陈列馆的笨拙的老炮,已没有任何战斗力;陈奋远一直待我不错;朱锋是个胸无城府的炮筒子;牛望月像个长舌妇,只会在自己腿上拍几下,根本无足挂齿!我即使将他的亲侄子小牛的脑袋踩来踩去,只要报差费时不揭穿他那点儿鬼把戏,他就会心满意足拿着条据喜滋滋地去出纳那儿领钱。下一次再来报差费时,恰好我正在踩小牛的脑袋,他也会佯装没看见,见我提笔在他的一沓条据上签了字,他长舒一口气后,会站在一旁看着我踩小牛。甚至为了讨好我,还会提起一只脚和我一起踩,一边踩一边还说:“这小子太不争气,代我好好教训教训他!”
对我来讲,拿下姬飞,是我继拿下马方向之后又一次决定性的胜利!一个姬飞给我带来的绝不仅仅是一票!就像战争年代一名挥着驳壳枪的连长,冲上敌人阵地时,身后至少跟着一个尖刀班!
如果拿下阎水拍是辽沈战役,拿下马方向是淮海战役,拿下姬飞就是平津战役。至此,我在玻管局进行的“三大战役”干净利落地打完,下来就是占领南京和解放全中国的问题了。
鱼在河同志啊,你又比邓世清高尚多少呢?他是明火执仗公开勒索,你却口蜜腹剑、不择一切手段向上爬!在这一点上,你和他又有多少区别呢?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罢了。一个杀人犯,一刀过去结果了对方,或者下毒药悄悄药死对方,在量刑上有区别吗?鱼在河啊,你就是那个悄悄下毒药药死别人的可怕的家伙!
《背叛》吴言
第三十五章
我已和郑向洋市长认识并已有一定程度的交往。我走向郑市长得益于两座桥梁:一是那份果然让郑市长有“惊艳”之感的材料;二是那个雷秘书。
当今社会,跟一个人认识并很快建立一种密切关系,并不复杂,有时甚至很简单。不像古代,要找到一个朋友,还得摔一把琴什么的。伯牙鼓琴,六马仰秣。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于是伯牙摔琴谢知音。
雷秘书是在我们搞完材料离开的前一天抵达紫东县的。他的派头比我们老板大得多。一到紫东宾馆下榻,便问某某同志和某某同志知道他已“抵达”的消息不?他说的第一个某某同志是指紫东县委书记,第二个某某同志是指县长。我当时赶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