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实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自己给自己压惊。可刚平静下来,转念一想:先前他明明是顺着木橱边上这条路走过来的,一路也没看见这狮子,怎么一回头就正瞅见了呢?
嵴梁骨一凉,小实又觉得自个儿的寒毛统统起立致敬了。他试着绕过石狮,可不管他向左偏还是向右偏,那一双凶恶的黑色眼珠,却始终像是在瞪视着他。
屋中一片沉寂,小实能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噗通,噗通”,好像又渐渐加速了。他尝试着向后退了两步,却见那黑色眼珠直勾勾地锁定着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总觉得那石狮的位置向@。电子书@自己靠近了。
越是这么想,就越觉得毛骨悚然。小实勒令自己停止胡思乱想,撞着胆子向前冲,一下就越过了石狮,冲到了木橱所在的位置。小实摸了摸胸口,心说真是自己吓自己,石头家伙不就一死物,难道还能追上来不成?
一边这么自嘲着,小实一边回头去看:只见一对凸出的眼球,正和自己迎面而对,相距不到十公分!
小实惨叫一声,下意识地后退撞上了木橱,就在此时,他忽然觉得眼前一花。等到他再次看清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站在店铺的外面,背对店门,呈现出刚刚走出店铺的姿势。
脑子登时乱作一团,小实转身望向店铺,小小的古董店一如既往地坐落在那里,木质旧式的门扉和窗框,没有半分异样。
难道他刚刚做起了白日梦,根本就没走到铺子里?小实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他定了定神,这次很小心很谨慎地踏入了古董店的大门里。物件摆设和平常别无二致,他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木橱的位置,可就在这时,忽然觉得眼前又是一花。再定睛一看,自己又已经站在门外,好似刚刚走出店铺!
小实登时慌了。难……难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鬼打墙”?!
想到这里,小实头皮都发麻了。赶紧奔到自行车前,一个蹬腿就要赶紧落跑。可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一辆吉普车拐了个弯儿驶进巷内。
是老板的车!小实慌忙跑上去,还没等老板停稳,就一把扒住了车窗:“老板!你铺子里有鬼!”
老板挑了挑眉,将车停好熄了火,这才抱着一个纸袋下了车。眼看他要走进店里,小实忙上去拦他:“别进去!真的有鬼,我刚才就撞上鬼打墙!”
老板却是半点也不怕,大步地走进铺子里。小实一看急了,忙跟进去帮忙。只见老板走进屋中,第一件事就是拿个盖灭了香炉,随后冲着内室一声吼:“方鸿卿!还玩儿?!”
内室的门被打开了,有着一头银发和俊秀面容的男人,笑眯眯地走了出来:“哎呀呀,好友,别那么大火气嘛。”
“一大早是哪个混蛋非要喝橙汁?没给你颗枪子算你走运!”老板跟吃了炮仗似的,一改平日沉默是金的冷酷形象,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从怀中的纸袋里掏出一瓶橙汁丢了过去。
同时,在说话的工夫,老板抬起脚踹翻了屋里几张板凳,又将一个花架的位置挪在了一边。
这两个人闲话家常,让小实登时就汗了:“我说,这里真的有鬼!”
“鬼个屁,”老板斜他一眼,又瞪向那个正笑眯眯喝着橙汁的青年,“那混蛋给你下了阵。”
“哈?阵?”小实瞪大了眼,过了好半晌,才难以置信地问:“你是说,阵法的那个阵?就这店里?还能摆阵?”
方鸿卿悠闲地倚着花架,笑道:“哎呀呀,你别小看了中华文明千百年来的智慧。江边几颗乱石,诸葛亮便能将它摆出奇阵制敌。要知道,传说中的奇门遁甲风水堪舆,大可兴国安邦,杀敌制胜,小的嘛……”方鸿卿坏坏一笑:“小的能让咱们小小实吓得尿裤子。”
“谁……谁尿裤子了?!”小实涨红了脸,争辩道。想到刚才自己吓得惨叫的样子就给这家伙看在眼里,小实就恨不得上去挠花他那坏笑。可生闷气并没有能持续多久,好奇心又站了上风,他又忍不住靠过去:“鸿卿,这个是怎么做到的啊?”
方鸿卿没答话,只是指了指刚才被老板踢翻的几张凳子和花架。小实将信将疑:“就凭这个?我不信!刚才我还看到怪物呢!”
“是不是这个?”老板从木橱里取下一个巴掌大的石狮递给他。小实定睛一看,黑眼珠凶面孔,真的跟先前看到的怪家伙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就是大小实在差太多。
看出他的疑惑,老板瞪了方鸿卿一眼,才转而解答小实的疑问:“那熏香会麻痹人的神经,产生幻觉。”
这下子小实全明白了:原来他刚进入店里就中了招。因为闻到了香气,又看过木橱上的东西,所以产生了巨大的可怕石狮的幻觉。而之所以两次走到店门外,则是中了方鸿卿的阵法。
想到自己被那家伙耍的团团转,小实本应该觉着生气的,可又觉得心里头说不出的崇拜。他望向那个靠着花架悠闲地喝着橙汁的家伙,脱口而出:“鸿卿,你究竟是什么人啊?”
“哎呀呀,”白发的青年笑眯眯地回答,“我嘛,只是一个平凡的前通缉犯呀。”
通缉犯?前?还“平凡”?!听了方鸿卿的话,小实登时就觉得天塌地陷了。在人生的十七个年头中,小实一直是遵纪守法的大好青年,五讲四美三热爱,校纪校规心中留,更别说是作奸犯科了。他所见过的最坏的人,也不过是梳个背背头躲学校男厕背后抽烟的不良少年,可这一次竟然和通缉犯扯上了关系!
小实惊了,不由再次仔仔细细地将方鸿卿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俊秀的五官,浅浅的笑容,除了银白色的头发和过于白皙的肤色咋一看不太像正常人以外,其他也没什么啊。这风度,再加上见识过他渊博的历史知识和奇门遁甲手法,怎么看怎么就是一知识分子啊。
“那个,”小实战战兢兢地开了口,“鸿卿你犯了什么罪了?”
方鸿卿气定神闲,笑得异常欠扁:“你猜。”
老板在边上翻了个白眼,显然是对这两个字很是不屑。小实倒是很老实,苦苦思索了好半晌:他还记得那天古墓中,鸿卿抱起女尸的情景,也记得他理好女尸的头发说上一句“还是很漂亮”。明明是跟他完全无关的事情,他却揽在自己身上,对僵尸还能那么温柔。小实记得出盗洞时,方鸿卿的笑容,那映着落雪的明亮眼眸和浅浅扬起的唇角,让他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如春天一般温暖”。这样的方鸿卿,绝对不会是坏人,他绝对不会做出杀人放火的坏事!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小实义正词严,大声陈述,“鸿卿你才不是坏人,不会做坏事的!”
方鸿卿愣了半秒,随即大声笑起来,揉了揉小实的脑袋,直将他一头短发揉成了乱七八糟的鸟窝状。面对少年的信任,他笑道:“我的确是犯了事儿的,一不小心,就那么不问自取了。”
小实懵了:不问自取是为“偷”。鸿卿真的干了坏事遭了通缉?少年的心里乱作一团,“信任”与“怀疑”两种心态交战不休。可更让他觉得困惑的是,比起鸿卿是坏人这个结论,现在的他更多的是在担心鸿卿会不会被警察抓走?会不会有事会不会要坐牢?警察来了怎么办?!要不大家凑凑钱能不能赔上不追究了?
眼看着小实挤出了一张苦瓜脸,方鸿卿倒是笑眯眯地异常悠闲:“放心啦,没什么大事。”
“‘没什么大事’?”老板冷哼一声,抓起橙汁的瓶子敲向方鸿卿的后背,“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叫做‘没什么大事’?枪毙的罪叫‘没什么大事’?”
“什么?要枪毙?!”小实失声惊叫。见他瞪大了眼一副好像五雷轰顶似的表情,方鸿卿大笑不止,曲起食指叩向他的脑门:“小鬼,没听见我刚才说‘前’么?都是过去的事了。”
所谓“过去的事”,其实也就是两年前。那时候的方鸿卿还在金陵一所名牌大学读研究生,读的就是文物保护相关专业。到了研三,开始为继续读博深造还是直接工作这个选择而头疼的他,经导师的介绍,去金陵博物院实习。本就沉迷于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他,进了博物院那可就跟耗子掉进了米缸似的,连宿舍都不回整日泡在院里,真正是乐不思蜀了。原本领导是安排他做些文职工作,说穿了就是办公室打杂的,一见方鸿卿盯着各种藏品走不动道儿,成天在展馆里转悠来转悠去——得,干脆连保安也让他一齐包了,这不还能开源节流节省一份人工么?
这可是正中下怀,方鸿卿也就名正言顺地在展馆里当起了保安,还时不时地兼任了解说员。有游客对展品感兴趣的,他闲来无事就在旁边介绍起藏品的历史和相关典故。小伙子年纪轻轻,长得又俊俏,再加上整天笑眯眯,说话也挺风趣,讲起历史不像老学究那样沉闷冗长,颇受游客好评,还经常有外国游客拉着他在博物院门口拍照留念——那时候的方鸿卿头发还没白,黑眼睛黑头发是彻彻底底的俊秀中国小伙儿。至于后来他怎么变得跟白毛男似的,这又是后话了。
实习没多久,博物院举办了一次大型专题展览——长沙马王堆汉墓的千年女尸,被请到了金陵城。这“千年女尸”的名气可大了,也算是世界一大奇迹,经历了2100年依然形体完整,全身润泽,毛发尚存,而且皮肤有弹性关节可活动,几乎跟新鲜尸体相似,正儿八经的千古一绝。跟她这湿尸一比,那些木乃伊啊干尸什么的,就得统统靠边站了。不过,实话实说,这国家一级保护文物,万一在运输过程中出了个什么岔子,那可真是麻烦大了,想补都补不了真没个后悔药可吃,所以这次展出中的女尸是用的复制品。但是除此之外的东西,包括漆器、丝织品、木俑、农产品、中草药、兵器及军用品、乐器、梳妆用品、冥币及木仿珍品、帛书帛画等等,那可是实打实的真家伙,件件都是稀世珍宝。
这次展览可都是国宝级的千年古董,院里自然也是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重视再重视,加派了各方面的人手确保展品的安全。方鸿卿也被加派了任务,隔个几天就要轮一次夜班。
当夜幕降临、游客们散去之后,博物院渐渐沉寂下来。偌大的展厅里,就只剩下几个保安了。而这几个人,被分散在青铜器馆、玉器馆、漆艺馆、陶艺馆、珍宝馆、明清瓷器馆等等十二个常设展馆中,几乎整晚碰不到面。方鸿卿则被安排在青铜器馆、玉器馆和这次新设置的长沙马王堆汉墓专题展馆这三大区域中来回巡逻。
不同于白日里人来人往的景象,夜晚的博物院几乎是一篇死寂,方鸿卿可以清楚地听见,自己的鞋底敲击在大理石地面上所发出的极具节奏的声响。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盏标志“紧急通道”的灯亮着,在黑暗中散出幽绿色的光芒。方鸿卿举起手电筒,一一扫过橱窗内的展品。
每一个小小的器物,就是一段漫长的历史。不同时期的兴衰成败,悲欢离合,繁华落寞,就被这一件小小的器物,定格在了玻璃的背后。每每看到这些,方鸿卿的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沉闷。他醉心于文物的保护与研究,却又总觉得这里的物件缺了点什么。被摆放在恒温玻璃橱窗背后的它们,虽然自地下被掘出、千年之后重见天日,可却仍然像是在沉睡。沉睡着,继续一个千百年的迷梦。
手电筒的暖黄色灯光,一一扫过那些沉睡千年的珍宝。从形制粗糙的玉片,到雕刻着饕餮纹的玉璜,再到玲珑剔透的玉镯,以及精雕细琢的“金枝玉蝉”,中华五千年,就在这一路百余米的黑暗通路中,从远古走向现今,从原始走向兴盛与繁华……
就在方鸿卿在心中发表感慨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一声,一声,缓慢却均匀,就好像是有水滴滴落在地面。他心说不会是哪里漏水了吧,于是向声源走去。没走几步,手电一照,就见地上果然汇聚了一滩水。
按说保洁员应该在闭关之后全部打扫过才对,不可能有水渍。方鸿卿心生疑惑,却听滴水声仍极有节奏地响起,在这黑暗之中分外鲜明。
“滴答……滴答……”
黑暗无垠,寂静的展厅中,这水滴是唯一的声响。方鸿卿循声而行,让他更觉意外的是,手电所映照的大理石地面上,竟然隔着数步就出现一滩水,就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前行……
顺着地上的水渍,方鸿卿一路向前,没多久就走出了玉器馆。他抬起头,手电扫上前方的展厅大门,只见“长沙马王堆汉墓”几个大字。到了这时候,方鸿卿开始觉得有一种没来由的不好的预感……
手电映照之下,只见那滩水渍一直延续到展厅之内。他顺着水痕走进展厅,手电筒的光芒一直映照着脚下,照出大理石地面和间断出现的水渍,延续着,延续着,终于到了尽头——光芒映上了一个灰黑色的物体。方鸿卿微微抬起手,光芒向上,照出了一具棺椁。
意识到水渍的尽头竟然是这棺椁,方鸿卿登时背后一凉,全身都发毛。要知道,马王堆汉墓的女尸,可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千年湿尸。棺椁被挖掘出来的那一天,棺材里装满了清水,而墓主辛追就静静地躺在这水中,保持着刚死时那样美丽的容貌,就像是在这两千年中睡着了一样。可就在开馆接触空气没几秒之后,棺中的水迅速浑浊变黄,而辛追的尸身也产生了变化,再不复先前所见令人惊艳的外貌。虽然具有弹性的皮肤、可活动的关节,保存完好的头发依然让世人惊叹,但不得不承认,用通俗的话来说,就在那几秒,辛追变丑了。
展馆中本不可能存在的水迹、两千年前的湿尸,还有这一路延续到棺椁中的水渍,让方鸿卿产生了一种与科学不沾边的联想。他迟疑地抬起手臂,向棺椁中照去——他实在是很害怕,万一他看见棺椁中的女尸不在了,他该怎么办……
幸好,如此惊悚的情况并没有发生。灯光映照之处,只见一具泛黄的尸首——已然稀疏的黑发、微微露出的牙齿、已经不再紧致的黄皮肤,被灯光一照,那几乎扁平的五官,显露一种说不出的恐怖表情。
不过不管怎么说,看见尸体好好地躺在棺椁之中,方鸿卿就松了一口气。他不由自嘲起来,笑自己是不是恐怖小说电影看太多,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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