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简单的木工活,谁都能干。但马车这玩意,得专业工匠,只有镇子上才有。”
“镇子离这有多远?”
“朝西一天路,如果骑马就快得多。”
吃饭时,福兰说,“我连夜去镇上,估计天亮前能赶回来。”
“不用着急,反正已经耽误了时间。”芭蕊奇怪,“急匆匆的,都让我有些不安了。”
还不能确定是什么人制造了这次事故,福兰含糊地回答,“晚上锁好门就够了。”
夜,拉开了帷幔。浩瀚的星河在阴郁的夜空闪烁,如天上诸神的眼眸,鸟瞰着茫茫大地上的凡人。
福兰在屋子外喂着马,等会又得辛苦它了。
“爸爸。”马蒂达跑出来,炫耀着漂亮的小披肩,“帕丽斯送给我的,记得带件礼物回来,我也送给她。”
“嗯。”福兰点头,“希望只是多心了。”他想。
看着一人一马的身影,逐渐消失于夜幕,芭蕊叹了口气。
“是不是晚上又没夜袭的机会,失望了?”妮可取笑她。
“死丫头,非撕了你的嘴不可。”
第八章 遗产(二)
和西部大多数小镇一样,这里单调乏味得紧。
商家主要集中于镇中心的广场,除了通宵营业的酒吧,都已经关上了大门,没专卖店之类的铺子,所有商店都兼职着几种买卖,“马蹄铁与车,兼售肉干、黄油”,借着月光,福兰仔细辨识着阴影中的一幅幅招牌,转了大半圈,在广场南侧的第八家,找到了地方。
半夜被吵醒,任谁都不会愉快。
“有什么事?”看管店铺的人把门拉开小缝,语气里挺郁闷。
“我需要一根车轴。”
“喔,那您找对地方了。请等等。”商人重新把门合上,里面传来钥匙开锁以及铁链条在地上滑动的响声。
店内很小,但货齐全,“哪种型制的?”
“后轮用,两米。”
“我推荐这种。”商人指着墙壁边遍插着一排排长短不一的车轴说,“铜铸的,里面是空心,使得车子能更轻快的奔驰,或者拿这根榆木,两端包着铁軎筒。”
没有让商人多费口舌,福兰顺便买了几包做润滑剂的黄油,“请问,镇上有卖特殊玻璃器械的么?”
福兰想买一套药剂学用的实验器材,这门功课他已经丢下了好久。
店主的回答显然让他失望,假如普通的玻璃杯碗,还能买到,但研究用的弯曲试管、蒸馏器,就算在费都,也不一定没买齐全。
威廉大师的那一整套,据说是从遥远的玻璃之都:威迩,特别定制的。
高端的玻璃制取工艺,在那个城市,几乎是最至高的机密。
去趟威迩?福兰可没有空闲的时间。
而从萨拉黑市拍卖来的那本书,还没摸到头绪,找到一位懂得那些文字的兽人,无疑是比买到玻璃器械更困难的事情,和人类社会一样,黑大陆的野蛮人,也是分着阶级,部落首领的家族,才有资格学习他们原始的文化。
福兰想,“也许我找到了一个宝库的入口,但没有钥匙,就无法证实,门后面,是堆满财富,还是荒寂的石砾。”
在离村子有段距离时,福兰就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远处,不少跳动的火光,撕碎了混沌一片的夜色,刚到村口,芭蕊团长披散着头发,睡衣外只搭着件小外套,“不见了……赫本不见了。”她嚅嚅,那副绝望的神情,仿佛天塌了下来。
不少村民,举着松明火把,在村子四周查探,“夫人,找不到人。”回复的人都这么说。
芭蕊泫然抽泣,一颗颗泪珠顺着双颊慢慢往下淌,不停对福兰说着抱歉。
“冷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等芭蕊从惊慌失措中恢复理智,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福兰从她杂乱的话语与旁人的讲述中,知道了事情的全部过程。
……
马蒂达睁开眼眸,白天在篷车上她已经休息得太多,无法压抑住旺盛的精力。
她挪下床,推开窗户,从二楼朝外张望,寂静的夜晚,灰色的建筑,隐约有风划过,如叹息般的沙沙声悄悄响起,转瞬间又渐渐地溶入了夜色的深处。
“赫本,小甜心。”和她睡在一起的芭蕊,睡眼惺忪地轻喊,“快过来,别着凉。”
“我睡不着,等爸爸的礼物。”马蒂达将上半身匍匐在窗台上。
“那把衣服穿上。”芭蕊爬起来,旅途的疲劳和不够充分的睡眠,让她的肌肉酸痛,脖子硬邦邦的,“年纪大了,身体开始不中用了。”她幽怨着望着木制墙壁上,因为春天的湿气,生长出的斑驳霉菌,“就像块烂木头。”
芭蕊将一旁板凳上的外套和披肩,给马蒂达穿上。
“你的母亲,是怎样的人?”仔细抚平着披肩上的折皱。
“妈妈……不记得了。”马蒂达有点恍惚地摇摇头。
幼年丧母,被父亲含辛茹苦地养大,因为某种原因分开,现在又重逢。团长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悲喜剧场景。
年轻时不觉得,但眼瞅着都快三十三岁,岁月的衰老,眼角多出的一丝丝皱纹,让团长渴望有个归宿。
像她这样混迹过风尘的女子,也什么可挑剔的,只要对方能给她带来安稳的感觉。
卡西莫多,倒是个很好的选择。
但这个男人,总躲藏在神秘的雾中,看似亲切随和,但谁也无法和他交心。
“你的过去,到底是怎样的呢?”芭蕊望着姑娘,仿佛凝视着自己的青春,想啊想啊,直到痴了。
夜,总叫人伤愁。
马蒂达突然把头伸到窗户外,“好像爸爸回来了。”她欢呼,跑出卧室,飞快地窜下小楼梯。
村口有人正骑着马徘徊,看不清楚是谁,只有模糊的阴暗影憧,“卡西莫多?”芭蕊连忙翻出梳子,想把头发弄整齐,再去迎接。
但没过一会,马蒂达惊骇地叫声传来,狂奔下楼的团长,只看到,至少有三个骑士,聚集在村口的道路上,互相交谈,其中一人,正把姑娘拉到坐骑上。
马蒂达挣扎着,但她的力气始终没男人大。
“来人啊,绑架!”芭蕊心急撩火地呼喊,声音惊动了骑士,他们朝团长扔下某样东西,很快带着姑娘,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
“我们去镇上报警?这破烂地方连个治安队也没。”芭蕊焦急地对福兰说。
福兰捏捏手上的小钱袋,里面装满了金恺撒,这是绑架者扔给团长的。虏走马蒂达,还留下钱袋,不可能是肆虐的绑匪所为。对方仿佛暗示着:收下这些钱,别来寻找这姑娘。
“那些人,是什么打扮?”
“隔着段距离,夜晚视线也不是很好,但他们的马都是纯白色,而且训练有素,奔跑时不会像劣马那样嘶鸣。”劳伦说,他是紧跟着团长,从屋子里冲出来的人。
为什么三名骑士,会来绑架马蒂达?
福兰相信,能认出圣武士姑娘真实身份的,在拜伦不会超过十人。
而那些人,主要是安诺新派遣来教会分支机构的主教,如果是他们,根本不会如此行事。
按教廷的风格,那将是整编制的骑士团包围住这个小庄园。
除非……认错了人!
但红雀里,有谁值得他们这么做呢?
“马蒂达穿的什么衣服?”福兰问。
“和白天一样,但,多了件披肩。”芭蕊回忆。
“披肩?”福兰想起了,临走时,姑娘的话——“帕丽斯刚送给我的……”
那双没有老茧,宛若大小姐般娇嫩的手,浮现在福兰的脑海里。
而帕丽斯坐在角落里,显得很紧张,不安地把手搭在膝盖上,十指用力绞在一起,骨节处透着青白。
她似乎注意到了福兰的目光,很小的声音喃喃说,“我……我想,那些人,是来找我的。”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第八章 遗产(三)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母亲总是絮絮叨叨地诅咒,“一个恺撒都不值的东西,要是你长得再漂亮点,说不定老爷会发发慈悲,给我个身份……”然后她迷幻地描绘着,当初在城堡里,连地上的毯子,都比现在的床要干净,走廊的墙壁上,挂着她不懂,但昂贵得要命的艺术品,薄胎的东方花瓶,那纯粹的瓷玉,在阳光下仿佛缓慢地流动着,还有那金箔制成的胡桃花……
“你是胡桃花的后代。”直到死,母亲还唠叨地叮嘱,慎重地将当年男爵的礼物,一件黄底白条,在花边上绣着紫色胡桃花的披肩,放到女儿的手中,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谁是帕丽斯的父亲,但在幻想中,贵族家的小姐身份,总比某个清贫人家的丫头要好。
“后来,你就加入了红雀?”芭蕊怜悯地摸着帕丽斯的头发,她还记得,当初姑娘跟着巡回剧团的篷车跑,请求给一份工作。
相貌和身材,还有蹩脚的西部口音,不适合当个演员,团长只是良心发现,勉强收留了她。
那时候红雀混得蛮不错,是个中等规模的团子,连演员带杂工,足足有二十多人。
帕丽斯工作得很努力,也善于讨好他人,演员们换洗的衣服,即便在严冬,她仍然用有冻疮的手,仔仔细细地用凉水清洗,像仆人样,不偏不倚伺候着每一位演员。
很快,这个不起眼的丑丫头,就在众人心目中,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她们教姑娘化妆,教导她用粉笔和胭脂来弥补相貌的不足,教导她选择衣服颜色的搭配,教导她训练嗓音和舞台上如何微笑和运用眼神,没多久,姑娘就从杂工,升到了演配角的小演员。
半年时间,十三岁的帕丽斯,就在红雀站稳了脚跟。
连芭蕊团长也承认,有时候,努力,能战胜平庸的天赋。
“但为什么,达尔马克男爵,又要找回私生女呢?”劳伦问道,这也是大家正在奇怪的疑惑。
“我不知道?”帕丽斯摇头。
“既然知道了对方是什么人,那就好办了。”福兰语气镇定,“你们先去小镇租间屋子,暂时停留,我去达尔马克的采邑,探询下原因。”
“那不报警?”
“没意义,对方是很坦然地寻回失散的女儿,虽然他们连女儿长得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是靠披肩来证明身份。”福兰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不会如此急促。”
※※※※
达尔马克,以领主姓氏命名的土地,非常繁荣。
连绵的嶙峋丘陵和沙石让西部的土地贫瘠,不适合开垦耕田,但这里有最珍贵的宝物:金矿。
从第一座矿脉被发现开始,“黄金!黄金!”以前拿鞭子抽都赶不来西部的人,纷纷汇集于此。农民们典押田宅,拓荒者放弃开垦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抛弃了他们的布道所,荒蛮之地在几年内,繁荣得像有几百年历史的大都会,所有被册封在西部的贵族家族,都富得流油。
据说,拜伦每一任皇帝,都想收回西部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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