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有点特殊,我这方面的机会不少,这也是我当初选择踏入这一行的原因之一。
偶尔我会在威利开的酒吧里看球赛,赌场球,顺便看看有没有搞头。
酒吧里的常客都认识我,即使不认识也看熟了脸。在酒吧,大家偶尔一口不合打个架也没什么大不了,有时候我们还会彼此介绍几个比较好上的货色,算是个好地方。
那晚洋基队奇蹟似连七胜挤进季后赛,整个酒吧里的人喝醉了。
我醉到抱不动一个醉倒在沙发上的金发美女,只好草草拖着她在厕所里完事。
拉上拉炼后,我独自打着酒嗝回家。
事情呢,就是在那条我走了上万次的小巷子里发生的。
巷子很暗,总有几个流浪汉在里面鬼鬼祟祟,我从不以为意,毕竟他们都是一些连动手行抢都觉得很累、才会堕落至此的懒惰虫。
该死的例外像陨石一样击中那条暗巷。
不知道是哪个流浪汉中了邪,竟然勤奋地趁我摔倒在垃圾桶旁边的时候动手动脚,想从我的身上摸出钱来。
我大概是挥了几拳,还是没有?我记不清楚了。
那把刀一定就是在那个时候插在我的背上。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我的大床上,被我踢到床下的闹钟显示下午一点。
对于我是如何从遇袭的暗巷走到五分钟脚程外的公寓、再搭电梯上到七楼、从十一把钥匙中拿出对的那把插进锁孔开门,完全没有一点印象。
床上并没有很多血,我也不感觉痛,对暗巷遇袭那件事可说一时没想起来。
虽然不累也不倦,但我还是想如往常洗个热水澡,外套一脱,发现脱不下来。莫名其妙走到镜子前一看,才发现一把狗娘养的刀穿过外套,插进了我的背。
“见鬼了。”
我对着镜子嗤之以鼻,还有闲情逸致拿手机自拍了一张。
此后的事你便很清楚,我却很糊涂。
4
我是死了。
即使一个小时前我“还算活着”,现在我的脑袋正中了一枪,肯定也死了。
我究竟被搞了什么,怎么死到这程度还活着,而且意识他妈的无比清醒呢!
我看了很多电影,也演了很多你没看过的烂电影。但我想我们一定同时想到了“恶灵古堡”、“28天毁灭倒数”、“活人生吃”、“芝加哥打鬼”、“活死人之夜”、“活屍禁区”、“生人回避”、“活屍日记”这些殭屍横行的片子。加上只发行影碟不上戏院的C级片就更多了。
在那些片子里,一大堆行动迟缓的殭屍在大街小巷里走来走去,口中不时发出没有意义的喃喃声。遇到人就咬,看见会动的东西就想吃,被打烂脑袋才会“死掉”。
我现在意识清晰,但可不保证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后我还会如此。毕竟我的脑袋有一半都摔在地上涂得乱七八糟,要说我还有脑,实在说不过去。
过不久,我可能也会变成其中之一。像蛆蛆一样意义不明地活着。
想到这里,那些军人把我囚禁在这里似乎合情合理。
按照电影逻辑,我很快就会发狂咬住一个倒楣的路人,将他咬成下一个殭屍。变成殭屍的他也会咬住一个倒楣的便利商店店员,或许还一口气咬了两个。大家咬来咬去,不亦乐平。
或许不只是被咬,光是被血喷到的人也会发病。
如果演变成空气传染就更糟糕不过。
若是空气传染,要下了二十八天,整个曼哈顿都会变成殭屍之城。
“要是有很多人陪着我一起变成殭屍,也不错。”
人类最大的特色,就是别人幸运就想分一杯羹,自己倒楣就想拖所有人下水。
此时此刻,那些军医一定伙同一批科学家,窝在实验室里分析我的血液跟唾液,还有那一把插在我背上的刀上到底有什么细菌。
对,一定是那把刀有问题。
没可能是我自己无端端变成殭屍,那些专家可得将刀子上的细菌还是病毒好好调查清楚才行。虽然我心知肚明,即使研究结果出来了,真相大白了,我也没办法回到一个真正的活人状态。
……一切都怪把我脑袋轰烂的那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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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除了一亚水、一只宝特瓶外什么都没有的玻璃屋,就连最极端的自闭症都会待到发疯。时间越来越难消磨,我越来越无聊,连自暴自弃都没个方法。
我想乾脆躺在地板上睡觉,暂时什么也不用想,最简单。
但阖上眼,一点睡意也没有。好像我的身体不再需要睡眠似的。
理性上我觉得我该补充水分了,于是我喝了半壶水。
但其实我一点也不渴,也感觉不到水的滋味。
喝水后,我的肚子鼓起来一点点,过了很久却没有尿意。
我也不饿。
完全没有食欲,也没有血糖降低的晕眩感。
为了找事做,我只有不停地胡思乱想。但效果有限。
再这样无聊下去,我就得被迫面对……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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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一次他们进来抽我血的机会,我赶紧抱怨。
“喂,拿本书……小说还是杂志的,给我打发打发时间吧。”我恳切地说。
“这种事我没办法做决定。”负责抽血採样的医生小声地说。
“那就麻烦你向上面通报一下,别让我只是穷无聊,看本书又不会怎样。”我热切地看着他,绝不放弃:“如果你们怕我摸过的东西会感染病毒,大不了我一看过,你们立刻就烧掉不就行了?”
“我试试看。”
或许他们也想看看一个活殭屍是不是有脑力看书,过一阵子,他们送了几本连小学生也不屑看的图画书给我,还有一本单字习作簿。这简直就是污辱死者。
但无聊透顶的我还是忍不住地翻了它们好几次。
不过真正瞧不起人的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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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他。”
“我为什么要咬他?”
五个陆战队员将一个穿着囚衣的老人扔在地上,老人惊恐地看着我。
两支枪对着他,三支枪却对着我。
“别装傻了,你我都看过电影,我们要试试你的能耐。”军医双手扠腰。
“你在污辱我吗!”我咆哮。
“没这样的事,我们军方本着保护老百姓的责任,得对你做各式各样的实验。布拉克先生,你想看一些大人看的书,就得好好配合我们。”
“我有人权!”
“活人才有人权,布拉克先生,你现在只是一具恰巧会说话的屍体。”
“……”我无话可说。
穿着囚衣的老人大叫不要、乾脆毙我了吧这样的话,但其实连我自己都想知道,被我咬了到底会不会变成殭屍?
眼前这老囚犯不知道是何方混混,但会被抓来这里让我咬,想必也是个被咬成殭屍也罪有应得的坏蛋吧?
于是我装作无可奈何,勉为其难地抓住老囚犯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大力点。”军医皱眉。
“少命令我!”我斜眼瞪了他一眼。
“痛死我了!快点拿开!”老囚犯惨叫。
“至少咬出血来,别忘了抹一点口水在上面啊。”军医不厌其烦地骚扰我。
“……”咬着手臂,我用舌头来回在伤口上抹了两下。
□□□
我永远不知道那个老囚犯的下场。不过应该与我无关吧。
在这之后,我得到了一本《汤姆历险记》。
5
这个军事基地的军医很多,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懂得尊重死人。
这次陆战队的五支枪全都对着我。
我的面前摆了一盘生牛肉、一只装在玻璃盒子里的活老鼠、一盘义大利麵。
“你觉得,我有可能吃老鼠吗?”我冷笑。
“这三种食物,哪一种最能引起你的食欲?”军医无动于衷。
“也许我死了,但我可没疯。”我将看了两遍的《汤姆历险记》扔在地上。
“如果你好好配合,或许我们会换新的一本书给你。”
“不,从现在开始由我主导。”
“布拉克先生,你这么不配合,我们很难办事。”这个军医也没有露出为难的表情,连假装都懒得假装,说:“不配合我做事,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省省吧。”我跷起腿。
“……”
“除了不给我小说看,我倒很好奇你们能威胁我什么?”我竖起中指,用曾经饰演过黑帮份子的演技回呛:“开枪打我,我不会死。对我用刑,我不会痛。不给我东西吃,我又不饿。如果你们可以找到一个方法让我永远安息,也许我还会感谢你们!”
接着又僵持了几分钟;陆战队的步枪使劲顶着我的太阳穴,我都冷眼以对。
就这样,军医只有无可奈何离开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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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地板上,又试着睡了一下。
不冷,不硬,可还是睡不着。
我想我失去了很多感觉。
不过对艾琳与我温存的滋味,还记忆犹新。
艾琳是我的女友。两个女友之一。
十七个月前我们相识在片场,她担任场记,是个新手。
我饰演一个贩卖毒品的黑帮混混,总共只有三场零零碎碎的戏,所以我有很多时间跟艾琳抬槓。
艾琳是个不聪明但很细心的女人,笑的时候左边有一个不完整的酒窝,看起来很性感。出了片场我们就上床,还假情假意交换了联络方式,事后谁也没打过谁的电话。
再一次见到艾琳已是半年后,还是在片场。
这次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还没出片场,我们就偷用汤姆克鲁斯的保母车翻云覆雨一番。完事后,一头乱发的艾琳说想跟我永远搞在一起,我说我有一个女友、一个老婆,跟一个偶尔会上床的前妻,她说不介意,因为爱情不谈如何跟其他人分享,只要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都能独佔彼此就行了。
艾琳太上道了。
比起一直吃我老婆跟前妻的醋的另一个女友,辛琳娜,要懂事多了。
辛琳娜思想陈腐,老是要我跟我老婆离婚,但她不明白所谓的我的老婆,不过就是有婚姻契约的炮友,而且有了这种契约的炮友关系通常都不会好。至于前妻,就是拿了我一笔钱就同意让我拥有丰富性关系的另一个炮友。
我的床上生活多采多姿,正多亏了爱情同样多采多姿,辛琳娜如果再想不透这一点,恐怕我们也无法继续维持关系下去。
我躺在地上,想着我生命里的这四个女人。
一个想过一个,还是艾琳最惹人怜爱。
如果我能够离开这里,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艾琳,约她到我住的公寓里狠狠做一场爱,然后再一边喝酒一边跟她笑谈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我可以想像半裸的艾琳坐在床边,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大笑:“赛门,至少你可以要到每一部殭屍片的演出机会了!”
我会扑向她,大笑:“跟殭屍来一场吧!”
许多人对自己的人生颇有定见,规划下一步跟下下一步该怎么走是很多人的习惯。但肯定没有人计昼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变成一个活殭屍,毕竟当殭屍未免也太没有前途。
这显然也不是我要的人生。
现在,我人生的剩余价值,裕Фㄒ谡飧鼍禄乩锝邮苡牢拗咕〉氖笛椋稍谡璋迳媳唤馄省⒈谎芯课姨迥诘钠鞴偈侨绾卧俗鳎揭欢ê芟胫牢宜啦坏舻拿孛埽儆谜飧雒孛苎}制出一支所向无敌的殭屍陆战队!!电影都是这么演的,全世界都知道美国军方就是这么白痴地运作。
时间变得空洞。
也许过了四天,还是五天,我躺在地上滚来滚去,走来走去,做点其实我根本不需要的运动。折腾我的还是穷极无聊,不晓得做什么打发时间,无聊就反覆读着《汤姆历险记》,最后我甚至开始朗诵它,自己制造一点声音。
我将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想得很透彻。
比起殭屍片,我想到了一部更贴切现况的好莱坞电影“捉神弄鬼”,由我见过两次面的布鲁斯威利、见过一次面的歌蒂韩、没见过面的梅莉史翠普合演。
很多人都看过这部电影,重点是,里面两个大美女在饮用了长生不死药之后,身体不管被猎枪轰烂、还是脑袋被铲子砸歪,通通都不会死——只会僵硬腐败。
我现在的处境,跟电影里形容的“死不了、却也无法好好活下去”的黑色幽默如出一辙。但这种黑色幽默落在自己身上,可就一点也不好笑。
“赛门布拉克啊,你别想逃离这些军人了,光靠一个殭屍是不够的,你得鼓起勇气多咬几个才行啊。”我自己对着自己说话。
绝望这种感觉,竟没有随着铮鲇肟诳试独胛业纳硖濉
6
在我被从医院带定的第七天,玻璃屋一口气涌进了五个军医。
这次他们连卫生口罩都懒得戴,大剌剌地坐在我对面,一个陆战队也没跟着。
“你还是不想吃东西吗?”
为首的军医看了一下我的肚子:“这几天你就只喝了半壶水,却一直没有排泄出来。”眼睛又瞥向地上那只空无一物的宝特瓶。
“一滴也没。”有人可以交谈,我打起精神。
“比起单纯的死而复生,许多细节更令人想不透。你理当没有视力,却看得见。听觉神经也死了,你却听得见。料想你的嗅觉也没丧失。”为首的军医将一叠厚厚的影印报告放在我面前,示意我可以自由翻阅。
“不,我闻不到任何味道。”
“是吗?这真是令人费解。”
我接过,随意翻翻看看起来:“我的大脑被你们轰掉半颗,却还可以看完一整本的《汤姆历险记》,看来这件事也教你们很费解。”
报告里充满很多我看不懂的数据,但有用的结论都以红笔反覆圈画起来。
“的确。你的脑波根本没有一点振幅,却可以产生思想,我想就算把你整个脑袋都挖掉,按照这件事的发展逻辑,你十之八九还是会说话。”军医坦承不讳。
大有可能,但我可不想当个没脑的殭屍。
“我的血液里没有未知的病毒?”我注意到一行用红笔圈起来的字。
“没有,只是轻微程度的腐败。”军医继续说:“布拉克先生,你的皮肤由于缺乏血液循环显得有些苍白,除此之外你的血液没有特殊之处,一周来持续保持在刚刚死掉约半小时的状态。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