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克纳点点头。“这是个问题。”
“另外,他到底现在要到哪里去?我是说跨过华盛顿大桥。难道你认为他现在是携带200万美元潜逃吗?”
“有可能。”
“如果是你潜逃,你会用快易通系统交费吗?”
“不会,不过他可能不知道这样容易被跟踪。”
“哼,谁不知道这样容易被跟踪。账单通过邮件发到你手里,上面记载着什么时间通过哪个收费站。即使他那个木头脑袋忘了这一点,你们的那个叫雷切尔什么的联邦特工总不会忘吧。”
“雷切尔·米尔斯。”蒂克纳慢慢点着头。“说到点子上了。”
“谢射。”
“那我们能得出什么结论?”
“我们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是一无所知。”
蒂克纳微笑着。“又干上老本行真好。”
手机响了。蒂克纳拿起来。原来是奥马利。“你在哪里?”奥马利问。
“离华盛顿大桥一英里远,”蒂克纳说。
“快点。”
“为什么?出了什么事?”
“纽约警察局刚才发现了塞德曼的汽车,”奥马利说。“停在福特·特赖恩公园——离大桥有一英里,也许一英里半。”
“知道了,”蒂克纳说。“我们五分钟之内赶到。”
赫什一度认为事情进展得有点太顺利了。
他监视着塞德曼医生离开汽车。他等着,没有其他人出来,就从古堡瞭望塔上下来了。
正在此时,他看到了那个女人。
他愣在那里,看着她径直朝地铁电梯走下去。旁边有两个家伙。倒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不过当那个女人一个人飞奔回来时,情况可就不一样了。
自那一刻起,他就密切注视着她。当她躲进黑地里时,赫什开始悄悄向她扑过去。
赫什知道自己的外貌令人恐惧。他也知道自己脑子里不少电路不是那么正常。不过他不是很在意。有人会说赫什是个十足的恶魔。他一生中曾杀过16个人,其中14个是被慢慢折磨死的。他还手下留情放过了6个,不过他们是生不如死。
人们推测,像赫什这样的人不知道自己都干了些什么事。他们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其实不是那样。受害者的痛苦对他来说也并非毫不知晓。他知道痛苦是什么滋味。他也懂得爱情。他爱莉迪亚。他爱她的方式对多数人来说永远也揣摩不透。为了她,他会把别人弄死,他会献出自己的生命。当然,很多人也会说为了爱人自己也会那么做——不过有多少人愿意亲身体会一下呢?
黑地里的那个女人把双筒镜套到头上,是夜视镜。赫什在新闻里见过。战士们就戴着它们。并不是说有这玩意就表明她是警察。只要肯出钱,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买到大部分军用武器之类的玩意。赫什监视着她。要么是警察,要么不是,如果用夜视镜,这个女人将是莉迪亚谋杀行为的目击者。
因此他不得不让她永远保持沉默。
他缓缓地迫近。他想听听她是否在跟他人说话,她是否有某种无线电装置与其他人保持联系。但是那个女人一声不吭。好。也许她确实是孤身一人。
当那个女人身体绷直,就要发出一声轻微而短促的尖叫时,赫什离她有两码远。他知道到了该让她闭嘴的时候了。
赫什冲了过去,他硕大的块头竟有如此矫健的身手。他猛地伸出一只手,盖住她的脸,捂紧她的嘴。他的大手包住她的鼻子还绰绰有余。这样她就断气了。他用另一只空手握住她的后脑勺。两只手拢到了一起。
这时,赫什用两只手死死抓住那个女人的脑袋,向上用力一提,她的双脚就离开了地面。
二十七
一声响动使我止住了脚步。我向右转过去。我想大概是听到上面有什么动静,就是在接近街道的高度上。我努力想看清,但是眼睛仍在饱受手电光束袭击的痛苦。树丛也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等着,想看看后面还有什么响动。现在声音没了,但这无足轻重。塔拉应该在这条小路的尽头等我。我一门心思想着这事,其他的都顾不得了。
全神贯注,我又想。塔拉,小路的尽头。其他一切都无关紧要。
我又起步了,甚至没有向后看一眼那个塞满200万美元的行李袋的命运。它也跟其他一切东西一样,与我毫不相干。当然塔拉在外。我又对那个手电筒光造成的模糊形象浮想连翩。我跌跌撞撞地行走着,我的女儿可能就在这里,与我相距咫尺之遥。我又有一次拯救她的机会。要全神贯注,认真思考,什么也挡不住我。我沿着小路下去。
在联邦调查局供职时,雷切尔就接受过严格的武器和徒手格斗训练。在匡迪科为期四个月的训练使她受益匪浅。她知道实战格斗跟人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完全是两码事。比如说,格斗时没有人会高高地抬腿踢向对手的脸,没有人会把后背面向对手,没有人会上蹿下跳,左旋右转。没有人会这么做的。
成功的徒手格斗就是干净利落地击倒对方。要瞄准身体易受攻击的部位。鼻子就是个好目标——往往导致对手泪水盈眶。当然眼睛就更不用说了。咽喉也是好目标——任何被击中这个部位的人都懂得战斗意志将会受到怎样的摧残。至于腹股沟,噢,显而易见的事嘛,人们经常听说过。不过腹股沟是个难以击中的目标,可能是因为男人往往有意识地保护它。一般情况下最好是摆个假动作,假装打向那里,实际则打向另一个更加暴露的容易击中的目标。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太阳穴、脚背和膝盖。不过所有这些林林总总的技巧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在电影里,小块头可以打败大块头。实战中呢,也是可能发生的。不过像雷切尔这么娇小的体形对付眼前这么个大块头的袭击者,她的胜算机率是非常小的。如果这个袭击者知道他在做什么的话,那胜算的机率简直就更是微乎其微。
对女人而言的另一个问题是,格斗永远不会像电影描绘的那样。想想你在酒吧、某个运动项目,甚至操场上发生的任何一场身体对抗吧,格斗几乎总是以双方倒在地板上扭打而告终。当然,在电视或拳击场上,人们站立着,你一拳我一脚地互相击打。在现实生活中,一方或另一方总是猛地一弯腰,一把抓住对方,然后双方倒在地上,开始扭打起来。这跟人们受过多少训练无关。如果格斗到了那个程度,雷切尔永远也不会击败这个大块头的对手。
最后一点,尽管雷切尔曾经接受过在各种模拟危险情况下的训练——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匡迪科甚至有一座“模拟城”——但是她以前从来没有参与过身体对抗的实战。她对恐慌、疼痛和腿上难受的麻木也全然没有准备,这种刺激方式与恐惧混杂在一起,消耗着她的体力。
雷切尔不能呼吸。她觉得捂住嘴巴的那只手放得很不是地方。他没有立刻从她身后踹她一脚——踢开她的膝盖或者踏在她脚背上——雷切尔本能地用双手去掰他的手,试图露出嘴巴,但毫无效果。
不出几秒钟,这个男人把另一只手放在她的头顶,像把老虎钳一样地抓住她的颅骨。她感觉到对方的手指抠进了她的牙床,向里顶挤着牙齿。他的两只手似乎力大无穷,雷切尔可以肯定,他可以像捏碎一个蛋壳一样把她的颅骨捏得粉碎。他没有这样做。相反,他猛地向上一拧。她的脖子承受着撞击,感觉就像脑袋被拧掉了一样:他一只手把她的嘴巴和鼻孔捂得严严实实的,切断了她的空气供应:他又向上用了把劲,她的两脚完全离开了地面。她抓住他的手腕,拼命地挣扎着,拼命想使脖子松开一点点。
但她还是不能呼吸。
她的耳朵嗡嗡直叫,肺部像着了火,两脚向外踢去。脚倒是落在了他身上,不过这样的打击实在是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他甚至懒得去管它们;现在他们的脸挨近了,她能感觉到他的喘息。她的夜视镜被打得歪到了一边,但没有掉下来。它们挡住了她的视线。
雷切尔头上受到的压力开始膨胀。她想起了以前受过的训练,就用指甲去抠他拇指下的穴位。一点不起作用。她踢得更用力了,不过还是白搭。她需要喘口气。她觉得自己就像一条被钓上来的鱼,胡乱摆动着。恐惧感攫住了她的心。
她的枪。
她能够得着它。只要她有足够的时间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只要她有勇气松开手,就能把手伸到衣袋里,掏出武器开火。这是她惟一的机会。她的大脑变得晕晕乎乎的,意识逐渐模糊。
雷切尔不顾再过几秒钟就要爆炸的头颅,松开了左手。她的脖子被拉得紧紧的,她敢肯定它简直就像一根扯紧的橡皮筋。她的手找到了枪套,手指摸到了枪。
但是这个男人看到了她的所作所为。就在雷切尔像个布娃娃一样荡在空中时,他用膝盖朝她的肾猛地撞去。随着一口鲜血喷出,雷切尔感到钻心的疼痛:她的眼前一黑,但并没有屈服。她继续去拿枪。这个男人别无选择,只好把她放了下来。
空气。
她的呼吸道终于打开了。但她没来得及深呼吸一口,心里就冒出一个主意:她得趁热打铁。
然而,她的解脱只是霎时间的事。这个男人用一只手拦着她掏枪,另一只手闪电般地砸向她的喉咙。雷切尔一阵恶心,栽倒在地。这个男人抓起她的武器,扔到了一边。他狠狠地砸着她的脑袋,她刚才好不容易吸人的一点空气顿时成了泡影。他跨坐到她的胸膛上,两手朝她的喉咙卡过去。
就在此时,一辆警车飞驰而过。
这个男人突然坐了起来她试图抓住这个机会,不过他实在是太壮了。他一把从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放到嘴边。嗓音低沉而尖利,“放弃!警察!”
雷切尔试图动一下,试图干点事,但已没有机会了。就在她抬头的瞬间,她看到这个男人攥起拳头朝她砸了过来。她拼命想躲开,但已无处可躲。
这一拳砸得她的脑袋向后一仰,撞在鹅卵石上。她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当马克经过她身边时,莉迪亚走出他身后的灌木丛,举起了手枪。她的手指搭住扳机,瞄准了他的后脑勺。这时耳机里“放弃!警察!”的呼叫惊得她险些扣动扳机。但她的脑瓜转得很快。塞德曼还在沿着小路向前走。莉迪亚什么都看见了,而且看得清清楚楚。她猛地扔掉手枪。她身上没有枪,没有任何干坏事的证据。只要她没有这枝枪,这件武器永远也不会跟她有关。与大多数武器一样,查不出它是谁的。当然,她戴着手套,这样就不会留下任何指纹。
不过——她的思维还在飞速运转着——那地方有没有什么东西妨碍她拿走这笔钱呢?
她不过是个穿过公园散步的普普通通的女公民而已。她可能发现这个行李袋,对吧?如果她拿着袋子被抓住了,好哇,她就是个拾金不昧的好人。有机会的话,她早就把袋子交给替察了。没有什么犯罪活动,没有什么风险可言。
她还知道里面有200万美元。
她迅速地权衡着利弊。这事想想倒也容易,把钱带走就是了。如果他们抓住了她,那该怎么办?绝对没有任何证据会把她跟这起犯罪挂上钩。她已经扔掉了枪,扔掉了手机。当然,有人可能会发现它,但不会顺藤摸瓜找到她和赫什头上来。
她听到一声响动。马克·塞德曼就在她前面15英尺处,猛地撒腿狂奔起来。棒极了,没有任何问题。莉迪亚朝那堆钱走过去。赫什出现在角落里。莉迪亚继续朝他走去,毫不犹豫地迅速捡起袋子。
紧接着,莉迪亚和赫什沿着小路跑下去,消失在夜色里。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跑着。尽管眼睛开始适应了,但如果要特别管用的话,还得过儿分钟才行。这条小路一直向下延伸,路上有小鹅卵石,我尽量避免踩上它们。路变得越来越陡了,我借助于下冲的势头前进,这样既能加快速度,又不至于看上去像在逃跑。
我看到了右侧的陡峭山坡,那地方俯视着布朗克斯。山下路灯的光芒一闪一闪的。
我听到一声孩子的尖叫。
我停了下来。声音并不大,但确确实实是个小孩子的声音。我听到了飒飒声,那个孩子又尖叫了一声。这次离我远了,飒飒声也听不见了我听到了脚步踏在路上的啪哒啪哒声。有人在逃跑,带着一个孩子逃跑。离我越来越远。
不。
我狂奔起来。远处的灯光提供了充足的照明,所以我可以一直沿着小路前进。就在正前方,我看到了铁丝网格栅栏。它一直是封闭着的。当我赶到栅栏跟前时,我看到有人用钳子把它剪开了。我挤了过去,重新回到小路上。我看了看左面,这地方向上一直通向公园。
一个人影也没有。
见鬼了。到底是出了什么差错?我试图理性地思考一下。要全神贯注。好吧,如果我是逃跑者,会选择哪条路呢?很简单,我会转向右面。因为那边的路错综复杂,黑漆漆的,风声阵阵。可以轻而易举地躲迸灌木丛。不论谁是绑匪,都会选择走这条路。我停步不过是瞬间的事,企图听到孩子的动静。虽然我没有听到,但我听到有人在说:“嘿!”声音似乎惊愕万分。
我侧着头,声音的确来自右面。好得很,我又狂奔起来,寻找着法兰绒衬衫的影子。什么也没有。我继续朝山下跑去。我一个马失前蹄,险些骨碌骨碌地滚下山去。我知道一些无家可归者把远离小路的斜坡当成他们的避难所,这些地方太过于陡峭,漫不经心的行路人一般是不肯光顾的。他们栖身于树枝或洞穴里。时不时地人们会听到沙沙的响声,松鼠是不会发出这么大声响的。有时不知从什么地方会冒出一个无家可归者——长长的头发,乱蓬蓬的胡须,身上散发出阵阵臭气。离这儿不远有个地方,一些男妓在那儿从A线地铁下车的生意人中拉客。我以前常常在一天中安静的时刻跑步经过那地方。地上随处可见避孕套的外包装。
我继续跑着,努力瞪大眼睛。我又碰到一个岔路口,该死的,我再次问自己,他们可能走哪条路?不知道。我正准备还是向右拐,这时我听到一声响动。
灌木丛中传来沙沙声。
我没有多想就闯了进去。里面有两个男人,一个穿着家常便服,另一个正坐在他腿上,穿着牛仔裤,比他年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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