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进来查探一下燕麦在不在,可是心中却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慌乱感,真是莫名其妙。
燕麦不在床上,她的背包还挂在衣架上,昨天她穿过的短袖衫、短裙、内衣、内裤都扔在床边。
天哪,她昨天回来的时候,难道把衣服脱了,然后光着身子去厕所的吗?
凌羽条件反射般咽了咽口水,眼睛有点紧张地朝厕所门瞥了一眼,然后马上收回视线,搓了搓手,原地转了一圈。
最终,他放下行李,轻手轻脚地朝厕所门口走去,还故意咳嗽了一声,然后敲门沉声叫道:“麦子,在里边吗?我要进去了哦!”
心跳得厉害,握在门把的那只手也出汗了,沙啦,门被用力推开了。
厕所里没人。凌羽顿时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
看来燕麦应该是换衣服后一大早就出去了,为了寻找更多的线索,凌羽回头坐到了床上,抓起燕麦的衣服仔细观察起来,福尔摩斯能从陌生人的衣服上,看出那个陌生人去了什么地方,干过什么,凌羽没有经过这方面的学习,但他现在很想试试看。
忽然,房门被打开了,穿着白色运动短衣和短裤的燕麦,呆立在门口。
她的视线在第一时间落在了凌羽手上拿着的粉红胸罩上,然后又去看凌羽僵直的表情,又看自己的胸罩,又看凌羽的表情……反复了几次后,她终于脸色一变,猛然冲进来,顺手抓起一个花瓶就朝凌羽砸过去:“凌羽,你这个变态!”
“啊啊……嗷——等等……”
跟燕麦从旅店里出来的时候,凌羽的头上多了个大包,当时虽然躲过花瓶对脸部的攻击,但是额头还是被狠狠亲吻一下。
虽然事后凌羽已经跟燕麦做了详细解释,可惜燕麦似乎并没有完全相信,因为她对他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一个女孩子对待一个同伴跟对待色狼的态度,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容易分得出来。
“昨晚我三点就回来睡觉了,早上起来是去晨跑,可是这里的路太弯又太复杂,回来的时候我找了半天,才找对了路。”这是燕麦的解释。
“天哪,你就不会问路吗?”
“会呀,可是云南人说的普通话,我完全听不懂。”
凌羽买了一张石林的地图,发觉燕麦说的是一点都没错,石林这个地方的道路和关卡,多得像是蚂蚁的巢穴,就算看着地图去找路,那也非常麻烦。
“我们去找个导游吧。”凌羽用商量的口气跟燕麦说道。
“嗯!要找个比较帅、笑起来很阳光的男生!”
可是当凌羽根据路人指示找到导游处之后,燕麦兴奋而期待的表情立即粉碎,因为导游处的导游们清一色都是云南少女,只有领队是个男性,还是个五十多岁的大伯。
按照导游处的规矩,客人先说好要去什么地方,要雇佣导游多长时间,然后出示证件,交了费用,就可以自行选择看中的导游小姐了。一天才五十元,非常便宜。
导游们的年纪都是十七到二十五之间,她们排成两队让凌羽从中间走过,虽然她们中秀气美丽的有不少,但凌羽最后却挑了一个长相并不出众的少女,原因很简单,因为她笑起来非常自信。
“你们好,我们导游一般是不称呼客人名字的,我们这里的姑娘都叫‘阿诗玛’,小伙子都叫‘阿黑’,你们叫我‘阿诗玛’,我就叫你们‘阿黑’。”
少女的导游卡上写着沙琳,看起来十八岁左右的样子,彝族少女的标准打扮,红色的镶边上衣,红色的长裤,头戴一顶鸡冠帽,说话的语气上从容自然,估计已经有不少工作经验。
“阿诗玛,那么我们这一趟拜托你了。”凌羽说道。
“阿黑,不客气。”
“啊……我明明是女的,为什么我也是‘阿黑’?”燕麦很不喜欢被人叫“阿黑”。
沙琳只是抿嘴一笑,说:“对不起,那么这位妹妹,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以直接叫你名字。”
沙琳本想跟燕麦说明,在他们彝族的古老传说中,阿诗玛跟阿黑是一对历尽磨难却最终不能在一起的情侣,阿诗玛对彝族少女而言,就是象征追求自由跟爱情的女神,而她们叫客人阿黑,那是一种高度的尊重。
不过看燕麦一副小女孩的任性模样,就干脆顺着她的意思好了。
“阿诗玛,我叫麦子!”燕麦笑颜逐开。
在沙琳的带领下,凌羽跟燕麦在九点半的时候进入了大石林。大石林到处都可以看见耸立的巨大石头,一般都有几十公尺高,孑然一身,跟周围的巨石并不相连,而且数量极多,看起来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似的。
很快,凌羽就发现请导游并不是个聪明的决定。
当然,不是说沙琳不够专业,而是恰恰相反,她太专业了,燕麦问她这里有什么特色美食,她一一告之,燕麦听着垂涎三尺,请沙琳修改游览路线,最好可以吃到所有的特色美食,于是,预定的路线因此变长了三四倍。
趁着燕麦吃东西的时候,凌羽买了饮料给沙琳,然后悄悄请求沙琳,下次告诉燕麦,所有的美食在阿底村都有,只要去到那里什么都可以吃到。
“我们导游是不可以说谎的,不管是不是客人的要求。”
沙琳看见凌羽心急的样子又说:“不过我会尽量避开这个话题——不要怪我多嘴,我觉得跟女朋友一起出来旅游,还是大方一点比较好哦。”
凌羽顿时无语,只是强笑着点点头。
因为沙琳的协助,后边的路程走得比较快了。沙琳挑的都是一些僻静的路线,一边走,一边给两人介绍那些怪石的名字跟彝族的神话,当燕麦再次问到美食的事情,沙琳都会扯到他们家乡的乡俗和趣事上。凌羽不得不承认,沙琳是个很优秀的导游。
下午一点,凌羽一行人来到了阿底村,在沙琳的介绍下,他们很快就入住到一个叫金太老伯的家里,沙琳的任务完成,接着她要去他们这里的导游分处报告,让凌羽跟燕麦有事可以再去联系她,她傍晚之前还会待在村子里。
凌羽跟燕麦两人才一从房间里出来,金太老伯让他们喝点水稍微休息一下,半个小时就准备好丰盛的午饭招待他们。洋芋酸菜汤、石烙仔鸡、臼捣仔鸡、凉辣汤、荞麦烙饼、咂酒……看得燕麦两眼发光。
沙琳还介绍过,跟彝族人吃饭的时候,主人将食物推到你面前,你要是不吃,那就代表你看不起主人。
大概是因为燕麦长得比较可爱的缘故,金太老伯将好几大盘食物推到燕麦面前,燕麦本来就想吃,自然不客气,可是撑饱之后,金太老伯还不停给她推菜,她只好勉强吃下去,一顿饭下来,把肚子都吃圆了。
不过,这是好事,因为燕麦吃饱后,肯定在夜晚之前都不会再有食欲了,凌羽正好可以趁这个时候去调查严石跟宋水盈的事。
金太老伯在村里住了有几十年,有什么事情问他肯定错不了,可是凌羽觉得住在人家家里,明明说是旅游,忽然又要找人,这太自相矛盾了,还是出去随便找户人家调查一下,阿底村并不是很大,相信不会太困难。
调查的过程是出乎意料的顺利,凌羽把燕麦让在金太老伯家里,一个人出去,看见有棵大榕树下坐着个正在抽旱烟的老头,那个老头神采奕奕、目光明朗,肯定知道很多事情。
“老爷爷,能不能向你打听一点事情。”
“小伙子,呵呵呵……你是我们村子的客人,你有什么事都可以问的。”
“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户姓严的人家,主人是严风。”凌羽报的是严石父亲的名字。
“哦,‘卖货郎’严风啊,知道知道。”
“那么,宋语家呢?”这次报的是宋水盈父亲的名字。
老头看凌羽的眼神有点猜疑起来,他皱了皱眉,又说:“你想知道他们两家的事情吗?哎,小伙子,虽然我不知道你要查这些事情干什么,但是他们两家并没有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告诉你也无妨。”
原来十三年前,那时村里还很穷,严风是一个挑着担子去城里进货来卖的“卖货郎”,他老婆死得早,留下一个三岁的孩子,他到哪里都带着那个孩子。村里人都认识他,而宋语只是个普通的农户,两人算不上交情。
宋语的女儿小盈也是三岁,就是三岁的时候,一天夜里忽然得了一场大病,高烧一直不退,用了什么秘方都没效。
严风听说城里有特效治疗发烧的药,就连夜赶了三十公里路去城里买了药回来,因为夜里看不清路,回来的时候,严风手脚都摔伤了,满身是血。
小盈吃了药之后很快就退烧。宋语感激严风的大恩大德,就答应当女儿十八岁后,许配给严风的儿子石头当媳妇。
后来,村子受到了旅游部门的扶持,迅速发展了起来,严风趁着景区刚刚开放那会儿,卖了很多工艺品,赚了不少钱,他是最早住上瓦房的一批人。
可是宋家后来也赶上了发展的热潮,宋语的老婆是个精明人,在村里组织起一个刺绣协会,她当了会长,然后去跟市领导联系,希望政府能扶持一下村里的刺绣工艺,让村里的女人们也有工作的机会。
结果,这个提议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那些姑娘们的刺绣卖到了全国的大城市里,不久后还卖到了外国。
宋家成了村里最有钱的一家,村里最漂亮那个楼房就是他们家盖的。
老头休息了一下,抽了几口旱烟才一边喷着烟雾,一边继续说下去:“宋家的女儿小盈是越长越漂亮,村里有不少人家都希望娶她当媳妇,只是大家都知道她已经许配给严家,就没人来求亲。
“可是她自己却不愿意嫁给严石,初中她跟严石上的不是同一间中学,上了高中,她自己要去广东读书,八成就是想要摆脱严石……
“不过,后来听说严石也追去了广东,不过我估计小盈早不认得严石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时代不同喽,现在年轻人的婚事,做父母的也管不着。”
这么一来,严石就有了杀宋水盈跟卓一航的动机!但是……严石为什么又要杀纪朵拉呢?
想要深入调查,最好还是等回去后再亲自去找严石,现在这一趟的调查算是已经结束,接下来就要考虑,怎么去找“十三号”地点埋藏的东西了。
现在才下午两点,时间尚早,最好马上行动。于是,凌羽立即奔回金太老伯家里,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要带燕麦走人,金太老伯不收他们的钱,只希望他们下次来的时候再住他家,彝族人送客也有一套礼仪,所以还是耽搁了一阵子。
“我们还要去哪里?”麦子发觉越往前走人烟越少,有点警惕地问道。
“执行任务。”
“到底是什么任务啊?”
“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凌羽带着燕麦走入小石林,一直朝东边走去。一路上,他冥思苦想该怎么跟燕麦说寻龙特工队成立的目的,最后还是找不到合适的说法,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去说,那种带有浓烈神话色彩的内容,都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
下午四点三十五分,凌羽找到了定位仪上的那个地点——羊皮卷上的“十三号”,根据提示“鹰”一字,凌羽很快就找到一块巨石,在巨石顶上有一块十几公尺长、七八公尺宽、凸出的扁石,看起来很像是一只随时会俯冲下来的老鹰。
不会吧!难道这次要找的东西,就埋在这块巨石下边!
凌羽使用金属探测器,探测了一下巨石附近的地面,可是并没有任何金属反应,这么说来,这里埋藏的东西应该不是金属制品。
这下麻烦了,巨石有五十公尺高、十几公尺宽,而且还有一部分插到地底下,没有确切的位置,这可怎么挖?
不对!不一定是埋在地下。上边那块突出的石头看起来,像是随时都会掉下来,但是在云南这种多地震的地区,却一直保持着那样的姿势,莫非东西就压在那块石头下边……
可是五十公尺高的巨石,简直就跟柱子一样笔直,要想跟登山一样爬上去,又没带足够的装备,看来只有借用雷龙戒指的力量了。
“麦子!”
“干什么?要回去吃晚饭了吗?”
“麦子,接下来我要跟你说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只说一次,你给我好好听清楚啦!”
凌羽神情肃然地望着麦子的脸,沉声说道:“传说在远古时代,神龙为了封印八大妖兽而牺牲了自己,而神龙的力量幻化成八枚戒指,作为封印魔法阵的力量来源,分布在地球上的八个地方,随着时间的变迁,戒指的力量会衰弱,而那八大妖兽也会逐渐苏醒。
“而在一个月前,我碰巧捡到了一张古代流传下来的羊皮卷,羊皮卷的主人是个走遍亚洲的神仙,他把他找到的宝物埋藏到了四十九个地方,就记录在羊皮卷上。”凌羽将那张羊皮在麦子面前展开来,麦子脸上是一副吃到虫子的表情。
“这四十九个地点用线连起来,就是一个龙头——找到神龙戒指,阻止妖兽重生,这就是我们神秘研究社目前最主要的任务。”
收起羊皮卷,凌羽将蓝色的雷龙戒指给麦子看,“这不是普通的戒指,这是上次来云南凉山十一号地点的时候,找到的雷龙戒指,我用它杀死了其中一只叫‘天狗’的妖兽。看好了!”话音刚落,雷龙戒指就绽放出亮闪闪的蓝光。
“啊!”那道蓝光太刺眼了,麦子难受地捂上了眼睛。
感到蓝光消失,麦子睁开双眼,惊讶地发现凌羽手上的戒指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银杆蓝头的长枪。
“这就是我的武器——龙枪。”凌羽将龙枪在手上抡了几圈,然后放在肩膀上,话中有话地说:“虽然造型是土了点,但是武器跟人一样,不能只看外表。”
“神龙、妖兽……”麦子目瞪口呆。
“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