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程,让我想办法!”她已经开始拨键了,但陆劲一把夺过了她的手机。
“别胡闹!”
“我哪有胡闹!我们被困在这里了,陆劲!他手里有枪,谁知道他会不会开枪打烂门锁然后冲进来?如果我是他,我就会这么做!”
“他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不知道我们究竟有没有武器,如果我们也有枪,他打烂门锁冲进来,那他就等于是自投罗网。再说这门上有好几道锁,光打烂锁,就得耗费好几颗子弹,这对他来说,太不值了。”
“可是,他手里有一个女人!”她冲过去抢手机,他轻而易举地躲开了,她尖叫起来,“陆劲!我得让我爸帮忙!他会派人从楼下冲上来,把他包围在楼里。我们那边有二百多人,派一半人来总够了吧?我就不信逮不住他!把手机还我!要不然我就打你儿子!”她作势要打自己的肚子,陆劲立即服软,将手机递了过去。
“好了好了,手机还你就是了。但你能不能听我说几句?”
她气呼呼地一把抓过手机,“说吧!”
“你爸不会出面的。”他道,
“瞎说!我爸会帮忙的!”
“他答应帮忙是替我们找几个人调查案情,可不是大张旗鼓地包围这栋楼。这不是跟警察抢饭碗吗?要是出了什么事,你爸担待得起吗?你爸是个聪明人,他不会答应你的。”陆劲回头看着岳程,“现在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等。”
“等?!”岳程听不明白。
“等?!亲爱的,你开什么玩笑!”邱元元嚷道,“她在他手里!你让我们等?要是他杀了她怎么办?他是个神经病!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他不是个神经病,他很正常,也很聪明。”陆劲朝她微微一笑,“其实,他比我们更急。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知道我们只有一个选择,报警。所以,到时候,他会假扮警察来敲你的房门……”
“他怎么知道我们已经报警了?”岳程问道。
“他会选择一个他认为合适的地方守着,如果发现有警察在你的门口出现,他就会想办法制服那两个警察。现在一般110好像都是两人出警,他手里只要有枪,对付两个毫无防备的警察易如反掌。他会脱下他们的警服穿上,然后按门铃。这样的话,即便我们手里有武器,也会不由自主地放松警惕。因为对方是警察。”
岳程不得不承认,对那个凶手来说,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他可以用这个方法轻而易举地敲开裴欣言家的门,然后,一个一个结果他们。
“所以现在他应该不会在门口傻站着。”陆劲继续说道,“他一定在这层楼的某个地方等着。只要他能进屋,他就有办法将那套房子变成他的堡垒。当然,半个小时后,当他发现,我们没有动静之后,他就会明白,我们没有报警。这时候,他会重新考虑行动计划。我认为最大的可能是,他带着人质离开。一个能够自己行走的活人比尸体更容易带走,而且,他还要继续用她,所以,人质离开这栋楼的时候应该是活着的,他还会让她继续活一段时间。”他重新回到沙发上坐下,“现在,我们与其是着急想什么对策,还不如,安安静静等上个两、三个小时。正好我也累了,想睡一会儿。”他疲倦地闭上眼睛捏着鼻梁,“岳程,你也累了,不如我们各自找个地方,睡个午觉吧。”
岳程目瞪口呆地看着陆劲,他真的以为自己听错了,现在是什么时候?一个人质在对方手里,性命攸关,那个杀人狂随时都可能杀了她,可他,居然提议大家睡午觉!他真的跟机器人裴欣言有得一拼。
“你怎么知道他会走?”他大声道,“要是他不走怎么办?!要是他跟我们耗上怎么办?!我们不可能永远等在这里。还有,如果他想要一件警服的话,他完全可以自己报警。他根本不必跟我们耗时间。”
“他不会自己报警。”陆劲继续闭目养神。
“你凭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我们没有报警,即使他说他是警察,我们也不会轻易开门,除非,他的身份得到确认,他很清楚这一点。他也不会在这里跟我们耗,那是在浪费他自己的时间。等过了下午四点,住在这栋楼里的人都下班回家了,这对他就更不利了。岳程,没有一个罪犯不想早点脱身的,这是人的本性。所以,两个小时内,他一定会走人,可是别担心,他一定会跟我们联系。”
“如果他带走人质,我们根本不能保证人质的安全。”
“即便是警方出马,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救出人质。其实,只要她在他手里,她就是一脚踏入了鬼门关,随时都可能送命。我从理智的角度能够分析他该不该做,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情绪失控。任何一个罪犯,都有一定程度的心理缺陷。我不知道你是否明白,很多时候,犯罪者不是对善恶无法识别,他只是,无法控制自己罢了。我们无法预计,他什么时候会失控,这就得看她的运气了——”陆劲又朝裴欣言望去,她正在如火如荼地打游戏,“——我们在这里一直待到天黑,到时候,带她一起走。”
“去哪儿?”
“无论什么地方,只要不是这里就行了。但这不是真正的难题——她可能不愿意离开这里。”
“她应该知道待在这里很危险,尤其是她一个人……”
“就算有危险,我看她也未必在乎。”陆劲望着裴欣言的后背,她面前的电脑发出一阵阵枪炮的轰鸣声
“那倒真的很麻烦。”岳程道。
“到时候,你得想办法说服她。”
“我怕自己没这能耐。”岳程觉得自己没办法说服裴欣言,无论是什么事,“我毕竟是个人,我们之间沟通有困难。”
他们一起望着裴欣言,陷入了沉默。
“如果她不肯走,你就只能暂时在这里陪她了。正好你也没地方去。”
好像也只能这么办了,幸好这是暂时的。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那个人在楼下的某个地方监视我们,我们下楼之后,他会跟踪我们……”岳程道。
“我认为不会。因为长时间在这里逗留,对他实在没什么好处。他不能保证他的车或者他自己不被人注意,下午三点以后,这里的人会越来越多,下班的高潮来了……”
岳程还是觉得难以接受,“我们总得干点什么。难道我们就这么呆坐着?”
“没人让你坐着,我让你好好吃完午餐,然后去睡一觉。有什么事,等你睡醒再说。”
他回到自己的住处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
他将那个名叫裴欣雨的女人关进了地牢。
地牢由三间囚室组成。他将她丢在其中的一间,跟她紧邻的是之前那个不断尖叫拍门的女孩。现在,这个女孩已经因为疲倦过度睡着了。他将一个装着面包和咖啡的纸袋通过地牢铁门最下面的方孔塞了进去。他相信,等她醒来之后,她眼睛里看到的,心里想到的,将只有他给她的食物,因为对于一天没吃东西,没喝过水的12岁女孩来说,生存本能可以压倒一切。
裴欣雨仍处在昏迷中,再过半小时她就会醒来。为了确保他能有一段安静舒适的午后时光,在这段时间里,他需要她继续保持这种状态。于是,他在她手臂上又补了一针。
当他把一切收拾停当,正准备去放洗澡水的时候,门铃响了。
叮咚,叮咚——
他走到监控器前,发现两个中年妇女站在他的门口。他认识她们。她们在三里外的村委会工作,每隔两三个月,她们就会找上门来,不是给他送来一些最新的政策宣传资料,就是给他一些杀虫药,让他别忘记“除四害“。
跟过去一样,他走出院子迎接她们,并大方地敞开大门,让她们进来参观他的院子和客厅。他很明白,如果他堵在门口,不让她们进屋,可能适得其反。人的好奇心会无限膨胀,过度遮遮掩掩,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李大姐,张大姐,好久不见啦。”他笑容可掬地打着招呼。
两个女人一前一后跨进了院子。
“小宋啊,最近村里出了贼,有好几户人家都被偷了东西。我们来问问,你这里有没有什么状况。村里就属你的房子最偏僻。村里的广播你这里也听不见。”李大姐一边说,一边像往常一样在院子里四下张望。
“我这里没什么事。什么都好。”他说着,转身进屋,从冰箱里拿出一袋水果,递给她们,“这是我今天刚买的,美国提子,两位大姐,拿回去尝尝吧。”
姓张的大姐笑着接过了水果。
“真不好意思,小宋,每次来,你都给我们吃的。”
“没事。我正好买多了,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这时,他看见李大姐朝他屋里瞄了一眼,他忙道:“两位大姐,要不里面坐?就是我一个人,也没怎么收拾,你们可别嫌脏啊。”
“单身男人有几个不脏的?不过小宋啊,看你这院子,我就知道你是个爱整洁的人。怎么样,工作还顺利吗?”
“还行。”他跟她们说过,他是做推销的,“有活就干干,没活就在家里待着,上上网。”
“也别老是一个人上网啊,你也该想想自己的事啦。”李大姐每次遇到他,都少不得提起这件事。
“哪那么容易。现在同事正给我介绍呢,还没定下来。”他笑着答道。
“那就好,这事是得上心,要不年纪一大就更难找了。”李大姐道,“你可不能太挑剔了,找个对你好的姑娘就行了,你可别学你爸,挑三拣四,最后好不容易娶上的媳妇也跑了……”李大姐说到这里,她身边的张大姐拉了一下她的袖子,她立刻道,“我明白我明白,光顾着跟你闲扯,把正经事都忘了。小心门户,尤其是你这车。”她指了指院子角落里的商务车,“知道吗?村头老刘家的一辆摩托车半夜三更给人开走了。”
“是吗?”
“就是啊,你一个人住在这儿,把门锁紧了,千万别大意,明白吗?”
“明白了。”他笑着点头。
“那我们先走了,你自己小心点。”
她们两人一起走出了院子。他一直目送她们走出很远才关上大门。
他认识她们已经有10年了。在她们眼里,他就是宋老头的儿子宋平。
15年前,他偶尔路过此地,被这里的主人收留。主人姓宋,是个年过六旬,患有帕金森症的老头。当时,他又渴又累,还在发烧,老头答应让他住上几天,但条件是,他一旦恢复体力,必须帮他把院墙修好。当时他并没有别的去处,于是,他就答应了老头的要求。
他在这里一住就是一个月。在这期间,两位村委会的女干部也上过门,老头向她们介绍说,他是他的儿子。这让他颇为奇怪。
“你为什么不说,我是你的雇工?”这个问题,他问了老头好几遍。
老头不喜欢说话,被他逼急了,才答:“咱们这村里不欢迎外来人。我要是说你是雇工,他们就得查你的身份,这么一来,就麻烦了,我可不希望有人三天老头朝这里跑,我这儿还有活要干呢……”
其实当时,他已经发现,这里是他理想的住处。其一,它位置隐蔽,孤零零地坐落在山脚下,跟其它住户相距甚远,他相信无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哪怕有枪响,也不会惊动这村里的一鸡一鸭;其二,假如哪天他想逃跑,而房子周围已经被包围,他可以通过地道,跑到山的另一边,当然,前提是,他得先挖条地道,其三,房子够大,有两层楼,十几个房间,院墙也够高,大约有四米,无论他在屋里干什么,都不会有人看见;其四,这里虽说是农村,但毕竟是近郊,离城市不远,所以各方面的设施,比如水、电、煤、网络一应俱全;其五,附近因为有深山也有水塘,这为他处理尸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他知道他将来一定会亲手埋葬很多人,这倒不是因为他嗜血成性,只不过,他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想夺取什么,就必须得消灭点什么,这是宇宙惯例。最后,他跟普通人一样,喜欢有山有水,风景宜人的地方,他喜欢一个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的地方。
事实上,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星期后,他就决定把这里建造成他的永久定居点。他一直在找机会弄死老头,但在这之前,他想先弄清一件事。
“他们难道不认识你的儿子?”有一次,他问。
老头在院子的角落里抽烟,好像没听到他说话。
“你结过婚吗?”他又问。
老头把烟在地上掐灭了,自顾自走进了屋子。
他知道,如果他再多问一句,老头就会用颤抖的手抓起他可以拿到的任何东西朝他砸过来,他曾经差点被一把铁锹砸中头。
从那时起,他就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老头是在他住下的第三个月死的。
当然,不是他干的。
这是他一生中极少遇到的自然死亡事件。
那天早上,他照例去院子里干活,一走出房间,就发现老头穿着短裤躺在楼梯下面,等他走近才发现,老头已经死了,而且,根据他的经验,至少已经死了三、四个小时。他检查了老头的尸体,发现他身上并没有被殴打的痕迹,而且,门是锁着的,所以,应该没有外人进来过。他判断老头可能是因为心肌梗塞突然暴毙的。好像也只能这么解释了。事实证明,后来他的猜想是对的。
在发现老头的尸体后,他立刻检查老头的卧室、地窖及阁楼,尤其是地窖。平时,老头从不允许他进入地窖,如果一旦发现他靠近,不仅会大声骂他,有时还会用手杖打他。他早就想见识见识那里面到底藏着什么玄机了。
他本来以为老头一定在那里藏了一些值钱的东西,可是他的发现,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在地窖里发现一间地牢。
这是他这辈子看见过的最为恐怖的一幕。在臭气熏天的地牢的角落里,一个瘦骨嶙峋,赤身露体的女人坐在床边,她身上盖着一条破床单,脚上手上都戴着长长的铁链。当然,她还活着,看起来已经四十多岁,头发长长地披在肩上,眼神呆滞,在她身边的床脚下有个木质马桶。这一刻,他终于明白,老头半夜三更穿着短裤下楼的原因了。
他叫了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来,才意识到他不是平时来的那个男人。
他永远无法忘记,她当时看着他的眼神。她以为他是来救她的。她就像仰望上帝一般抬头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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