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获得“铁拐李”信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这个人生性狡猾,反侦查意识很强,为什么选择残疾人做自己团伙的支柱,想必也是考虑到安全方面的因素。
卧底好找,残疾人好找,可是两个加一块儿就有点困难。刘从严好不容易从邻县的公安系统找到符合条件的一个警察。那人也姓刘,叫刘一达。抓捕罪犯的时候,被车撞了,右腿膝盖以下部分全部截肢了。当时被安排到县政府下属的招待所上班。
刘一达的妻子死活不同意,是刘从严去做的思想工作。
卧底成功打入团伙内部,马上就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没过多久,搜集到了大量的证据,相关人等相继落网,同时“铁拐李”也开始生疑了。
刘从严接到过刘一达的电话,说是人身安全受到过威胁,很有可能已经暴露了。然而当时急功近利的刘从严,没有终止计划,而是冒险让卧底继续潜伏在“铁拐李”的身边,结果就出事了。
刘一达死得很惨,死在自己的家里,是被人活活打死的,他老婆也被牵连,全身的骨头都碎了,虽然还留了一口气,还躺在床上,但已经是个废人了。
刘妻一开始就反对这次行动,现在害得他们家破人亡,当然恨透了刘从严。他们有一个女儿,事发时在学校躲过了一劫。等到刘妻实在觉得撑不下去,在医院拔管子自杀之后,女儿对刘从严的愤恨也就更严重了。
父母双亡之后,女儿被送进了福利院。刘从严去看过一次,他看到一大群流着鼻涕在泥地里打滚的小孩,立刻决定把这个遗孤抱回家收养。
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个遗孤和刘从严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过。
刘从严看着刘莎,问她:“你怎么没回去?”
刘莎没回答这个问题,指了指办公室,“我们进去说吧。”
刘从严竟然有点紧张。刚才被她听到的话题,会不会触碰到两人最敏感的神经?他跟在刘莎的身后,走进办公室,刚站定,刘莎就转过头来说:“我求你一个事儿。”
刘从严一愣,这还是她第一次以这种口吻和自己说话,愣了会儿,才说:“说吧,看我能不能办到。”
“我想去做你们刚刚说的那个诱饵。”
“什么?”刘从严一下子没听明白。
刘莎低着头,“我想林涵不会反对的,我和他一块去,你们会保护我们的,是吧?”
这回刘从严听明白了,“开什么玩笑,瞎胡闹,去去去,赶紧回家去。”
刘莎还是低着头,丝毫不为刘从严的责备所动,“那么多年下来,其实你早就不欠我们家什么了。”她抬起了头,“这回你再帮我一次,以后我们好好生活,我给你养老。”
刘从严顿时心头一热,这样的心里话,他从来没有听刘莎说过,“这——”刚准备开口,刘从严反应过来了,差点被突如其来的温情冲昏了头脑,“不行,不行,怎么说这个都是不可能的。”
“可你就看着我们这个家毁了吗?自从知道这案子还没破,林涵整天都魂不守舍,班也不去上,孩子也不管,只知道找那个杜文中喝酒。”
刘从严摆摆手,没有丝毫松口,“这事儿你不用管,马上就要破案了,我们已经锁定嫌疑人,用不了多久,等案子破了,他也就安心了。”
“问题不在这儿,”刘莎忧伤地看着刘从严,提高了嗓音,红着眼喊道,“这几天我才明白,我根本没法代替那个苏巧,你知道吗?哪怕苏巧已经死了二十年,可只要有一点点有关她的信息,他就会搁下我们娘俩不顾。我需要的不是破案,是要替代苏巧。”
刘从严顿时语塞了,“可……可……”
“只有这样做,我才能把他夺回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刘从严不说话,隔了良久,叹了一口气,“你这么做值得吗?”
马路又失眠了,身心很疲惫,可就是睡不着。
他感觉到达子正在疏远自己,自从上次“惊人一语”之后,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是异样的。
他从床上爬起来,到了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瘦掉了一圈,脸色苍白,眼睛布满了血丝,连他自己都看了害怕。
马路洗了一把脸,依然没有睡意,只能坐回房间。
清醒总是短暂的,更多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是个什么状态。他感觉自己身体里多了些莫名的东西。就像有两股力量在争夺他的肉体,争夺他的思想。马路怀疑自己又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耳边经常有人在和他说话,一会儿是男声,一会儿是女声。可究竟说什么依然听不清,又被那该死的“咕咕”声掩盖掉了。
马路有点烦躁,他死命地拍打着脑袋,却没有任何效果。
“妈个了巴子,别吵了!”他忍不住怒吼了一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马路看看四周,“咕咕”声竟然消失了。但是他知道没有用,已经这样试过很多次了。果不其然,一分钟还没到,“咕咕”声又出现了。
马路重重地吸了一口气,无奈地站起来,他想出去走走,也许心情会好点。
太阳照在马路的脸上,他差点晕厥过去,站定身子,眨了眨眼,才稍微好点。他来到街边,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咕咕咕咕!”
马路克制着烦躁的心情,继续往前。来到了一个城中花园,里面坐着很多退休的老头老太,成堆围在一起,打牌聊天。
马路在一个石凳子上坐了下来。
“咕咕咕咕!”
他点起了一根烟。马路闭上眼,困得很,可无法入睡。
“咕咕咕咕!”
马路咬紧牙关,都努力不让自己发作出来。他睁开眼。
周围没人注意他,都在聊着自己的事儿。马路眼睛转了一圈,边上树林里,挂着一个鸟笼,有只黄色鸟,正耷拉着脑袋在睡觉。
“咕咕咕咕!”
“我说了,别再叫了!”马路恶狠狠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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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咕咕!”
“我警告你,别再叫了!”
“咕咕咕咕!”
马路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冲鸟笼奔了过去,把笼子一把拉下摔在地上,那只小鸟惊得扑腾起来。
马路抬起脚,使劲踩下去,顿时那只可怜的鸟,变成了一摊肉泥。
“你干什么?”边上有人大吼道。
一下子就把马路吼清醒了,他仿佛刚刚睡醒一样,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敢相信,这些都是自己做的。
“我,我……”
“你什么你,你有病啊!”一个老头跑过来捡起已经散掉的鸟笼,看着那只惨死的鸟,退了两步,眼中带着一丝惶恐地望着马路,“你,你干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马路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扔下200块钱,转身就跑。
“脑子有病吧!”身后有人在骂道。
王羽慧文坐在专家的边上,正好正对会议桌上那张泛黄的照片。所有人都在抽烟,屋子里烟雾缭绕。
那张照片是黑白的,内容看上去有点阴森恐怖,是个女婴,确切地说是两个。两个脑袋共用一个身体。
刘从严的协查函,A市公安局很重视,追根溯源把胡宝龙的底儿翻了个遍。这张照片就是他女儿出生证明上附带的。
资料表明,胡宝龙的妻子只生育过一次,就生出来这么一个古怪的玩意儿。王羽慧文把林慕的照片和那对婴儿做了比较,看不出什么名堂。
“林慕就是其中一个女婴?”她问着,心里在琢磨这事儿的逻辑。
“不能确认,理论上应该是,但又不是。”刘从严解释道,“这个胡宝龙在1993年之后,修改了户籍资料,把他的一双女儿胡晓、胡菲——”刘从严指指女婴的照片,又把林慕的照片移到面前,“更名为林慕。对外说是做了手术。”
“手术?”
“没错!”刘从严接着说道,“这个双头婴儿出生之后,去医院做过检查,医生当初给出的结论是,如果不动手术,两个孩子活不过十四岁。动手术切除的话,还有可能存活一个。但我们查了胡晓、胡菲所有的就医资料,发现她们根本没有去过医院做手术,起码没有留下资料。”
王羽慧文皱皱眉,过了一会儿问道:“1993年,快到手术时间的期限了吧?”
刘从严点点头,“嗯,想必他做这个艰难的决定了。”
王羽慧文一边说着,一边就这个话题开始往下思考。有了确切的嫌疑人,按照他的生活脉络去反推作案动机,就容易得多了。
她率先开口了,“胡宝龙医专毕业,有一定的医学常识,有自己的私人诊所,这给他日后为女儿动手术提供了场地。他之所以没有把女儿送进医院,是因为动了那个手术,必然要牺牲一个女儿。而他希望两个女儿都能存活。”
专家理解了王羽慧文的意思,尝试着往下补充,“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如何救她们,他准备自己动手术?”
大伙又点点头。
王羽慧文接着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导致他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他物色了一个和女儿年龄相仿的女孩苏巧,杀了她,然后把狗尾巴移植到她的身上,其实正在为手术做实验。同样的原理,虫卵女孩是他的第二次尝试,那对脑袋互换的少年则是第三次,这也接近了他的真实目的——找到一具尸源,然后把胡菲分离出来的脑袋拼接上去。”
专家立即表示赞同,“所以就有了杨玉兰的意外死亡。胡宝龙在铡刀上做了手脚,一个受体有了。”
王羽慧文咳嗽了一声,“没错,杨东当年之所以在意外发生之后,坚持要把杨玉兰的那具尸体带进居民楼,其实是去了胡宝龙家,但——”王羽慧文缓缓地睁开眼睛,“现在的问题是,杨东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呢?”
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也有点毛骨悚然,整个过程被复原了出来,这样是说得通的。可中间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专家点点头,“不管怎么说,必须马上找到胡宝龙,真相到底是怎样,只能去问他了。让达子那边不能松懈,还是要继续埋伏,多想想办法,引他出来。”然后他敲敲桌子,皱着眉头像是自言自语,“这个胡宝龙现在究竟躲在哪儿呢?”
胡宝龙背站在河边,远远地望着眼前广袤的麦田,麦田的那一边是个新建住宅区。他兀自想了一会儿,然后躲进了一个被河水冲刷出来的泥洞里。
“一定可以的。”他啃着干的方便面,喝了一口水,睁着血红的双眼等天黑。
胡宝龙相信那人说的话——他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十八年前,差一点就成功了。他清晰地记得当年的情形。叫什么来着?没错,叫杨东,杨东也相信那人的话。那人跟杨东说,只要给杨玉兰换头,就能消除他女儿的“色彩恐惧症”,能变成正常人。
当时杨东对于那人的话半信半疑,迟迟下不了手。于是胡宝龙就趁着那晚杨东父女睡在花园的机会,偷偷在铡刀上动了一点手脚。事已至此,杨东只好放手一搏把尸体送来了,并想方设法躲过了警察的视线。
妹妹胡菲虽然没救活,但是姐姐胡晓(手术后更名为林慕)却莫名其妙地患上了杨玉兰才有的色彩恐惧症,这难道不能证明复活手术是可能成功的吗?
胡菲本来是可以活的,一定是的,一定是中间漏掉了什么环节。
可是,胡晓(也就是林慕)为什么要自杀呢?她难道不知道爸爸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她们的性命吗?胡宝龙悲哀地想着,我一定要让她再活过来!
胡宝龙吃完面,坐在地上把眼睛闭上,他要休息一会儿。胡宝龙静思着,耳边想起了熟悉的声音,“咕咕咕咕!”然后有人在和他说话。
那人说:“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你就能见到林慕了!”
“如果换成我,你会这么做吗?”刘莎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问坐在身边的林涵。
林涵沉默着,从口袋里掏出盒烟,取出一根点上,吸了一口。
刘莎依然没抬头,“他们说,最好别吸烟。”
“没事。”林涵回答,他把烟喷了出来。深秋的天气已经很寒冷了,更何况现在还是半夜,坐在川杨新苑绿地边的石凳子上,寒气一阵一阵钻进身体。
“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的。”林涵说着。来做“诱饵”的建议是刘莎主动提的,林涵不知道为什么刘从严竟然答应了。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刘莎把头靠了过来。结婚那么多年,阿多都五岁了,这对老夫老妻已经很久没这么浪漫过了,没想到好不容易浪漫一次,却是在这样的场合。
“因为阿尔芒和玛格丽特?”林涵反问道。
刘莎笑了,记忆一下子鲜活起来。当年他们只有十几岁,坐在少年宫边上的小卖部前喝汽水。刘莎在黑暗中回忆着,想着想着,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
她在等林涵说回去,只要他说回去,说明在他心目中,自己已经比苏巧重要了,否则的话,就算今天被那个变态杀手杀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既然他们开始于苏巧,那么也就结束于苏巧吧。
“如果苏巧在的话,我们一定不会在一起的吧?”虽然这个问题很傻,可刘莎还是忍不住想问。
“干吗问这种无聊的问题?”
“我在想,如果苏巧没出那个事儿,没准你现在已经在国家歌舞团了,苏巧肯定也能上名牌大学,你们会生活在北京,生活在上海,根本就不会认识只能住在小城市的我。”
“别瞎说——”林涵抽着烟,话说到一半,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刘莎把头低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其实我挺嫉妒苏巧的,就算死了那么多年,还有人替她报仇!”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叹了一口气,她把身体坐直,“你说阿多长得像你还是像我?”
“都像!”
林涵突然用力撑起了身子,刘莎吓了一跳,“怎么了?”
林涵“嘘”了一声,用嘴努了努前方,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靠近过来。
刘莎顿时紧张起来。
自行车骑得很慢,骑车的人很奇怪,瘦小的身子,披了一件肥大的风衣。因为寒冷的缘故,他的脖子缩在领口里,只露出小半张脸。
车越骑越近,林涵的拳头也越握越紧,他紧紧地搂住刘莎,假装一对恋人。那人把车骑到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突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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