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回家了。直到一个小时以后,你还没有回电话,我才跑到你说你要推销的那幢房子里……”他深吸了一口气。“天哪,当我看到你的车还停在车道上,你所有的东西都扔在柜子上的时候……我立刻就给你妈妈打了电话。”
妈妈去报了警。她和卢克在警察局碰头,她告诉值班的警察,我从来不会对男朋友失约。在那幢房子里,警察还在柜子里找到了我的挎包,一般我都会把包放在那里,免得弄丢。由于现场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一开始,卢克就成了他们首要怀疑的对象。
“过了几周,我开始在每晚下班以后,在餐厅喝酒。”
“但你从来……”
“那时候,我做了很多的蠢事,是我平时绝对不会做的一些事……”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怎样的蠢事,他看起来是那么伤心,脸涨得通红。我说:“不要责怪自己,你已经处理得很好了,你比我强。你现在还喝那么多酒吗?”
“过了几个月,我知道我已经离不开酒了,便辞掉了工作。当时,大家都以为你死了。我觉得你没有死,他们都认为再也找不到你了,很多时候,我真的很怨你。我知道这完全没有道理,但我忍不住想责怪你。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不喜欢你去推销房子——所以,我总是在你工作结束后才给你打电话。你对别人太好了,男人有时会产生误解。”
“那是我的工作,卢克。你在餐厅工作的时候也对人很好啊……”
“但我是男的,而且,这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我都快疯了。”
艾玛把头探过来,打破了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我们摸了它几下,我问它的玩具球在哪里时,它又跑掉了。
“我和你上次见到的那个女孩子约过几次会,我总是和她说起你,说起你的事,所以我知道,我还没有准备好。我想说的是,安妮,我和你一样困惑——我们都变了。但我知道,我仍然关心你,仍然喜欢和你在一起。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够帮你。你以前总是说,和我在一起你很有安全感。”
他露出一个悲伤的微笑。
“以前和你在一起,我确实有安全感,但现在,没有人能让我觉得安全。我必须靠自己渡过这一关。”
他点点头:“我明白。”
“那就好,现在,你能不能帮我搞明白这个鬼软件到底应该怎么用?”
他笑了。
大概二十分钟以后,软件终于弄好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留他吃晚饭,他却说他必须回餐厅工作了。他站在门口,转过身对着我,犹豫了一秒钟,然后抬起眉毛,又微微抬起手,我朝他走过去,他抱住了我。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自己被困住了,只想挣脱出来,但我克制住了。我只是把头埋在他胸前,呼吸着他衣服上的味道——那是一种混合着牛至、烤面包和大蒜的餐厅里的味道。可闻起来就像是和老朋友们一起吃的晚餐,就像是红酒与欢声笑语,就像是幸福的味道。
他把头搁在我头发上,喃喃地说:“见到你真的很开心,安妮。”我点点头,慢慢松开了他的怀抱,我微眯着眼睛,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后来,我在想,如果我留他吃晚餐,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一想到如果他不答应怎么办,我就不再后悔没有留他了。我以前总是能迅速做出决定,自从我杀死了那个变态以后,我就总是处在犹豫之中。我还记得以前曾经在书上看到,如果你把一只鸟关在鸟笼里太久了,那么,当你把鸟笼打开的时候,那只鸟也不会马上飞走。我以前无法理解,但现在,我明白了。
我把那变态杀死之后,躺在床上,渐渐睡着了,突然,胸口的抽痛让我醒过来——我还在分泌乳汁。我首先感觉到的就是手中拿着的钥匙。我睡觉的时候仍然紧紧攥[WWW。WΓsHU。]着那串钥匙,手上都留下了印记。半睡半醒之间,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拿着钥匙,害怕那变态会看到,便赶紧松开手。钥匙掉到床上的咣当声让我猛地惊醒。他已经死了。是我把他杀死的。
我很想上厕所,但我看了看表,还有十分钟才是我上厕所的规定时间。我还是去了,却怎么也尿不出来。十分钟之后,才尿了出来。
我走回床上,小腿碰到了搭在篮子上的小毯子。我拿起毯子,把它捂在脸上,呼吸着上面孩子的最后一丝气息。我的女儿还在外面孤零零一个人。我必须找到她。
我穿上一条白裙子,把一些布片用冷水打湿,塞进胸罩里,当做乳垫。我穿着拖鞋,走到河边,朝各个方向搜索着,直到树林或是悬崖挡住去路。远处任何一块小孩形状的大石头都会让我紧张地停止呼吸,走过去一看,又都不是。河流中间的一棵树上,有一捆布条,我刚一看到时,膝盖都开始颤抖,等我涉水过去,才发现不过是一堆破布。我到处找,也没有发现她的任何踪迹,我又检查了屋前那片空地的每一个角落,想找到泥土被翻动过的痕迹,什么也没找到。
我甚至还把手插进小屋旁边菜园的泥地里——那个变态把她埋在我们种蔬菜的地方,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我还爬进小屋底下的架空层。还是什么都没有。我唯一还没有搜查的地方就是工棚了。
整整一个上午,夏日的阳光都照射在小屋的铁皮屋顶上,我打开门,一股尸体腐烂的味道迎面扑来,让我觉得恶心。我从凳子上抓起一块还带有汽油味道的破布条,捂住鼻子。我集中注意力,只用嘴呼吸,然后踮着脚尖,从他的尸体旁边走过去。苍蝇盘旋在那块防水布的周围,发出的嗡嗡声响比发电机的声音还大。
我双手颤抖着,翻着冰柜里的东西。她并不在冰柜里,工棚的架子上也只有一些电灯、电池、煤油、绳子之类的东西。我在地上找到一扇活板门,打开以后是一截通往地窖的楼梯,那下面潮湿阴冷的味道和上面死尸的腐臭相比,显得很清新。我在地窖里只找到一些罐头食品、家用品、急救药物,还有几个盒子和一个陈旧的咖啡罐。咖啡罐里是一卷钞票,用一根粉红色扎头发的橡皮筋捆着。我希望这橡皮筋不是某个曾经被他伤害的女孩子的。那卷钱并不多,所以,我猜,他应该还在别处藏了钱。我没有找到他的钱包,当我从他口袋里拿钥匙的时候,没有发现钱包,小屋的柜子里也都没有,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拿钱包。钥匙串上有一把钥匙和所有的锁都不合,我希望那是他的车钥匙,希望他的车就藏在附近某个地方,而他的钱包也放在车上。
我在一个木头箱子里找到了一把来复枪、一支手枪,还有很多子弹。我看着这些东西。我从来没见过这把手枪,在他绑架我的那天,大概就是用这个来威胁我的。此刻,我还能感觉到抵在我后背的枪口,好像看到了他插在腰带上露出一截的枪柄。手枪和来复枪一比较,显得很小,但这两把枪我都很讨厌。一支打死了那只鸭子,一支把我带进了这个人间地狱的地方。我用手摸了摸后背枪口曾经抵过的地方。我关上木箱,把它推到了其他箱子后面。
我每打开一个箱子,都害怕自己会找到孩子的尸体。但我把最后一个箱子打开,也只发现了我的黄色套裙以及所有我的照片和报纸广告。我把箱子打开时,闻到一丝香水的味道,我拿起那条柔软的裙子,捂在自己脸上。我又把外套穿起来,感觉很奇怪——就好像我是在穿死人的衣服。我把套裙放回箱子,拿起了那张我觉得是那变态从我办公室偷来的照片,然后走上楼梯,回到了屋外的阳光下。
现在,我还没有搜过的地方就是周围的树林,我喝了点凉水,把一些巧克力棒、急救药物和一保温壶的热水塞进一个背包,这背包是我在地窖找到的。我刚准备出发,突然看到放在宝宝毯子旁边的我的那张照片和她的小枕头。我把它们都放进了背包里。
我走进小屋右边的树林,没走几步,奔涌的河流声和欢快的鸟鸣声就都消失了,只听见自己踩在地上厚厚一层松针叶时的脚步声。那天下午,我在丛林里穿梭,挖开每一个小小的土丘,寻找着一丝丝腐臭的气味。我一般从小屋往树林深处走十五分钟,就不再走了,然后又以此为半径,向各个方向寻找。
当我找遍了各个方向之后,发现树林边缘有一条狭窄的小路,通往树林更深的地方。路旁全是密密的白珠树和蕨类植物,偶尔,树干上还会有被砍过树枝的痕迹,但都已经不明显了,也正是通过这些痕迹,我才勉强辨别出了这条小路。有些杉树高耸入云,压根看不到树顶,树干的直径有好几米,树皮上长满了苔藓,这也就意味着,这片树林很潮湿。我现在的位置应该还在温哥华岛上。
我最后一次看了看小屋,我祈祷着,如果真有天堂——希望我的女儿已经和我爸爸还有戴茜在一起了——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强烈地希望天堂的存在。
我沿着小路往前走,似乎看到前面远处的树林有一处出口,又走了五分钟,我已经从树林中走了出来,走到一条陈旧的沙石路上。路面坑坑洼洼,没有车轮胎的痕迹,估计已经荒废很久了。我又走了几步,右手边的路面出现了一个斜斜的下坡。
我朝那个下坡走去,发现有一条小路从主路上岔开。我想,那变态藏车的地方一定离小屋不远,所以,我决定沿着这条岔路走。这条岔路也就一辆车的宽度,长满了杂草,如果开车经过,大概根本不会注意到。走着走着,这岔路拐了个弯,和主路平行了,两条路之间隔了大概六七米宽的一片树丛。
走了很久,我突然看到一块小的白色骨头,我停下脚步,心跳仿佛也停止了。我仔细看着这块骨头,发觉它挺大的,不像是小孩的骨头,我继续走了几步,又差点踩到一具鹿的骨架上。
我一直走到小路的尽头,尽头是一片已经枯死的灌木和树丛。地上,一片金属样的东西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我颤抖着双手把枯枝败叶扒开。在我面前的正是那辆棕色面包车。
我搜了搜储物箱,既没有找到那变态的钱包,也没有找到他的任何证件,甚至连张地图都没有。我趴在座位中间,望了望黑漆漆的后车厢,发现有什么东西被揉成一团扔在了那里,我伸手拿过来。是一张灰色的毯子,是他绑架我的时候用过的。
我手中粗糙的羊毛纤维加上车厢里的味道,这一切是那么熟悉。我吓得把毯子一扔,像是被火烧到一样,转身坐在座位上。我努力不去想车后厢曾经发生过的一切,而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如何启动汽车上。我转动钥匙。什么反应都没有。
我屏住呼吸。拜托了,启动吧,拜托了,启动吧……我又转动钥匙。还是什么反应都没有。车里闷热无比,我已经满身大汗,我把裙子撩起来坐着,感觉腿都已经融化在了塑胶座椅上。我把头靠在滚烫的方向盘上,深吸了几口气,冷静下来,然后下车把发动机盖打开。我一眼就看到蓄电池的电线是断开的,我把它重新接上,系牢,然后又试着打了一次火。这一次,汽车立马就启动了,车上的收音机发出巨大的声音,开始播放乡村音乐。我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听过音乐了,不由得笑了。我听到电台的主播在说,“……欢迎回到不受广告打扰的音乐时间”。我完全不知道听的是什么电台,我想换个台,但收音机上的旋钮也掉了。
我把车掉了个头,沿着小路开回去,路上还压过了几棵小树苗,然后,我就开上了主路。很长一截都是下坡路,我慢慢地、小心地把车开下山。过了大概半个钟头,车开上了水泥路,又过了大概二十分钟,路也变得平坦起来。
最后,我闻到了海水熟悉的味道,还有纸浆厂里的一股硫黄味,我来到了一个小镇上。我停在路口的红灯前,发现左边有一家咖啡店。培根的香味从开着的车窗里飘进来,我贪婪地呼吸着那股味道。那变态从来不准我吃培根,说是会让我长胖。
我看着一个老人坐在窗户边,正拿着一片培根往嘴里塞,我的口水不由自主地就流了出来,他吃得很快,吃完一片又一片。我也想吃——我想要满满的一盘培根,其他什么都不要,只要一片又一片的培根——然后我会把每一片都细细咀嚼,享受那咸中又带一点点甜的肉汁。看那变态能拿我怎样。
那老人把油乎乎的双手往衣服上擦了擦。那变态的声音就在我脑子里小声说道,你不是想长成一头猪吧,安妮?
我把头转开了。街对面是一家警察局。
第十九章 警察局
希望你这周好点儿了,大夫。我取消上次的治疗,你应该不会生气吧,我估计,我就是那个把感冒传染给你的人。现在,我自己也好多了,在很多事情上面,我都感觉好多了。首先,这周警察给我打来了电话,告诉我他们已经抓住了那个入室盗窃的小偷,果然就是个十来岁的孩子。
另外,自从上次我们碰面以后,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睡过衣柜了,相信你听到这一点会很高兴。我也不再在晚上洗澡了。现在,我可以边洗澡,边给自己剃腿毛,我甚至可以在洗头的时候不再连洗两次,连涂两次护发素了。我可以直接去尿尿而不用先做深呼吸让自己放松下来,我能在肚子饿的时候吃东西。当我违反了那变态制定的规矩时,有时候甚至在脑海里也不会听到他斥责我的声音了。
唯一一件让我很烦扰的事就是那张照片,那是一张老照片。我刚刚回来的时候,想都没有去想它,有太多乱七八糟的事情要忙,自从那天我跟你说过之后,我就在一个小盒子里找到它,那个盒子里放的都是我从山上拿回来的东西。入室盗窃案发生后,我翻箱倒柜想要发现那小偷到底偷走了什么,无意中翻到这个盒子。
我之前在地产公司工作时,每个人都有一个小隔间,我在自己的桌子前面挂了块软木板,钉上照片,所以我猜,那变态也许是从那里拿来的。如果他说自己想买房子,那么公司的任何一个经纪人都会接待他。就我所知,那甚至可能是他第一次见到我的地方。但是,我为什么要把一张只有自己的照片放在办公室?为什么我总是要纠结这件事情?这已经都不重要了。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要自找麻烦。这就像是哄一堆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