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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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悬疑-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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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
  “池文青,她虽然没有瞎子摸宝的技术,但池文青曾经是萧明恒的同学、恋人、同事。她有知识,有经验,她愿不愿意出手帮助萧错,直接决定着这个计划的成功和失败。”
  “您知道,萧何两家结怨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跟萧家过不去的是何家,不是池文青。你放心,如果我猜的不错,萧错已经看出那只玉蝉的门道,无论是为那瞎子的死,还是为玉蝉,他都会去找池文青。”
  一点也没错,池文青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真正的棋局才刚刚开始,龙叔下完了自己的那步棋,现在,是白马现蹄,还是炮碾丹砂,就看萧错了。
  第五十章 左旋膛线
  更新时间2010…5…1 8:52:51  字数:2198
  萧家老宅,依然平静如初。
  萧错坐在书桌前,伸手摸向书桌下面。书桌下是一种新型的无匙锁,不用钥匙,开启的关键在于拇指、食指、中指的默契配合,以及力度的拿捏匀当的手上功夫。这是机械锁中保密程度最高的防盗锁,即使在毫无光线的环境下使用都极为方便。
  萧错拿出父亲留下的驼皮、子弹和血纱布。又拿出猴渣带来的驼皮和琀蝉。接着,他找出那天从许胡子那换来的瓷片。他从脖子里,摘下格格临死前给他的老银锁,贴在脸上,亲吻了一下后,才轻轻放在桌子上。
  子弹头、驼皮、血纱布、琀蝉、瓷片、老银锁一一摆在萧错的面前。他试探着,用这些东西,把十五年所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
  子弹头是十五年前,萧错亲手从父亲胳膊上取出来的。弹头呈卵型,萧错初步分析是手枪弹。因为手枪子弹的弹头与其他子弹的弹头不一样,其他子弹的头部都呈尖拱形,而手枪弹弹头呈卵型,除非军用手枪,用尖弹追求杀伤力。
  而这颗子弹绝对不可能是军用的,子弹是镀金的,工艺非常精美,颇显高雅奢侈,弹头出膛后基本没有变形。如果不是他亲手从父亲血肉里取出,他死也不信,这么美的东西,竟是杀人之器,惨美之物。在萧错看来,其古老性和玩赏性,皆大于其杀伤性,显然不是职业杀手的吃饭家伙。但这颗子弹的非常规性,直接决定着枪和持枪人身份的特殊性。
  萧错翻过很多资料,也在显微镜下看过这颗子弹,弹头上有左旋膛线,是出自线膛枪,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膛线是为了让子弹可以旋转而在枪身上刻上痕迹,它能使弹头在出膛之后,仍保持既定的方向。隐藏在枪膛内的膛线,有凸有凹。凹下去的小槽被称为阴线,凸起来的则叫阳线,两条相对阳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叫口径,子弹头的直径会比口径稍大一些,这叫过盈。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弹头嵌入膛线高速旋转并起到闭气的作用,从而在空中稳定飞行,指到哪里,打到哪里。
  膛线可说是枪管的指纹,也可以说是枪的身份证。子弹在通过膛线时,外侧会被刻上痕迹,形成一种膛线记号。由于膛线的加工,是受工人和制造装置的影响,即便是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制品,也不可能有完全一模一样的膛线,也就是说,造出同样膛线记号的枪,是不可能的。不同的枪,在子弹通过时,会有不同的膛线记号。警察经常利用进膛痕迹、拔弹痕迹、坡膛痕迹、线膛痕迹破案,但究竟怎么个破法,萧错至今还没参悟透彻。
  关于膛线的方向,现在一般都采用右旋,萧错研究过其中的原因,无论是右旋,还是左旋,不过是习惯而已,目的是把子弹转出去就行。从这颗子弹头上所掌握的资料看,射击萧父的枪,是把老枪,持枪者只射击到萧父的胳膊,看来也并非专业杀手,很可能是一个老枪收藏者。萧父失踪后,萧错也曾查过鬼街口,乃至墨里州附近的古枪收藏者,均说没有见过这样的子弹。
  萧错又拿起血纱布,父亲是个言行谨慎的人,他既然用血纱布包裹子弹,连同驼皮一起放进了盒子里。那就说明,在萧父的眼里,血纱布、子弹和驼皮是同等重要。如果父亲是想用子弹头作为寻找凶手的线索,那么,血纱布是在暗示他什么呢?
  萧错把子弹用血纱布重新包好,放在额头上,深深地叹了口气。等他抬眼时,又看到琀蝉。这是猴渣送来的葬玉,格格出事之前,曾经下过定论,玉蝉是以雌为匙,雄蝉为锁。这到底是怎么个原理,萧错还猜不太透。然而,更出人意料的是,琀蝉外面竟包裹着一张驼皮,和父亲留下的驼皮相比,除了在形状上有差异外,质感,手感,大小几乎都一样。萧错将两张驼皮扫描在电脑里,在电脑里拼了一阵后,突然发现这两张驼皮竟有个吻合口。原来,这两张驼皮是一母同胞。
  就在萧错万分惊奇之时,王妈突然敲门,说是给他送碗汤喝。萧错迅速将琀蝉、驼皮、子弹和血纱布一同放进盒子里,塞回书桌下面。王妈进来,放下汤什么也没说,只偷偷瞥了眼萧错桌上的老银锁,便推门离开。
  老银锁是唯一能证明格格身世的东西,挂链是开门老货,明末清初皇宫贵族之物。锁是后配的,八十年代的新工。按照两百多年前的制式风格,这条挂链上,应该是十八罗汉,而格格的这条挂链却只有九尊罗汉。按萧错的理解,这条挂链应该是被人一分为二。从古玩角度去看,这套银锁是动过手的残品,并无价值可言。
  想要解开格格的身世,只能从老银锁入手。十五年前,萧父是受人袭击后,把格格抱回家的。当时格格还处于昏厥状态,身上除了一身血衣,就是这把老银锁。萧父为什么在受伤后,还坚持把格格抱回家?难道格格在当晚也是受害者之一?十五年前的那个凶手,到底是想杀掉格格,还是杀掉父亲?
  除此以外,还有存疑。十五年前,萧父抱回格格交给他驼皮之后,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十五年后,又有一张驼皮出现,格格就此丧失了性命,死得支离破碎。无论从什么角度、什么立场、什么观点、什么利益、什么目的、什么动机、什么想法上分析,萧错都应该承认一点,至少一点:格格的生与死都和驼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一点,他坚信不疑。
  现在,只剩下桌上的瓷片。萧错之所以下血本拿青花鼻烟壶跟许胡子交行,那是因为这种瓷片,很稀少,是宋辽金元时期,早年北方磁州窑的活,和格格五年前摸的那件弯月梅纹瓶,又是同出一辙。
  萧错猜不出那套爷,为什么要把套下给许胡子。但当他看到瓷片上的污垢后,立刻拿出琀蝉,将两者土锈污垢,来回对比一番,突然豁然开窍,他在心里唏嘘一声:原来,是这么回事。
  萧错心里终于有些谱子,但他认为此事复杂,并不是说打,就操家伙上的问题。他开始疯狂的想念父亲,他翻开父亲的相册,眼前突然一亮,有一个人,能帮他。谁?池文青。
  于是,萧错决定了第一步行动计划——找池文青。
  第五十一章 逼出血衣
  更新时间2010…5…4 9:40:13  字数:2918
  给池文青打电话,萧错还需要一样东西:勇气。
  池文青是个好女人,这一点萧错承认。如果萧父不变节的话,按照逻辑原理,池文青应该是萧错的母亲。几十年前,萧明恒在池文青眼里,是个博学多才、光明磊落的人。而今,萧明恒始乱终弃、背信弃义也就算了,他还爆出个私生女——萧楚格。
  所以,萧错抓着电话,犹豫半天。他认为,很有必要让池文青知道真相,还父亲一个清白。于是,他拨通了池文青的电话,对方只是轻轻“喂”了一声,声音很小,但很慈祥。萧错只简单的说了声:“池姨,是我。”
  池文青此刻正在整理关于萨满文化的资料,对方虽然没有报出姓名,但这个声音对她来说,太熟悉了,和萧明恒年轻时一个样。池文青拿着电话,脸上的表情僵硬,半天没找到回应的词。
  萧错继续说:“我爸走的时候,跟我说过:有什么事就去找池姨……”
  “出了什么事?”
  萧错咬着牙,眨了半天眼,才吐出一句:“格格……走了……”
  萧错说这句话的时候,很疼痛地想起格格,真的很疼,疼得他低下头,想哭。于是声音也随之开始哽咽,使他说不下去了。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
  “别太……难过……”
  “嗯……”萧错拿着电话,摸了摸桌上的老银锁,摸着,摸着,他的手指开始颤抖,但他还是尽量保持平和地说:“我打电话是想告诉您,格格不姓萧,她不是我妹妹,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我爸不仅骗了您,还骗了我,骗了所有的人。”
  “哦?”池文青听到格格不姓萧时,眼睛立刻红了。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池文青愣愣地拿着电话,但她很快由震惊中恢复平静,她问:“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格格怀着我的孩子,我想让她有名有姓的走,有时候……她真的很想妈……”
  “我能帮你吗?”
  “我怀疑格格的死和我爸、以及我爸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系。”
  池文青问:“你什么时候过来?”
  萧错松了口气,在他看来,池文青能帮他,全仗着她大度能容。他说:“明天下午。”
  无论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工作的角度,池文青都会帮萧错。所以她很快便回答下来:“我在考古所等你。”对于池文青而言,这个夜晚做出的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失去的不仅仅是家人,还有生命,以及生命以外的东西。
  通话结束后,池文青朝书桌上看去,那是她和萧明恒在野外考察时照的。她只是看着他,除了她淡漠的眼神,什么也没有。如果她的目光是拒绝,是愤恨,或者是鄙视,是嘲笑,她都不会害怕。可为什么是淡漠?
  难道她早已淡漠了他们几十年的感情?失魂片刻,池文青忽然感到心里有一角轰然崩塌。亮晶晶的眼泪从她的眼里涌了出来,怎么也止不住,使她不得不扭头,呆呆得望向窗外。
  窗外,一片漆黑,有山,有树,还有条红丹河。
  河岸边,停着一辆轿车,那女人钻出河水,急忙卸下水肺,脱掉脚蹼和潜水衣,走到林边老树下,将潜水装备塞进树洞藏好。接着,她打开车门,坐进车里,并没有急于开车离去,而是从车里拿出一瓶酒,连喝几口,又往身上洒些酒水,才迅速将车开走。
  车进小区车库,停稳车后,她将黑纱重新裹好,背上背包,从车里摇摇晃晃的出来。她脚步踉跄,腰间飞虎爪时隐时现,在灯光下尤为铮亮。她不是酒醉,而是脚伤实在疼痛难忍。
  她走了几步,觉得身后有些声响,声音瞬时增大,她能听出是摩托车的引擎声。没等她回头去看,便觉得一辆黑色摩托朝她疾驶过来。眼见势道极为沉猛,撞上了非死必伤,女人情急之下,忍疼翻越,扑在地上闪避。
  那摩托见没得逞,又调转回头,朝她逼来。女人急忙站起身来,顾不上脚伤疼痛,连跑几步,又是一个腾越,翻上了一辆轿车,身如青燕,立在车顶之上。霎时之间,脚掌又疼又热,奇痛彻骨,她急忙踮起脚抵御,哪知整条腿已然酸麻无力,不觉惊惶起来。再看驾驶摩托之人,头戴钢盔,面容全掩,见女人翻到车顶上,又加强了马力,看这情形,是要飞车而越。
  女人抬头,看了一眼车库顶梁,从腰间拔出飞虎爪,嗖的一声弹开,挂在管道上,身子腾空,已然落在另一处车顶之上,见身后已经是墙壁,才算惊魂稍定。
  摩托车欲飞之时,却见女人已经离开,急忙刹车,由于速度太快,在地面上连着旋转几周,若不臂力较好,恐怕要连人带车栽翻在地。再看女人所在之处,车辆极多,索性弃车,纵身翻上车顶追赶。
  女人脚力不足,那人很快便追上前来,迎面就是一拳,趁她躲闪之际,又抓向女人的背包。这女人这才醒悟,原来此人目的,是想抢她的背包。女人急忙向后折腰,连翻了两个跟头,满以为躲了过去,却听“呲啦“一声,背包已被扯出个大口。
  女人急忙护住背包,只退不攻。那人却拳掌脚踹,攻势犹似暴风骤雨一般,其目的还是女人的背包。女人被逼得发急,又使出飞虎爪,当啷挂在管道上,看来这女人的招式很简单,打不过就跑。可惜,正当她准备腾空时,却被那人一把抓住脚踝。使她不得不松了飞虎爪,只听得“啪”的一响,俩人一起跌落在车顶上。
  那人压在女人身上,女人又惊又怒,连运了几次气,浑身宛似断折了一般,全无反抗之能,哪里挣扎得脱。突然,女人闻出那人身上的气息,极为熟悉,双眼一怒,喊了一声:“彪哥。”
  那人一笑,拿掉钢盔,锐眼鹰鼻赫然竟是谭彪。谭彪翻身把她搂在怀里,将她抱起。不料,女人的背包带子却随之脱落,从车顶滑下,包内的东西,撒落在地。女人急忙翻下车子去捡,但谭彪身手极快,从车顶跳下,一把按住。再看那女人,眼神已尽是惶恐。
  谭彪捡起,打开一看,是一套碎花衣服,大约是五六岁孩子穿过的,上面还有斑斑血迹。谭彪认识这衣服,十五年前,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就穿着这套碎花衣服。当时她只有五岁,浑身是血,楚楚可怜。谭彪是后来得知,她父亲带她进山,不幸掉下山来,父亲为了救她,摔成了脑残症。谭彪见她可怜,两人才相依为命,直到后来碰见了龙叔。
  谭彪觉得奇怪,这套衣服,一直被这女人视为珍宝,为什么今天要带在身上?他将衣服收好,还给了那个女人,问:“你去哪了?”女人神色不但没有慌张,而且非常镇定,慢慢转身,故作醉态地喊了声:“我去喝酒了。”
  “出去喝酒,还带着家伙?”谭彪知道,带着飞虎爪出门,必定是有些难度的活,又见那女人腿脚不是很利索,猜想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他又接着问:“失手了?”
  “没出手,也没失手。”
  女人说没出手,谭彪倒也信了几分。因为做贼行窃,得时时隐身在天花板上、地板下,甚至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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