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您不要太担心和多虑,因为我们在调查的案子和这几件衣服有点关系。现在只是简单了解一下情况而已。”郑珏刚从学校毕业不久,现在正在实习阶段,还是秦铮的大学师弟。他拿着本子将情况做简单的记录,一边写一边回答。
“麻烦您把后越的联系地址给我们一下吧,我们还有些问题,可能需要当面询问他,今天真是麻烦您了。”秦铮道。
拿着地址,两个人片刻不耽误,直接开车前往。可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寻到后越的住处,却扑了个空,是真的空。不过他们倒不算白跑,因为却恰好赶上房东正在打扫卫生。
然而两个人还未走到门口,在楼道里就听到房东骂骂咧咧地抱怨。省去一些诅咒对方祖宗十八代的话,其主要中心思想就是说本来好好的一居室被弄得特别脏乱,到处都是线团,碎布,粉笔头。且房间里好像长期不通风,一股子怪味难闻得要死。
听到这里,秦铮立马上前表明身份和来意,制止房东继续打扫,并询问,“你是后越的房东?知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房东先生姓朝名晨,快入秋的天还穿一身短打背心,脚踏人字凉拖。嘴里叼着一根烟,脑袋有点秃。脖劲上挂着条粗壮的金项链,很典型的包租公形象。
“对啊,本来看这个小伙子挺干净的一个人,所以才把房子借给他的。没想到才住了一年多而已,就弄成现在这个样子。原来这房子老新的,搞什么搞,现在墙上都是霉斑!还弄得这么脏!早知道应该多收点房租!”房东很气愤,不停重复着后越糟蹋了他的房子的事,直到秦铮再度提醒,房东先生才继续回答,“中介是昨天中午和我说他准备要搬走了,叫我今天来收房啊。本来今天应该三方都到的,看看房子、家具有没有啥问题,然后才交接的。但是今天后越没来啊,拍拍屁股就这么跑掉了。你说气人不气人,所以押金我是不会退给他的。”
估计他也不会要那押金了,秦铮也不继续问房东是否会知道后越搬到哪里去了这种话,所有的一切不都是明摆着的么。
由于秦铮二人明示了身份,并且表明后越可能是他们正在侦办的一个案子的嫌疑人,需要在他住过的房子里采集一些证据。房东听到以后有些震惊,又怕自己的房子真的惹上什么事降低以后的入住率。
秦铮解释他们只是需要几天来采集证据,不会耽误很久,也不会对外宣扬,并且会在事后做基本清理。
房东是个明白人,他忙不迭答应,表示积极配合,省得自己落一个妨碍公务的罪名。更何况面对这种脏乱差的屋子,他最好有人帮着收拾。于是很哈皮的将备份钥匙交给了秦铮。
采集证据什么的细节不表,总之之后他们在那间脏乱的屋子里发现了几样有用的东西。假发,几粒掉在地上的安眠片,坏掉的人体模特,还有和几件旗袍匹配的碎布料。
所有的一切,都将后越一点点推向犯罪嫌疑人的范围。
待几样东西经过化验以后,却得到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几块旗袍的边角料无疑是匹配的,外加福瑞祥店主的证词,完全可以证明它们是出自后越之手。
坏消息是,假发的纤维和安眠药的成分,均与死者身上及体内发现的不同。
看着化验报告,郑珏都快气炸了,“真他妈狡猾!”他爆了句粗口。
秦铮也很头大的扶额,原以为,他们就快接近真相了。可谁又能想到,他们找到的所谓证据,起不到关键作用。仿佛被凶手耍了一样,外表看似相通,可内容不一样就是没用的。根本不能直接证明后越和这几起强奸杀人案件有关,顶多证明,凶手是从他那里买来了衣服,给死者换上罢了。
毕竟假发谁都可以有,可以用。安眠药你高兴睡不着,心情郁闷也可以找医生开处方。可关键是,他们现在找不到后越这个人,根本无从调查他是否还找医生开过与死者体内的安眠药成分匹配的药物。再者卖假发的地方也不少,谁也没规定卖假发要出事身份证作登记的,柜台上也不可能会用监控录像给拍下来,这排查起来实在太麻烦。
就这样,线索再一次断了。
然而几天以后,让整个刑侦大队万万没想到的情况发生了。
案件的头号犯罪嫌疑人后越,竟然自己找上门来。不过并不是自首,而是美其名曰配合案件调查。
“衣服是我做的,而且买这几件旗袍的是个男人,年纪很轻。不过他来买衣服的时候都是戴墨镜和口罩,所以看不清长得什么样子。”
后越慢条斯理地说着,忽然打了个喷嚏,用手摸摸鼻子又捏了下,“诶,不好意思,我鼻子有点过敏。”
“鼻炎吗?”秦铮眯了眯眼睛,看着后越又打了个喷嚏,再次重复摸鼻子又捏了下的动作,“猫毛过敏。”
听到这话,正做笔录的王木挠挠头,他家有猫,是个标准的猫奴,局里的人都知道。不过他并不打算在工作时说些有的没的,而是继续问问题,“在你们店里定制衣服,应该会留下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吧,毕竟是定制嘛,按照要求做好成衣总需要花点时间,等做完衣服才能让客人来取是不是?”
“按道理来说是这样没错,不过这位客人没有要特别定制,而是一次性拿了几件我已经做好的成衣,直接现金付款的。本来这几件都是样品,不打算对外出售的,但是我急着用钱,就卖出去了。”
“有发票存根吗?”
后越摇摇头,“因为是私下交易,所以……”
“这几件旗袍一共以多少金额交易的?”
“一万二。”
听到这个价格,王木简直傻了。好家伙,这么贵的衣服给买给死人穿,这凶手不是穷得只剩下钱了,就是十足的变态。要么就是后越在撒谎,有哪个杀人犯会花这种冤枉钱?再者说了凭什么衣服这么贵,死者身上佩戴的首饰确实一等一的疵品地摊货?这不是太矛盾吗?
秦铮和王木对视一眼,都明白两人想到一起去了。秦铮了然地点点头,换了个问题,“你平时失眠吗?”
后越老实点头,“我有些精神衰弱,经常失眠睡不着,所以医生给开一些安眠药帮助睡眠。”
秦铮恩了一声,其实就算药片的成分一样又如何?还是那句话,安眠药虽然是处方药,可是他能吃,别人也一样可以得到。
“问个私人点的问题,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回答。”秦铮说,“为什么忽然搬家,而且交房那天没有去,直接就走了?”
后越一愣,“啊,这个是因为房子本来就快到期了,反正还有两个月时间,我想换个环境住。那个房子太潮湿,地段又差。碰巧最近找到了合适的房源,就干脆搬了。你也知道做裁缝的,东西多又杂乱。我也懒,不高兴收拾,就想不要押金了,更不想当面和房东闹得不开心,就当做给房东请保洁用的。”
“你倒大方。”王木插了句嘴,心里则腹诽,搬家也搬得这么凑巧,还留下些无关痛痒的证据,骗谁呢。
作者有话要说:
【福利小剧场时间】
地点:DO的工作室
人物:DO、钱君霆
道具:百折扇一把
(这个设置,咋这么奇怪的啦……咳咳咳……)
DO,“婷婷啊……”
钱君霆冷冷瞟了某DO一眼。
DO:“钱BOSS。”
某钱:“恩。”
DO:“……” 喵的,竟然给我摆谱。心中腹诽,但是某DO还是挂了一脸讨好的笑意,“最近大家的地雷都特别给力,话说,作为本小说最受欢迎男性角色,你是不是该发表一下获奖感言啊,顺便替我感谢一下大家吧。”
某钱:“把殷凝给我,否则免谈。”
DO:“……”
姜是老的辣,某DO嘿嘿一笑,无比阴险奸诈,“桀桀桀……不要威胁姐,否则撤掉你和殷凝的番外!”
某钱:“……” 这货绝逼不是我亲妈!
一扭头,某钱潇洒倜傥,玉树临风地站起身,摆了个风情万种地pose,学着花轮同学一甩头发,“其实,就算后妈不威胁我,我也要在这里感谢大家对逃杀的支持,以及对我智商的肯定。(某DO 腹诽,你确定那是你的智商吗?)尽管我已经被无良作者黑到不能再黑的地步了,但是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啊!大家都知道谁才是最爱殷凝的吧,是吧是是吧是吧……”
某DO 一百折扇pia上去,“重点错了!”
直接拖走!
……
【客串表】
王木木 客串 王木警官
梓
瑾 客串 福瑞祥店主李如瑾
朝
臣 客串 房东朝晨
第136章 不会放过
“九月二十六号我们在新红桥区景观桥下的桥洞内发现了一具女尸。”说着,秦铮从文件夹里拿出照片摆到后越面前,“你见没见过照片上的死者?”
后越拿着照片认真地看了看,摇头:“没见过。”
“那么当天晚上九点到半夜零点左右,你在哪里?”
“这是怀疑我什么吗?”后越有些害怕地问。
秦铮推推眼镜,“只是例行问题而已。”
“具体时间我不大记得,不过那天我搬家,印象很深。当天早上开始,我就去新租下的房子里,打扫卫生,一直到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才离开的。新住处在宝善区的居民小区里。”
“有人能证明你当时确实在新住处打扫卫生吗?”
“期间叫过两次外卖,有送外卖的小弟可以证明我当时一个人在家的。”
要知道新红桥区和宝善区跨着市中心位于S市的两端,就算坐地铁一路畅通无阻也要一个多小时左右的路程。
王木又道,“福瑞祥的老店在文化街,你现在搬到宝善区,比你原来住的地方还远呢。”
“这不是房租便宜嘛,而且虽然离上班的地方远,但是交通方便啊。房子也好,朝南的。”
秦正继续问:“恩,那天晚上你一直呆在新房子里,直到天亮?中间没有出过门?”
后越很认真地想了想,“中午出去在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买过烟还买了些啤酒,晚上么……我不能很确定。”
“这话怎么说?”
“一个人打扫屋子无聊嘛,刚好晚上还有场球赛,就边看电视边喝啤酒,然后喝高了,后来大概是睡觉了吧。”
“大概?”
“我不能很确定,我这个人有梦游的习惯。醒来的时候在新住处没错,不过房门开着。”
听完后越的话,秦铮皱眉。王木则是讽刺地轻笑一声。
梦游,多好的借口。
做完笔录,他们便放后越回去,但告知他明天再来做个配合调查实验。
另一边,秦铮对王木吩咐,“把后越新住址小区路口,附近道路所有的监控录像调来。别忘记案发地附近的监控录像也要,九月二十六号的就行,那天晚上他一定出去了。另外再派小吴去裁缝店核实一下最近一年来的交易记录,再去证实一下几个被害人有没有在福瑞祥买过衣服,或者被害人的家属朋友有没有见过后越这个人的。还有,上次现场附近的围观群众照片出来了没有?”后面半句是问来送报告的郑珏的。
“出来了。”
秦铮点头,“待会儿把照片放得大大的仔细找。”
纷纷点头,便各自忙各自的去了。
……
第二天,后越倒是没有跑路,继续乖乖前来配合调查工作。
所谓调查实验,就是安排殷凝识别所谓的快递小哥。虽说殷凝没有见到快递小哥的脸,但是身高,体型还是可以辨别的。但凡这个人能与后越挂上一点钩,对他们来说就是有用的。
实验很简单,如同很多刑警剧里的那样,好几个犯罪嫌疑人站在一个有面镜子的房间里,让证人站在透视镜另一端的房间中,然后从几个人中辨认。
殷凝站在透视镜前,十分认真地看着里面的六个陌生男人。她全都不认识,没有哪一个的身高或者体型和那天给她送快递的男人相似。
那个快递小哥是瘦高型的,身量也好,却不瘦弱,很结实的那种,皮肤也白。
再看面前的几个人,不是太矮,就是太胖,要么太黑,或者太瘦。还有两个身量有点差不多的呢,但整体轮廓又不像。一个腿短,一个脑袋过大。
“能不能听听他们声音?”殷凝提出建议,“那天他说了两句话,标准的普通话,‘请小姐提供一下姓名?’还有……‘麻烦在这里签个字。‘’”
秦铮点头,王木便用麦克风对另一个房间的人发出指示。于是所有人便一一照做。
但结果依旧差强人意,没有一个人的声音相似,更别说有两个方言口音特别重的了。
殷凝皱着眉摇头,“没有,那个人,不在里面。”
秦铮的眉头也皱了起来,“肯定吗?”
殷凝坚定点头,“肯定。”
既然实验的情况和料想的不一样,也只能放后越回去。之后秦铮也亲自把殷凝送回家,再返回局里继续工作。
他有些疲倦的靠在椅子上,将整个案子的前前后后进行梳理。
如果按照目前的情况,这件事就奇怪了,或者说是更复杂化了。
犯罪嫌疑人有两个!
尽管目前的所有证据都不能给后越定罪,但作为法医或者说执法者的一种敏锐的直觉告诉秦铮,后越就是凶手!可是他却不是那个奇怪的快递小哥,也有可能不是跟踪殷凝的人。而跟踪者和快递小哥之间,说不定有某种联系,甚至是同一个人。
因为后越的笔录中,秦铮问过当日殷凝被跟踪的那天在哪里?后越有很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那现在的问题来了,后越和快递小哥是不是同伙?
如果是,这得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才能一起干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按照犯罪心理学来说,系列强奸(杀人),犯罪者渴望与人发生亲密的个人关系(不排除满足体验性快感),并且发泄愤怒。
男人通常通过强奸女人来向其他男人表示他们的力量,杀伤力和男子气概,性交是他们展示自己力量的工具。如果男人感到女人是别的男人的财产,强奸别人的女人可以证明他们有力量战胜别的男人。
如果是团伙作案,其动机往往是这个团伙想要向外界表明哪些需要,或者以此来表达自己属于某一个团伙的感觉。
有些人甚至希望在犯案过程中有人来见证犯罪过程,从而来表现自己的力量。
然而在本案中,凶手不应该是团伙,因为被害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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