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安顿在医院后我重新返回实验室,那时候已将近凌晨三点,街上空无一人,除了时不时从房檐上被吹落下来的沙子。我开着小默罕默德那辆被搞得像块废铁的吉普,抽着烟,一边看着沿途冷清的风景。它们的安静令我感觉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好像不是真的。
回来的路上依旧绕了点路,这样可以看到开罗塔的身影,也不过才两晚上没见,这会儿看着它居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再一个转弯,铁塔蔚蓝色的身影消失在大厦背后,我叹了口气。随手打开了唱机想换换心情,视线一瞥,却被路边一块闪烁的招牌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成人用品超市。 回到实验室差不多凌晨四点。 吉普巨大的轰鸣声令邻居的狗用它最大的嗓门欢迎了我,直到它主人砸破一只酒瓶然后吼出一叠声类似FUCK YOUR MOTHER之类字眼的鬼叫,一切才嘎然而止。我拖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进地下室,然后把那些东西丢到密封舱门口。
转身走到镜子前,我拉开围巾查看了下自己的脖子,脖子上很清晰的几根手指印,伴着发青的淤痕,令我脖子看起来样子有点可笑。 我想未来可能得有很多天,我需要带着这根围巾才能够出门。 目光往下移,镜子里那个木乃伊仍保持着他被电倒那一刻的姿势,仰面躺在我身后的水泥地上。
小默罕默德临走前给他注射了一针镇静剂,量很大,据他说可以麻倒一头牛。啧,真可怕的剂量。所以说,虽然这男人义正言辞地指责我出手太狠,但其实他自己也已经从心底里没把这东西再当人看了,不是么。 转过身走到木乃伊身边,我踢了他一脚。 他没有任何反应。
于是我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一路拖到地下室那根粗大结实的水管边。水管已经被废弃了很久,里头填满了装修时倾倒的水泥,现在我总算给它找到了除装饰之外额外的用途。我把木乃伊斜靠在这根管子上,确认他不会滑倒后,我回到密封舱前打开那堆袋子。
那里头全是我从成人用品店里买来的东西,我翻了翻,从里面找出了两副手铐。回到木乃伊身边一副将他反手铐住,一副铐住了他两只脚。随后再回到密封舱前,从那堆袋子里找出了一个金属圈。
这东西拿出来后,我握在手里反复看了又看。它的功能我在店里就跟营业员具体了解过了,并且有点佩服其设计者在那种方面“别具一格”的灵感。虽然我想象不出两人做口爱的时候,一方套着这种东西到底会使自己产生出怎样特殊的快口感,但我知道,它对我而言将会很有用。
事实上,在之前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之后,怎么安置这个木乃伊成了我和小默罕默德最为困难的一个问题。
虽然我们可以用镇静剂让他暂时昏睡,但他总得有清醒过来的时候。而那个时候该怎样安全有效地控制住他,这问题就很难解决了。因为他不是个普通人。依照我们所看到的,这个活尸他能够通过某种精神力量去操控他周围的东西,小到手术刀,大到手术台。而,是不是还能控制更大的东西,谁也无法估算,因为他大脑对他这种力量的承受范围,早已经高出了我们的预算。
这样一来,我们对他进行怎样的束缚,似乎都是无用的了,除非有一间特殊的、令他无法使用自己的特殊能力来使自己脱困的囚牢。自然,这对我们这样简陋的实验室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所以刚才一路上除了看风景,我满脑子都在考虑这个问题,直到看到了那家成人用品店。
按照说明书上的文字,我对这只金属圈再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什么问题了,然后拿着它重新返回木乃伊身边。 他依旧沉睡着,昏昏然一无所知。
我把金属圈套到了脖子上,将那个特殊设计的搭扣轻轻扣住。 现在,除了我脑子里的密码,谁也没办法将它从这木乃伊脖子上取下来。当然了,这玩意儿的用途并不仅仅只有这一点。
做完这一切,我从袋子里取出了最后一样东西,一条粗而长的铁链子。 买它的时候那个营业员朝我偷看了好几眼,并且吞了几次口水,我想可能和这东西包装上的示范图片有关。现在我用它将木乃伊整个身体缠裹在那根粗大的水管子上,然后穿过他腕上的手铐,将他手腕同水管锁到了一起。 好了,这样一来,即使他现在马上苏醒,要想再使用他的异能把这些东西从他身上弄开,只怕没那么容易了。毕竟这些东西是金属,而不是胶布。
于是脱下外套将他的头重新裹住,我回到工作台边坐下,给自己舒舒服服点上支烟,然后将上面那叠还没看完的照片抓了起来,定下心继续往下看。 很显然,“苍龙压宝鼎”的特殊造型和充满了尸臭的布局,引起了那几个盗墓贼的强烈兴趣,他们为它拍了好几张照片。然而看到这组照片最末一张,却让我不由得骂了声娘,因为石柱上的龙头被这些人铲掉了半个脑袋。
仅仅只是为了龙嘴里衔的一颗珠子,他们就把几千年前这种极具研究价值的祭祀用具给毁了,类似的例子其实不少,很多时候以为自己已经看得很开,但真的亲眼见到,却往往发觉自己其实并未如自己所以为的那样足够淡定。 照片上老默罕默德捧着那颗珠子朝镜头露着老骆驼般的笑。从比例上来看,这颗珠子大约一颗龙眼大小,从品相来判断,应该属‘雷公墨’。这种夜明珠无论大小还是品相都同慈禧坟墓里挖出来的那些无法相比,因而作为考古学那部分的价值所横遭的破坏就更显惋惜,所以我想我之所以会为此感到气恼,多半就为了这个原因。
接着往下翻,那张照片里的画面一跳进眼里,我马上意识到这就是老默罕默德所说的,他们挖到的这座墓可能是当年36号坑墓的原因。 照片里是间“永恒”之室。 古埃及人笃信,死后他们将会在另一个世界重获新生,所以他们将自己的尸体制成木乃伊,以令自己的身体永世不朽。但“永恒”之室的出现令他们的这种文化在短时间里曾经遭到过一定的冲击。
据说“永恒”之室是间四门之室,它建造在甬道同主墓室相连接的部位,所以其中两扇门是真实存在的。另外两扇则是虚门,也就是在墙上做个门的造型,那两扇门一扇通往永生,一扇通往死神阿奴比斯的府邸。
“永恒”之室只在中王朝时期出现过,并且短暂如昙花一现,所以在当初英国人曝光那张36号坑墓墓室的照片之前,谁也没想到这种墓葬格局真的曾经在古埃及的历史长河里出现过。而那张照片的剪报就保存在我爸爸的剪报本里,作为参考用的数据之一,那个本子在他过世后就为我所拥有,光看就不下百遍,所以一看到手里这张照片,虽然角度存在了些差异,还是被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么看来,老默罕默德并没有为了生意而故意夸张了他所盗坟墓的背景,并且地点也符合。当初英国人在吉萨区挖掘到了36号坑墓,老默罕默德约我看木乃伊的地方是在孟菲斯,两者离得不远,这正好符合了老头一贯的习惯——出于对所盗物品的安全考虑,他交易的地点通常同他收获盗窃品的地方很近。因此大致可以推测,当初那个墓虽然莫名消失,但应该仍在吉萨的某处,并且被老默罕默德发现了。只是具体地方就不得而知,毕竟沙漠那么辽阔,只定位吉萨区一个范围,无异于大海捞针。
而这座坟墓的主人到底是谁,似乎也明朗了起来,因为埃及历史上只有一个朝代是因为信奉安努神,而采用这种有驳常规的木乃伊制作方法。也只有一个朝代因为信奉安努神,而将“永恒”之室作为死后通往永生的一条途径。
而那个时代能享用如此规模庞大的墓葬的,恐怕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斐特拉曼二世。但令我确定这一点的倒并非以上分析。早在道尔将那块被他无意中发现了古代纹章的金饰片交还到我手里的时候,我就已经将那纹章认了出来,它同那位找我寻找木乃伊的中东油王所给我看的那枚斐特拉曼二世戒指上的纹章,一模一样。
所以,如果那枚戒指真的是斐特拉曼二世的,那么眼下被我用锁链层层捆绑在水管上的那个活尸,他就是复活了的斐特拉曼二世。
几千年来他被他那些笃信太阳神的同胞所唾弃,并且抹杀。而充满讽刺的是,在通往永生的信仰途中,那些持有正规信仰的同胞们最终与沙同在,化成了顽石一般的木乃伊。唯有他,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再次活了过来,虽然不知道那股能令他复活的神秘力量究竟是什么。
是安努神的力量么?那么既然如此,镇压在他坟墓里的“苍龙压宝鼎”,它的存在又究竟是为了什么。 这问题恐怕只有当事人才可以回答了。 于是没再去纠结这些令人头疼的问题,我继续把照片往下翻,而就在后一张照片被抽出来的一刹那,我心脏蓦地震了下。
照片上的画面令人震惊。 我不知道该怎样去描述这样一种场面,因为看到它的那瞬间,我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老默罕默德他们接着走进的一间石室,它整个儿被撕裂了。 建筑遭到破坏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人为造成的倒塌,有地陷造成的倾塌,有地震造成的分裂,也有老化造成的断裂。等等。 而这间石室同我所有关于建筑破坏的印象都不一样。
它是老默罕默德当初给我看的为数不多的照片里所拍的那间墓室,也就是停放斐特拉曼二世棺椁的主墓室。 当初给我看的照片远没有这张来的清晰,因此所造成的震撼度也是远不能同现在所比的。那会儿对于老默罕默德所形容的墓室所遭到的破坏,我的全部印象仅仅只能来源于自己的想象。
却没想到真实的状况会是这样凄厉。 是的,凄厉。除此我找不出能更合适于这幕画面的词语。
它看起来就好像被无数只爪子给撕扯过,无论墙壁、地面,还是墓顶,到处都是一些极深刻的撕裂般的裂痕。这种裂横同地震所造成的断裂是完全不一样的,它们一道道烙刻在这间不大的墓室内,将整个空间刻划得遍体鳞伤。唯一逃过那些爪子的只有墓室正中间那具漆黑的石棺,而这具棺材再次违背了古埃及人的传统,它如此简单,如此粗糙,除了充满霸气的体积,以及一种肉眼可辨的坚硬。
棺材盖倾斜在这具棺椁旁边,拦腰断成了两截,从断裂面来看有些年头了,并不是最近才造成的破坏。
木乃伊就在那具棺椁里躺着,身上除了已经风化得所剩无几的布料,以及脖子上一点项圈的碎片,其它什么也没有。躺的姿势同那天在老默罕默德这里第一次见到它时完全一样。
而现在他正活生生被绑在我的实验室里,并且一度差点杀了我。 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我抬起头,朝他的方向瞥了一眼,随即一下子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就在我视线所及的那个位置,除了低头安静靠在水管上的木乃伊,我看到了第二条人影。
它被灯光拉得老长,以致覆盖了我的影子。 那人就在我身后。
“我一直在等,”似乎已经从我的反应里知道了我的发现,那身影微微一动,然后我听见他在身后对我道。“等你什么时候可以发现到我的存在。” 话音很耳熟,因为对于这样动人的嗓音,我通常都拥有一个好记性。 何况这声音的主人还同我上过床。 “现在是六点。”于是我转身对他道。 “两个小时。”我的回答令他微微一笑。他就站在我身后的柜子边,两个小时来我始终在这附近走来走去,直到坐下看那些照片,这段时间竟然始终没有感觉到过他的存在。“他们找我来,原来是为了杀一个需要花两个小时才能发现我存在的人。”
“好像令你失望了。” 他再次微笑,那笑容无论什么时候看起来总是令人难以抗拒。“有点。”
“那么你打算让我怎么死。”见识过他杀人手法的人不会再去考虑存活这个问题,所以我干脆问得直接点。 他点点头,然后走到我身边:“那得看你到底打算选择活还是选择死。”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我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淡金色的头发在灯光里折着柔软好看的光,脸上的笑容也柔软而好看。 几天前他用这样好看的笑令我糊里糊涂和他开了房,现在他用这样的笑跟我谈着一笔生和死的交易。但我猜不出会是笔怎样的交易。就我所知,杀手接下单子后,绝对不会同将被捕杀的猎物再做交易,哪怕猎物的出价更高。那是他们做这一行的基本操守。 “谁会选择死呢,”片刻后我道。“那么,多少钱可以让我选择活。”
“钱有时候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他回答,一边朝斜靠着水管子的那具木乃伊走了过去。“听说你十八岁就从耶鲁大学毕业了,并且是在那里进修的阿拉伯语。” 几乎和正题毫无关联的话令我怔了怔,不清楚他这会儿突然说起这个是为了什么。“确切的说是辍学。” “为什么不继续在那里待下去,留在美国你的生活会和现在很不一样。”
“大概吧,但那地方的生活不适合我。” “什么样的生活适合你,现在这样的?”边问,他边蹲下身翻开裹在木乃伊头上的外套,于是那张沉睡着的干枯而丑陋的脸便完整暴露在了他的面前。
“好吧,其实我是被开除的。”见到他看着木乃伊时那种饶有兴味的眼神,我隐隐有些不安了起来。所幸他不一会儿就站起身,仍用外套将它罩好,似乎这活着的木乃伊并不是他最终所关心的东西。
他拍拍手重新朝我走了过来。 “不管怎么说,你很聪明。资料上怎么写来着?记忆力很强,几乎过目不忘;十二岁开始涉足考古这个圈子;十三岁时与英国珠宝专家合作,有限度地伪造古董进行贩卖;十四岁被人带去美国;十五岁考进耶鲁;十七岁以一篇埃及历代帝王编年史的论文获得学院奖;十八岁替文物做伪鉴而被学校开除……” “你调查我?” “我只是感叹,A,你的履历很精彩。”
我沉默。看他一时半会儿似乎还不打算切入正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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