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乃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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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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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了他。但是我知道每次只要成功了一笔交易,我的金钱欲得到满足之后,我总是喜欢上这间欲望的酒吧来找他。

今次也是如此。

驱车进酒吧的车道后,我的嘴唇已经像被‘沙漠红’熨烫过一样,很热,并且有少许的烦躁。于是有点急切地进去寻找那个男人高大而黝黑的身影,但令人失望的是,他并没在酒吧。

“老大刚回纽约。”嘈杂的音浪声里酒保大声告诉我。我点点头,抽出一支烟在吧台附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种酒吧的好处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它总是热闹的,充满活力,并且幽暗。你不需要为了躲开寂寞而暴露在光下,也不会因为黑暗就感觉到无处排遣的孤独。这是我那几栋数百坪的大房子所不能给予我的。

我点燃烟,看着吧台上被灯光勾勒着曼妙身体的舞女的身影,她们像蛇一样在穆斯林略带诡异的鼓点节奏里扭动,缠绕,仿佛没有骨头一般。我用力吸了口烟,它们顺着我的喉咙像那些舞女的身体一样缠绕进我的肺。  这时一个人在我边上坐了下来,带着一身浓浓的金属味。  能穿透酒吧间被各种香水、酒精和烟混杂出来的空气的味道,很难不让人引起注意。

于是我朝他看了一眼,可巧,他也正朝我这边望过来。  男人很高,很瘦,浓密的金发朝后梳得一丝不苟,就像他身上那套妥帖而昂贵的西装。

长得说不上好看还是不好看,因为他没有当地埃及人那种沙漠风暴般的英俊,也没有酒吧老板那种雕像般润滑而阴柔的美。

或许在人群里一站就没了踪影,如果他不是那样的高挑,眼神那样的温柔,嘴唇的弧度那样的漂亮。

记得谁说过,微笑也是种艺术,不是随便哪个人,随便一笑,便是好看的。

于是我不由自主也朝他笑了笑,嘴里的烟因此吹到了他的脸上,不知道是否不太礼貌。

“一个人?”他似乎并不介意,并且招手叫来一杯酒。  “对。”声音好听的人难免勾起人交谈的欲望,所以我回答了他。

他将端来的酒推到我面前。

一杯艳得像火的“沙漠红”。

这一晚上我一共喝了多少杯这种浓烈而充满欲望的酒,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后来我从椅子上坐到了那个连名字都没有问过的男人的身上,又从他的身上坐到了他的车子上。

车子还没到酒店我们已经纠缠到了一起,而酒店房间那张柔软的红色大床彻头彻尾成了“沙漠红”辛辣并伴着微甜的液体。

他的身体就好像那尊阿顿神的雕像,坚硬而欲望喷张,叫人疯狂。

疯狂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被疯狂的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我的头和身体痛得疯狂。

睁开眼,发现那男人已经不在了,我有点遗憾,也有点后怕。因为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就随便跟这么一个陌生人上了床。

摸索着接通手机,是默罕默德打来的,手机那头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古怪,他说:“你去哪儿了,我找了你一上午,你没在家。”

“酒店。”我老实回答。

“又通宵?”

“没什么事我要挂了。”被人管是我不喜欢的,尤其是被一个男人管,保守而无趣的埃及男人。

“别挂。现在有空么,你最好马上到实验室来一趟。”

“来做什么?”

“有样东西,你最好过来看看。”

正文 第六章

出酒店门,发觉碰上了沙尘暴,整个城里一片黄蒙蒙的,我赶紧往车道跑过去,却想起来车还停在“榆树街”。

没有车又赶上沙尘暴,这让我头疼得更加厉害,而最让我头疼的原因是不得不叫辆出租。

一直以来最不喜欢叫这地方的出租。很脏,很旧,有些甚至连车窗也没有。很难想象一座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它的出租车会是这种状况,从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讨口饭吃,一直到多年以后有了自己的别墅和车子,这里出租车的状况就始终没有改善过。

司机见我不是本国人,要了我三十埃磅,我头疼得厉害也就没跟他讨价还价,只是跟他强调我在赶时间免得他带我绕圈子。说的时候用的是流利的阿拉伯语,这有效制止了他蹩脚英文的喋喋不休,只是安静后车里闷热的空气显得格外令人窒息起来,所有车窗都被关得严实,因为沙尘暴很厉害。

我到开罗那么久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强烈的沙尘暴。

一路过去,漫天的黄沙遮天蔽日,原本刺眼的阳光这会儿勉强透过尘沙射出一些昏黄的光线,以致能见度很低,十步开外人和车都变得模模糊糊。因此原本就混乱的交通变得更加拥挤不堪,一条四车道的马路上并排六七辆车扭动着缓缓前行,五分钟的路走上半个多小时都走不完。

“哈瓦日……”龟速朝前驶的时候,我听见司机咕哝了句什么。原本以为他在抱怨这拥挤的交通,可是后来发觉他通过后视镜在朝我看,那话像是正在对我说的。

“哈瓦日?”于是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他点点头:“哈瓦日,伊西斯女神的风暴。”

伊西斯女神的风暴?听起来似乎挺酷的一个名字,但我实在无法将这片浑浊的颜色同那个美丽的女神联想到一起。所以我耸了耸肩。

“哈瓦日比一般沙尘暴都要强,它把北边沙漠整个儿都吹来了,该死的鬼天气。”说着话司机闷踩了下刹车,并且往边上那辆紧贴着他泥鳅般超了过去的丰田猛按了两下喇叭:“每次碰到这种天事故总是最多的。”说完,想想不太爽,他探出头去冲前面大吼了一声:“嗨!赶着去投胎啊?!”

这叫人忍俊不禁,显然各国间骂人的方式总是差不多的。

见到我笑,司机也笑了,然后对我说:“嘿,姑娘,你笑起来真是好看,有电话号码么?”

显然各个国家男人泡妞的方式也是大同小异的。

我没有理会他,把头转向了窗外。这会儿窗外能见度似乎已经变得更低,几步开外人影就已经模糊起来,路边棕榈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大团塑料袋在天上飞舞扭曲着,很快噗的一下就被卷到了更高的空间。

“风可真大。”忍不住叹了声。

司机见状挑挑眉,对我道:“第一次碰到吧?”

我点点头。

“我也快十年没碰到过这种天了。明天开始至少三天你要少出门,姑娘。”

“为什么?”

“因为伊西斯女神风暴来临的时候,阿努比斯会睁开他的眼睛。”

到实验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我午饭没吃就出酒店,这会儿饿得前胸贴后背。又饿又渴头又痛,这让人脾气无论如何也是好不起来的,所以看到小默罕默德衣冠楚楚地坐在实验台上,口气不免有点生硬:“叫我来看什么。”

他正低头在显微镜前看着什么,很专注,以致我问他他都没有反应。

直到我问了第二遍,他才做梦似的把头抬起来,直愣愣看向我,一边眼睛因为太靠近显微镜的边框以致有点红,这让他看起来有点好笑。

“过来。”见到是我,他有些游离的神情看起来振奋了一些,甚至有些兴奋。手朝我招了招,一边将位子让给了我。

我坐下身,按着他的手势朝显微镜里看了过去。

里头是组细胞,蠕动着,并且有一些正在发生分裂。“这是什么?”看了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我抬起头,朝目光看起来兴奋得有些闪烁的小默罕默德望去。

“细胞。”

“我知道是细胞,怎么了。”

“这是一组人的表皮细胞。”

“谁的?”

“问得好。”夸完,似乎并不急着回答我的问题,他负起手在边上走了两圈,然后问我:“它们看起来怎么样,死的还是活的。”

“当然是活的。”

“这就有趣了,”说着,拿起桌子上的眼镜戴了起来,他再道:“猜猜它们是谁的。”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很猛地叫了一声,我没好气道。“如果不急着告诉我,那我先去吃饭了,小默罕。”

“它们是从你带回来那具木乃伊身上采的。”

“什么??”一句话,硬生生让我把离开的脚步给停了下来,我转过头仔细在他脸上看了看,以确定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在拿我开玩笑。“木乃伊?”

“是的。”他点点头,并且在手腕的地方比划了一下:“就从这个地方采集的,货真价实。”他脸上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但他的话却让我没办法去相信。

你见过一具表皮细胞还活跃并且能发生分裂的木乃伊么?

怎么可能。

那东西经过几千年的时间早就干得彻底了,虽然……我带回来的这一具有点儿特别,特别的湿一些。

但也无法改变它已经死去了几千年的事实。

“你确定你给我看的不是细菌。”脑子里挣扎了一下,我问他。

他朝我摊了摊手:“镜片上的切片,你自己去确认。”  不需要确认,因为细菌和细胞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只是无法相信而已,换谁都不会相信的,因为这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会的……”再朝显微镜里看了一阵,我问他。

小默罕默德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其实本来只是想确认一下的,没想到……”

“你想确认什么。”

“你的这具木乃伊,亲爱的A,你把它带回来的时候,就没发觉它比较特别么。”

“当然,不然老默罕怎么肯那么便宜就让给我。”

“我是说更特别的一些东西。”

“更特别?”

正文 第七章

小默罕默德说,昨晚在看到那具木乃伊的时候,他就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当时对我所作的那些自私行为的愤怒,他当时就准备好好对它检查一番。

首先是尸体的湿度。

我们先说说所谓干尸和软尸的区别。当尸体处于通风良好、空气干燥的环境中时,体内水分迅速减少,尸体可不发生腐败,皮肤发生皱缩变干、硬固。这种现象称为干尸,又称木乃伊。而当尸体长期处于酸性土壤、泥炭沼泽中或深埋密封潮湿的棺材中,在酸性物质的作用下,使腐败变慢或停止,而皮肤变得密实、暗褐色,呈鞣革样,肌肉及内脏蛋白质逐渐溶解,骨质中的矿物盐类被溶解而变软,尸体体积缩小,容易切开和弯曲。这种尸体称为泥炭鞣尸,又称软尸。 

我带回来的那具尸体显然是学术上所指的干尸,也就是木乃

伊,无论从它的收缩程度以及尸表状况来讲都是如此。但它同时却具备软尸的条件,比如肢体容易弯曲,皮肤呈橘皮化但颇为密实,甚至有些部位呈鞣革样,那是尸体密闭于酸性土壤类条件下才可能发生的变化。

其次,这具木乃伊是他入这行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没有将内脏分离出尸体的木乃伊。

众所周知为了尸体的处理,也为了一定的宗教意义,古埃及人在制作木乃伊的时候是将尸体脑髓,脏器等一系列易腐化的东西从尸体里提取出来,另行安置的。没有经过这种手术处理的木乃伊几乎没有,因为一来尸体会难以保存,二来严重违背了古埃及人通过这种行为来祈求转生的宗教习俗。

但只能说是几乎,并不是绝对。

如果对古埃及历史有更深,或者说更偏门一些的研究,就会知道,在大约公元前1587~1577年,也就是十七王朝的某一段时期,曾经有过一次宗教改革。改革期间整个王朝所侍奉的主神不是传统的拉神,而是安努,也就是死神阿努比斯。

那个时候制作木乃伊是不将内脏器官移出体外的,为了保持尸体的完整性。那些祭司们认为,只有这样完成的木乃伊,才可以在幽冥河里得到永生。

注意,是永生,而不是再生。这是又一点同传统教义所相违背的地方。

但这种改革只持续了不长的时间,因为很难得人心,对于长时间侍奉太阳神的那些神官和民众来说,代表黑暗的安努神是永远无法代替高高在上的太阳的,也就是说无论当时的执政者多么努力地推行新的宗教法则,最终它在人民的心目里是非主流的,最终在几次的政变里,宗教重新回归了原来的传统,包括制作木乃伊的方式。而短短的安努宗教文化因其不得人心而被后来的执政者抹去,包括大量那段时期的记录,雕刻,文献。由此,安努文化很快消失在历史的洪流里,甚至有人提出过,这段历史也许仅仅只是种虚构,流传在民间传说里的毫无历史根据的遐想。因为至今都没有人在出土的木乃伊中找到过那样特别的木乃伊,或许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也或许他们早就因为制作的方式问题而被时间腐化为尘埃,总之在正统的埃及历史学里,那段东西是完全不存在的,除了那位谜一般的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他将他全部的谜带进了他的坟墓,最终令他的坟墓也成了谜中之一。

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小默罕默德对我说,他说我不知道你在把它带回来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A,但我是注意到了,这东西不但皮肤,甚至包括它的血管,还保持着弹性。

我想说这根本不可能,但没说出口,因为确实在昨天当我检查木乃伊的头颅的时候,我从它裂开的头皮里看到了一些褐色的浆状东西。

不过如果说那是从它血管里流出来的,未免太不可思议,三千年的时间足够将一条河变成一堆黄沙,何况是一个死人的血管。

可是既然小默罕默德提到这一点,必然有他的原因,所以我只是轻轻摇了下头,然后听他继续往下说。

小默罕默德说,种种原因,造成他一晚上彻夜未眠。因此虽然昨晚离开的时候他想过再也不回这间实验室,第二天天还没亮,他还是匆匆赶了过来。

到后第一件事情是用碳…14检测尸体的年份,那是一种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的衰变来估算古尸存在时间的实验。

根据少量残留在尸体上的亚麻质努各白碎片,最终他判断这具尸体存在时间大约在三千到四千年左右,也就是古埃及中王朝至新王朝的交替之间。这一点和我的推算大致相同。因此也就意味着,关于那段时期对于安努神的崇拜以及另类木乃伊的制作方式,它们可能真的是在历史洪流中存在过的。

明确了这一点,小默罕默德开始给木乃伊进行声波检测,因为他急于想知道,在经过了几千年的时间之后,那些没有从尸体里取出来的内脏器官,现在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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