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让他说得哧哧儿笑
老头儿却把自个儿说得泪光莹莹,噙在眼里,挂在长长的睫毛上,珠儿一般透灵。
这时一双大手从背后伸过来捂住老人的眼睛。
“难呀,这么淘?”老头儿问。
老婆婆笑着说:“你还猜木出来?还有谁敢这么着?”
老头儿抬手握住那双手,浑身一颤,“是海子!”
“爹,你刚才的话听着真像诗!”
“爹!噢,叔叔管他爸爸叫爹,说话像乡下人!”孩子们叫着跑开大家全笑
老头儿这才发现方文海身后的来客。
“天啊,今——几个什么日子,你们全来我这幼儿园视察。
全是我的施主,有失远迎。“
青木季子灿灿地笑着挽着李大明,向老人深深鞠一躬。“方老师这个小院儿真美,古墙、古屋,人面桃花。我要好好儿把它画下来,回日本去准能得大奖。”
“哎呀,Miss Aoki,你这样的大画家来画我的幼儿园,真叫老身荣幸。”
“方老师别客气,”青木季子说,“您就叫我季子,或叫我的中国名字秀珍吧。”
“那怎么行,您是国际友人嘛。”
“方老师,”大明说,“我这次是来辞行的,过几天我去美国斯坦福大学做博士后。”
“你都后几回 ” 老头儿眯起眼睛,有点不快地问,“这些年了,你在中国还没安安生生呆上几天呢。这回又去几年?还回来不?”
“我有什么办法?一走就想回来,回来了又想走。反正国外有的是地方请我去做博士后。”大明说不下去,哽咽住
“那中国 ” 老人气急地问,“报上电视上,那么些个博士后不是都回来干得挺好。”
“方老师,”吕峰说,“你就别说他了,他这人就这德性。他在哪儿也呆不住。”
“还有你,也招人烦,”老人冲吕峰说,“三十好几了,没个稳当劲儿。赶紧娶个媳妇儿,安安生生过过日子,行不介”这话说到点子上了,“刘芳笑嘻嘻地挽住吕峰,”我来拴住他。“
“你们俩?”
“对,”吕峰说,“找来找去,还是打小儿一块儿长大的好,老有说不完的话。”
“真好!真好!”老婆婆用袖口沾沾眼泪说。
“不过,”刘芳说,“他把我拐跑了,我得跟他天南地北地去流浪了,嫁狗随狗 ”
“你们都走吧,我们陪方老师,”许鸣鸣满面春风地说。“方老师,别管他们,他们就是脚野,可心里总会想着咱们。反正根儿在北河,还愁见不着他们?”
老婆婆抚摸着鸣鸣的手说: “闺女,有三个月了 别怕,好好儿保养,生了,送我这儿来, 我给你们看着,错不
你们的孩子都送我这儿来,老方还能教他们说英语,上哪儿找这么好的特级老师去?”
“我准往这儿送,”冯志永说,“赶都赶不走。当年我没跟方老师学英文,我得让我儿子好好儿跟方老师念书。”
“我这儿学费可要的高,”老人说,“你们虽说给我捐了钱办幼儿园,可你们的孩子要进来,该交多少还得交多少,一分不能少。你得给我交日元。”他冲青木季子说。
“爹!”文海忙挡住他,小声说:“你尽乱说,人家是猪熊太太,和大明只是Lover 关系。”
大家全心照不宣地笑
一群鸽子从城墙上掠过,鸽哨清脆悦耳,直到看不见影儿了,余音仍在城墙头上缭绕不去。
这是1992年的春天。
跋 北河
写完《孽绿千里》这部小说,我几乎难以自己。人,谁个不是一粒树籽儿,任风吹送?谁个不像古城墙墙缝儿里的枝条,巴上一星儿土就扎根,就歪歪扭扭地努力向上长,往高里长?
据说笔者父系那个宗族曾经是西亚某沙漠之国里的一个小部落,三千年前不知让什么风给吹到了咸阳,被赐了个汉人的毕姓,就在渭河两岸撒籽儿长树。又不知让什么风刮得这儿一撮儿那儿一堆儿,寥若残星地不肯自生自灭。
终于在六十年代的第一年我在河北平原上的一座古城中找到了一星儿黄土,也就长起来。
凭着一种血液的感知或是远宗神灵的启示,我从小就不把那儿当成故乡,不肯认同。心流浪二十一年后我终于乘风远去,南下闽江。
自以为从此永远摆脱了那个异乡的阴影,自以为找到了儿时苦苦寻觅的“别处”
的生活。可是当我皈依了艺术,艺术之灵却在向我频频昭示:除非我心眼踯躅在那个我生长了二十一年的故地,除非我不断地乞灵于那口我从小就鄙弃的方言,除非我身在外乡心灵却一遍遍重温那段生活,我就无法获得形而上的再生。这是对我怎样的报复!
我不得不听从那个血流中有节奏的声音——附体吧,为你的故乡转灵:故乡就是童年。
这真叫残酷。我拒斥着与它认同,可我的故事叫我附丽其上。
每每闭上眼睛,每每双手抱气进入一个万籁俱寂的气场中,我眼前出现的竟是平时无论如何凭理性回忆不起来的儿时街景,包括大门口石狮子上的划痕。我相信那是一种跨越时空的信息沟通。我在接收着二十几年前的频率和讯号。
我能一次次重温往昔的温暖童年感触,它使我年轻。
愿借唐代苦吟诗人贾岛那首《渡桑干》来观照这种心态。“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当我问或凭着办公楼的十几层高窗俯视灯火明灭中的京畿,我似乎并无特别的触动, 反而会抬眼向南遥望,
心中闪过一个念头:沿三环路往南三百里就是那个“野火春风古城”。如果能在那儿的小胡同中住在一个幽静桃树小院中,在一屋子明清家具中读读书,该有多么惬意。
可我注定不能投入到那座城的现实氛围中去。它只是一个“并州”而且。我爱的是“流浪的美学”,似乎那个姓氏背后的宗族流浪史决定了我永远不会像浮士德那样说:“多么美呀,请停一停!‘上活似乎永远在别处。
于是我在一个别处用小说替另一个别处转灵(metempsy-chosis)。
我天性爱水。可那里无河。但我执著地相信那里淌过大水。
便去查史书。史书告诉我那城西南角曾是涛声如注,水草如烟的双河交汇处,南城外更是绿野夹岸,舳舻相继的滔滔大河。那不过是半个世纪前的景致。就是二十多年前的护城河似乎还是清的,我曾和小伙伴光着屁股在北门外下河戏水,滚了一身河泥回家,搓下的嘎巴儿绝对是金黄金黄的。那冷冷流水如今越流越黑就是出于这样理想的乡态,我在小说中为故事惜以展开的一座古城起名北河。
地图上寻不到它,可它在我的书里。它在我的心河上隐叠着,淡出淡入着。
而“北河”城里的那些人物,则毫无疑问是几倍于他们原型的格式塔存在。他们因北河的存在而存在,更因我的笔而顽强地活着;我因为创造了北河和北河的这些个男女老少——特别是这群我的同龄人——而活得更完整。因此这本虚构现实的小说就成了现实故乡的格式塔构成,也是我的变形传记(transfigured
biogra -phy )。
因此,我没有理由不感激那块我生于斯长于斯二十一年的土地。我注定是要一次次地虚构它,为它也为那时的我转灵,我会随它笑啼如赤子,更缘“剧”(我笔下的故事)而喜怒。因了这种艺术创作而加深的亲情感,我会爱那个故乡,但不会刻骨铭心,只是以我的方式——置身其外,温情地关注并冷静地祝福它。与它相比,我有充足的理由更深挚地爱我的“北河”。只有北河才完全是我的,我会伴着北河一次次再生。
以上这段还算多愁善感的话写于1995年初稿杀青时。不幸的是,这段话终成谶语,在世纪相交的时候应验了——“北河”的原型我的故乡保定古城区终于在“旧城改造”中拆得片瓦不剩。
只是到永别的时刻, 我才发现我错了,我再也不能与它若即若离
1999年的秋风秋色中,我毫无理性地,痛心疾首地走在断壁残垣的瓦砾堆中最后一次感知古城的温暖体温,我感到跟它永久告别了;同时我也感到庆幸,我在写作本书时曾经一遍遍地行走在故乡古风尤存的街巷中,用我的双脚丈量它,用我的目光亲吻它。我毫不犹豫地将故乡几条街道的真实名字写进我书中,忠实地将部旧景致记录了下来,从而也将我在故乡漫游的心路历程记录了下来,从此它们永远地属于我了!
只是可惜了儿了那不少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宅子,高台阶门楼儿,雕梁画栋……
和北京的院子差不多,还可以在北京看到。可是那里的人民曾经像北京人一样拥有过那种雅致的文化,他们应该永远与那种文化相伴着进步从而永远拥有一种古典美并为之自豪。可惜,他们永远与那种不可言传的美割裂了,而现实的这座城离人们毁灭了旧城要建设的那种“现代化”城市却无比讽刺地遥遥无期着。“罗马非一日建成”。而我则幸运些,我从小领略过它的古雅并最终见证了它的灭亡,我总算还见过“现代化”该是什么样儿。于是我用我这双选寻着过去与现在的眼和诚实质朴的文字将这种美和美的毁灭记录了下来,至少我会永远与之相伴终生。我为此庆幸。
《孽缘千里》的部分草稿是在北京著名的正义路上一座让人住得灵魂出壳的筒子楼中完成的。那儿曾是我的方舟。那段日子透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庸俗美,为我的“虚构行为”着着实实地提供了一种重要因素——现实。搬出筒子楼后一阵冲动之下,放下“北河”而急就写成《混在北京》,完全是“跟着感觉走”,只想极早保鲜一段水深火热的生活和切肤感受。就这样,《孽缘千里》便动笔在前,成书在后。
看来,冲动对创作真是至关紧要。写《混在北京》像一场短跑,一阵疯癫就有了撞线的快感;而写《孽缘千里》则像一场马拉松,伴随我的是磨难和坚韧,那种快感则具有无穷回味的余地。两种感觉都很美好,感谢上苍!
黑马
1995年9月中秋定稿
1999年 9月 Eichborn Verlag德文版
2000年8月修订于北京法源寺西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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