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门就打了开来,门框后方,站着一位弯腰驼背的老头,没有一根头发,颔下留了一点花白的胡须。当他瞪着哈洛克一望之下,两眼突然大大一睁,嘴巴张开之后,双唇就开始打颤。
“米海……”他沙哑的呢喃了一声。
“嗨,里昂。麦锡要我来问候你。”
金发男子也已经看到那块钉在树干上的木牌,他只注意到他想看的字——“此路不通”。
这就够了。
他仍然没有把车头的大灯打开,就把他那辆棕色的汽车,顺着那条湿烂的谷道,继续向前驶好几百码,然后尽量把车子贴靠在右侧上,煞车,打入空档,让车子引擎空转着。
然后他就把车灯开亮,由大衣下面抽出一管带有灭音器的大型自动手枪。他晓得那位“无名氏”的命令是什么;他赶到那两辆车的中间,后面的那辆“林肯”,马上就要抵达了。
果然来了!
就在两百码后方的路口处,由公路转下来的地方,他看到有车灯正在转到这条窄路上来。
金发男子马上将车子打进排档,将方向盘左右乱转,车子在窄路上一下左、一下右的乱摇乱晃;一看就明白,驾车的人喝醉了酒,正在玩命。
林肯大轿车小心谨慎的开上来,慢慢贴近,然后向右打,尽量贴着路边驶。
金发男子看出后面的林肯有超车之意,马上就一踩油门加速向前开,仍然继续乱打方向盘。
后面的车子一急,就开始按喇叭警告前车让路。
金发男子等后面的车子开进三十尺之内时,突然又踩油门,向右边摆过去,紧跟着又向左边一扭。
碰撞马上发生了。金发人开的车子,它的散热器隔栏,啃进了林肯的左后车门之后,林肯车就开始打滑,撞上对方的车子,啃进了金发人驾驶座的车门。
“他妈的!狗娘养的杂种!”金发人由打开的车窗朝外毒骂和惨叫,他的头一直前后仰俯着。“哎哟,天哪!我流血了!我的肚子破了!哎呀——好多血!”
林肯轿车的前座车门马上一开,冲出来两个人,当他们才冲到棕色轿车的车头前面时,金发人突然上身探出车窗,连连开了两枪。
弹弹命中要害。很准。
“我该称呼你里昂呢——还是……亚历西?”
卡尔雅钦的那双猩红的老花眼眨了眨。“是麦锡告诉你的吗?”
“不是。是雷蒙·亚历山大。”
“喔,是他,我们的自传作家。”
卡尔雅钦望着壁炉中的火苗,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
“每份协定……每份文件……都恰好是二十七页。是我自已打出来的……麦锡看了也叹为观止……我从来对钱没有兴趣,他们……你们也应该晓得,对吧?”
“晓得。总统他晓得。”
“我只是想给他们一个教训……”
“是的,我知道。”
老人慢慢转过身来望着哈洛克。“我老实跟你说吧……除了那份我打算从麦锡办公室——他国务院的办公室——用信封封好,上面写了‘总统亲启’的字样,”寄给总统的那两份原件之外,我并没有留下任何其他的副本……那两份原文,我埋在树林里,通往谷道的一条树径边。我每天下午散步都经过那里,走七十三步,就到了那棵茱萸树前——“
哈洛克一听之下,全身不由得一紧。因为雷蒙·亚历山大说过,他有两份正本存在两个电话另一端的事;它们随时会送往莫斯科和北京。
“难道——你是说——根本没有任何副本留下来?!总共只有一份?”
“根本没有。然而谁又敢说没有呢?除了我晓得没有之外?”
“真的没有吗?”
“没有。”
通往厨房的木门,突然像被爆破了一般的碎裂开来。一名高大的男子从门框中闪进屋内,他的手中拿了一把枪。在他前额已经剃光了的头顶上方,有着一个白圈,浮在他青濛濛刮光了的头皮上。
“不准动,哈洛克!”亚瑟·皮尔斯左手一伸,扯住珍娜的手肘,硬生生的将她抓过去,顺手一勾,勒住了她的颈子。
“我数到三,”他对哈洛克说,“数完之前,你最好把你身上的武器,用两根手指捏出来,丢到地板上,否则你就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女人的脑袋被我轰碎。一,二,三——”
哈洛克特大衣扣子解开,用两根手指捏出那把“勒马”,丢到地板上。
“踢过来!”旅客吼道。
哈洛克听命照做。
“我不知道你是如何到达这里的,可是我告诉你,你进得来,却出不去。”他平静地说。
“喔?真的吗?”皮尔斯将勒住珍娜脖子的左手突然一松,顺手把珍娜往吃惊的俄国老头身前一推。“那我就该告诉你,你那辆林肯,已经被某个不识好歹的痞子摆平了。不是我,可是你——出不去了。”
“可是还有别人晓得我的下落。”
“我怀疑,假如真有的话,外面也不会连一个人影也没有了。嘿嘿,少唬人了吧,你明明是落单了——”
“你?!”卡尔雅钦突然全身发抖的大喊,“竟然是你!”
“很高兴你又能与我们在一起了,亚历西——”
“你不必再去哄他了,那件事已经再也不可能发生了,旅客。”
皮尔斯转望哈洛克,打量着他。“对,我是一名旅客。你是怎么晓得我的?”
“你永远也不可能弄清楚的。说得明白一点,你永远也弄不清,到底我们已经打入潘民亚契克斯行动作业中有多深了——对,一点也不错。‘打入’——渗透‘这个名词,你总该懂吧?”
旅客瞪着哈洛克良久。“我屁也不信你一个!”
“没关系。信不信由你。”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我刚才已经听见亚历西说过,原本密约埋在屋外的树林里。只要我挖出来之后,还担忧什么?你们美国迟早——最近——立刻——就要变成一堆瓦砾了。我还怕什么?”
“你找不到的。”
“亚历西会带我去的。反正,到最后关头时,他仍然只会选择我们,而不是你们美国。永远不会是你们。他会告诉我的。”
“不要告诉他文件埋在何处!卡尔雅钦,不要告诉他。你晓得这个VKR的人,从布拉瓦海岸行动以来,杀了多少人吗,你难道还看不出来,当初逼得你走投无路的那群人,是谁吗?这些人只知道一个‘杀’字;杀、杀、杀……你难道看不出这个人也是‘渥拿雅’的一份子吗?你记得贝弗助理国务卿吧?是他杀的。还有罗斯托夫,你记得他吗?”
“我记得他,是的。”
“他是我的敌人,不错。但他却是一个人格高尚的人。他们杀了他。就在几小时之前。他们现在又上台了,回来了,你难道愿意这样吗?”
“谁?!”老人的记忆开始复活。“渥拿雅组织——VKR——那群疯子和狂人?”
“我们不是疯子,我们乃是一群有理想和抱负的人!”皮尔斯抗辩说,“我们才能代表苏联!”
卡尔雅钦瞪着亚瑟·皮尔斯。他慢慢开始摇头,越摇越急,喃喃的说,“不……不……我永远不会是你们这群人中的一个……”
“什么?”
“你们并不能代表俄国!”老头子突然大声急吼,“你们嗜杀如狂……滥杀无辜!你们杀死了我的妻子!杀死了我的好朋友罗斯托夫!你们只是一群畜生!禽兽!”
毫无一点迹象和预兆的刹那之间,卡尔雅钦突然朝皮尔斯扑了过去,用他那瘦弱衰老的身体,撞在“旅客”的身上,他用他那两只鸡爪般的瘦手,死死抓住了对方的手枪。
“米海,快逃!逃—一!米海!”
一声沉闷的爆炸轰然响起,子弹打进了老人的肚子里。但他却仍然死抓住枪不放。
“快逃……”沙哑的声音,完全是一道命令。
哈洛克猛地一个转身,顺手将珍娜一推,把她往迸裂的厨房门中送出去。他转过身来,准备向皮尔斯扑上去之际,突然身体一凝,很快地望了一眼他面前的情况,他眼中所看到的,促使他在刹那之间做了一个决定。
垂死的卡尔雅钦,虽然仍然拼命抓住那把手枪不放,可是染满了鲜血的枪管,已经变得很滑了,枪在瞬间即将脱出桎梏;刹那之后就会向上一抬对他瞄准,打碎他的脑绕了。
他忽然再把自己一转,冲进厨房,将那扇破裂的门板用力一关,朝里奔了两步,就跟珍娜撞一个满怀。她手里这时已经抓了两把厨房用的尖刀;他伸手接过一把双刃尖刀之后,双双朝厨房后门飞窜。
“朝树林闪!”他奔进停车雨棚时,对珍娜喊。“卡尔雅饮已经撑不住了。快点!你向右方逃,我朝左方!”
他们冲进大雨之中的野草丛。“我们先往树林中奔进去几百码再说!”
“埋文件的地方,到底是从哪条小径走?!”
“我不知道!”
“他会去找的!”
“我知道!”
五声枪响又从他们后方爆发,然而却不是单由一管手枪中爆出的响声;是两把。他们赶紧向两边分散。
哈洛克以Z字形朝他左边的黑暗树林中窜过去时,乘隙往后方瞥了一眼,三个人。
皮尔斯正在对另外那两名已经朝土坡车道奔上来的人在下达命令。他们也从车棚那儿跳下来,往哈洛克他们奔逃的方向逼进,一手拿了手电筒往前乱扫,另一手端着手枪。
他飞奔到草丛边缘后,马上就往密林之中钻进去,边跑边将身上的大衣脱掉,然后又往他右方树丛最密的地方闪钻进去。连奔数步之后,乘势一跳,向前猛扑,以低姿势,四肢并用的爬了一段距离,然后转回头,两眼望着来的方向,对准中间的那具手电筒光匍匐前进,一路钻回树林边缘。这时他全身已经湿透,烂泥和湿淋淋的林叶到处都是。他要利用长长的草地边缘,拿来做为他的战线;倾益大雨的狂响声,正好可以掩去他行动的所发出的声响。那个人马上就会赶上来了,然后他就会因为草丛和他自己的谨慎,停步不前。
等手电筒光接近时,哈洛克又尽量把自己向榛莽边缘挪近了些;他蹲伏着,等待时机到来。
那个人果然把脚步慢了下来,用手电筒对着草丛闪下扫照不已,然后他才迅速的钻入树林,手电筒的光柱上下摇晃着,他必须用手臂去开路。
干了!哈洛克从草丛中滚出来,向前冲刺;这时他正好位在那名“旅客”的后方。他朝前方弹跃而起之际,手中的尖刀早己紧紧握在手中。就在他的刀尖刺进对方的背部之际,他左手早就插过那人的左肩上方,快如闪电一般的反勾住对方的脖子,将他向后拗扭,右掌也捂住了对方的嘴巴。
两个人双双摔进烂泥和草堆之中,哈洛克毫不留情的将整把刀刃朝对方背部插送进去,一直等刀柄卡到对方背肉为止。一直捅了好几秒钟,等到对方在他下面再也没一点动静之后,他才放松刀柄,伸手从对方毫无生命的手中,扯下那把枪,然后用力一扭对方脑袋。
低头一看,不是亚瑟·皮尔斯。
他毫不迟疑地扑过尸身,将手电筒开关一按,熄掉光源。
珍娜奔进又黑又密又窄的树林之中,顺着一条小径狂奔下去。
是这里吗?她自问着。这条树径,是否正是通往“瑟尼加谷道”的……“走七十三步,就走到一棵茱萸树之前”了呢?假如就是这条路的话,那她就有责任,必须死守住它,不让任何人通过它,去找那个足以毁灭全世界的东西。
她虽然以前干过这种事,但是却仍然对即将遭遇到的惊险,感到由衷的恐惧。她向后看,手电筒的光柱,已经从左方扫过来,就要照到小径了!
她故意发出一声短暂的尖叫,刚好可以透过雨声,被人听见。光柱马上就忽然的一顿,紧跟着就扫过来,照到了小径的入口。那个杀手马上就冲了进来。
珍娜跃到小径边的密枝中,人朝下一蹲,握住那把长刃菜刀,刀尖朝上斜举着。
手电筒光急速移近了。持电筒的人奔得很疾,一路打滑,他整个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条土路上,一名脑袋中只想到刚才听到一个女人惨叫一声的杀手: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
十尺……五尺……杀!
珍娜由斜刺里,从下往上的对准那具手电筒的正下方,利用自己弹跳的冲力,将整把长长的尖刀,顺着对方奔跑时的冲力,狠狠的捅进了他的胸腹之间。
那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充斥了整个树林。好一会儿之后,才被狂雨的巨响再次淹没。
珍娜躺在死尸旁边狂喘不已,把她那只沾满了鲜血的右手,在烂泥地上擦来擦去,稍微弄干净了一些,才抓过手电筒,将它熄灭。然后,她滚到树径边,开始呕吐。
哈洛克在听到一声突然传来的惨叫时,吓得眼睛都闭起来了——然后他才马上又睁开来,满心愉悦地感谢上苍,让他听到的惨叫声是属于男人嗓门。珍娜也干掉了一个。而那个必定也不是皮尔斯。他很清楚。因为他早先曾经瞟过一眼停车棚。皮尔斯是站在左边,靠最门口的地方,照理讲,他从雨棚中奔出来追杀他们的时候,奔跑的方向和角度,应该也是向左侧。
亚瑟·皮尔斯应该在卡尔雅钦那栋屋前的小路与左前方那片大约广达一亩的湿树林中,大雨仍在倾盆下着,落在树林的叶子上,声音很响。
到底他当时最后看见那个手电筒光时,是在哪里?哪个位置?当然绝不是在手电筒的光源那里!皮尔斯可没这么傻。
现在,只剩下他们这两只猛兽了,两只在倾盆大雨之下的树林中,彼此窥视着黑暗的掠食者。然而只有其中一个占了绝对的上风,哈洛克本能地想到了这点,而且很清楚:森林对米海·赫维里柯——捷克的小游击手总是最有利的;它们永远是他忠实的朋友和庇护所。他对交织如网般无法穿透看透的黑暗,从不畏惧,因为“黑暗”拯救过他太多次了,曾经保护着他,躲过了无数身穿制服的杀手来追他这名父亲是游击队领袖的小孩。
他迅速的爬过草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试图去找出那些不属于雨声,和枝叶弯折下垂时所发出的声音之外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