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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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红唇-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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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那个同是一种材料制成,一定出于同一个厂家,甚至,是同一个人手中!因为那些娃娃无论是男是女,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她们的笑容,简直一模一样!同样娇艳的红唇上闪着诡异的光泽,无比的诱人,就像是剧毒的却又最美丽的毒蛇一样,没有人能够抗拒它的魅力!

此刻苗灿手中所拿的,正是这样一个美丽的有些诡异的娃娃。

在苗灿的身旁,一个妖娆的美丽女人,正在微笑着看着潭馨她们三个。雷聪忽然觉得,这个女人脸上的笑容,似乎同那些娃娃一模一样!

第十章 日记第五页

1月13日,晴,凉风

我酷爱古文。

在这个浮华的腐化的年代,每个人都行色匆匆,为了声色犬马辛劳着,没有人能够静下心来,细细沉浸在古文中,体会它的奥秘。

我喜欢在午后的阳光里,搬一张椅子坐在窗前,看着一束破窗而入的阳光直直的光束中,无数细小的灰尘杂乱的无声的起舞着。然后我捧一本泛黄的,有时候甚至是线装的古书,小心的翻开书页,一股陈腐的坟墓一样的气味立刻在阳光中散发开来!我无数次的陶醉在这样的气味当中,深深的吸一口气,让着美好的气味刺激着我的感官,然后顺着气管滑到贲张的肺叶中,永远停留在我的记忆和身体里。

然后我就惬意的眯缝着眼睛,一行一行的仔细琢磨着每一个字。

古文,字字珠玑!不像现代的人们说话,罗嗦了一大堆,却还不知所云。比如我最喜欢的《庖丁解牛》,被人们翻译成现代的语言,简直就像更年期的妇女说话一样。古文翻译成现代的语言,往往就失去了它的华美,失去了它的意境,失去了它铿锵有力,朗朗上口的韵律!就如同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子,当她盛装站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会无比神往的遐想着那凌罗绸缎包裹下的美妙躯体!每当你看她一眼,就能生出无数的绮丽的遐想,使你忍不住想探索,想观望……而当她一旦真的脱光了衣服,呈现在你眼前的,不过就是一具毫无神秘感的肉体。

现代汉语,就是脱光了衣服的女人。赤身裸体,毫无神秘的韵味!即使是她,也不例外。

元旦前夜,我按照原定的计划,拿着我做好的艺术品中最满意的一个,来到了她的店铺门外。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候,她的铺子早已经打烊了。当我站在她的铺子外面,望着这个幽深的小巷,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可怕的错觉:这个黑洞洞的小巷,就像一个庞大的野兽!当我向前踏上一步,就会被它无情的吞进肚子里!一瞬间我好象真的看见有一个硕大的黑影,亮着两只幽绿的脸盆一样大的眼睛,狞笑着飞速的朝我扑过来!我想逃!可是我的双腿好象被钉在了地上,一步都挪不动!

我恐惧的闭上双眼,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就在这一刻,她的铺子,吱呀一声开了门!一束温柔的救命的灯光冲出来照在我的身上!

就这样,我第一次走进了她的铺子。

那天晚上,她穿了一件鹅黄色棉质的睡袍,肥大的睡袍严严实实的裹住她的身子,一直垂到脚面上。她一定是刚刚沐浴完,桃红色的头发上还是湿辘辘的,濡润的红唇就像含苞欲放,娇艳欲滴的玫瑰。她说:“我洗完澡刚想睡觉,忽然觉得外面好象有人,就打开门看了一眼,没想到真的有人。”

她推开旁边一扇小门,带我进去,这里,就是她小小的卧室。

她拿起我手中的娃娃,立刻欣喜的睁大了眼睛:“真漂亮!”

是的,当然漂亮!这是绝世的艺术品,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艺术品。

我已经忘了那天晚上究竟是谁主动,总之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欲袍突然就象蜕下来的蛇皮一样滑到了地上,堆在她纤细的性感的脚踝边。

她没有穿内衣,两只洁白的乳房就像两只小白兔一样突突的充满欲望的颤抖着,贴上了我的胸膛。我也不记得,究竟是她还是我自己,把我身上的衣服脱的精光,我们纠缠着喘息着狠狠的倒在了她的小床上,木质的小床咯吱咯吱的响着,承载着两个发泄着欲望的肉体。

每当我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我就会同时想起这首词来:

交颈鸳鸯戏水,并头鸾凤穿花。

喜孜孜连理枝生,美甘甘同心带结。

一个将朱唇紧贴,一个将粉脸斜偎。

罗袜高挑,肩膀上露两弯新月;

金钗斜坠,枕头边堆一朵乌云。

誓海盟山,搏弄得千般旖妮;

羞云怯雨,揉搓的万种妖娆。

恰恰莺声,不离耳畔。

津津甜唾,笑吐舌尖。

杨柳腰脉脉春浓,樱桃口微微气喘。

星眼朦胧,细细汗流香玉颗;

酥胸荡漾,涓涓露滴牡丹心。

直饶匹配眷姻谐,真个偷情滋味美。

古人就连偷香窃玉的,都永远这么诗情画意。就是曾经被禁的《金瓶梅》,都能把人世间这点床第之事,以及男女隐秘的器官无所不用其极的拿各种修辞写成形象的词句。

就在那天晚上,我懊恼的发现一件事情:原来她的左乳上面竟有一快三寸长的疤痕!那个丑陋的疤痕有些肉红色,像一只营养不良的蚯蚓一样趴在她雪白的乳房上,从乳根一直到了鲜嫩的乳头。

我曾经一度以为她是完美的,在她还没有在我面前赤身裸体的时候。但是现在,在懊恼中,我还有一丝的庆幸:她不是完美的,因此,我就不必矛盾着是不是也让她归入我那些完美的艺术品的行列中了。

屈指算来,我认识她已经有十三天了。我这才警觉,我沉迷于她的肉体太久了,以致于竟然没有出门继续寻找猎物。是她那块丑陋的伤疤,使我每次迷醉中还保持着一丝清醒无比的理智:她只是我生命中的一杯酒。酒,是不必每天都喝的,只是想喝的时候过过瘾。而制作艺术品,才是我生存的最终动力,如同一日三餐一样,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活动。

真是很巧,昨天我刚从她的店铺中出来,迎面就走来一个人!当我一眼看到这个人,我血管中的血液立刻如同猛兽见到猎物一样奔腾起来兴奋起来:这又是一个上品!等着我!我很块就会让你的青春凝固在最美丽的那一刻,摆到她的货架上!

未来的日子,真是值得期待!

第十一章 毛骨悚然

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职业病,都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东西,甚至是最细枝末节的东西,有着异常的敏感。就像一个口腔医生,跟人说话的时候不是盯着人家的眼睛,而是牙齿。可能满口的牙齿旁人看起来很健康,但是口腔医生却一眼就能看到,它们其实是有毛病的,有暗藏着的牙石,牙齿咬合的不好等等。

警察董胜就是这样。

警察董胜,今年32岁,短小精干,尤其是双目,灼灼有光,当他的双眼凌厉的直逼着你的时候,任何人简直都不能直视。

警察董胜,不算一个优秀的警察,至少在他上司的眼中不是。董胜做了将近十年的警察,一直还是一个普通的警察。很多的时候,他都会同上司起冲突,因为很多案件在查处的过程中奇…书…网,董胜会有太多的疑点。往往这些疑点还没有彻底解决,上司早已经结案了。也难怪,那些董胜所谓的疑点,实在是很琐碎的,有些甚至是很抽象的,或者干脆就是有些迷信的,根本不能拿来做任何依据,虽然有时候,他的这些奇怪的思路也能恰到好处的解决很多问题,尤其是遇上一点线索都没有的案子。但是董胜在邻居的眼里,他却是一位近乎神探的人物,因为当邻居的小狗或者什么小的物件莫名其妙的不见了,董胜竟然就能够凭着他发现并且解决那些疑点的方法,很快的把丢失的东西找回来。

这就是警察董胜。

这一天,我们的小个子警察董胜,同着另一个年轻的刚参加工作的同事王华,到医院探望一位办案子受伤的警察。探望完已经将近中午了,两个人结伴从医院出来,准备就近找个饭店吃中午饭。刚刚出了医院的大门,董胜忽然停住了脚步,像训练有素的辑毒犬一样,皱起鼻子试探着在四周的空气中嗅来嗅去,一边嗅一边用他那带着严重的四川口音的普通话问:“小王,你闻见什么味道没有?”

“什么?”小王也试探着嗅了一下,“什么气味?就汽车尾烟的气味呗!”

“不是!你再闻闻?”董胜一边使劲闻着,一边用他那双锐利的鹰一样的眼睛寻找着什么,“奇怪的味道!”

奇怪的味道,有点熟悉。董胜很肯定,自己以前一定闻到过这种味道!伴随着这味道而涌上来的模糊记忆告诉自己三件事情:一、闻到这个味道一定是很久以前的事情,要不然印象不会这么模糊;二、这个味道是相当特殊的,肯定不常闻到,如果不是在自己的记忆中这么特殊,它就不会在这污糟的空气中盖过了一切气味,涌到自己的鼻腔中来;三、这个味道的出现,似乎并不会预示着什么好事情。

董胜一边想着,一边移动着脚步,慢慢的定下了方位,朝着一个方向寻觅着走过去。王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好亦步亦趋的跟着他。

董胜走着走着,忽然看见了什么,止住了脚步。

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群人围着,中间有个人蹲着身子,在他的眼前,有什么东西冒着黑乎乎的烟,黑红的火焰扭动着跳跃着,烧的正欢。

“喂,你们在做什么?”距离这么近,那股奇怪的味道冲鼻而来,董胜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喊了一声。所有的人听见喊声,齐刷刷转过头来,好几双眼睛盯着董胜。大概是看到了董胜身上的警服,所有的人都没有答言。中间烧东西的那个人站起来,拍拍手走到董胜的面前:“是一个坏了的洋娃娃。不要了,所以烧了。”

董胜瞥了一眼没烧完的娃娃,狐疑的紧盯着说话的那个大个子男生:“男生也玩这种娃娃?不要了扔了就是,烧它做什么?即使要烧,你们四个男生在这里没事烧一个娃娃玩?”

是的,这四个人,正是大龙韩竹严焰还有老夫子。此刻被董胜问的面红耳赤张口结舌的正是大龙。

大龙吭哧了半天说不出话来,董胜也不再问,走过去弯腰刚要把那还没烧完的娃娃拎起来看个究竟,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董胜急忙掏出手机,一看是刑警队王国强队长打过来的,知道一定是出了案子,于是急忙批评了大龙他们几句:“以后不要点火了,污染环境,搞不好还会引起火灾!”一面说一面按下接听键,队长焦急的声音立刻传出来:“董胜,又出案子了,在医学院的后山上!你直接去现场吧!”

董胜答应着挂上手机,朝王华招招手:“赶紧走,去医学院,又出案子了!”

“医学院?”一旁的四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是啊,”董胜打量着他们,“怎么?你们四个是医学院的学生?”

就在这里,就是这样,这个不得志的小警察董胜,认识了这个日后给他带来了荣誉和前程的韩竹,却也同时给他带来了一生都不会忘记的噩梦。

这是后话。当下董胜他们一行六人,匆忙的赶往案发现场,谁也没有看到,他们前脚刚一离开,就有一个人,从隐藏着的拐角里闪出来,默默的站在地上,看着燃烧的面目全非的娃娃,紧咬着牙齿,脸上的肌肉因此而暴起,双手在身侧狠狠的攥成了拳头。

当董胜他们六人赶到学校后山上的时候,早已经有无数的学生窃窃私语的围观着议论着。已经有不少学生从里面挤出来,都脸色青白,有几个女生甚至捂着嘴不停的呕吐,吐的直不起腰来。外面没有看见现场的学生见状疑惑的发问,里面出来的人都拼命的摇着头,连话都说不出来,匆忙逃似的走了。外面的学生不知就里,还在好奇的拼命往里挤。几个维持秩序的警察费劲的挡着拥挤的人群,歇斯底里的怒吼着:“去去去!有什么好看的!都散了散了!影响我们办案子!”

董胜一看实在很难挤进去,连忙亮出自己的证件,学生们这才让出一条路来,大龙他们四个人趁机跟着董胜和王华一起进去了。待到了跟前,刚一搭眼,四个人立刻恐惧的睁大了眼睛,直觉得胃里什么东西翻江倒海的涌上来,再也遏止不住,捂着嘴赶紧跑拼命的挤出人群,一溜烟的跑了。

董胜摇头笑笑,问队长王国强:“怎么发现的?”

队长皱着眉头,捋捋有些花白的头发:“学校里的一个清洁工,看见后山上长了些野枣,就想摘来吃。他平时胆子也大,别人因为后山上死过人都不敢上去,他就上去了!结果一上来就看到这个,”队长用手指指那具尸体,“当时把他都吓瘫了,过了很久才挣扎着爬下了山报了警。他跟我说,这辈子都不会再吃肉了!”

旁边另一个上了年纪的警察老曹插嘴说:“别说他了,我办了这么些年的案子,也没见过这么恶心的现场!”

董胜一边听一边看现场,忍着极度强烈的欲呕感。这个现场,实在是惨不忍睹!眼前的这具尸体,之所以还能被认出来是属于人,完全是因为它的形状。把这尸体称为“它”,而不是“他”或者“她”,是因为眼前的尸体早已经被破坏的面目全非。最重要的是,这具尸体,根本就没有皮肤!

时下正是10月天气。虽然这个北方的小城一进到十月份已经相当的凉爽,但是对于一个根本没有一丁点皮肤的尸体来说,已经足够了!这具尸体隐蔽在几棵野生酸枣树丛里,后山的地势很奇特,下面临着医学院的操场,上面几个缓坡之后,就是陡然高上去的山壁,查看四周,能上到这里的路,似乎只有医学院的这条小路。这具尸体裸露在空气中的血肉早已经被细菌和蛆虫做了乐园,它那高度腐烂的组织极其丰富的滋生着营养着白白胖胖的蛆虫,尤其是肚腹部几乎已经被掏空了,胸部的骨头也参差的显露出来。这个时候,还有无数的蛆虫纷纷蠕动着滚成一团,从它的眼眶、鼻子、嘴巴中穿梭着掉落着。成群的绿头苍蝇翁翁的叫着徘徊在尸体的周围,兴奋的追逐着刺鼻的腐烂的味道,赶都赶不走。

两个年老的法医专注的验看着尸体,年轻一点法医全都苍白着脸捂着鼻子站在一旁,谁也没有上前去验看。最可怜的就是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法医,第一次碰上的命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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