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老亨利先生对我是很有帮助的,我当然很快就找了他。再见面看我成了侦探,他吃惊不小,他说很愿意在我从新奥尔良回来之前为我保管那两枝枪,它们太惹眼了,在追踪时会给我带来不便。因为奥勒特和吉布森乘一艘密西西比河上的船到新奥尔良去了,我必须跟踪他们到那里去。可是我要是预料到这追捕会发展到什么样,我就会把枪带上了。
奥勒特的父亲给了我一份目录,写着同他有业务联系的商家的名称。在路易斯维尔和圣路易斯我去了几家,查明威廉去过他们那儿并取了钱。他在新奥尔良两个商业伙伴那儿就已经这么干了。我警告了其余的银行并请求他们,威廉再来就立即送到我那里去。
这就是我取得的一切成果,现在我就一头扎进新奥尔良大街上人海的洪流中去。为了什么都不错过,我求助于警察局,但得等着,看这些人帮忙会有什么结果。为了使自己不至于无所事事,我就在喧嚷杂乱的大街上晃荡寻觅——结果一无所获。中午,天气炎热,一问德国啤酒屋的招牌吸引了我的注意。在这么炎热的时候来一口比尔森啤酒可能会好些,于是我就走了进去。
这种啤酒在当时就已经多么受欢迎,这一点我可以从坐在酒馆里的人数判断出来。寻找了半天我才发现一张空椅子,在最后边的角落里,有一张只有两个座位的小桌子。一个男人占了一个位子,他的外貌也许正可以将想要坐第二个位子的客人吓跑。我还是走了过去并问是否可以坐这儿。
他脸上掠过一丝几乎是同情的微笑。他用带有几分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我。
“您有钱吗,先生?”他问道。
“当然!”我回答说,对这个问题感到奇怪。
“那也能付酒钱了?”
“我想是的。”
“那您为什么问我您是不是可以坐在这里?我想您是一个德国佬,是个新到这里的人。谁要不想让我得到我满意的座位,就让他见鬼去吧!您放心坐下吧,谁要想禁止您那样做,给他一记耳光!”
我坦率地承认,这个人的行为举止给我留下了印象。严格地说,他的话有侮辱我的意味,我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我不可以容忍那些话,至少也得试着反击一下。于是我坐了下来,竖起眉毛。
“如果您认为我是一个德国人,那您就说对了,先生。可是我不准您说德国佬这样的词。人们可以教导一个年纪更轻的人,但要礼貌地那样做。”
“嘿!”他镇定地说,“别动气。我并无恶意,您怎么想要在我面前趾高气扬?老死神并不是一个用威吓可以使他失去镇静的人。”
老死神!啊,这人是老死神!我常常听说这位声名远扬的西部人。他的名声在密西西比河对岸所有的营火边传播,也传到了东部的城市。在人们对他的传说中哪怕只有十分之一是真的,人们也得在这位猎人和开拓者面前脱帽致敬。他整个一生都在西部游荡,虽然遭遇种种危险,却从未当真地受过伤。因此他被迷信的人认为是刀枪不入的。
人们不知道他原来叫什么。老死神是他的战名,他是因为干瘦的体形得到这个绰号的。老死神!当我看到他这样在我面前时,我一下子明白了,人们怎么想到这样称呼他。
这个西部人很高,前倾得厉害的身体看来只是由皮包着骨头。皮裤子在腿上直晃荡,同样是皮制的猎衫年深日久皱巴巴的,袖子都盖不住多少下臂了,人们可以那么清楚地分辨出尺骨和桡骨这两块骨头。手也像是一个骷髅的手。
从猎衫中伸出一个长长的脖子,喉头像挂在一个小皮袋中一样。现在才看到头了!看来上面没有多少肉。眼睛深深地陷在眼窝里,脑袋上一根头发都没有。可怕地下陷的面颊,尖尖的下巴,直起的大鼻孔的塌鼻子——这是一个骷髅头,令人恐惧。
这个人瘦瘦长长的腿蹬在靴子样的套子里,每个套子都是从一整块马皮上剪下来的。他在上面扣上了巨大的靴刺,是用银色的墨西哥比索币组成的。
他身旁的地上放着一副配有全套马笼头的马鞍,上面靠着一枝那种一码长的肯塔基枪,它现在极少能见到了。此外他的武器还包括一把长弯猎刀和两只大左轮手枪,它们的把儿从腰带上伸出来。这条腰带是一条所谓“皮夹”形式的皮管,四圈镶着手掌大的印第安人的带发头皮,也许是这位老人自己从打败的对手那里夺来的。
店主给我端来一杯啤酒。我刚把杯子放到唇边,猎人向我举起了他的杯子。
“等等,别忙,先生!我们先碰杯。我听说,这是您那儿的风俗。”
“是的,但只在很熟的人中间。”我迟疑地答道。
“是这样!”他咕哝道,“别客气了!现在我们坐在一起,没有必要扭断对方的脖子。干杯!我不是密探或骗子,您可以放心地跟我呆十五分钟。”
这听起来跟先前不大一样了。我用我的杯子碰了一下他的。
“我怎么看您,我是知道的,先生。如果您是老死神,那我就不必担心跟您相处会不愉快。”
“您认识我?那好,我就不用解释我是什么人了。我们最好谈谈您!您为什么到这个国家来?”
“跟别人来这儿的原因一样——为了发财。”我说,想给他一个可信的答案。
“这我信!在欧洲那边人们以为,在这里只需张开口袋,就会看到闪闪发光的美元掉进去。有一个人成功了,所有的报纸都会报导他。可是那成千上万在与生活的风暴搏斗时毁灭了并无声无息地消失的人,却没有人提起。您碰上好运或者至少是找到门路了吗?”
“我想对您问题的第二部分可以做肯定的回答。”
“那就紧紧盯住等着,别再丢掉线索!我最清楚保住这么一条路线有多难。您也许听说过,我是一个久经考验的老侦察员,可是至今我还是跟在幸运之神后面空跑。有上百次我相信只要伸手就抓住了,可是我一伸出手去,它就像一座空中楼阁一样不见了,它只存在于人的想象中罢了。”
老死神以优伤的语气说了这番话,然后静静地向下凝视。见我对他的话没说什么,他过了一会儿又向上看。
“您不会知道,我怎么会说这番话。解释很简单,当我看到一个德国人,尤其是一个年轻的德国人,而我得对自己说,也许他也会毁灭,我总会有点儿难受。因为您得知道,我母亲就是一个德国人。我跟她学会了她的母语,如果您愿意,我们可以说德语。她去世时向我指出了以后的道路,沿着这条路我可以看到摆在我面前的幸福。可是我以为自己更聪明,没听母亲的话,走上了错误的方向。先生,愿您比我聪明!从您身上看得出来,您的情况会跟我一样。”
“真的?为什么?”
“您太高雅了。您身上发出香味。如果一个印第安人看到您精心梳理的头发,他会吓得昏死过去。您衣眼上连一点儿灰尘都没有。这可不是一个想在西部发财的人的样子。”
“我绝对不想就在那里碰运气。”
“噢!您也许乐意告诉我,您是干什么的?”
“我上过大学。”我随便说了一句。
老西部人微微一笑,像是一种讥讽的冷笑,他盯着我的脸,摇了摇头。
“上过大学?哎呀!看来您对此还是很自负的。不过恰恰是您这种人是最不能在合众国这里发财的,我已有过多次经验。那您已经有一个职位了吗?”
“是的,在纽约。”
“什么职位?”
他提问题的语气如此独特,以致不回答他看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不能对他说出真相,我就想绕过这个问题。
“我为一位银行家工作。我来这儿是受他委托。”
“银行家?啊!那您的路当然就比我想的平坦多了。保住这个位子,先生!不是每个在那边上过学的人都可以在一个美国有钱人那里找到职位的。而且还是在纽约?那您一定已经获得相当多的信任了。人们只将值得信任的人从纽约派到南方去。我很高兴我在这方面弄错了,先生!按您的说法您应办理的也是一笔现金交易了?”
“差不多。”
“噢!嗯!”
老死神锐利审视的目光再次从我身上滑过,像刚才一样冷冷一笑。
“我相信能猜到您来这儿的本意。”然后他说。
“这我不信。”
“我不反对,可是我想给您一个忠告。如果您不想让人注意到您来这儿是要找什么人,那就管好您的眼睛!您打量这个地方的一切人,仔细得引人注目,您的目光始终不离窗户,观察着经过的人。您是在找什么人,我猜着了吗?”
“是的,先生。我打算碰上一个人,我不知道他的住处。”
“那到旅馆去!”
“没用,连警察局的努力都没有结果。”
这时那种冷笑又浮上了他的脸,这笑本应是友好的。
“先生,您还是一个新手,一个正经八百、真正的新手。别生气,但真是这样。”
这时候我当然看出来,我说得太多了。他也立即证实了我的看法。
“您来这里是为了一件‘与一桩现金交易差不多’的事情,您自己是这么说的。您委托警察找与这件事有关的那个人。您自个儿就在街上和啤酒馆转悠,希望能找到他。如果我不知道我面前是什么人,我就不是老死神了。”
“那是什么人呢?”
“一个侦探,一个便衣,他要解决的问题有更多家庭的而不是刑事的性质。”
这人真是一个有洞察力的典范。我应该承认他猜得对吗?不。我反击了。
“我佩服您的洞察力,先生,不过这次您也许是弄错了。”
“算啦!您愿不愿承认是您的事,我不能也不愿通您说实话。但如果您不愿人们看穿您,您就不能表现得这么容易被识破。这事关系到钱。他们将这件事交给了一个新手,他们想做得小心谨慎。因此要找的人是受害者家庭的一个熟人或者根本就是一个家庭成员。还牵涉到某些该受惩罚的事,否则这儿的警察局不会答应帮助您的。也许要找的人还有一个想利用他的引诱者。是的,是的,看着我,先生!您对我的机敏感到吃惊?是这样,一个优秀的西部人用两个脚印拼出整个的一条长路,从这里,就我看来直到加拿大,他是很少在这条路上迷路的。”
“不管怎么说您想象力非凡,先生。”
“哼!我看您就否认吧,只要您愿意!对我是没什么损失的。我在这里还有点儿名气,也许本可给您一个好的建议。但如果您认为走自己的路会更早到达目标,那您虽然值得称赞,但这是不是聪明,我却很怀疑。”
他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旧皮夹付账。我想我对他的不信任伤害了他,就想弥补一下。
“有些生意人是不愿意让别人,尤其是一个陌生人知道底细的。”我试着解释我的态度,“我绝对无意伤害您,并以为——”
“是,是!”他打断了我的话,将一枚硬币放在桌子上,“谈不上伤害。我对您是好意,因为您身上的一些东西赢得了我的好感!”
“也许我们会再见面!”
“很难。我今天就到德克萨斯那边去并想去墨西哥。也许不能设想您散步会取同样的方向,那么一路顺风,先生!有机会就想想我曾将您称为一个新手!您可以平静地接受老死神的话,因为他没有伤害人的意思,如果一个新人将自己想得谦虚一点儿,对他是不会有害处的。”
老死神戴上宽边墨西哥草帽,背上马鞍和马笼头,抓起他的枪走了。但他还没走出一步,就又很快转过身来,对我小声说:
“别见怪,先生!因为我也上过大学,现在还愉快地想起那时我是一个多么自负的傻瓜。再见!”
现在他终于离开啤酒馆了。我目送他,直到他引人注目的身影在人群中消失。我本来是会对他生气的,但却没有。这个人的外表在我心中唤起了一种同情。他的话很粗鲁,但他的声音听起来却温和、恳切而善意。从声音可以听出来,他的确对我怀有好意。尽管他长相丑陋,我还是喜欢上了他。但因此就向他透露我的意图,这不仅是不谨慎,甚至还是轻率的,虽然另一方面可以设想,他也许能给我一个好的提示。我并不恼他说我是新手,塞姆·霍金斯已经让我习惯了,这已不能再伤害我。我同样也认为没有多少必要告诉他,我已到过西部几次了。
我将胳膊肘支在桌上,头托在手里,凝望着地下沉思。这时门开了,进来的是吉布森。
他在门口站住了,打量着在场的人。当我想到他的目光必定会落到我身上时,我转过身,背对着门。除了老死神坐过的座位,没有别的空位子了。如果想坐下,吉布森只有到我这儿来。我已暗自为我的注视将会引起他的恐惧而高兴了。
但吉布森没过来。我听到了门响,立即又转过身来。不错,他认出了我,他跑了,我看到他快步匆忙跑开了。我一下子戴上帽子,扔给店主付账的钱,冲了出去。在啤酒馆的右面,吉布森正跑着,很明显他想在密集的人群后面逃脱我的目光。他转过身发现了我,跑得更快了。我追赶得同样快。当我经过人群时,我看见他在一条小巷消失了。我追到小巷,他已经又揭过街角了。但在拐之前他又转过身,摘下帽子冲我挥了挥。这使我很生气,我小跑起来,不管人们是否会笑我。我看不到一个警察,请私人帮忙徒劳无益,不会有人帮助我的。
当我到达街角时,我发现自己在一个小广场上。我的两边都是挨挨挤挤简陋的房子。广场对面是一幢气派很大的花园别墅。广场上人很多,但我却没有看到吉布森。他不见了。
一家理发店的门上靠着一个黑人,看起来他已在那里站了很长时间了,逃跑的人必定引起了他的注意。我向他走去,手扶帽子向他致意,并问他是否看到一位白人绅士急急忙忙从巷中出来。黑人笑嘻嘻地向我龇着他长长的白牙。
“是的,先生!我看见他了。他跑得很快,很快。进那里面去了。”
他指着一座小别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