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吧。”
“我刚才也做梦了……”
“你梦见什么了?”
“我梦见你爬起来,鬼鬼祟祟地走向了那个茶叶盒。你打开它之后,还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伸手抠出自己的一只眼珠子,放了进去……”
这个梦在李庸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它成了一种暗示。
从那以后,每次李庸睡不着,看那个茶叶盒,都觉得那里面好像有一只眼珠在看他。
那只眼珠永远不睡觉。
又一天晚上,他半夜里又梦见了那只眼珠,一下醒了。
朱环在睡着,发出轻微的鼾声。
房子里静极了,月亮半明半暗。
他还是不放心地朝那个茶叶盒看了看。
他倒吸一口冷气——他竟然又看见了那个眼珠。
那个眼珠已经爬出了盒子,正在盒子后闪动着。
他眯起眼,看清那眼珠的后面是一堆毛烘烘的身子。
他的心放下来。那是他家里养的猫。
猫躲在茶叶盒后面,挡住了一只眼珠,正在朝他看。
可是,他接着就感到不对头了。
这只猫深更半夜不睡觉,看他干什么?
他在黑暗中紧紧盯着它……
终于,他抵不住稠黏的睡意勾引,又沉沉地睡过去了。
这天早上,李庸下了班,回到家。
朱环上班去了。
他本应该补觉,可是,他怎么都睡不着。
他走到梳妆台前,不太麻利地打开了那个茶叶盒。
里面空荡荡的,朱环的那枚戒指孤单地躺在里面。
他把它拿出来,第一次认真地端详它。
它就是一枚普通的戒指,不怎么漂亮,而且好像是镀金的。那已经暗淡的老黄色和玉的老绿色搭配在一起,显得有点古怪。
李庸把它扔进盒子里,盖上盖,放在梳妆台上,钻进被窝睡了。
那天晚上,朱环下班回到家,忙忙活活地做饭。
李庸在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演一个磨磨叽叽的古装片。
过了一会儿,朱环扎着围裙走到他的身旁,站住了。
“吃饭了?”
李庸的眼睛没有离开电视,问了一句。
她没有说话。
李庸感到有点不对劲,抬头看了看她。
她不会表演,李庸一下就看出她的愤怒来。
“怎么了?”
“你是不是动我的戒指了?”她气冲冲地问。
“我……没有啊。”
李庸的心中升起一股黑暗。
他想不通,朱环怎么能知道他动过她的戒指?
“我不是对你说过吗?你不要动它!”
“我真没有动。”
李庸在这种小事上很少对朱环撒谎,但是他已经否认了,只好硬着头皮坚持。
朱环用围裙擦擦手,白了他一眼,终于说:“吃饭。”
那顿晚饭,两个人吃得很沉闷。
天黑后,李庸在上班去的路上,一直在想,朱环怎么会知道他动过她的戒指?
也许,那茶叶盒的摆放有记号,比如熊猫和竹子的图案朝外;也许,那戒指在盒子里的位置有记号……
可是,她为什么对这枚戒指如此敏感?为什么别人一下都不能碰?难道,仅仅是因为她太喜欢它了?他和朱环之间本来是透明的,可是现在却挡上了一层阴影。
在这个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应该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李庸却感到这枚戒指例外。
它属于朱环的私人物品。
甚至,它也不属于朱环,而属于一只看不见身子和脸的手。
这只手从黑暗深处直僵僵地伸向他的家,越来越近……
马尾巴
这天夜里,李庸拿着手电筒在各个粮囤间巡视。
天很冷,他披着一件羊皮大衣。
他负责的是北区的粮食。南区归另一个更夫管。
一个个圆形的粮囤就像一个个巨大的茶叶盒,每一个粮囤的后面都好像躲藏着一只巨大的眼珠。
他忽然想起了朱环说过的话——你不要动这枚戒指,否则你会倒霉的。
今天,他动了它……
他竟然心虚起来。
他裹了裹羊皮大衣,给自己壮胆:能有什么事呢?
突然,有一个毛烘烘的东西从粮囤后冲出来,差点撞到他的身上,猛一拐,从他旁边冲了过去,他的手背碰到了那东西光滑的毛。
他抖了一下。
回过头,他用手电筒照了照,那个毛烘烘的东西已经不见了。一个个粮囤静静地戳着,像一个个胖子,戴着尖顶草帽,遮住了眼珠。
只要一个人围着粮囤不停地转,那么另一个人就很难看到他。何况这里的粮囤无数。
李庸的胆子挺大,这跟他的职业有关。他朝前追了追,终未看到那个东西的踪影。他放慢了脚步,不再找。
他又联想到了戒指。
实际上,他之所以害怕这个毛烘烘的东西,是因为他在潜意识里已经把这个东西和朱环的那枚戒指挂了钩。
回到值班室还有一段路,中间隔着一个个粮囤,以及一个个雪堆。李庸从一个粮囤上拔出一根抽样的铁扦子,紧紧抓在手中。
手电筒的光圈太小了,李庸一会儿照照前面,一会儿照照后面。
天气寒冷,撒尿成冰。光溜溜的地面被冻得十分坚硬。
他的脚步声很响:嚓嚓,嚓嚓,嚓嚓,嚓嚓……
他的手背仍然存留着毛瑟瑟的感觉。
他希望那个东西再次出现。不管什么东西,你之所以害怕,是因为你总是无法看清它,或者是突然看得太清。
比如死亡的长相。
现在,李庸希望看清它。哪怕它是一只长得像老鼠的狐狸,或是一只长得像狐狸的老鼠;哪怕它长着三只眼睛,或者没有眼睛……
突然,那个东西又出现了!
这一次,李庸看见了它的尾巴。那不像是狐狸的尾巴,更不像老鼠的尾巴,而是有点像马尾,或者说……像女人的头发。
那尾巴(或者说那头发)一转眼就消失在粮囤的背后。
李庸追过去,什么都没有。
它和李庸捉起了迷藏。
这个沉默的更夫有些恼怒了。
他握紧铁扦子,在那些粮囤中间奔跑起来,想找到那个东西,一扦子穿透它的心脏。
他的动作迟缓,跑起来像一只笨鹅。跑着跑着,他踩着了一个雪堆,摔了一个跟头,手电筒飞了出去,灭了。
四周漆黑一片。
他气喘吁吁地爬起来,在地上乱摸了一气,终于没有找到他的“太阳”。
他决定放弃了。
他在黑暗中,一步步朝值班室摸去。
值班室在不远处,很低矮,被粮囤包围着,像一个坟墓。
一路上,他没有受到任何阻挡。
他进了值班室的门,立即伸手在墙壁上找电灯开关。
竟然停电了。
他在门口静静站了一会儿,然后,慢慢朝床上摸去。此时,他最担心的是在床上摸到那个毛烘烘的东西。谢天谢地,床上什么都没有。
他躺下来,仔细听外面的动静。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窗外蹑手蹑脚地走过。
不是动物,好像是人的脚步声。
从那声音的节奏、轻重和谨慎里,他能感觉到那绝对是被人控制的两只脚。
李庸爬起来,站在窗前听了一会儿。
终于,他聚集全身的胆量,突然大喊了一声:“谁?”
那脚步声一下就没了。
现在,李庸没有勇气再走出去了。
他静静等了一会儿,刚要回到床上,突然听见窗外传来一个声音,不男不女,很怪异:“你出来,给我梳梳头……”
李庸的腿一下就软了。
夜黑得像海底。
夜半歌声
一个月前,李庸在南区打更。
那时北区的更夫叫麻三利。
麻三利过去没有正当职业,一直在街上给人算卦。他表哥是粮库书记,后来他就被弄来打更了。
南区临近热闹的街道,而北区连接郊区的田地。于是,两个人就调换了。
李庸没有一句怨言。
前不久,麻三利支支吾吾地告诉李庸,他在北区值班室打更时,半夜曾经听见窗外有人唱歌。
“唱什么歌?”李庸惊骇地问。
麻三利说,是一首解放前的老歌:“哎呀我的天呀呀,破鞋露脚尖。没人帮我补呀呀,想娶花媳妇。来了老媒娘呀呀,媒娘坏心肠。成心把我害呀呀,媳妇尿裤裆……”
那歌声忽远忽近,似乎穿越了时空,一会儿飘回半个世纪以前,一会儿又飘到半个世纪以后,十分人。
李庸说:“你不是会算卦吗?掐算一下不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吗?”
麻三利说:“唉,我那是糊弄人的把戏。”
后来,麻三利还向表哥汇报了这件事,被骂了一顿。
书记说:“瞎胡闹!那一定是有人装神弄鬼,想偷粮。夜里要经常出去转一转!”
有一天,麻三利上班的时候,悄悄带来了一个阴阳先生。
他请那个阴阳先生给驱驱邪气。
阴阳先生一走进北区值班室就说:“这房子进来了一个冤鬼。”
麻三利问:“什么来头?”
阴阳先生走着梅花步,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很负责地说:“我此时只能看出他是一个死在枪弹下的冤鬼,其它还看不出来。”
他转了很长时间才停下来,闭目掐算了一阵子,对麻三利说:“找到答案了。”
“怎么回事?”
他告诉麻三利,这里过去是一座老房子,房主是一个老太太,当年她的男人被抓去当兵,结果死在了战场上。
这个女人一直守寡,守了四十年。
前些年,在一个夕阳红的时辰,这个老女人终于跟一个说书的老男人走了,他们渡过甲零河,到濒县搭伴过日子去了。
她嫁走后不久,这一片地皮被公家买下来,建了粮库。老房子被夷为平地,建起了粮库值班室……
阴阳先生说:“这缕阴魂早就回来了,几十年郁积不散,已经顽固,无法驱走。”
“那怎么办啊?”麻三利问。
“你别急,我去请教我师父,明天再来。”
次日,阴阳先生果然又来了。
他捏了一个惟妙惟肖的面人,摆在这个值班室房顶,一只手伸出去,指着濒县的方向。
从那以后,麻三利果然再没有听见有人唱歌。
阴阳先生说:“冤有头债有主,我用面人给它指路,让它跨过甲零河,去濒县找那个老太太了。”
“那老太太最后怎么样了?”李庸问。
“我听说,她不久就疯癫了,上吊了……”麻三利说。
李庸躲在床上,越想越怕。
那个阴阳先生描述的情景,清晰地浮现在他眼前:
一个新兵,穿着黑色粗布军服,扛着一杆长长的步枪,裹挟在一个乱糟糟的队伍中,深一脚浅一脚朝前走。
他归属步兵十八团。现在,他们奉命跨过嫩江,寻找抗联三支队,要把大名鼎鼎的李朝贵消灭。
荒山野岭,白雪皑皑。
没有人知道李朝贵在哪里,连长说朝前走就朝前走。
他们正在漆黑的雪野里前行,突然发现远处出现了一支队伍,只听黑暗中有人喊了声打,就“噼里啪啦”打起来了。
没想到,很快他们的背后又出现了一支队伍,前后当然都是李朝贵。这个新兵吓得大脑一片空白,扔了枪,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一棵大树下,抖成一团。
没想到,一颗手榴弹正好落在他身旁,“轰隆”一声,他就上了天。
他的身子先掉下来,然后是大腿,胳膊,半个脑袋……
他的脸还完整,只是后脑勺被炸没了。
他零碎的尸身上裹着破碎的棉絮,浸着鲜血。
战斗结束了,黑糊糊的荒野上,除了枯树、冷雪就是横七竖八的尸体,他们都静静地躺在那里……
一只受惊的田鼠从洞里探出脑袋来,四下看了看,又缩了回去……
一截树枝“啪嗒”一声掉下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属于这个新兵的那条断臂上,有一根手指试探着动了动……
接着,他的半个脑袋,他的胳膊,他的大腿也开始慢慢地移动……
终于,这些尸块凑在了一处,重新组成了人的样子。
他艰难地站起来之后,基本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脸色白惨惨的,眼神直勾勾的。还有,他全身上下血淋淋,黑色粗布军服被炸得到处是窟窿眼。
他捡起一顶棉帽扣在脑袋上就走了。走出了一段路,突然感到身上缺一点什么东西,就停了下来。
原来,他发觉他的生殖器被炸飞了,没有组装,于是,他又木木地返回来,在雪地上的尸体之间仔细地寻找……
天色太暗了,他终于没有找到。
他丧失了耐心,拾起一把军刺刀,割开一个尸体的裤子,麻利地割下那个人软塌塌的生殖器,安在了自己的两腿间。
他试着走了几步,似乎很满意。
于是,他摇摇晃晃地朝家乡方向走去了……
这是伪康德十一年冬天的事儿,这个新兵刚刚被抓来当兵才几十天。实际上,次年八月日本鬼子就投了降,步兵十八团的国兵在金水车站向苏联红军交了枪械,全体解散……
新兵要在天亮之前渡过江去。
江那边,是他的家乡,有他心爱的女人。两个人成亲才半个月,他就被抓来当兵了。
士兵回到了那座熟悉的房子里,回到了他媳妇的身旁。
有了女人,有了炊烟,生活变得美好起来。
他一直跟在媳妇的身后,看着她一个人做饭,洗衣,发呆,睡觉……
他一直不曾摘下那顶棉帽。
他一直在背后对媳妇笑着,脸很白地笑着。
有几次,媳妇感觉到了什么,猛地回过身,和他对视一阵子,又慢慢地转过身去了。
还有一次,媳妇在梦里猛地回过身,一下就看见了他,他正朝她僵硬地笑着,她惊叫一声,一下就醒了,手忙脚乱地点上了油灯,回过身来惊惶地寻找他……
她没有找到他。
她长舒一口气,灭了灯,又躺下了……
新兵像影子一样跟随了媳妇五十多年。
有时候,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曾经打过仗,忘记了自己已经死了。
他常常有一种错觉,认为他和媳妇还是夫妻,他和她正一起过着平静的生活。
媳妇的脸一天天地衰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