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就回来了。”我对他说。
“马格纽森法官的日程安排得太满了,我们的听证被放到了最后面。”他说的是他目前在处理的另外一个案子,显然,他已经在法庭上等了很久,但案子一直迟迟没有定论,“拉斯迪,如果肯普和你一起去参加听证,你介不介意?”他开始给我解释原因,但我打断了他。
“没问题。”
“太好了。现在,我们先看看你的老朋友尼可送过来的这些东西吧。你一般叫他什么?”
“拖拉王。”
斯特恩显然有点意外。他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叫尼可,但又不太好意思问我原因。他脱下外套,让秘书送杯咖啡来。秘书把咖啡端来了,还拿来一个大的水晶烟灰缸。
他说:“我们现在清楚尼可到底是想立什么样的案子了吗?”
“我认为清楚了。”
“那好,说来听听。如果你是尼可,用三十秒钟说说你打算怎么做开庭陈述。”
我那天从雷蒙德的办公室出来以后,不到三四个钟头,就找到了斯特恩,我让他当我的辩护律师。他告诉我他的收费标准是预付款两万五千美元,庭外咨询的收费是每小时一百五十美元,出庭的收费是每小时三百美元,如果最后打赢了官司,余下的钱款会归还给我,这只是对我个人的优惠。他让我不要再对任何人说起案子的事,尤其是不要对检方再口出恶言。他让我尽量躲开记者,同时坚持不要辞职。他说,这一切都非常可怕,让他想起了自己在拉丁美洲度过的童年时期。他还告诉我,根据我过去的经历背景,他有信心这一切都能顺利解决。但是,桑迪·斯特恩,这个我曾经共事过十二年的人,这个无论大小事情都会听取我建议的人,却从来没问过我,到底卡洛琳是不是我杀的。他问了我很多细节问题,有一次,还非常突然地问我有没有和卡洛琳发生过性关系,我直接地回答他有。但是,他却从来没有问过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他和其他人倒是都一样,就连一直表示坚信我清白的巴巴拉也从来没有直接问过我那个问题。大家都让我坚持到底,他们都很小心,甚至是有点躲避,但没有人有胆量问出那个问题。其实我知道,那个问题盘旋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
对斯特恩来说,这种不直接的态度倒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他总是用这种严肃把自己包裹起来。但我知道,原因不仅仅在于此。他不想问,也许是不确定我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在刑事案件中,大家都知道,被告是很少会说实话的,这就像重力定律一样,是个常识。警察、检察官、被告律师、法官,大家都知道,被告会撒谎。他们撒得一本正经,但手心还是会出汗,眼睛还是会乱转。他们经常装出小学生一样的无辜表情,仿佛是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会怀疑自己。他们用撒谎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亲朋好友。有时候,他们撒谎就是为了好玩,又或者是因为他们一直生活在谎言之中。在大的事情上,在小的细节上,在谁想了什么,谁做了什么,谁应该负责等问题上,他们都会撒谎。这是所有被告的通病。对警察撒谎、对律师撒谎、对审理案子的法官撒谎,如果被定了罪,对保释官要撒谎,对牢里的狱友也要撒谎。要不断宣称自己的清白,让所有人都对自己是否真的有罪将信将疑,也许事情有一天会出现转机。
所以,斯特恩如果毫无保留地相信了我所说的一切,那也是有违他的职业敏感的,所以,他选择不问。这还有一个好处,如果我们找到了新的证据,而这新的证据与我曾经对斯特恩说过的话是直接矛盾的,那么,按照律师的道德操守,他可能要阻止我上庭作证。因此,在斯特恩询问我之前,我最好是先了解检方掌握的一切证据。在这样一个人人都会撒谎的体制中,斯特恩是在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而更重要的是,他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庭上陈述更理智一些。他不想被我误导,也不想被任何匆忙中作出的决定所约束。随着审理过程的进一步深入,他会需要知道更多的信息,到那个时候,他大概就会问我那个问题了,而我也绝对会告诉他答案。目前,斯特恩认为,最有效的方法还是旁敲侧击。
“尼可大概是这样想的。”我说,“拉斯迪一直疯狂地爱着卡洛琳,他无法对她忘怀,所以他给她家里打电话说他一定要见到她。那天晚上,他知道他妻子会出门,所以他打算悄悄去见卡洛琳,他打了电话,哀求要见她,卡洛琳终于同意了。两个人重温了一下过去的美好时光,但后来,事情出了差错。也许是拉斯迪嫉妒卡洛琳和别人在一起,也许是卡洛琳说他们以后都不应该再见面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拉斯迪想要的卡洛琳给不了,拉斯迪就发疯了。他用一个很重的东西打了卡洛琳,然后把现场布置成强奸案的样子。拉斯迪自己是检察官,他知道,这样警方的怀疑对象就会大大增多。他把卡洛琳绑起来,又把门窗打开,让现场看上去像是有人偷溜进来然后又走了,最后也是最残忍的地方,他把她阴道里的子宫帽拿了出来,这样,就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卡洛琳死前的这次性关系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了。当然,就像所有的坏蛋一样,拉斯迪还是犯了几个错误。他忘记了他一进屋喝过酒,把酒杯忘在了吧台上。他还没有想到,也许是没有意识到,化学鉴定居然能查出杀精剂的成分。但我们都知道,是他杀死了这个女人,否则他不会撒谎,他从来没有说过在谋杀案发生的当晚自己到底在哪里。所有的证物能够证明,他就是凶手。”
说完这番话,我反而觉得轻松了。对于案件的冷静分析早已经是我的生活、我的思维的一部分,在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点儿都不紧张,甚至都没有感到担心。刑事犯罪案的世界自有一套冷漠无情的法则,我说完这番话,感觉自己又重新活了过来,又成了一名司法执法人员,就像是用显微镜研究病毒的科学家。
我继续说了下去。
“这大概就是尼可的想法了。在犯罪动机的问题上,他可能还会大做一番文章。他可能会说,拉斯迪一开始就打算,如果卡洛琳不肯同自己重修旧好,就把她置于死地,所以,他会选择自己恰好有不在场证据的那天晚上。他大概是这样想的:如果我不能得到你,那你也别想活下去了。不过这还要取决于证物。他可能不会把话说得这么绝对,但基本的意思差不多。你认为我说得对吗?”
斯特恩盯着自己的雪茄烟。几周前,他曾经告诉我,他抽的雪茄都是古巴产的,他以前的一个客户送给他的,他没有问是怎么买到的。烟外面的包装纸是深棕色的,烧得很干净,有时还能看到烟灰里有烟叶的叶脉。
“很有道理。”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关于犯罪动机的证据还不是很充分。在一个主要是间接证据的案件中,动机往往是最关键的。而你在政治上可以说是尼可的对手,这实际上对检方就更加不利了。你大概认为自己并不是政治圈的人,法官可不像你这么想。为了我们自己,我们也不应该对法官这么说。况且,还有证据表明你和新任检察长之间关系很紧张,因为你曾经亲自开除了他。但如果尼可不是自己在处理这个案子,这件事倒也不是很重要了。”
“不可能!”我说,“尼可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出风头的机会。”
斯特恩抽了一口雪茄烟,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也这么认为,所以,我们还有些优势。这些事实会让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产生疑问,而在一个只有间接证据的案子中,这样的疑问非常关键,你我都知道,法官对这样的案子是没有任何偏向的。但不管怎样,拉斯迪,老实说,目前的证据总体来讲对你很不利。”
斯特恩又接着说了下去,但他最后的那句话,却让我心头一紧,我曾经也对自己说过同样的话,但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让我更加清醒了,证据对我很不利。
“我们必须小心行事。我知道,这个案子让你压力很大,很难受,但是,拉斯迪,你现在必须用理智思考。你要告诉我这个案子里的每一处错误,每一个经不起推敲的弱点。我们必须认认真真地分析每一项证据、每一个证人,一遍又一遍。我们不能从明天开始,我们必须从今天、从现在就开始。我们找到的薄弱环节越多,赢的机会才越大,尼可需要解释的越多,他也就越难解释清楚。你要从你专业的经验来分析,你要记住,尼可解释不清的每一处细节都会增加你无罪释放的机会。”
虽然我已经很坚强了,但他这段话中的一个词还是让我深深震撼。那个词就是:机会。
斯特恩让杰米·肯普参加了我们的讨论。为了帮助我节省律师费用的开支,斯特恩同意让我帮肯普做一些研究和调查,但我必须在他的监督下行动。我和肯普一起分析了各种证据,结果我出乎意料地发现,我很满意这样的合作。肯普是斯特恩的助手,工作才一年左右,我后来慢慢了解到他的经历。他曾经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摇滚乐队的吉他手,他们说他还出过唱片,办过巡演,后来名气下滑,他就去考了耶鲁法学院。我曾经在检察院和他合作过两三次,都很顺利,不过大家都说,他还是有点冒冒失失、骄傲自大,大概是对自己帅气英俊的外表和一辈子的好运气很有自信吧。尽管他乐观得有点天真,但我还是很喜欢他。
“首先。”斯特恩说,“我们必须解释好不在场证明。”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将会正式通知检方,我曾经在雷蒙德的办公室明确说过,在卡洛琳被杀的当晚我在自己家里。但在理论上,这一立场大概也就让我失去了一个绝佳的借口,我不能再说我当晚曾经出于别的原因见过卡洛琳了。一连几周,我都担心斯特恩会想出什么理由,不让我坚持这一不在场证词,但后来我放心了,斯特恩显然也已经意识到,现在再改变立场已经太困难了。我们还必须想出一个很好的理由,来解释我在那个黑色星期三的失常表现——我为什么会撒谎,我为什么对我的老板、我的朋友,还有两个新上任的检察官大发雷霆。
斯特恩把纸箱拖过去,开始整理里面的文件,他从最上面的物证资料开始。
“我们先来看看最关键的。”斯特恩说,“就是那只玻璃杯。”肯普找来了指纹验证报告的复印件,我们三个一起看着,计算机房的人是在选举的前一天得出指纹比对报告的。当时,波尔卡罗正和尼可暗中勾结,莫拉诺和他们也是一伙,这份报告一定是直接被送到了莫拉诺那里,然后尼可也知道了。所以,那个星期三在雷蒙德的办公室,尼可说他在选举期间就已经掌握了重要的证据,但并没有公开。我猜,他是想最后关头再制造轰动。
报告中简要地说,从杯子上验出了我的右手大拇指和中指的指纹,还有一枚指纹则不知道是谁的。不是我的,也不是卡洛琳的,很有可能是最先到达犯罪现场的某个人的:比如,接到报警后首先到卡洛琳家的巡警,他们总是喜欢在凶杀案警察到达之前碰碰这个,摸摸那个,也有可能是首先发现尸体的公寓管理员,或者是医疗急救人员,甚至可能是个记者。但不管怎样,尼可如果真要解释清楚这个细节,也不会那么容易。
“我想看看那只玻璃杯。”我说,“说不定能想起些什么。”
斯特恩指了指肯普,让他列一张要求查看物证的法庭申请。
“还有。”我说,“我们还得看看所有的指纹鉴定报告,他们在卡洛琳公寓的每个角落里都采集了指纹。”
斯特恩让我自己写这份申请,他递给我一个便笺本说:“申请查看所有鉴定化验的结果,包括所有尚未公开的报告、照片、表格、化学分析鉴定结果,等等,你应该比我清楚。”
我作了记录,斯特恩提出一个问题,“你以前去卡洛琳家的时候,肯定也曾经喝过酒吧?”
“当然喝过。”我说,“她虽然不是很爱打扫卫生,但不至于一只杯子六个月都没洗吧。”
“那倒是。”斯特恩说。
我们都沉默了。
肯普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我认为我们应该找来卡洛琳家所有物品的清单。那个润滑剂是放在哪里的?还有,这个化学鉴定报告里说的那些东西都是在哪里找到的?难道不是应该都放在她柜子里吗?”他看着我,希望我能支持他的想法,但我只是摇摇头。
“我都不记得我曾经和卡洛琳讨论过什么避孕的问题了。你可以说我很大男子主义,但我从来不会问她到底是用什么方法避孕。”
斯特恩又开始思考,空气中飘着雪茄烟的烟雾。
“我们得注意了。”他说,“这些想法都很好,但我们不能让尼可发现他之前可能遗漏了的地方,所以,无论我们提出的申请是什么,都必须隐晦一些。你要记住,检方如果发现了任何有利于我们的证据,按照规定,他们都必须告知我们。而如果我们发现了任何可能对他们有利的证据,我们可以只字不提。”斯特恩斜着眼看了我一下,有点顽皮的样子。他显然很喜欢这种昔日敌人变战友的感觉。又或许,他是想到了他以前从来没有让我发现的某个证据吧。“我们最好自己去调查,而且不能透露出我们真实的意图。”他指了指肯普,这次轮到他写申请报告了,“再写一份申请,要求查看死者房间里所有物品的清单,并请求让我们去看一看死者的房间,那个房间应该封起来了吧?”他问我。
“应该是。”
“还有。”斯特恩说,“你说到卡洛琳的习惯,让我想到一件事。我们应该传讯她的医生。如果她的医生已经去世了,那么医患保密的协议就应该不存在了吧?说不定我们能发现什么呢,说不定发现她一直在用什么药物呢?”
斯特恩还是和往常一样礼貌地问我听没听说过卡洛琳某个医生的名字。我说没有听说过,但所有区政府的职员都是有医保记录的。我建议,对所有的医生都进行传唤,一定能发现不少信息。斯特恩也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