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过去六个月里所有的通话记录都调出来。”利普兰泽说。
“他们肯定要大发牢骚了,估计有好几百个号码。”
“那就找所有通话超过三次以上的。我拿到名单以后,会再去找他们详细查的。不过你现在先把传票开好,省得我到时候满世界又找你。”
我点点头,我在思考。
“如果往前查六个月。”我告诉他,“你可能会发现这个号码。”我朝自己办公桌上的电话点了点头。
利普兰泽不动声色地看着我,说:“我知道。”
那么,他是知道的,我想。我思考了一分钟,想弄明白他是怎么知道的。我觉得,也许是猜到的,人都喜欢说闲话。再说,利普兰泽往往能注意到别人根本不会在意的一些事。我甚至怀疑,他是赞同我的做法的。他虽然没结婚,但并不是单身。他认识一个比他大十岁的波兰女人,是个寡妇,孩子都已经成年了。利普兰泽和她每周见面两三次,那女人帮他做饭,和他上床。在电话里,他叫她妈妈。
“你知道吗?”我说,“既然又说到这个话题,我还要说一句,卡洛琳在家的时候,总是会把门窗锁好。”我平静地对他说出这句话,连我自己都很佩服自己,“我的意思是,她一直是很小心的,不会忘了关门和窗户。她是有点柔柔弱弱,但她是成年人,她知道自己住的是什么地方。”
利普兰泽的视线渐渐集中,双眼犀利而闪烁。他知道,我说的这个信息非常重要,而且,他似乎还觉得,我把这个信息拖到现在才说,可能也有什么深意。
“那么,你觉得是怎样?”最后,他问,“凶手杀人以后,故意把窗户打开了?”
“有可能。”
“所以,凶手是想把现场布置得像入室抢劫杀人?但其实一开始,是卡洛琳自己开门让凶手进来的?”
“这不就说得通了吗?是你告诉我,吧台上有一只酒杯,她应该是在招待客人。我敢打赌,凶手肯定不是什么丧心病狂的流窜犯。”
利普兰泽盯着自己手里的香烟。我看着门外,我的秘书尤金妮亚已经回来了。大厅里有人说话的声音,大家应该都从墓园回来了。我听到说笑声,笑声是轻松的,但也带着隐隐的焦虑。
“不见得啊!不见得。”利普兰泽终于开口了,“卡洛琳·波尔希莫斯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人。”他又直直地盯着我。
“你是说,你觉得是她打开门,把一个自己曾经送进过监狱的人迎了进来吗?”
“我觉得,卡洛琳会做什么样的事是很难说的。也许,是她在酒吧碰到了这么一号人物。或者,有人给她打了个电话,邀她一起喝两杯。你觉得她一定会拒绝吗?我们说的可是卡洛琳。”
我明白利普兰泽的意思。一个女检察官,所做的工作就是对各种变态的人提起诉讼,为受害者争取权益。利普兰泽确实很了解她。如果有犯人对自己很多年都耿耿于怀,卡洛琳大概根本不会介意。但不知怎么回事,我和利普兰泽的这番话让我渐渐涌上一种晕船的感觉。
“你不太喜欢她,是不是,利普兰泽?”
“是不太喜欢。”我们相互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利普兰泽伸出手,在我膝盖上敲了一下,“但至少有一件事,我们是知道的。”他说,“那就是,她挑男人的品位还真不怎么样。”
利普兰泽说完这话就把骆驼香烟塞进外套的口袋,站起身来走了。我让尤金妮亚暂时别来打搅我,在这片刻的独处中,我已经准备好去看卡洛琳的尸体照片了。我开始整理照片,但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的注意力还是放在自己身上。我对这件事的处理得当吗?我告诉自己,要时刻保持专业的态度。
但是,当然,我也在逐渐失控,就像一块玻璃在受到撞击后会出现裂痕,然后,那裂痕会像一张大网不断延伸。一开始,我觉得很震撼,虽然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一时还无法接受,心中的不安却是那么强烈。在最上面的几张照片里,茶几上沉重的玻璃桌面是压在她肩膀上的,让人想起实验室里用来放在显微镜下的玻璃片。但很快,玻璃就被移开了,照片上只剩下卡洛琳的尸体,那么柔软,一看就让人觉得她很灵活、很结实。从尸体的姿势来看,她死前一定经历了很大的痛苦。她的双腿修长而光洁,胸部挺拔,虽然死了,但仍然显得那么性感。我渐渐意识到,我的这种念头显然是受到了其他经历的影响,因为在这照片上所呈现的一切是一幅可怕的场景,和性感没有丝毫关系。她的脸上和脖子上都有大片的瘀青,从脚踝到膝盖、到腰、到手腕都绑着绳子,最后,绳子被牢牢地系在她的脖子上,绳子边缘有明显被烧过的痕迹。她的整个身体被绑成弓形,一定很难受,她脸上带着可怕又惊恐的表情。凶手原本应该是打算勒死她的,她的双眼瞪得大大的,都已经凸了出来,嘴巴张着,仿佛在发出无声的尖叫。我看着照片,认真分析着。她的表情中充满一种狂野、怀疑又绝望的感觉,让我不寒而栗,让我想起了在码头上搁浅的鱼,我要鼓起足够的勇气才敢去看它们大大的黑色眼睛。我现在的感觉就和看鱼时一样,有敬畏、有惊讶,也有无法理解。但是,当表面所有的尘埃都被拂去时,当羞愧与恐惧无处遁形时,我竟然生出一种满足,哪怕是对自己这种卑鄙心态的自责也无法消除那种满足。卡洛琳·波尔希莫斯曾经是那么优雅、那么坚强,现在,却在我面前的照片里静静躺着,脸上带着一种她从来没有过的表情。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她希望得到我的同情,她需要我的帮助。
第三节
当一切结束以后,我去看了一个心理医生,他叫罗宾森。
“她是我所认识的最有活力的女人。”我告诉他。
“很性感吗?”过了一会儿,他问。
“是的,她很性感,满头金发,像波浪一样,屁股很翘,胸部很丰满,还有长长的红色指甲。我觉得,绝对的性感,性感得恰到好处,性感得几乎有点讽刺。你如果看到她,也一定会注意到她的,这就是卡洛琳。她十分引人注目,我当然也注意到了。她在我们办公室工作了很多年,在她去读法学院之前是我们那里的实习生。一开始,我只把她当作一个实习生。但你也知道,我还是注意到了这个金发大胸的漂亮女人。每个走进来的警察看到她都会翻翻眼睛,故意装作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就是这样。”
“渐渐地,大家开始议论她了。当时,她还只是在下面的法庭里工作。你知道吗,她总是精力充沛,工作能力也很强。后来,有一段时间,她和第三频道的一个新闻记者约会,好像是叫切特。她参加了很多活动,在一些律师协会中也非常活跃。那时候,她是全市的风云人物。她很聪明,别人都觉得强奸案庭不好,她却主动要求去那里工作。她所接的案子都是很难办的,需要和嫌疑犯一对一地过招,有时候,到底是受害人还是嫌疑犯所说的话更接近事实的真相,是很难分辨清楚的。那些都是难办的案子,光是找出要起诉的嫌疑人就已经够难了,更别说还要在法庭上赢他们,但她做得非常出色。最后,雷蒙德让她负责了所有类似案件的庭审。他还喜欢派她去录制一些星期天上午播出的公益电视节目,表达检察院对妇女问题的关心。卡洛琳也喜欢去,她喜欢表达自己的观点,喜欢站在聚光灯下的感觉。她是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往往能把被告的律师打得落花流水。”
“我不记得我那个时候对她的想法了。我想,我当时是觉得她有点太积极了。”
罗宾森看着我。
“每件事情上都太积极。”我说,“你知道吧,她胆子太大了,太自以为是,总是精力过于旺盛,没有很好地把握度。”
“后来。”罗宾森终于说到了那个明显的事实,“你却爱上了她。”
我沉默了,一动不动,我的言语怎么就表露出我的心迹了呢?
“我确实爱上了她。”我说。
“雷蒙德觉得她还需要一个搭档,所以她来问我,那是去年的九月份。”
“你难道不能拒绝吗?”罗宾森问。
“应该是可以的。副检察长一般不用处理很多案子,我其实是可以拒绝的。”
“但是?”
但是,我没有拒绝。
因为我告诉自己,这个案子很有趣。那确实是一个奇怪的案子,戴瑞尔·麦克加芬是一个银行家,替他哥哥乔伊做事。乔伊是混黑帮的,很爱炫耀,很享受被全市所有警察当目标的感觉。乔伊利用弟弟工作的银行进行洗黑钱的勾当,而绝大多数黑钱都是从黑帮来的。戴瑞尔一直隐藏在幕后,把账面做得没有一丝破绽。如果说乔伊是冲动型的,那么,戴瑞尔就是低调型的。戴瑞尔看上去像一个普通人,住在西区他工作的银行旁边。他已经结婚,但人生却有点悲剧。他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孩,三岁的时候就死了。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乔伊有一次在陪审团面前作证时,谈到了他这个侄女的死,小女孩是在自己家里从二楼阳台摔下去的。乔伊说,女孩摔下去的时候造成头骨碎裂,当场死亡;他说,那一幕一直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影响了自己的判断力,所以,当四个神秘人让他往银行送来路不明的钱财时,他一时晕了头。他后来才知道那些钱是不干净的,他也追悔莫及,这套说辞差点还让陪审团相信了。乔伊说到侄女的死状时,双手不停地搓着,还掏出丝绸手帕擦着眼睛。
戴瑞尔和妻子后来又生了个小孩,是男孩,叫温德尔。温德尔五岁的时候,他妈妈抱他来到西区医院的急诊室。孩子处于昏迷状态,而妈妈已经快要发疯了。孩子应该是从高处摔下来的,头部受了重伤。妈妈说,这孩子以前从来没有进过医院,但急诊室的医生——一个名叫娜拉吉的印度裔年轻女医生却记得在一年前曾经接诊过温德尔,她调出病历档案,才发现,孩子已经来过医院两次了,一次是因为锁骨骨折,一次是因为手臂骨折,而这两次,他妈妈都说是他自己摔的。现在,孩子已经失去知觉,很有可能再也说不了话了,于是,娜拉吉医生仔细研究了他的伤口。后来,在上庭作证时,娜拉吉医生说,一开始,她发现伤口是对称的,分布在头部两侧,就觉得应该不是自然摔落的结果。她又反复检查了伤口,发现两处伤口都是五六厘米长,两三厘米宽,而且是在一天前受的伤。最后,她终于得出结论,这些伤口应该是孩子的妈妈用老虎钳夹他的脑袋造成的,并导致了头骨骨裂,她给当时在检察院的卡洛琳·波尔希莫斯打电话汇报了情况。
卡洛琳很快就拿到了搜查证。他们从戴瑞尔家里的地下室找到了那把钳子,上面还有孩子的皮肤纤维。他们又对尚在昏迷中的孩子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在他肛门上似乎有被烟头烫过的痕迹,不过已经愈合了。至于孩子能不能醒来,只能听天由命。幸好,他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这个时候,孩子的监护权已经移交给了法院,检察院当时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戴瑞尔拼命替妻子辩护,说她是一个充满爱心、把自己全部奉献给家庭的好妈妈。他说,谁说她会伤害自己的孩子,谁就是疯子。他还说,他亲眼看到孩子从楼上摔下去,这是一场可怕的意外,本来就是一场悲剧,而现在,医生和律师还疯狂地密谋着要把他们生病的孩子夺走,这一切简直就是噩梦。他说得非常感人,非常有说服力。乔伊还联系了媒体,只要是他弟弟去法庭的时候,都会有摄像机在那里等他。戴瑞尔说,这个事情其实是雷蒙德·霍根和他们家族之间的长期冤仇。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雷蒙德一开始是打算自己办案的。后来,媒体舆论太过关注,雷蒙德便把这个案子交给了卡洛琳。他建议,鉴于媒体如此高的关注度,卡洛琳应该找一个资格老一些的检察官共同办案,比如说,我。我的出现可以向公众表示检察院方面认真查案的决心,所以,卡洛琳来问我,我也同意了。我告诉自己,我这样做是为了雷蒙德。
空气中的微小颗粒总是在相互撞击,物理学家把这叫作布朗运动。这种运动会产生一种嗡鸣,音调很高,像尖叫声,而它的频率正好处于人耳可以听到的范围边缘。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只要我注意听,基本上随时都能听到这种声音。绝大多数时候,我会无视它的存在,但在意志力减退的时候,这声音就会钻进我的耳朵,几乎变成一种轰隆巨响。
但显然,随着青春期的来临,内耳的骨头也在变硬,我再也听不到布朗运动的声音了。这也好,因为在那个时候,我的周围出现了其他的干扰。对我来说,婚后的绝大多数时候,其他女人的诱惑就像是我每天都会听到的一种嗡鸣,但又必须去忽略它,当我开始和卡洛琳一起工作时,我的意志力在消退,那声音变得越来越大,在我内心震动着,吟唱着。
“我也没法告诉你为什么。”我对罗宾森说。
“我觉得自己是个正直的人,我一直很痛恨我父亲的滥情。小时候,在周五的晚上,他总是从家里跑出去,像只流浪的野猫,直奔酒馆,然后去西区大道上的德兰尼旅店。那里也就比贫民窟好一点儿,楼梯上铺着陈旧的羊毛地毯,都已经磨得见了底,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汽油还是什么化学物品的味道,倒是让害虫不敢出没。就是在那里,他会和各种各样下三滥的女人苟合——酒吧里的娼妓、饥渴的离婚女人、想在外偷情的主妇等等。在他出门去干这些事之前,他会和我还有母亲一起吃晚餐,我们都知道他会去哪里。然后,他会哼起歌,这也是整整一周中他唯一会哼唱的时候。”
“不知道怎么回事,当我在卡洛琳身边工作时,她身上叮当作响的首饰、隐隐约约的香气、丝绸的衬衫、红艳的嘴唇、精心涂好的指甲,还有那随着呼吸起伏的丰满胸部、漂亮的长腿、甩来甩去的金发,都让我彻底沦陷了。就这样,一点儿一点儿沦陷了,就连我在办公楼大厅里闻到一个过路女人身上带着她的味道,我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