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的死亡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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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的死亡笔记-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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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查通报张贴出去了吗?”潘云问董建国。

“贴出去了。大街小巷都贴着,邻近的兄弟单位也给邮寄了!”董建国说。

“现场物品的来源情况查得怎样?”

“裤子很普通,那种品牌销售很广,无法着手!皮带和鞋子也是一样!”

“失踪人员信息呢?”

“半年来,共接到失踪报告九起,但没有符合死者特点的人!”

“不管是否符合特征,都进行一下DNA检验!”潘云不敢有任何疏漏,“这样让人踏实点!”

“我总觉得调查的范围过窄,而且肯配合的人不多,干起来事倍功半!到现在一点线索也没有!”董建国说,“不如登报或在电视台播放寻尸启事,可能效果要好很多!”

“我也考虑到了,刚才在局领导那里,跟他们请示了一下。领导同意了!”潘云说,“可我们的工作绝不能停下来,一切按原安排进行!”

“送来的血液都做了DNA检验,没有比对上的!”我向潘云报告道。

“师兄,这件案子你先放一放,手头上有什么要做的移交给李智林。”潘云对我说,“刚接到领导的通知,你被抽调到城郊分局,跟进三年前的一件命案!”

“我们这件也是命案呀!”我有些不甘心就此停下自己的工作。

说实话,我不愿再欠下“人命”,那样不知会让我歉疚到什么时候!

“领导也知道我们的情况,但是没办法,城郊分局的那件案子有了线索,急需你过去帮忙!”潘云解释道,“再说,我们的案子还需要先确定死者身份,下一步工作才能继续。如果需要,到时会调你回来!”

“那边是件什么案子?非要我过去不可?”我问。

“他们的案子,你曾经参与过前期调查工作。”潘云说道,“母子俩被杀。母亲叫陈秀,小男孩叫张颖!”

我一下就想起欠下的那两条人命,于是小男孩的声音又在耳边响了起来:“叔叔,妈妈在哪里?……”

“什么时候报到?”我心情一下子急切起来。

欠下的债,一定得自己去还!

“随时可以去,他们正等着你呢!”

我把白骨案要做的一些事情,向李智林嘱咐了一番,然后就动身去了城郊分局。

分局换了很多新面孔,认识的人不多,大家忙来忙去,没人答理我。好在那个张法医还在,他此时正坐在办公室里,和几个技术员交谈着什么。

“什么情况?”打了声招呼后,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我也是刚到,不太清楚事情原委。听说是查到了死者陈秀的真实身份,以及她的死亡时间,案件的调查有一定进展。”

“这可确实是重大的线索!”我心里高兴起来。

老张点点头:“前段时间,分局换了新领导,组织侦查员重新梳理了一遍案情,发现女死者曾经给自己买过意外人身保险。看样子她早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

我没有打断他,听他继续往下说。

“保险推销员是案发当天去的陈秀家。——保险合同已经一个月前定了下来,就缺她签名确认了。本来推销员已经同她电话约好,下午去她家里签字。但到她家时,听到家里有电视声,却怎么敲门也没有人答应。打电话时又关了机。……后来,保险公司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合同寄到了她家大门外的邮件箱里。但那时已经是案发后一个月的事了,因为房子一直没有人居住,所以没有被人发现。前不久,屋主准备翻新房子时,才发现了在邮件箱里呆了三年的保险合同。”

“这样看来,当时的案情分析是出了偏差的!”我说。

“是的,仅从案发时间来看,当时的结论就有很大的问题!”张法医说,“根据保险公司推销员反映的情况分析,应该是在推销员去她家之前出了事!你后来的推断是正确的,陈秀应该死于白天!”

“我记得,你们到现场时,陈秀家的电视是开着的是吗?”

“是的。”

“这倒跟保险推销员说的很相符!”

“没错!”

“这样说来,其他的结论也被彻底推翻了!”我说,“记得当时,案发时间是整个案件分析的依据。”

“是的,当时认为是熟人作案,而事后根本查不出这个人是谁!现在想想,是把凶手的范围划定得过小了!”

“现在再来分析这一点,不怕为时已晚吗?”我笑着说。

“这就是这次领导把你请过来的原因!”张法医也笑了,“当时没听你的,现在来个亡羊补牢吧!我知道,你们辖区刚出了个命案,而且是起白骨案,再怎么说,也不会比白骨案难办吧?”

“这可不好比较,白骨案虽然有难度,但是只要找到尸源,可就什么都解决了!”

“看起来你信心很足嘛!”

“你提到的陈秀的真实身份,是从保险合同上得来的信息吗?”

“合同显示,死者的真实姓名叫陈林秀,身份证号码也有。相关的调查工作正在继续,如找到了她生前的活动轨迹,破案就指日可待了!”

“我没有这样乐观!”我感到不是那样简单,“很多谜团仍未解开!”

“这可不太像你!”张法医笑道。

“那是因为,案件也不像我们平常遇到的!”我说完,接着又问:“查到陈林秀的同居男人了吗?”

“还没有。这确实是件很蹊跷的事!”

正说着,主管这件案子的领导通知大家,所有办案人员到会议室集中。

“我算不算在内?”想到没有人理会我,我笑着问张法医。

“不算在内怎么叫你过来?”张法医笑道,“走吧,别谦虚了,连我都算了呢!”

“你是办案单位的,不算你还会算谁!对了,你说你也是刚到这里,都在忙些什么呢?”我想起他刚开始时所说的,觉得有些奇怪。

“没什么可忙的!忘记跟你说,我已经退休了!”他笑笑。

第七十一章 欠下的,总得自己去还(二)

“您到退休年龄了吗?”我有些意外。

“还差几岁呢!我和你师父钟任之同年,不过人事部门有政策,像我这种情况可以提前退休。跟你师父不一样,他还可以躲到学校里去教书,我没那个水平,干得太累了,想想就只能退了!几天前,案子有了线索,领导才把我叫过来帮忙。——谁叫我以前参与过这件案子呢!”

“像您这种老而弥坚的专家级法医,领导怎会舍得让你走呢?”

“是我坚持要退下来的!”张法医有些落寞,“说实话,内心对这个岗位还是有些感情,但有些事情总是由不得自己!”

“又没有人逼你!”我笑着说。

“是自己逼的自己!”他说,“人有时就这样,不得不强迫自己做一些本不想做的事!”

“你说的是强迫症吧?”我说。

“看来你对这方面也很专业!”

“久病成医。”

“怎么这样说?”

“我也是!”我笑着说,“这年头得点强迫症什么的似乎很常见!”

“但像我这种因为洁癖引起的,不怎么常见!”他苦笑道。

“洁癖?!你是说……”我有些吃惊。

如果一个法医患上洁癖,那将会是怎样的痛苦感受!

“是的。”他说,“当你解剖完尸体,老觉得手洗不干净,或者身上老是有弥漫着挥之不去的尸臭!你会有怎么样的感觉?”

“法医好像多多少少都有这样的心理吧?”

“偶尔如此很正常。但如果过分在意这件事,那就是洁癖!”

那可真是件可怕的事情!

“从我当上法医开始,这种情况就存在,老觉得有什么东西粘在手上,洗不干净,每次从尸体现场回去,需要洗几次手,还把外衣脱下单独洗几遍。不过那时候还很轻微,我有意识地锻炼自己,尽量减少洗手的次数,甚至检查尸体时有意不戴手套。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使我所有的努力付之东流!

有一次,搞完尸体检验,晚上跟你嫂子亲热时,她嫌我的呼吸里有股怪味,怎么也不肯靠近!当时还以为是她疑心太重。后来才知道,如果在腐败尸体现场呆的时间过长,人的肺部粘膜会就会粘附那种异味,长时间难以消除。当与人相处时,异味会随呼吸散发出来,别人嗅得到,自己却感觉不到!得知原因以后,我每次解剖完尸体,就会长时间地刷牙,反复洗澡,反复搓洗双手,反复嗅自己的全身!甚至用到了消毒水!久而久之,就是没尸检,也总觉得身上有股异味。

人有时越想远离一种东西,越是挥之不去!这样,我完全失去了判断,人云亦云!你知道吗?不断地勉强自己是很痛苦的事,尤其当这种痛苦终于从内心表现到了外在时,什么都无法进行下去了!……”

为了克服这类心理障碍,师父钟任之曾对我们这些学生进行过特别训练:组织观看人体解剖!他在课堂上对我们说:“那些所谓肮脏的东西,不过是从一种很常见的物质变成另一种让别人排斥的物质而已,‘脏’只是在人的心里!而排斥是因为对死亡的恐惧!——别惧怕死亡,死不过是生的未来,也是新的开始!”

我把师父的话说给张法医听时,他笑着对我说:“别信他的,说服别人比说服自己容易!”

“现在好些吧?”我问。

“现在好了很多,对什么都释然了。人处的环境不同,心境也就会不一样。虽然偶尔还会洗上几次手,犯上以前的小毛病,但我已经渐渐豁然了!”

“我们还是别说了,像在比咱俩谁病得更厉害似的!”我笑道。

他也笑了。

参与办案的人员到齐后,会议就正式开始,由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子主持。

“把大家聚在一起,是想重新整理一下这件案子的线索。……”那个中年男子说道。

“这是新来的局长,姓吕,人称吕不韦!”张法医笑着悄声说道。

我也笑了:“怎么得来的称号?”

“像吕氏一样,对权力有着很强烈的触感!”

“……三年前,这件案子曾轰动全市,但到现在还没有破,这是欠下北江人民的一笔债!一笔血债!这笔债得我们自己去还!否则,在座的各位良心难安!据我所知,以前的案件分析出现了偏差,正确的意见没有得到采纳。”吕局长说,“为此,我们特意请来了市局的邓法医,配合大队长彭帅开展工作。邓法医,你不归我管,只能给你口头设个虚职——专案组特别顾问!结案之前,这个职务有效,除了大队长,其他人都得听你的!”

“这顶帽子有点大,怕戴着不合适!”我笑着说。

“我说你可以戴,你就可以戴着,案件以外的事还是我说了算!”吕局长笑道,“我提议,所有的线索都要重新梳理,所有的证据都要重新论证!”

“吕不韦给了你尚方宝剑啊!”张法医悄悄说道。

“是个紧箍咒!让我不得不尽心尽力!”我笑道。

接下来,由大队长彭帅介绍案情。

“具体案情,大家都知道了,我就不啰嗦了。以前的侦破工作走了很多弯路,是因为信息太少。现在,信箱里的合同给了我们很多信息,我有预感,打破僵局的时机来了!”彭帅说道,“经过查询,死者陈林秀是北江市人,父母早年去世,户籍登记信息上很多年没有更新了,没有固定住址,没有其他家庭成员资料。”

“不是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和她住在一起吗?”吕局长问。

“是的。小孩叫张颖,那个男人身份不明,没有查到俩人的具体信息资料。”

“还有什么情况?”

“陈林秀的户籍曾往南山市迁出过,出事的几年前才迁回来的。我们到她的迁出地调查过,她在那里当过知青,曾与当地人结了婚。因丈夫出了车祸去世,她又回到了北江。”

“她在南山市还有什么人吗?”

“还有一个女儿,叫杨月珍,是陈林秀夫妇抱养的,按时间推算,现在大约二十六、七岁。但我们没找到这个女孩!”

“没有其他人了吗?”

“没有了。”

我听到彭帅说出来的名字,不禁大吃一惊。——世上的事不会如何凑巧吧!

第七十二章 欠下的,总得自己去还(三)

我之前提到的那个叫姗姗的女孩,也叫杨月珍!

“陈林秀人身意外保险的受益人是谁?”我忍不住问道。

“就是那个叫杨月珍的女孩。除了一个名字,保险合同上没有其他任何信息。我们查询了一下,还真是奇怪,这样的名字居然有十二个人!——受益人如果不确定,就算陈林秀签了字,那份合同也不是有效的!”

“找到这些人了吗?”吕局长问。

“找到了其中一部分,都不是合同上的人。还有几个没找着!”

“能看看这些人的资料吗?”我问。

“当然可以!”彭帅把一叠附着照片的户籍资料递给了我。

那都是些年龄相仿的女子,仅从基本信息来看,还真难判断到底谁是保险合同上的杨月珍!我细看了一遍,姗姗的照片果然也在里面!

“怎么会如此蹊跷!”吕局长说道,“明明感觉到了的线索,到最后竟无法查下去!尤其是陈林秀的同居男子,到现在还没弄清楚!”

“同居男人是一定要找到的!”彭帅说,“他的失踪,说明了两种可能性,要么已经被害,要么是本案的知情人。所以找到他是案件侦破的关键!”

“不管用什么方法,我要你们马上找到他。我可不能为此再等三年!”吕局长有些按捺不住。

“局长放心,这次势必要把他找出来!”

“其实要找的人还很多!”张法医轻声对我说,“还记得给陈秀写信的那个人吗?——那个从你们辖区邮局投递信件的人!”

“‘来到这个世界上,我本就是孤单的一个,只不过是借了你的身子而已!’”我念着信里的一句话,“我当然记得,那是一个女人写给死者的!”

“你的记忆力真好!”张法医挺佩服地说道。

“印象太深刻,没法忘记!”我笑了笑。

他不知道,这些细节一直在我脑海里,稍有空闲就会鲜活地浮现出来,并没有因为时间太久而逐渐褪色的意思。

“彭帅他们之前一直在查找那个写信的人,也一直没有找到!”

“邓法医,你把案卷看一下,熟悉一下情况,帮我们梳理一下尸检和现场情况。”彭帅对我说道,“张法医配合你的工作,有什么需要直接跟我说!”

案卷拿到手后,我才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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