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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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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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手的时候,也喊我们去帮他打群架。由于我打架最卖力,渐渐地,刘莽娃完全把我当成了心腹,有一天,他问我:“你们当学生的这么穷,想不想学着搞钱?”我问他怎么搞钱,他用两根手指作了个夹钱包的姿势,说,那还不简单,当“八级钳工”嘛。
  我当然知道,所谓“八级钳工”就是小偷,说实话,我虽然喜欢打架,却并不想偷钱,但那时我妈已经很少给我钱了,我的日子越来越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却常饿得肚子咕咕叫。在这种情况下,被刘莽娃一引诱,我也就稀里糊涂地跟着他干了。刘莽娃心计深,在信任我之前一直没让我发觉他会这一手,直到那时候我才知道他从小就在公共汽车上“跑单线”,怪不得他总像是有花不完的钱。
  哪一行都得有师傅教,连偷东西这一行也是,我跟着刘莽娃,渐渐地也摸出点门道来了。刘莽娃告诉我,“当钳工”的关键在一个“准”字,只要准,行了,这钱就是你的了。所以你先得看好了公共汽车上谁在想心事,谁的精力不那么集中,谁又像是身上带了钱的主儿。你就掏谁的去。我说,要是被发现了怎么办?刘莽娃说,发现了,你就把钱还他,只要我们在车上不止一个人,他怕我们报复,一般也不敢声张。何况即使进了局子,最严重也就是个劳教,轻的才只不过是拘留十多天,不痛不痒的,就当度了个假,回来再接着干。
  虽然他说得那么轻松,可一开始我还是老害怕。成功了几次以后,胆子也就大了。我发现,只要小心,当“钳工”还是不太危险的,很清醒的人我们就不去碰,我们去碰的都是迷迷糊糊的人。就这样,我每天在汽车上跟着刘莽娃一起“跑线”,做他的接应和掩护人。有时候我们还到集贸市场上去,这和“跑线”不一样,叫“踩地皮”——趁着市场里人多,乘人不备拎别人的包。这个得有团队精神,得合作。一个人放哨两个人配合着,分钱的人多些,不过干这个有可能一不小心就碰上个“大鱼”,拎一次就能弄个几百块上千,也挺合算。总之,不管是“跑线”还是“踩地皮”,我跟着刘莽娃,一天下来,运气好的时候能挣上个百把块。运气差也有个二三十。那时候是1983年前后,一天有几十元算是高收入了。我得意洋洋地想,自己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穷小子了。
  就这么小偷小摸地搞了一年多,转眼就快到1984年了,我17岁了。看着别人都有女朋友,瞧瞧自己,钱也有一点儿了,样子也蛮帅的,哪样都不比别人差,何况到了青春期,两腿间那坨东西不老实起来,看到漂亮女人就把裤子顶得高高的,像是在昂首敬礼。我觉得确实也想弄一弄女人了。
  我们这种人找女朋友有我们这种人的方式。我们从来都不托人介绍,也不写什么情书啦、递什么纸条啦……我们直截了当,看中了哪个女孩子,就到她读书的学校门口去堵她。或者是直接在某个学校前守株待兔,看到有顺眼的女生出来,就上前去套瓷。
  我最先去的是成都铁路中专,算计好学生下晚自习的当儿,我就去了。学生们像潮水一样涌出校门,我专挑好看的女学生往死里盯,有胆小的女生,低着头就像兔子一样开溜。偶尔也有胆大的女生,敢拿眼睛回敬我。总的说来,由于初出茅庐,我勾引女人的技术还十分拙劣,脸皮的厚度也还只是一般,说话还拿捏不好分寸,所以很不成功——有一晚我看见一个女生不避我眼神,还以为对我有意思了,就走过去和她搭话,可我真一过去,人家就是不理我。我脸面有点挂不住,于是堵住她,不让她回家,硬要和她处朋友,“不答应就别回家”,我说。没成想,那个女孩看了我半天,说,“拉倒吧,像你这样的,还嫩着呢,别假老练”,然后趁我发愣的当儿,扬长而去。
  那以后我在那里又堵了一个多星期,前前后后又堵了三个挺漂亮的女生。我依然不大会说话,只是开门见山要和她们“耍朋友”。结果可想而知,都黄了。我实在有些不大明白,弟兄们都说我帅得像刘德华,不,比刘德华还帅,怎么这些妞儿们都视而不见呢?我越想越闹不明白,找刘莽娃讨教。刘莽娃听了笑得不得了,他捧着肚子说,笑死我了,笑死我了。我说,你笑什么?
  “笑什么?你怎么不到四川大学门口去堵女孩呀,那里漂亮的不仅多,而且个个都熟透了,像西红柿一样,捏一下捏得出水来,你干嘛不堵去?”刘莽娃还是笑个不停。
  我说:“人家是大学生,和咱不是一个阶级的,堵什么啊堵!”刘莽娃说:“操,你这不是挺开窍的吗?大学生和咱不是一个阶级的,那中专生就和咱是同一阶级了?告诉你个小窍门,像你我这样的小混混儿,堵女朋友得到初中或者职专去堵,那才是咱们的根据地。不信你明天就去,凭你这么拉风的模样,我敢打赌不用三天你就能堵出个女朋友来。”
  我想了想,觉得刘莽娃说得也对。第二天晚上,我就到西北桥铁路初中去堵。学生们下晚自习的时候,我看见一个长得有点像狐狸精的女生,我心想,要的就是这样的,于是走过去和她没话找话。刚开始我有点不自然,她呢,好像也还有点怕,但是后来和我多说几句,她就知道我是想追她,她立即就不怕了——女人这东西就是怪,好像天生就等着男人来追,只要弄明白男人的目的是追他,再凶神恶煞的男人她也不怕了。
  这个小狐狸精,笑起来有点疯。我就想,操他妈,这初中的就是不像那些高中的,什么都懂了,又什么都好奇,正是最好接近的时候,刘莽娃确实有一手,说得真到位啊。
  又瞎扯了几句,我就硬要陪着她压马路,她开始不干,后来也就答应了。路上,我不停地给她买吃的。她看我花钱挺大方,一下子就喜欢我了,一个劲儿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我是当小偷的。她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得腰也弯了。我趁热打铁,挑明了彼此之间心照不宣的东西——我想和她耍朋友。
  她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说:“你厉害呀,才读初中就耍朋友了。”“都散了三个了,现在的是第四个。假如你要当我男朋友,就是第五个了。”她又笑了起来,好不容易止住笑,说,“我跟你说正经的,我现在这个男朋友,是街上混的,你还是回家里呆着,别惹事——我可是为你好啊——你,不怕?”“我当然怕,好可怕啊,好可怕啊——我怕把他打死了。”我夸张地说,“就这么定了,我把他撵跑了的话,你就跟我。”
  我这么说的时候,本来也没有特别当真,我可是真没想到这么顺利就能得到那小姑娘。只是,当时,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于是隔天我就带了两个兄弟去了。结果一看到那小姑娘的男朋友,我就差点笑破肚子,那是以前被刘莽娃修理过两次的小街娃,他知道我是跟刘莽娃混的,一见我就低头哈腰的,说:“马松,啊……不,马哥,你……怎么在这里?”我就说:“我来找我女朋友。”一边说,我一边把那个小姑娘拉到身边。结果那小子脸都发绿了,却没敢说什么,低着头就走了。就这样,我有了我第一个女朋友。那个小姑娘,我现在连她名字都忘记了,她一见前男友这么没种,立马就跟了我,也许是来得太容易了吧,我对她实在没什么感觉,我甚至觉得不是我得到了一个女人,而是一个女人轻而易举地把我的初恋给毁了。真的,她让我一点没有初恋的新鲜感和激动,虽然,这的确是我第一次交女朋友。
  因为彼此都没什么真感情,我和那个小姑娘不多久就分手了,真的,整个过程我一点都不激动,包括上床,我甚至记不清我第一次干她是在什么地方了——那可是我第一次和女人做爱啊。真的,我好像一点感觉也没有,麻木极了。不过,这次“耍朋友”使我对女人有了比较深的认识,对于怎样讨女人欢心,怎样勾勾搭搭,怎样眉来眼去,我都积累了不少经验。后来我又如法炮制,断断续续找了好几个女朋友。其中,我比较喜欢的一个女朋友叫小闹钟,长得满漂亮的,刘莽娃他们看了小闹钟都说:“马松可真他妈撞了狗屎运!”是啊,我的确有福气,竟然堵上这么一个女的,把他们眼睛都看直了。我的虚荣心大大地得到了满足,不过这个小闹钟可不是省油的灯,每次出去,专找豪华的地方玩,我辛辛苦苦偷来的钱花得和流水似的。但我心里跟挂着个明镜儿似的,我知道,她和我其实都只是玩玩而已。她想要好玩的好吃的。我想要睡她,就这么回事。何况,除了我之外,小闹钟另外还有男朋友,她是脚踏几条船,这我不是不知道。
  自从泡了小闹钟,开销就大了许多,这个鬼女子,的确是个害人精。她花钱如流水,害得我偷的次数不得不多起来。除了偷之外,还得想点儿别的办法,我参考香港警匪片,开动脑筋,仔细思考,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抢学生的零花钱。
  开始,进行得很顺利,我那时在道上也混得比较熟了,已经收了个小弟。一般等天黑透了,我就叫上小弟,把下晚自习走夜路的学生逼到没人的小巷里,然后亮出刀子,说几句威胁的话,很快就拿到钱了,运气好的时侯,甚至还能撸上块手表。其实真的很容易,那些话严格讲来算不上什么狠话——我很注意说话方式,我觉得,如果说得咬牙切齿的,只能说明你的心虚和怯懦,我从来都是好言相劝:“同学,不好意思了,哥们儿没饭吃了,借两个钱……”那时还没有110,路上联防很少,路灯也不亮,这为我这种人提供了很多机会——不过我们从来不把事情闹大,基本上没伤过人。我虽然喜欢钱,不过我比较理智。这种事闹大了派出所就不得不干涉了,那我们也就没有机会了,俗话说,细水长流嘛。
  就这么断断续续做了一年多,连偷带抢,双管齐下,每天都搞到不少零花钱供我们挥霍。我开始对自己的形象进行了精心的修整:学《上海滩》里许文强的样子,把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衣服呢,要买新潮的穿;抽的烟呢,要上档次;下馆子呢,也要挑门面好点的了。我当时觉得,自己达到了“事业”的一个高峰了。但是,万事都是物极必反,连干混混儿这一行也是,我得意忘形,一点儿没有觉察到,危险已经渐渐逼近。
  那是盛夏的一天,天气异常闷热,到了晚上9点半,我带了两个小弟,照例到铁路初中去“踩点”,我们每人都叼着烟卷,相互之间开着黄色玩笑,同时密切注意着马路上稀疏往来的行人。路上的学生不少,但大都是三五成群,他们大声讨论着学习上的问题,不时爆发出欢声笑语,幼稚的学生腔让我们觉得又好笑,又羡慕……
  终于,人群渐渐稀落了,前面出现单身赶路的学生,我们像发现猎物的猎手一样,兴奋地蹿了过去……钱顺利到手了,但那次,我们没想到,还有别人,正在把我们当作猎物。
  后来我才知道,铁路局一个副局长的儿子在不久前的一个晚上被抢了钱,于是有关部门开始重视“学生被抢劫事件”,我们首当其冲,撞了个正着。其实,那个副局长的儿子肯定不是我们几个抢劫的,但他们把什么屎盆都往我们脑袋上扣,连两年前的一个学生遭抢案件也算到了我们头上,我是主犯,结果弄了个一年劳教。
  他妈的,进了劳教所,才知道什么地方是人最没法呆的。劳教所里的混混儿一个比一个下三烂,没一个好东西。我刚进去那阵,管教一不在就挨揍,每个新来的都要挨欺负,这是规律。真他妈的憋,这世界什么地方都有规矩,连劳教所里混混儿之间也有他妈这么多臭规矩。
  自从我进了劳教所,小闹钟就一直没来看过我,我知道她把我蹬了。我妈来看我好几次,她见到我就只是哭,别的什么也不会说了,我开始不想搭理她,我怕我一开口,又刺伤她。但她老是哭,让我心里烦躁得很,所以当她又一次来时,我就说,你再也别来了,你就当从来没有过我这个儿子好了,反正你也很久不管我死活了。
  我妈走了,她的背影显得又瘦又小,还有点驼……我突然觉得心里挺酸的,我发现不知不觉间,我妈一下子老了,我很想追上去说声对不起,但我没这个自由,我是在劳教所里,我无法出去追。我当时想,那就等我妈下次来时,好生说声对不起吧。但是,我妈却很久都没再来,直到我劳教结束,她都一直没再来看我。
  我开始以为,我妈是真伤心了,真的打算永远不理我了。但当我出了劳教所,我才知道,我妈去世了。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次的分别竟是诀别。是啊,如果我妈在世,她怎么可能不再来看我呢?母亲永远不会真的不理自己的儿子,但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我已经没有机会再孝敬我妈了。当时,我心里难过极了,下决心再也不在社会上胡混了。我一定要过正经日子,我母亲在世时她一直希望我这样,如今母亲虽然看不到了,但我必须对得起她的在天之灵。
  所以,劳教出来之后不久,我找了份工作,在一个娱乐城当保安。这的确是个很糟糕的工作,但对于我这样既没文凭又没文化的人来说,终于也算用自己合法的劳动养活自己了——我很高兴,至少我不再是社会的寄生虫了。
  1987年的清明节来得天高云淡,这让清明的气氛似乎淡了许多。在我一向的印象中,清明似乎总是阴雨绵绵的,天空布满了哀云,好像连山山水水也在哭泣,毕竟清明是怀念的日子啊。
  这个清明节,我去看望我妈了。在去位于成都北面远郊的斑竹园公墓的路上,我专门采了一捧淡紫色的野花,站在墓前,我将那些花轻轻揉碎,撒在墓碑下面,也把无尽的哀思撒在了这里。残碎的花瓣在空中飞舞,仿佛是长眠于地下的亲人的影子。
  清明在这个情人和金钱的时代,已越来越被人淡忘了。对许多人而言,偶尔记起,也往往是在自己不那么忙碌的时候。然而在这个无雨的清明节,我却真的陷入了哀思,我想起我妈,想起我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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