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立刚:没有读者。作者对读者的尊重,绝不是对读者的迎合。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如果我认为我的这个小说不好,即便所有人都说好,我可能会快乐,有满足感,但是我仍然认为它不好。把自己心里真正想说的话给读者看,这个才是尊重读者。把自己最真的一面给读者,而不是故意,随时想着在文章中迎合读者,这才是对读者的真诚。
甘文丰:读者自然而然的是要将作家分类的,你觉得自己在哪一类?
雷立刚:我觉得作家还是应该少考虑给自己分类。作家的任务就是写。中国相当有名的文学批评家陈晓明先生曾在说到我的小说《飞鸟和鱼》时,认为我是在向商业主义妥协的同时,又保持了一种对道德的批判。
甘文丰:你和大部分作家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比如你很能够接受流行音乐和流行文化。
雷立刚:我对通俗的东西不排斥,我觉得它们可以丰富我自己的体系。我不避讳这些东西,哪怕写最通俗的事情。一个好的作品绝不会因为里面有通俗的东西就庸俗了,要相信自己,如果你真是一个优秀的作家,再通俗的东西进入你的小说中,也不会使你的小说通俗化。反之,一个庸俗的作品,哪怕里面全是生僻字,深奥无比的词语,复杂无比的东西,或者里面充满高尚的情操,或所谓悲天悯人的情感……但是,它仍然是庸俗的。
甘文丰:写作者的个人满足,读者的赞誉,物质的利益,名望,四样东西,你选哪一样?
雷立刚:我选择自己满足。读者的赞美是很缥缈的东西,今天他赞美你,明天他可能毁你,其实就那么回事。至于利,这是起码的物质基础,商品时代,作家不会很穷很穷,但也不会很富裕,我有心理准备,既然在这个时代选择了从文,就没想过要大富大贵——在中国,那是商人和政客的事情。名,每个人都是重视的,如果我说我不在乎名,这个很假。尤其是我这个岁数,还没有到看破名利的时候。一个人没有得到名利说自己看破名利,喊口号,很空洞,很无聊。但是,比起自我表现满足,还是稍微次要一点点。
甘文丰:从大学开始,到机关工作辞职,到写作,直到目前,你的生活好像在每一个阶段都处在不同的矛盾中。
雷立刚:你抓得特别准。我自己有时候也意识到,我是一个比较矛盾的人。同时往往处在一种矛盾中,我在矛盾的左右摇摆中弯曲着向前走。但是每次走总能拣到一点东西。我想人活着就会有矛盾,不会消失。人有欲望,就面临着无法实现。这就是矛盾。
甘文丰:你在宣传部门干过,对宣传系统很熟悉,后来又在电视台干过,现在离开媒体了,那么你对个人知名度传播的优势怎么保持呢?
雷立刚:如果真的能写出一部很好的书,哪怕这几年不与媒体打交道,甚至哪怕几年一篇文章都不问世,也没关系。优秀的作品一定会感染人的,写出来就写出来了,它摆在那个地方。作品自身会说话,所以关键是写自己想写的东西。而且关键那个东西确实要好,只要你真能写出好东西来,什么都不用怕。
正文
第一章 老葵
如果有人说我是一个老花花公子,我想我不会介意。许多年来,我热爱夜晚远远超过喜欢白天,我总是让自己淹没于新大陆或者旧大陆迷离的灯光里——拉斯维加斯赌场里那些面部扭曲的人群,巴黎香榭丽舍街上那些浓妆艳抹的姑娘晃动的影子,都是我最乐于接受的东西。
我现在觉得,在血脉的深处我或许还是比较保守的,正是因此,我才会在刚刚年过50的时候,便突然丧失了对灯红酒绿的浓郁兴趣。其实,即便在我年轻时无休止的浪荡行径里,也有很多端倪足以暗示我有着华人遗传基因里固有的守旧。比如,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旧大陆一些,我对香榭丽舍的迷恋远远超过对拉斯维加斯的喜欢。
拉斯维加斯自然也是不错的,每当夜幕低垂时,拉斯维加斯就像响尾蛇一样扭动起来,一片片灿烂耀眼的灯火确实迷人双目,一场场精彩离奇的表演也确实让人兴奋,这是一朵沙漠里盛开的恶之花,吃喝玩乐一网打尽,观光视听集其大成,轮盘、梭哈、吃角子老虎机也都确实诱人……但是,与香榭丽舍比起来,我简直没有过多流连的兴致——以凯旋门为起点坦坦荡荡延伸着的香榭丽舍大道,是巴黎魅力的焦点,也是我心中的至爱。那条路上,高大的法国梧桐和栗树亲密地紧挨在一起,像绿色的火焰,以凡·高笔触下那种蓬勃的姿势向天空舒展;又如两条翠色丝带,悠扬地飘在巴黎中心。当夜色下的街灯一盏盏亮起的时候,像星星的眼睛一眨一眨,又如在宽阔笔直的大道两旁点燃无数烟花……滚滚的车流,穿梭来往,车灯像海底深处那些发光的鱼,透过黑暗游动,而香榭丽舍大道在所有这些的点缀和陪衬下,宛如天上的银河,闪耀着虚幻的华彩——香榭丽舍,是一道昂贵的风景,使你在置身其中时依然感到仿佛隔着遥远的距离,它是“最熟悉的陌生街道”,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淡淡的伤感带着永远的“在别处”的惆怅——但它的距离感中却又并无拒绝的意味,它是一种纯粹的因过于美丽而让人怀疑的诱惑,使人迟疑却又在迟疑中心醉神迷。
就是在那样的心醉神迷里,我放任自己的欲望被那些暧昧的光线与半透明的衣裙引诱出来,从15岁到50岁,我似乎一直渴望着与某条让人心动的陌生吊带裙发生某种一擦而过的关系。坦率地说,在那过往的35年漫长岁月里,除了对做爱是真感兴趣,我对别的都没什么发自内心的喜欢,我打高尔夫、广泛阅读文学、历史乃致哲学著作、欣赏歌剧和电影……几乎所有热闹的场合我都不会落下,而且总能谈得让行家不敢小视,但我自己明白,我那样做无非是增添与女人做爱的机会和资本。甚至,即便对做爱,我也只是为做而做,没什么其他复杂的情绪和目的。简言之,我是个纯粹而单一的做爱运动家,正如有些人是美食家、作家、画家、政治家、歌唱家、思想家以及职业球员、职业流氓一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一切,可能源于我在少年时期偶尔看了卡萨诺瓦的作品及其传记,并由此崇拜这个18世纪最大的浪荡子。那时,我才15岁,我父亲当时在西班牙办实业,我虽然会说多国语言,但与当地的同学不大谈得来,于是只好借助小说打发时间。很偶然地,我阅读了卡萨诺瓦那长达十四卷的《回忆录》,我几乎立即就被吸引进去了,我看到一个试图抓住生命中稍纵即逝的快乐的人,人生苦短,欢乐本就不多,为什么不及时把它紧紧抓住呢?以这个为前提,那么卡萨诺瓦那些周旋于赌场、醇酒、美女之间的行为不再显得荒唐,而他的决斗、监狱与梅毒困顿也不再让人耻笑。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位杰出的肉体情人,他尽一切可能取悦每一个不管美丑的女人,并宣称自己的快乐五分之四源于对方的快乐,“人的一生,幸福与否,走运与否,都只能享有一次,谁不热爱生活,谁就不配生活”,他是这么说的——从那一刻起,父亲的偌大家业对我再也不具有吸引力了,我树立了一个梦想,就是像卡萨诺瓦那样闯荡世界每一个温柔乡,踏平那些姑娘与妇人的心。如今看来,这个想法十分无聊,但当年我确实就是这么想的。
那时,我把卡萨诺瓦视为榜样,把他的缺点也当作优点来模仿。比如,他的一切决定都像是任意射出的枪弹,仿佛没有经过大脑,只是心血来潮的产物,我却偏偏喜欢他的冒失和偏激;又比如,他趋风附雅,其实并不太懂哲学,却常把贺拉斯挂在嘴边,并与伏尔泰与孟德斯鸠通信以图提高自己的分量,这真的很庸俗,但很多年来我偏偏喜欢这种庸俗,并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效仿,比如,我看了三遍《尤利西斯》,看了两遍《金色笔记》……我知道我骨子里很厌恶这些结构混乱内容晦涩的小说,但偏偏看了不止一遍,并且故作深沉地与人讨论其价值和意义,你肯定想不到的是,我学卡萨诺瓦学得如此神似,就是我居然还与《金色笔记》的作者、80岁高龄的多丽丝莱辛女士有一点联系。莱辛的父母虽然均为英国人,但她1919年10月22日却是生于伊朗,1949年才回到故乡英国,所以她对东方有浓厚的兴趣。我于是给她发去书信,开始了我们偶尔的书信来往。我知道自己并非是想获得什么文学上的教益,无非是试图增加自己的谈资而已。我是个庸俗的人,对这一点我是有自知之明的……总而言之,我的大半辈子,就这么荒荒唐唐地过去了。
一年多前,也就是2001年1月,我远在南部非洲做生意的老父亲给我发来一封电子邮件,用罕见的严厉口吻将我狠狠批评了一顿,大意是说,一个男人即便没有干一番事业的豪情壮志,至少也该找一个合适的女人,组建一个较为稳定的家庭,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这样的人生才勉强说得上完整……最后,他语重心长地说:“葵儿,我已七十有余,尚未能抱上孙子,即便抛开我不说,你也是年过半百的人了,怎么还能继续荒唐下去……”我的老父亲不曾料到,实际上,那时候我正好已经对长期的浪荡生涯感到厌倦。对卡萨诺瓦也早已经丧失兴趣。他所代表的“非道德,追求享乐,自私自利,敢于冒险,自主的无政府主义”等等对我来说陡然都显得很无趣。我在声色犬马、脂粉裙钗、酒肉朋友中虚度多年,深感那样的生活犹如一场虚无缥缈的盛宴,觥筹交错中是无尽的虚伪敷衍,醉生梦死后是无边的孤单寂寞,回头看看,年华流水而过,除了残羹冷炙,杯盘狼藉,什么也没能留下。因此,我其实很愿意结束往昔的荒唐。2001年2月,我从欧洲返回中国,打算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然后洗心革面,过正常人的日子。
而就在那时,一个女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便被她的美丽给惊呆了。那是在去少林寺的路上,我往山上走,她往山下走,路很窄,我们擦肩而过。她身上弥漫着一种天然的女人的体香。她身材高挑,不施粉黛,目光沉静如水,几乎就在一刹那间,我发现自己爱上了她,对于我这样一个浪子来说,你不知道,这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
当时,我就在山路上发起了呆,一点不加掩饰地凝神看着她的背影。她的第六感出奇地好,察觉到我在看她。她侧过脸,冷冷地看了我一下,然后就走了。她的背影在少林寺下的这条山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仿佛一阵轻烟,完全消散。
我之所以要去少林,完全因为在海外时看到的电影《少林寺》的缘故。自从60年代李小龙开创功夫电影之先河以来,70年代香港的功夫片、80年代大陆与香港合拍的《少林寺》,确实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功夫乃至古典文化的魅力。尤其是《少林寺》,在国外也掀起了一轮旋风,巴黎甚至受其影响办起了“贝尔西武术大会”,据说如今已经搞了十六届了——或者甚至不止——我在巴黎居住的时间很长,深深为此感到自豪,因此,在国外时,我就多次暗下决心,一定要回大陆看看少林寺。这和去那些灯红酒绿的地方不同,我只是为了完成一个夙愿,压根儿没有想过要在少林之行里遇到心仪的女人,然而,却偏偏就这么遇到了,而且是真正地爱上了她。
为了认识她,我创造了无数次“偶遇”,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和钱。
从少林寺归来三月后,我雇佣的私家侦探帮我查到了她的所有背景资料。她叫蒋芹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英语系,热爱西方文学,特别喜欢英国作家多丽丝·莱辛,其次就是哈代,此外还有乔伊斯等英语作家。她如今在四川大学附属中学当初中英语教师。川大附中就在川大里面,于是,四个月后,我在她所在的城市——成都——买了一套住房。住房位于紧临川大南门的郭家桥,是一套150平方米的电梯公寓,成都房价不贵,每平方米就3000元人民币,所以这套跃层的大房子只花了我45万元。我想,不管我能否和她有较深入的关系,我都打算把这套房子在合适的时候作为礼品赠送给她——那时,我确实完全没有足够信心能拥有她,毕竟,她太冷淡了,我想送她房子,仅仅因为我查知她还没有自己的住房。
正是因为我的这种诚恳,当然还因为其他一些原因——比如,我可以和她谈论多丽丝·莱辛以及她的《金色笔记》——半年多前,也就2001年10月,她成了我的女朋友,并跟我一起去了欧洲。在欧洲先是四处游历了一圈,我和她还在日内瓦见了我的父亲,父亲对她很满意,一再督促我们早日完婚。我本来打算带她在我最喜欢的巴黎香榭丽舍住下,但是,芹芹却对法国毫无兴趣,她只对英国情有独钟,于是,我们决定在英国定居。我在伦敦帕玛街附近购置了一套住房,帕玛街是伦敦市中心的一条街道,以俱乐部众多出名,我想芹芹在这里或许会开心一些,她总是过于忧郁,我希望她能多一点笑容。另外,我们家族在英国萨默塞特郡以东、巴斯以南的乡间有一些房产。说来有趣,这一片地方,正好就是英国现实主义作家哈代当年主要的生活区域,1840年6月2日,托玛斯·哈代就出生在多塞特郡,他父亲是建筑工程的小包工头,我家购置的一幢老别墅,据说就是当初哈代的父亲承包修建的。
这一带的田园风光十分美好,哈代的几乎所有小说,比如《苔丝》,比如《远离尘嚣》,写的都是这一带的事儿。因为哈代,也因为英国乡间的美丽景致,芹芹很喜欢到那乡间的别墅去,几乎每个周末,我都要陪着她到那里呼吸新鲜空气。
2002年1月的一天,我和芹芹在我们乡间房产附近的卡斯特桥遇到一个年轻的中国男人。他叫小雷,是来英国学“中国历史”专业的——我一眼就看得出他也是个混日子的人,学中国历史要到英国来,这不是开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