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檞寄生
作者:蔡智恒
内容简介:
《檞寄生》是一部较成熟的作品。主要人物是大学时代的同学和朋友们。故事情节是主人公蔡崇仁和林明菁之间的若有似无的爱情,以及后来菜虫遇到了方荃后,马上有了似曾相识的感觉,从而发展出了真正的爱情,而菜虫却又觉得对不起明菁,直到最后说出了真相。故事中有很多大学时代非常有意思的生活,参加社团,跳舞,表演话剧,辩论赛,每一件都是能留下美好回忆的往事。
书中的林明菁,是热情,善良的女孩,而菜虫是比较优柔寡断,不像柏森那样了解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而且菜虫的犹豫不决,是万万比不上深情专一的杨过的,明菁也不像小龙女,她反而比较像岳灵珊,一颗心放错了人身上,只好悲情的结束这一段不属于自己的恋情。荃仿佛是不属于这个世间的灵魂,她纯净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像光一样照的菜虫无所遁形,这种女性真是天上人物了,是可遇不可求呀,菜虫终于和这个心心相印的女生一起走向未来。所以希望有人身居菜虫的情况时,要当机立断,不要拖延,时间拖的越长,伤人也伤得越深。
正文
序言
正如《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一样,如果你问我:
这篇十二万字的《檞寄生》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我会很努力地思考几秒钟,然后回答你: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小说。
我不知道写作这件事对别人的意义是什么,我只知道,
对我而言,那是一种很想说话的欲望。
为了这种欲望,我会在脑海中追逐文字,然后坐在计算机前,
自言自语。
这种写作的欲望,到底从何而来?
我又要很不好意思地告诉你:
我还是不知道。
就像我因为在一个疲惫的雨夜里,喝到一杯温暖的爱尔兰咖啡,
便写了《爱尔兰咖啡》一样,对于《檞寄生》最原始的写作欲望, 也只是因为去年三月间,和一群大学同学在爬山时,偶然看到檞寄生。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也是第一次知道,什么是檞寄生。
我大概花了四个月的时间,写完《檞寄生》。
那阵子,白天写写程序,晚上十点过后,才开始动笔写。
往往今晚所出现的文字内容,并不在昨晚的期待之中。
更别提会为明晚的写作,增添何种变量。
我尽量专心写,因为我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写作。
我有我的工作,不管这种工作是好是坏,是伟大还是平凡,那都是我的本分。
我总觉得要把份内的事做好,才能考虑其他。
在写作过程中,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不断地回顾过去。
所谓的“过去”,大概是从十二年前的农历大年初二开始。
那时我挂在莒光号的南下列车车厢间,从台北到台南。
于是《檞寄生》的时间背景,就以大年初二为开头。
我已经无法记得,对那时念大二的我而言,在那辆火车上想些什么。
我也记不得,为什么我得在那种团圆的日子,像逃难似的,跳上火车。
我只记得,我想了很多很多。
惟一可以确定的是,我一定没有想过,当初这段际遇,
会成为《檞寄生》的开头。
在我成长过程中,我从未想像我将来可能会提笔写东西。
而我也一直没有写作的习惯。
因为我总是喜欢让所有的东西停留在脑海,不必化为文字。
如果真有时光机器,可以让人回到过去,
那么我很想知道,十二年前看着车外飞过去的电线杆的我,
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只知道,现在坐在计算机前的我,想起国二的事。
我的国文老师是位女老师,姓刘。
“同学们,这堂是作文课,你们开始作文吧。”
她说完后,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开始看书。
“老师,作文题目是什么?”
整间教室沉寂了几分钟后,终于有个同学举手发问。
“你们写自己的文章……”老师笑了笑,“为什么却要我定题目呢?”
“那老师……”那位同学又继续问,
“我们该用什么文体呢?记叙文?论说文?还是抒情文?”
刘老师放下书本,站起身:
“如果以后老师住在台北,你们到台北看我,我一定会很高兴。”
老师又笑了笑:
“你想,我还会在乎你是坐公车来台北?坐火车?还是坐飞机呢?”
“我只想读到你们认真写作的文字,并不在乎你们用何种形式表达。”
老师最后说了这么一句。
过了十几年,我开始认真地写下自己想写的东西,我才知道,老师这句话的意义。
老师,谢谢你。
如果你最后问我:
《檞寄生》到底在描述一种什么样的爱情?
我会先退开三步(因为我怕你会打我),
然后告诉你:我不知道。
就像一个疲惫的人,下了班,淋到雨,打开家门时, 心爱的人刚煮完一碗热腾腾的面,然后帮他擦去额头的雨珠。
我可以很仔细地描述那个人、那场雨、那碗面、那条擦去雨水的手帕。
但我就是无法形容那碗面的味道。
当这些字都成灰烬……
当这些字都成灰烬,我便在你胸口了
“台北火车站。”
左脚刚跨入出租车开了四分之一的门,
右脚还没来得及甩掉沾上鞋底的湿泥,我便丢下这一句。
“回娘家吗?”
司机随口问了一句,然后笑了起来。
我也笑了起来。
虽然是大年初二,但我却是单身一人,只有简单的背包。
还有,我是男的。
即使雨下得很大,仍然只能改变我的发型,而不是性别。
我不是高桥留美子笔下的乱马,所以不会因为淋到冷水而变成女生。
“今天真冷。”
“嗯。”
“淋湿了吧?车后有面纸,请用。”
“谢谢。”
“赶着坐火车?quot;
“嗯。”
“回家吗?”
“不。找朋友。”
“一定是很重要的朋友。”
“嗯。”
下了雨的台北,陌生得令人害怕。
看来我虽然在这个城市工作了半年,却从来没有认真生活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无法融入这城市的血液。
台北的脉动也许左右着我的喜怒哀乐,却始终得不到我的灵魂。
我像是吴宫中的西施,身体陪伴着夫差,但心里还是想着范蠡。
隔着车窗,行人像一尾尾游过的鱼,只有动作,没有声音。
好安静啊,仿佛所有的声音都被困在黑洞里。
我知道黑洞能困住所有的物质和能量,甚至是光。
但声音能从黑洞里逃脱吗?高中时有同学问过物理老师这个问题。
“声音?你听过有人在黑洞中叫救命的吗?”
老师说完后陶醉于自己的幽默感中,放声大笑。
也许我现在的脑袋就像黑洞,困住了很多声音,这些声音到处流窜。
包括我的,荃的,还有明菁的。
“165元,新年快乐。”
“喔?……谢谢。新年快乐。”
回过神,付了车钱。
抓起背包,关上车门,像神风特攻队冲向航空母舰般,我冲进车站。
排队买票的人群,把时空带到1949年的上海码头,我在电影上看过。
那是国民党要撤退到台湾时的景象。
我不想浪费时间,到自动售票机买了张月台票,挤进月台。
我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有方向。
往南。
月台上的人当然比车站大厅的人少,不过因为空间小,所以更显拥挤。
车站大厅的人通常焦急,月台上的人则只是等待。
而我呢?
我是焦急地等待。
爱因斯坦说的没错,时间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等待的时间总像是失眠的黑夜一样,无助而漫长。
而该死的火车竟跟台北市的公车一样,你愈急着等待,车子愈晚来。
“下雨时,不要只注意我脸上的水滴,要看到我不变的笑容。”
突然想到荃曾经讲过的话,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不少。
那天下着大雨,她没带雨具跑来找我,湿淋淋地说了这句话。
“帮个忙,我会担心你的。”
“没。我只是忘了带伞,不是故意的。”
“你吃饭时会忘了拿筷子吗?”
“那不一样的。”荃想了一下,拨了一下湿透的头发:
“筷子是为了吃饭而存在,但雨伞却不是为了见你一面而存在。”
荃是这样的,她总是令我担心,我却无法说服她不令我担心。
相对于明菁,荃显得天真,但是她们都是善良的人。
善良则是相对于我而言。
“为什么你总是走在我左手边呢?”
“左边靠近马路,比较危险。”
明菁停下脚步,把我拉近她,笑着说:
“你知道吗?你真的是个善良的人。”
“会吗?还好吧。”
“虽然大部分的人都很善良,但你比他们更善良。”
我一直很想告诉明菁,被一个善良的人称赞善良是件尴尬的事。
就像颜回被孔子称赞博学般地尴尬。
我慢慢将脑袋里的声音释放出来,这样我才能思考。
这并不容易,所有的声音不仅零散而杂乱,而且好像被打碎后再融合。
我得试着在爆炸后的现场,拼凑出每具完整的尸体。
然后我开始意识到我是否正在做一件疯狂的事。
是疯狂吧,我想。
从今天早上打开香烟盒想拿烟出来抽时就开始了。
搞不好从突然想抽烟这件事开始,就已经算是疯狂。
因为我戒烟半年了。
有一次柏森问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是什么?
我想了半天,只能想出钥匙忘了带所以从10楼阳台翻进窗户开门的事。
“这叫找死,不是疯狂。”
“熬了两天夜准备期末考,考完后马上去捐血。算吗?”
“仍然是找死。”
“骑脚踏车时放开双手,然后做出自由式和蛙式的游泳动作呢?”
“那还是叫找死!”
后来我常用同样的问题问身旁的同事或朋友,他们的答案就精彩多了。
当然也有一面跑马拉松一面抽烟这种找死的答案。
有人甚至告诉我,大选时投票给陈水扁是最疯狂的事。
他是公司里一位快退休的工程师,20年忠贞的国民党员。
他的思想偏右,立场偏右,据说连穿四角内裤时也是把命根子摆右边。
“那为什么你要投给陈水扁呢?”
“如果当你年老时,发现自己从没做过疯狂的事,你不会觉得遗憾吗?”
我也许还不算老,但我已经开始觉得遗憾了。
记得有次柏森在耍白烂,他说:
“你没有过去,因为你的过去根本不曾发生;
你也没有未来,因为你的未来已经过去了。
你不可能变老,因为你从未年轻过;
你也不可能年轻,因为你已经老了。“
他说得没错,在某种意义上,我的确就是这么活着。
“你不会死亡,因为你没有生活过。”
那么我究竟是什么?柏森并没有回答我。
像一株檞寄生吧,明菁曾经这么形容我。
终于有火车进站了,是班橘色的莒光号。
我往车尾走去,那是乘客较少的地方。
而且如果火车在平交道发生车祸,车头前几节车厢通常会有事。
因为没看到火车经过,才会闯平交道,于是很容易跟火车头亲密接触。
更不用说拋锚在铁轨上的车辆被火车迎头撞上的事故了。
只可惜,乘客太多了,任何一节车厢都是。
我不忍心跟一群抱着小孩又大包小包的妇女抢着上车。
叹了口气,背上背包,退开三步,安静等待。
火车汽笛声响起,我成了最后一节车厢最后上车的乘客。
我站在车门最下面的阶梯,双手抓住车门内的铁杆,很像滑雪姿势。
砰的一声巨响,火车起动了。
我回过头看一下月台,还有一些上不了车的人和送行的人。
这很容易区别,送行的人会挥舞着右手告别;
上不了车的人动作比较简单,只是竖起右手中指。
念小学时每次坐车出去玩,老师都会叮咛“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我还记得有个顽皮的同学就问:“为什么呢?”
老师说:“这样路旁的电线杆会断掉好几根啊!”
说完后自己大笑好几声,好像动物园中突然发情的台湾弥猴。
很奇怪,我通常碰到幽默感不怎么高明的老师。
我那时就开始担心长大后的个性,会不会因为被这种老师教导而扭曲。
火车开始左右摇晃,于是我跟着前后摆动。
如果头和手都不能伸出窗外,那么脚呢?
我突然有股冲动,于是将左脚举起,伸出车外,然后放开左手。
很像在表演滑水特技吧。
柏森,可惜你不能看到。这样可以算疯狂吗?
再把右手放开如何?柏森一定又会说那叫找死。
所谓的疯狂,是不是就是比冲动多一点,比找死少一点呢?
收回左脚,改换右脚。交换了几次,开始觉得无聊。
而且一个五六岁拉着妈妈衣角的小男孩,一直疑惑地看着我。
我可不想做他的坏榜样。
荃常说我有时看起来坏坏的,她会有点怕。
明菁也说我不够沉稳,要试着看起来庄重一点。
她们都希望不要因为我的外在形象,而让别人对我产生误解。
我总觉得背负着某些东西在过日子,那些东西很沉很重。
最沉的,大概是一种叫做期望的东西。通常是别人给的。
然后是道德。
不过在学校时,道德很重,出社会后,道德就变轻了。
它们总是压着我的肩,控制我的心,堵住我的口。
于是我把背包从肩上卸下,用双脚夹在地上。
因为我不希望这时身上再有任何负担。
我从外套左边的口袋掏出烟盒,小心翼翼地拿出一根烟。
站在禁烟标志下方的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