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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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幻之旅-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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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怪事?
  在不久之前,他还是一个说话迟钝、行动不便的老人,但旋踵间却风骚十足地和他的八十九岁表妹切生日蛋糕!
  这还罢了,老卫更声称,和他展开决斗的人,正是这位聂院长老先生……难道这是真的?
  不!没有可能!虽说太阳之下无新事,但人类的生命,还是受到生老病死的限制,除非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使一个老人在短短时间之内返老还童!
  当我想到这一节的时候,脑海中忽然闪过那颗“黑珍珠”的影子。
  我心念一动:“莫非……莫非……”
  我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模糊的概念,但那概念实在是太不可思议,很快便给我武断地否决了。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决意不再胡思乱想,解铃还须系铃人,最好的方法,莫如马上找聂院长,向他老人家问个一清二楚。
  但聂一百并不在家。
  他正在为他的八十九岁表妹庆祝生日,说不定这个老表哥正在亲吻着比他年轻了十来岁的老表妹!
  但这位老表妹住在什么地方?
  左算右算,前后思量,脑袋中呈现了一片空白。
  我眉头大皱,打开冰箱,取出一瓶冰冷的香槟,即开即饮。
  两杯香槟下肚,仍然苦思无策。
  线索于可奈何之际,只好找老卫再盘问一二,希望可以获得某些线索。
  在老卫房门之上,却居然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道:“请勿打扰。”
  我拈起这牌子瞧了大半天,呆住。
  老卫真绝,他什么时候学懂了这一套?
  他把云雾居当作是酒店的房间吗?
  我心中有气,决定破门而入。但后来这决定还是给推翻了,因为我了解老卫的脾气,而且,我也不是个极权主义的暴君。
  可是,我不去“打扰”老卫,那又如何?除了继续把那瓶香槟喝光之外,我还可以做些什么?
  本来,我是有点担心聂院长的,但他却拨了电话回来,这证明他老人家安然无恙,那还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看来,我现在唯一要担心的,反而是另一个老人。
  那是如今不知身在何方的司徒九。
  大清早,老卫已为我准备了极丰富的早餐,内容夸张之至。
  计有:钵酒野菌、泰式冬荫功汤、煲仔天九翅、来自菲津宾的香芒冰淇淋,还有火候恰好达到MEDlUMRAMT程度的阿根廷牛柳。
  这还不算,他老人家“杀得性起”,居然在我进餐之际大展身手,以旋律优美的电子琴伴奏,而所奏的乐曲,更是法国路易十四王朝时期小号演奏曲的名作。
  虽然,以现代科技产品制成的电子琴来演译著名的交响乐曲,非但力有不逮,甚至可说是不伦不类,但老卫的表演,却还是难能可贵的出色,以致连我在睡眼惺忪的状态下,仍然不自禁地由衷鼓掌赞美。
  老卫并不理会我的反应,继续专注地、陶醉地在旁演奏。
  乐曲是饮誉一时的名作,但不伦不类的地方甚多,并非仅指用电子琴来演译而言。
  我道:“我不是国王。”
  老卫答:“你把自己当作是一位国王好了。”
  我道:“这也不是晚餐。”
  我这样说,是因为老卫演奏的乐曲,是迪拉兰德的名作“国王的晚餐”。
  但老卫却道:“这是迟来的晚餐,它来得比晨雾更迟。”
  他在强辞夺理。
  而且,他的说话又多了起来,我不禁为之疑云骤起,道:“你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这句话还未说完,突然有人捧来一座银铸的烛台,上面插着两根玫瑰红色的洋烛。
  接着,客厅内的窗帘被拉上,环境变得黝暗,仿如置身于晚间。
  我莫名其妙,啼笑皆非地望着那个捧着烛台的人。
  这人身穿整齐西服,衬衫雪白,头发光滑明亮,双手戴着白手套……完全是一个高尚扒房侍应领班的模样。
  这究竟是一出话剧?还是本人尚在梦中?
  好一个烛光晚餐,迟来了八、九个小时的烛光晚餐!
  我快要前往机场,和那对混帐的新婚夫妇度蜜月去了,但却在早餐时分,给老卫弄得天旋地转,不知人间何世!
  别以为我真的不晓得眼前的“侍应领班”是什么东西,他并非别人,正是那混帐的小高!
  究竟是谁患上了神经病?
  是老卫?是小高?还是我?
  三个神经的男人,似乎病得最厉害的,还是老卫。
  他的面颊昨天才给人打肿,如今瘀气末散,甚至是隆肿得更厉害。他的尊容,本来就已不敢恭维,此刻更是令人为之毛骨悚然,愈看愈是心惊胆颤。
  可是,如斯人物,却能把迪拉兰德的名作弹奏得头头是道,堪称异数之至。
  至于小高,我实在难以明白,他那位霸气凌人的娇妻,怎会在这新婚燕尔的时候,任由他溜了出来,在这里扮演侍应领班的角色?莫非连司徒婉婉都神经病大发作了?
  不!这是不可能的!神经病又不是流行性感冒,就算我们几个人之中,真的有一个突然疯了,也决不可能在一天之间,突然一齐发疯。
  既不是神经病作怪,便是早有预谋。
  常言有道:“丑媳妇终须见家翁”。无论他们在搅什么把戏,只要静心等候,答案迟早总会出现。
  果然,答案来了。
  在烛光下,忽然又出现了另一个人。
  这人的出现,也很像是一幕经过刻意安排后才演出的话剧。
  但她并不是话剧演员。
  她是一位影后,拥有千千万万影迷的超级影后。
  若这真是一出话剧,她当然就是女主角。
  她叫梦。
  维梦,方维梦。
  维梦,以前长发,现在短发。
  她以前娇憨、秀气、活泼、有内涵、懂得欣赏男人的幽默感。更尤其是我的幽默感。
  她现在娇媚、神气、冷静、有仪态……但她不再是我的女朋友。
  她以前,不但是我的女朋友,甚至是我的未婚妻。
  但必须要补充的,就是即使我们从未拍拖,她也是我的未婚妻。
  怎会这样的?
  理由很可笑,在我们还未出生之前,我们双方伟大的父母,已互相指腹为婚,只要双方生下来的是一男一女,那么他们就结为姻亲,为我们撮合了未来的“大好姻缘”。
  不管怎样,在这个年代还有“指腹为婚”这种事,根本就是荒谬的,靠不住的。
  但我和维梦之间的破裂,却与此无关。
  最少,我们曾经有过一段快乐的日子。
  也许,我是形容得太轻描淡写了,实际的情况是:我们曾经彼此相爱。
  但最后,我们在热恋中分手。
  爱情的诞生和崩溃,都同样是感性的事,它有如三月里的。
  风,要来便来,要走便走,谁都阻挡不了,也挽留不往。
  我是个怎样的人,我是知道的。
  我浪漫而多情,很能吸引异性。
  但我同样也是个十分自我的大男人,能够忍受我这种脾气的女人,恐怕并不太多。
  维梦,她曾经是我梦中的梦。
  我梦中的梦,她今天竟像是另一个不可思议的梦一般,出现在这奇特的“迟来晚餐”里。
  短发的她,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她似乎已由娇憨型的女孩,变成了冷艳型的女人。
  我没有说半句话,也没有起立款待她,我很无礼。
  但我的无礼,其实是因为自己已呆住了。
  而当她出现的时候,在老卫和小高的脸上,都不期然地泛现出暧昧的微笑来。
  我忽然有着拘束的感觉。
  世间上能令我动情的女子不多,能令我在数秒内章法大乱的女子,只怕除了方维梦之外,决不会有第二个。
  我木讷地上前,伸出手表示欢迎。
  她浅浅地笑,笑得吝啬,却高贵得很。
  “方小姐,你很美丽。”我赞美女性,永远用最直接的句子。
  她礼貌地再报以微笑:“洛会长,过奖了。”
  彼此寒暄儿句,有如初次相识。
  我侍候她缓缓坐下,然后面对面跟她隔着一大堆食物谈话。
  首先开腔的不是我,是她。她的声音优雅平和,悦耳动人。
  “小高结婚那天,我在圣彼得堡拍戏,赶不及回来。”
  我凝视她的脸,道:“喜欢那被誉为‘北方威尼斯’的城市吗?”
  圣彼得堡由几十个岛屿拼凑而成,有八十多条水道、五百多座桥梁,名胜古迹多不胜数。
  她掀动线条俏丽的黛眉,闪闪眼道:“再美丽的城市,也掩不掉市侩制片商、庸俗导演和满面暗疮的男主角的丑恶嘴脸。”
  我皱皱眉:“怎么变得愤世嫉俗起来。”
  维梦嘴角掠过一丝冷笑:“在那出戏里,我有点心理变态,因为我的未婚夫是个卑鄙的混蛋。”
  戏还没上画,我无法获悉她的说话是否属实,但在现阶段只觉得她是一语双关,又或是指桑骂槐。
  她渐渐不怎么礼貌了,但冷冷淡淡的方维梦,居然更美、更艳、更富魅力。
  我知道,我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也许,我真的是个混蛋。
  但决不会沦落至卑鄙的地步。
  只好当她是说戏。
  我不再说话。
  她也缄默起来。
  我们面对面迸餐。
  食物上佳,心情也不怎么坏,但不知为何,心神恍惚,食而不知其味。
  偶然眼角斜斜一瞥,只见老卫与小高互相眉来眼去,却又极力掩饰,装作若无其事。
  他们才是卑鄙的混蛋。
  这一顿“奇餐”终于结束。
  她莫名其妙地驾临寒舍,然后又行色匆匆地告辞。
  她告辞,小高也告辞,他临走前只是对我说了一句:“机场见。”
  我点点头,人如在梦中。
  第三章 飞碟迷踪
  天色明朗,航程顺利,这是小高夫妇的蜜月旅行。
  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陪着一对古灵精怪的新婚夫妇,来到了新加坡。
  新加坡是亚洲四小龙之一,距离香港不远,是香港人旅游热门地点之一。
  前往新加坡度蜜月,本来并不是什么奇事,但这只是对一般新婚夫妇而言。
  小高和司徒婉婉这一对活宝贝,都是足迹踏遍全球的年轻男女,尤其是近年来,他俩除非不出外走动,一旦出门,所拣选的地点定必冷僻独特,诸如北非摩洛哥的古城非斯、阿尔卑斯山麓的奥地利、深入尚未完全开放的缅甸山区,踏足北爱尔兰的巨人坝上等等……
  满以为他俩度蜜月,恐怕会组织一支庞大的骆驼队伍,横跨撒哈拉大沙漠,又或者是乘坐热气球升空,在东非肯亚大草原上,俯览成千上万的斑马、大水牛、像、狮、虎、豹、鹿等动物……
  但谜底一揭开,却是阿公阿婆也可以悠哉悠哉漫步其间的狮城。
  未免太出乎洛云意料之外。
  我跟着一对新人,从新加坡花葩山乘吊车前往圣陶沙岛。
  这对新人,是“新簇簇”的恩爱夫妻,我再不识趣,也得跟在另一辆吊车之后,以免阻碍他俩在半空中接吻。
  果然,他俩吻了又吻。
  好一对接吻鱼!
  放眼吊车底下,水道船艇穿梭往返,一切宁静。
  而“圣陶沙”,也是安宁的意思。
  周遭环境,果然又恬静又安宁。
  此其时也,洛会长更是安静得像个和尚,而且是面壁久矣的和尚。
  这个蜜月旅程,不是我的。
  我只有一个似是而非,有如雾中幻影般不可捉摸的未婚妻。
  但在别人的眼中,她是星光熠熠、国际知名的影后。
  一代天骄,人中龙凤。
  倘若洛某有此娇妻,岂不羡煞旁人?
  但我是个混蛋,说不定在她心目中,还得加上“卑鄙”二字。
  可是,她为什么要在我启程之前,驾临云雾轩与我共进早餐?
  当然,小高和老卫的刻意摆布,已是毋可置疑,但凭这两块材料便请得动方维梦小姐吗?
  我不相信。
  此事定必另有内情,另有高人暗中筹划部署。
  但那又是哪一位高人,竟能如斯神通广大……愈想愈离奇,只觉得对方手段犀利,但却动机难明,着实可恶可恨之至。
  诚然,我可以抓住小高用刑敲问,但如此所为,粗鄙之极,也低能之极。
  高手过招,应有高手风范,岂可死缠烂打,一味揽身肉搏?
  吊车徐徐横跨水道,靠向彼岸。
  甫下车,向前不经意地一望,突然呆住。
  我看见了高太太拥抱着一个人。
  但那人不是她的丈夫小高,而是我的梦。
  维梦。
  方维梦!
  好一个方小姐,好一位高太太!
  这四条粉藕般的玉臂纠缠在一起,你说有多动人便有多动人。
  司徒婉婉是朋友妻,再漂亮再迷人也不必在此细表。
  但方小姐此刻之美,都足以令人为之窒息。
  她穿一件彩霞般绚烂的背心,外罩薄纱灯笼罩长裙,雪白的足踝衬着设计独特的意大利凉鞋。
  她衣著有层有次,脸庞轮廓娇俏斯文。
  她和我本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在这吊车站上,和她拥抱搂缠在一起的,却另有其人。
  幸好是个女人。
  但在此之前,我全然不晓得,司徒婉婉跟维梦竟然是如此的熟稔。
  我瞪视着这两个神采飞扬的时髦女性,不禁为之啼笑皆非。
  至此,“奇餐”摆布者是何方神圣,答案已是昭然若揭。
  我闷声不响,沉默是金。
  小高则在旁边比手划脚,上至天文下至鹅颈桥底阿婆打小人的绝招,一律绘影绘声,说得口沫横飞兴致勃勃。他在制造另一个圈子,以对抗走在前面的两个女子。
  但照我看,小高制造热闹气氛的伎俩,殊不高明。
  终于,司徒婉婉在蜡像馆里暗中狠狠踩了他一脚,他才醒觉地陪我一起沉默是金。
  晚间,不住酒店,住在“飞碟”里。
  “飞碟”并不是外星人的飞碟,而是小高一个朋友的寓所。
  小高这个朋友,在东南亚有无数庞大的事业,为人慷慨,满脑子都是千奇百怪的构思。
  他在新加坡有三幢别墅,其中一幢,内部装饰以“飞碟”为主,无论桌子、地毯、酒吧、鱼缸以至睡床,都以飞碟形状设计。
  于是,我们仿佛变成了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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