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用火球术试试,能不能把这缸水烧烫。”这个大缸足足要十几木桶水才能灌满。
兰诺看了看托马斯鼓励的眼神,狠吸了口气,鼓起腮子,双手指着水缸,闭起眼睛,凝神,不断地在心里念叨着“火球术、火球术……”
开始还只是网球大的火球出现在空中,然后掉进水里,刷地不见了,只在水面激起一小股白雾,过了几分钟,火球越滚越多,速度越来越快,看在托马斯诺的眼里就成了一条直直的火龙,水缸上的白雾也越来越浓,托马斯吃惊地望着这一幕,大约过了3分钟,还没停息,托马斯使劲揉了揉自己的双眼,再度睁开,发现真不是自己眼花了,才急急忙忙地吼道。
“停,停,停……”
“怎么啦?”兰诺满脸无辜地看着托马斯如丧考妣的神情,心中疑惑不解,刚才不还好好的吗?
“你看……”看着兰诺不明所以的表情,托马斯只得指了指水缸。
天,兰诺一看也惊呆了,原本满满的水缸现在竟然只剩下大半缸了,水面上还浮着一丝丝热气。
“这是我做的?”有些不敢置信。
“嗯。”托马斯肯定地点了点头。
“难怪我感觉有点累了。”兰诺摸了摸鼻头,才了悟一般,自言自语到。
托马斯这次想哭的心情都有了,这纯粹是打击人啊,连他都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做到,魔力还不会透支。
“你,跟我走!”托马斯快速把还在沉思的兰诺拉进了他的房间。
第四十三章 真正的五行之子
“老师,您这是?”托马斯的双瞳太过诡异,里面兴奋、不安、担忧等情绪交替闪过,兰诺任由托马斯把他拉进室内,等他栓上了房门,这才开口问他。
托马斯抚了抚胸口,抓起桌子上的一杯冷茶灌了下去,直到他能够平静说话了,这才对兰诺说:“你用的不是瞬发,是默发,传说中的默发!”但是他的声音里还是有止不住的颤抖。
默发?那是什么东西啊?兰诺咬了咬嘴唇,实在想不起来,也没听说过,只好对托马斯摇了摇头。
“你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明明是默发啊!”
兰诺胆战心惊地看着眼前这个抓住他衣领,陷入疯狂的老人,身子偷偷地往后挪,托马斯终于注意到兰诺有些害怕的眼神了,他也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反应有些过激,赶紧放下兰诺的衣领,顺便装着咳嗽了两声,以掩饰自己的失态。
兰诺趁机跑到离门最近的地方,左手抓住把手,双眼警惕地看着他。
本来还有些歉意的托马斯立马被他搞得恼羞成怒了,板起脸孔,训斥道:“臭小子,你那什么表情,我会吃了你不成?”
你是不会吃了我,但你比吃了我还恐怖,兰诺在心里偷偷地念叨,不过摄于托马斯犀利地瞪着他的眼神,他还是乖乖地走到托马斯对面的椅子旁边站着,两人中间隔了一张四方形的桌子。
经过刚才这么一出闹剧,托马斯的激动情绪也平复了下来,整个人恢复了冷静,只是眼神里的灼热还未褪去。
“好了,坐下吧,我相信你不知道默发。”这下,托马斯终于有点为人师者的样子了。
兰诺怀疑地打量了他一眼,最后还是依言坐下。
“默发是比瞬发更快一阶的发出魔法的方式,你刚才施展火球术的时候,是怎么做的,跟我说一遍。”
看见托马斯真的恢复了正常,兰诺也放下心来,仔细回忆自己发出火球术的每一个细节,然后详详细细地描述给托马斯听。
“这就对了,”托马斯听完他的描述后,沉思了一小会儿才抬头看着他,“你只是脑海中闪过‘火球术’,然后就能发出火球术,这就默发,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吟唱。而瞬发是通过技巧和精神力来缩短念咒语的时间,减少和省略一些不必要的字符而已,虽然精神力很强的魔法师能够把瞬发吟唱的时间缩得非常短,甚至不用吟唱,但是还是会慢默发半拍。”
这个兰诺明白,用想的怎么也比说的快啊,那怕只是张下嘴。不过他不明白的是,精神力是什么。
“精神力跟缩短吟唱时间有什么关系啊?”
“你不会告诉我,你连精神力是什么都不知道吧?”
兰诺还是很老实地点了点头,托马斯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兰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眼睛再次瞄向门口,双腿的肌肉绷得老紧,做好一不对劲就冲出去的准备。
“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看穿了兰诺的意图,托马斯没好气的说道,“现在好好听着,我给你恶补一些常识。所谓的精神力,就是意念,是体脑组织所释放的一种不可见的力量。精神力可以感知外界游离魔法元素,通过一系列控制,转换成可见的魔法。也就是说,我们所使用的魔法是由精神力感知外界的各种魔法元素,然后转化为我们所能施展的能力,也就是说精神力越强,对魔法的控制就越强,初始魔力值也就越高,精神力先天遗传比较多,后天的修炼也能增强精神力,但是很难。”
兰诺听得津津有味,看见托马斯停了下来,才点了点小脑袋,表示自己听得很仔细。
托马斯难看的脸上终于有一丝转晴的迹象,对兰诺投去“孺子可教也”的一瞥之后,才继续刚才的讲解。
“每个人天生就对某种或者某几种魔法元素的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凭借本能就能感应到魔法元素,这也就是每个孩子4岁那年的魔法元素属性测试。然后精神力会随着感应到的元素属性变成不同的颜色,金木水火土依次为紫、绿、蓝、红、橙五色……”
“那我怎么看见黑色和白色啦……”兰诺小声地嘀咕,不料却被托马斯听见了。
“什么,你说你能看见黑色和白色?”
兰诺赶紧往后挪了挪椅子,生怕托马斯又激动起来。看见两人之间足足有一丈远,兰诺才小声地说。
“是啊,我冥想的时候,会看见一股黑色和白色的液体流进脑海中,另外还有紫色、绿色、红色三股晶莹剔透的液体流到我的胸口。”
“什么,怎么会是黑色、白色、紫色、绿色、红色呢?蓝色和橙色跑哪里去了?这是怎么回事啊?难道你不是五行之子?不对啊,像你这样能具有5种精神力的变态哪里还有啊……”他注意力全放在没有蓝色和橙色上去了,自动忽略了黑色和白色的液体。
他急得从椅子上站起来,不停地围着桌子转圈圈,嘴里不停地念念有词,要知道他可是把祖传的宝贝都给兰诺,这下给错了人,可怎么办啊。不行,得想办法确认一下。
“你真不是五行之子?”
虽然很不忍心看见托马斯那伤神的摸样,但是兰诺还是很诚实地回答了他:“我从来没说过我是什么五行之子。”
托马斯想了想,好像是的,他从来没说过,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觉得这孩子不俗,又在那么巧合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因此自己就认定这孩子就是五行之子了,然后主动收他为徒,教他魔法。
想到这里,托马斯颓废瘫倒在椅子上,双瞳失去了焦距。
五行之子携光明而来,五行之子携光明而来,兰诺不停地在心里念叨、思考这句话,忽然一道光亮闪入脑海,这没说五行之子是一个人啊。
“老师,有了,我知道五行之子是谁了。”
听见兰诺这么一喊,刚才还半死不活的托马斯,立马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椅子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他也不管,胖胖的身子扑到桌面上,满怀希翼地看着兰诺。
“你看,预言里说‘五行之子携光明而来’,但并没有说五行之子就是一个人啊,对吧?”
托马斯点了点头。
“五行之子是指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属性的人,这是很确定的,那么光明是不是指具有光明元素属性的人呢?”兰诺再次引导托马斯的思维。
托马斯想了一会,最后还是点了点头,预言应该是这个意思。
“老师,你还记得5年前发生的一件大事吗?大陆上出现了3对异卵双胞胎,他们的元素属性分别是……”说到这里兰诺就停顿了。
对啊,当年那六个孩子分别是金木水火土还有光明属性,又在同一天被测出是魔力初始值为10,也是在那天,自己突然预测出五行之子降临,他们各方面都跟预言相吻合。
“可是,我当时测出五行之子会出现在摩斯雷斯啊?”托马斯对自己的预测还是有一定信心的。
“这有三个解释,第一个,也许他们其中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在那一年刚好到过摩斯雷斯,而你没发现,毕竟那时候他们都还没学魔法,只是普通的孩子;第二,也许是指引你到这里来可以找到确认五行之子的办法,但五行之子并不一定会出现在雷斯莫斯;第三,你觉得你和奥博特的预言谁的更准确一点呢?再说,除了他们六个,我实在想不出大陆上还有谁最可能是五行之子。”
如果说托马斯开始还有所犹豫的话,那么兰诺的最后一句话直接粉碎掉了他的任何幻想,是啊,放眼大陆,除了他们还真没有谁更像是五行之子,时间不多了,他也只能再赌一把了。
“好,那我明天就赶回爱玛学院去。”托马斯也是个行动派,现在已经耽误5年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赶回爱玛学院。
兰诺很理解这位老人,毕竟他现在要完成的是上万年前祖先的托付,关于整个大陆命运的托付。
“这书还给你吧!”以前托马斯误会他是五行之子了,才会把这本书给他,但是现在知道这本书意义重大,兰诺还是很自觉地把书递给了他。
“这……”托马斯有些难为情,虽然一开始他是冲着五行之子才收兰诺为徒,但是经过这5年的相处,他是真心喜欢上了这个徒弟,但这本书又是老祖宗指定要给五行之子的。
“没这本书,你还是我的老师啊,再说,这书上的内容我都差不多记住了。”看出了托马斯的心思,兰诺劝服到。
托马斯也不客气地接过了这本书,只是用不舍的神情望着兰诺。
“我以后会去爱玛学院看您老的,您还是赶紧回去教育教育那几个孩子吧,估计我就是因为按照这本书上的办法修习魔法,所以精神力才特别强,也才能击败杰瑞。莱恩的。”兰诺受不了他“含情脉脉”的眼神,赶紧转移话题。
托马斯翻了翻书,发现果真跟现在大陆上的冥想方式不同,也不由得满怀希望,暗自期待能再教出6个绝世天才来。
第四十四章 城主救美
“这块玉佩挺适合姑娘这身衣服的,本少爷买来送给你吧!”
一道如黄鼠狼叫声般尖锐的嗓音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响起,格外突出,路过的行人都忍不住回头望了望,只见一个身穿鲜红色长袍,头戴一顶同色系红帽,身材圆滚滚,神情猥琐的年轻男子讨好的对小摊旁边一个十四五的姑娘说到。
兰诺循着声音望去,那肥硕男子面前站了一个身着粉嫩的浅绿色长裙的少女,一头金色的长发垂及腰间,随着步伐轻摇慢舞,更加衬得她那纤腰不盈一握,从背影来看就是一个翩翩佳人。
“小姐,快走吧。”她身边的侍女看了看身后几个满脸横肉的大汉,有些怯弱,但还是鼓起勇气挡在那女子的前面。
“滚,哪里来的丑八怪,挡着大爷看美人了,闪一边去!”猥琐男右手使劲一挥,那侍女就撑不住,跌到在大街上了。
“阿兰,你没事吧?”绿衣女子赶紧小跑步去扶起侍女。
兰诺这才看清女子的容貌,好一张倾国倾城的美颜,圆圆的小脸像成熟的水蜜桃,由于气愤使得两颊染上了一抹红色,更加诱人,一双如葡萄般水汪汪的双眼里不自觉地透露出一些无助、恐惧。
过往的行人都忍不住回头多看两眼,但一看见猥琐男身后的七八个彪形大汉之后,又都装作没看见,急匆匆地跑过。
猥琐男看见路上行人畏惧的神情之后更加猖狂,得意的狂笑道:“小美人,还是跟爷回去吧,跟了爷,爷包你吃香喝辣的。”
那女子低下眼,不敢看他,只是害怕的摇了摇头,身子不停地往后挪,直到碰到墙壁才不得不抬起头来,害怕的看着猥琐男,那双黑葡萄里逐渐盛满了水雾。
兰诺有些看不下去,他平生最讨厌强迫女人的男人,更何况他现在是摩斯雷斯的城主,有义务和责任提供给城民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而现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敢在的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强抢民女,这不是当众打他一耳光么。
“我说这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玉树临风的少爷是哪个府上的啊?”
“本少爷是哪个府上的说出来会吓得你浑身发抖!”猥琐男一听有人竟然这么夸他,心里乐开了花,但表面上还是强作镇定,只是忍不住往上弯翘的猪唇泄露了他的得意。
“我一看您就是大富人家出生,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人中龙凤啊……”
“哼,那是当然!”猥琐男鼻孔朝天,满是肥肉的猪脸硬是挤成了一张肉饼,原本就小得可怜的双眼只剩下一条如绣花针般细小的缝,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偏偏他自己还没自知之明,仰起头,扒了扒额前的头发,摆出一个自以为很帅气的POSE,路过的行人都捂着嘴,偷偷地笑。
兰诺强忍着呕吐的冲动,低下头,等表情自然一些了,这才抬起脑袋,脸上全是谄媚的笑容。
“少爷贵姓?”知道了他的姓也大概能猜出他是哪家的,看他的样子,横行霸道,鱼肉乡民不是一天两天了,肯定是有家族在背后撑腰,百姓才敢怒不敢言,他今天倒要看看是谁这么嚣张。
“少爷我的是凯利家族的大少爷,将来的族长!”猥琐男两眼望天,一脸得意地看着众人。路上不少行人一听说他喊出的名头,都赶紧离得远远的,快速跑过。
“原来凯利家的大少爷还缺女人啊,竟然在大街上强抢民女,说出去也不怕人家笑话。”
“你,你,你……”想不到他竟然会来这么一句,猥琐男被他一顿抢白噎住,却找不到话反驳,一张肥肉脸青白交加。
“你小子不要命了,来人,给我打,往死里打!”他恼怒地朝那群呆愣住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