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身份牌上写着他的名字。
年轻人上战场,有时是因为他们不得不去,有时是因为他们想去。但是,他们永远觉得,他们应该去。千百年悲哀的、错综复杂的人类历史让人们误认为拿起武器便是勇敢,放下武器便是怯懦。
他的祖国参加了战争,一个阴雨天的清晨,爱迪醒来,剃了胡须,把头发往后梳平,报名参了军。其他人在打仗。他也应该去。
他母亲不想让他去。他父亲得知了这消息,点起一根烟,慢慢地吐出烟雾。
“什么时候?”他只问了一句。
爱迪从来没有放过真枪,所以,他开始在“红宝石码头”的射击室里练习。你付五分钱,机器嗡嗡响起来,你扣动扳机,用金属弹丸射击画片上的丛林动物,比如,一头狮子或一只长颈鹿。每天晚上,在“李氏迷你小火车”处扳完刹车杆之后,他就来这里。“红宝石码头”增加了几个新的小型游乐设施,因为在大萧条之后,疯狂过山车已经变得太贵了。“李氏迷你小火车”正如它的名字一样,还不及一个成人的腿高。
在报名参军之前,爱迪一直在干活攒钱,想去学工程学。那是他的理想——他想造东西,虽然他哥哥乔总是说,“得了吧,爱迪,你可没聪明到那个地步。”
但是,战争一开始,码头的生意就差了。现在,爱迪的大部分客人是带着孩子的妇女,父亲们去打仗了。有时候,孩子们让爱迪把他们举到头顶上,当爱迪这样做的时候,他会看到母亲们忧伤的笑容:他猜想,举是举得没错,但应该是用另一双手臂。不久,爱迪寻思,他应该加入远离家乡的男人队伍,这样他的润滑轨道和扳刹车杆的生活也将就此告终。战争是对他男子气概的召唤。或许,有人还会想念他。
最后几天里的某一个晚上,爱迪正弓着腰,趴在那杆小步枪上全神贯注地射击。砰!砰!他努力设想他正在实打实地朝敌人开枪。砰!当他射中他们的时候,他们会出声吗?——砰!——或者像狮子和长颈鹿一样,倒下去就完了?
砰!砰!
“正在练习杀人,是吧,小家伙?”
米基·希站在他的身后。他的头发是法国香草冰淇淋的颜色,汗津津的,他满脸通红,不知喝了什么酒。爱迪耸耸肩,继续射击。砰!又射中一个。砰!又一个。
“哼——”米基哼一声。
爱迪希望米基走开,他好继续练习瞄准。他能感到老酒鬼站在他的身后。他能听到他吃力的呼吸声,鼻子嘶嘶地呼进呼出,就像用气泵往自行车轮胎里打气一样。
爱迪继续射击。突然,他感到一只手落在他的肩上,抓得他好痛。
“听我说,小家伙。”米基的声音是一阵低吼。“战争不是游戏。如果你需要开枪,你就开,听到吗?别自责。别犹豫。你开枪,再开枪,别去想你在朝谁开枪,或者杀谁,或者为什么,听到了吗?你想回家来,你就得开枪,别想任何事情。”
他的手抓得更紧了。
“脑子里想太多的事情会让你送命。”
爱迪转过身,瞪着米基。米基狠狠地打了爱迪一记耳光,爱迪本能地举起拳头想还击。但是,米基打了个嗝,向后踉跄了几步。然后,他望着爱迪,好像要哭出来。机械枪的嗡嗡声停止了。爱迪的五分钱用完了。
年轻人上战场,有时是因为他们不得不去,有时是因为他们想去。几天之后,爱迪打起一个粗布圆筒行李袋,将码头留在了身后。
雨停了。爱迪躲在榕树下,浑身透湿,簌簌颤栗,他使劲地长长舒了口气。他拨开榕树藤蔓,见长枪和钢盔依然插在地上。他记得士兵们这样做的原因:为死去的自己人的坟墓作记号。
他跪着爬了出来。远处,一个小山丘下,是一座村庄的废墟,被炸弹烧成了一片瓦砾。一时间,爱迪目瞪口呆,他努力地想看清楚眼前的情景。然后,他像突然收到了噩耗一般,胸口一紧。这个地方。他认识。这是那个一直在梦里纠缠他的地方。
“天花,”一个声音突然说道。
爱迪猛转过身。
“天花,伤寒,破伤风,黄热病。”
声音从上方传来,像在树上。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黄热病。见鬼!我从来没见过什么人得黄热病。”
那个声音很有力,略带点南方人拖长的腔调,粗糙沙哑,好像是一个连续喊叫了几个小时的人发出的声音。
“那些疾病的预防针我都打了,但是,我还是壮实得像一匹马一样地死在了这里。”
树叶抖动起来,一些小果子掉在爱迪面前。
“喜欢那些苹果吗?”那个声音说。
爱迪站起身,清了清嗓子。
“你出来,”他说。
“你上来,”那个声音说。
爱迪爬到了树上,靠近树尖的地方,树有一栋办公楼那么高。他两腿骑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脚下的土地好像离得老远。透过小树枝和茂密的无花果树叶,爱迪能辨别出一个模糊的人影,身穿军人工作服,背靠在树干上。他满脸涂着煤灰一样的东西。他的眼睛像两只红色小灯泡熠熠闪光。
爱迪咽了口唾液,强抑激动。
“上尉?”爱迪轻声说道。“是你吗?”
他们曾经一起在军队里服役。上尉是爱迪的指挥官。他们在菲律宾并肩战斗过,在那里分手之后,爱迪再也没见过他。他听说他战死了。
一丝香烟味飘了过来。
“他们给你解释过这里的规矩吗,士兵?”
爱迪朝下望了望。他看到脚下遥远的土地,但他知道自己不会掉下去。
“我死了,”他说。
“说得没错。”
“你也死了。”
“说得也没错。”
“你是……我要见的第二个人?”
上尉举起香烟。他微微一笑,好像在说:“你能相信可以在这上面抽烟吗?”然后,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吐出一小团白色的烟雾。
“料你没想到是我,对吧?”
爱迪在战争中学会了很多东西。他学会了坐坦克车。学会了用钢盔盛冷水剃胡子。他学会了在掩体里射击时要小心,免得子弹打到树上,碎片弹回来伤了自己。
他学会了抽烟。他学会了行军。他学会了跨绳索桥的时候,肩膀上同时扛着一件大衣、一台收音机、一支卡宾枪、一副防毒面罩、一个机关枪三脚架、一个背包和几条子弹带。他学会了喝最难喝的咖啡。
他学会了几句外国话。他学会了把东西啐得老远。他还体会到了一个士兵在第一场战斗之后幸存的那种神经兮兮的狂欢,士兵们相互拍打着,微笑着,好像战争结束了——我们可以回家了——他也经历了第二场战斗之后幸存的那种沮丧,那时,他才意识到,战争不是打一仗就完事了,后面还有越来越多的战斗。
他学会了用牙齿吹口哨。他学会了在岩石地上睡觉。他知道了疥疮实际上是令人作痒的小疥虫钻到了你的皮肤里,尤其是如果你一整个星期都穿着同样的脏衣服。他知道了人的骨头从肉里露出来的时候,确实是白色的。
他学会了飞快地祈祷。他学会了把给家人和玛格丽特的信放在哪个口袋里,以防他的战友发现他死掉之后找不到这些信。他知道了,有时候,他正在跟一个战友在掩体里悄声念叨肚子饿,下一秒钟,嗖的一声微响,战友倒下了,他的饥饿便不再成问题了。
随着一年变成两年,两年靠近三年,他知道了,当运输飞机即将把他们放下的时候,即使再强壮结实的男人也会呕吐。他还知道了,指挥官们在战斗的头天晚上也会说梦话。
他学会了怎么抓俘虏,虽然他从来不知道怎么成为一个俘虏。然后,在菲律宾岛上的一个夜晚,他的小队遭到了猛烈的火力袭击,他们分散开找掩蔽,天空被照得通亮,爱迪听到一个战友躲在沟里像小孩子一样地呜咽着,他朝他喊,“别哭啦,行不行呀!”随即意识到一个敌人正站在他战友的头顶,用枪指着他的脑袋,爱迪感到脖子上一阵冰冷,他身后也站着一个敌人。
上尉捻熄了香烟。他比队伍里的其他人年长,当了一辈子军人。他修长的身材,坚挺的下颏,以及昂首阔步走路的姿态,使他看上去像一位电影明星。大部分士兵都还算喜欢他,虽然他脾气暴躁,惯于紧贴着你的脸大声叫喊,让你看到他被烟叶熏黄了的牙齿。然而,上尉永远允诺,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不会让任何人掉队”,士兵们对此甚感宽慰。
“上尉……”爱迪又说道,依然震惊不已。
“一点没错。”
“长官。”
“不用那样叫。但是,很感激。”
“已经……你看起来……”
“跟你上次见到我的时候一样?”他咧嘴一笑,然后,朝树枝后头啐了一口。他看到爱迪脸上茫然不解的神情。“没错,在这上头啐什么呀。你也不会生病。你的呼吸永远不变。还有,饭好吃极啦。”
饭?爱迪摸不着头脑。“听我说,上尉。肯定是搞错啦。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在这里。我一生默默无闻,明白吗?我做维修。我多年住同一套公寓。我负责维护游乐车,”阜氏摩天巨轮“、”疯狂过山车“、无聊的小飞船。没有任何值得我骄傲的东西。我不过是随波逐流。我想说的是……”
爱迪咽了口唾液。“我在这里干什么?”
上尉用他那双红通通亮晶晶的眼睛望着爱迪,爱迪忍不住想问上尉另一个问题,这是蓝皮人让他想到的问题:上尉也是他害死的吗?
“你知道,我一直想知道,”上尉手摸着下巴说道,“我们小队里的人——他们保持联系了吗?威林翰?莫顿?史密迪?你后来见过他们吗?”
爱迪记得这些名字。事实是,他们没有保持联系。战争会像磁铁一样将人们粘合起来,同样也会将他们排斥开。战争中的所见所为,有时他们只想忘掉。
“讲实话,长官,我们都散伙了,”他耸耸肩。“对不起。”
上尉点点头,好像这不出他所料。
“你呢?你又回到了那个我们保证‘如果能活着回去就都要去’的游乐场吗?所有的大兵都可以免费坐游乐车?在‘爱情隧道’里每人有两个女孩子陪着?不是你说的吗?”
爱迪想笑,笑不出来。他是那么说的。他们都是那么说的。但是,战争结束了,没人来。
“是,我回去了,”爱迪说道。
“然后?”
“然后……我再也没离开过。我试过。我计划过……但是,这条该死的腿。我不知道。什么都不成。”
爱迪耸耸肩。上尉审视着他的脸。他眯缝起眼睛。他的声音低沉下来。
“你还耍东西玩吗?”他问道。
“走!……你走!……你走!”
敌方士兵吼叫着,用刺刀戳着他们。爱迪、史密迪、莫顿、雷勃奏和上尉双手放在头顶,被赶下一个陡峭的山坡。迫击炮弹在他们四周爆炸。爱迪看到一个人影在树林里跑,一梭子子弹扫过去,人影倒下了。
他们在黑暗中行走着,爱迪努力用脑子记住周围的景物——棚屋、道路和任何他能辨认出来的东西——他知道有一天他们要逃跑的时候,这些标记将成为宝贵的资料。一架飞机在远处轰轰作响,爱迪突然感到一阵令人恶心的绝望。这种自由和被俘之间的短短距离,对于每一个被俘士兵来讲都是一种内心折磨。爱迪好像只要一跳起来,抓住飞机的机翼,就能飞离这场失误了。
事实正相反,他和其余的人被困上了手脚绑在一起。他们被放在一个竹棚式的兵营里。竹棚是吊脚式的,下面是泥泞的土地,他们在那里一待就是几天,几星期,几个月,他们睡在塞着干草的粗麻布袋上。一个泥罐充当他们的马桶。到了晚上,敌方看守会爬到竹棚下面,偷听他们讲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讲的话越来越少了。
他们变得瘦弱起来,肋骨都露出来了——雷勃奏也不例外,他参军的时候可是一个敦敦实实的小伙子。他们吃的食物是咸大米饭团,每天还有一碗上面浮着草叶的黄乎乎的清汤。一天晚上,爱迪从汤里挑出来一只黄蜂,翅膀都没了。大家都吃不下去了。
抓他们的人似乎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晚上,他们会带着刺刀进来,一边在这些美国人鼻子面前晃动着刺刀,一边喊着外国话,等待回答。但是,这从来没什么效果。
据爱迪观察,他们总共只有四个人,上尉估计他们也跟大部队走散了,像在真实的战争里时常发生的那样,他们也是过一天算一天。他们面黄肌瘦,脸上长着一撮撮的黑毛。其中一个看起来当兵还太年轻。另一个长着爱迪见过的最歪的牙齿。上尉管他们叫“一号疯子”,“二号疯子”,“三号疯子”和“四号疯子”。
“我们不想知道他们的名字,”他说。“我们也不想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名字。”
在被俘的环境中,一些人的适应能力比另一些人强。莫顿是一个清瘦多话的年轻人,来自芝加哥市,每次听到外面有动静,他都会坐立不安,摸着下巴唠叨,“噢,见鬼,噢,见鬼,噢,见鬼……”直到大家叫他闭嘴。史密迪是一个消防队员的儿子,来自布鲁克林,他大部分时间沉默不语,但是,他好像常常在咽什么东西,喉结一上一下地移动;爱迪后来发现,他在咬自己的舌头。雷勃奏是一个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来的红头发年轻人,醒着的时候,他的脸上面无表情,但是,夜里他常常从梦中惊醒,大喊着:“不是我!不是我!”
爱迪大部分时间都是愤愤然的样子。他攥紧拳头,啪啪地打自己的手掌,一连几个小时,关节对着皮肤,他年轻时曾是个跃跃欲试的棒球手,当年的自己就是这副模样。晚上,他梦到他又回到了码头,坐在名叫“奔驰骏马”的旋转木马上,有五个人坐在马上转圈,直到铃声响起来。他好像跟他的朋友们在一起,或者他哥哥,或者玛格丽特。然后,梦变样了,四个疯子坐在他身边的马上,一边戳着他,一边嘲笑着。
在码头上多年的等待——等待一部游乐车开回来,等待海浪退潮,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