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青追杀的一方,不但是横行天下的大盗,也是武林公认的奇才,个性却很孤独,经常一个人露宿在野外。
这个人姓白,名荻,又叫做白荻花,作案之后,通常都会留下一枝白色的荻花作为标志,所以也只有在荻花开放时那短短一段时日中,他才出来作案。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子的:
姓名:白荻、白荻花。
年纪:不详,约二十五。
家世:不详。
特长:传说中,自幼即与狼群为伍,对旷野中所有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生存力极强,与传说中的萧十一郎有几分相似。
武功怪异,耐力极强,又一次曾经逃入乱山中,和追捕他的二十九名高手抗拒了三日三夜,结果仍然逃脱,追捕他的高手,却有二十一人死在乱山里,经此之后,江湖中人再也不愿提起追杀他的事,参与那次行动的人,生还之后,立刻全部洗手归隐。
特性:作案时只对豪门下手,只取珠宝红货。
讲究衣着,在旷野中仍然保持仪表修洁,有人曾经形容:“又一次我们在追捕他两天之后看见他,他看起来居然还象是刚准备去赴宴的贵宾一样。”
这两个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的武林奇才,所也这一次追杀的行动,从一开始就已轰动江湖。
综合了各方面的资料,赌局最后决定的盘口是——一比一。
对于这次的成败胜负,谁都没有把握。
第一章 必胜之战
秋,深秋,木叶萧萧。萧瑟的秋风穿林而过,听起来就象是刚从仇人咽喉间划过的刀锋一般。
山间的小路上落叶满径,秋林中杳无人踪,连鸦群都飞得一只不见,却有一个人高卧在一棵枣树的枝桠间,手里倒吊着一只羊皮酒袋,风吹木叶,簌簌的动,他的人仿佛也在随风摇曳。
一个顶秃如鹰,目光也锐利如鹰的人,却有一只猎犬般的鼻子,一只狡兔般的耳朵,一个如骆驼般的胃,和一只狒狒般强而有力的大手。
他的情人胡大小姐曾经形容过他——
“这个人就象是很多种野兽混合成的,人的成分反而很少,也许只有一张嘴,因为只有人的嘴才有这么好吃,而且吃得这么挑剔。”
对于这种评论,他从来不予反驳争辩。
——一个男人如果要和女人争辩,就好象要和一条狗抢肉骨头。
这个人当然就是卜鹰。
山路上居然又有人来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衫的年轻人,百衣如雪,一尘不染,背后斜背着一柄乌黑剑鞘的长剑,配着同色的丝绦,和一双用硝过的小牛皮制成的黑色短靴。
这个看起来就象是个春秋佳日在仆从陪伴下出来行猎的贵公子,可是他的神情却极谨慎,行动更轻健矫捷,走在干枯的落叶上,发出来的声音决不会比一只松鼠大很多。
他的目光更锐利,也跟卜鹰一样,看起来就象是一只鹰。
他很快就看见了卜鹰。
魁伟的身子穿着件软软而贴身的黑丝长袍,赤足上套着只带着异样光泽的多耳凉鞋,手里一袋羊乳酒,像一片云一样斜卧在树梢。
这么样一个人会是谁?
年轻人笑了,笑容纯真而带着稚气,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骤然出现这种笑容,就象是乌黑云层中忽然出现了阳光。
“卜先生?”他问,“卜鹰?”
“是的,我就是卜鹰。”懒洋洋地喝了口羊乳酒之后,卜鹰才反问,“白荻?白荻花?”
“是。”
卜鹰大笑:“你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也一眼就认出了你,看来我们两个都可以算是名人。”
“尤其是我,最近好象更有名。”白荻苦笑,“如果阁下是在这里等着我的,我也不会奇怪。”
“我为什么要等你,难道我还想拿着你的人头去领赏金?”
他把羊皮酒袋抛给了树下的年轻人,酸酸的羊乳酒,一下咽喉,就变成了一道烈火。
“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
“看什么?”
“看人杀人,看杀人的人。”卜鹰说,“那都比杀人有趣的多。”
“这里有人杀人?”白荻问,“这里有杀人的人?”
“现在没有,很快就有了。”
“有杀人的人,当然就有被杀的人。”
“当然!”
“你看我象哪种人?”
“我看不出。”
卜鹰接过年轻人抛上去的酒袋,又喝了两大口。“我只看得出这里是个好地方,无论要杀人还是被杀,都是个好地方。”
“你还看出了什么?”
“我若是被人追杀,逃到这里,一定会停下来,因为前面的那段山路很难走,能进到这里来的人,绝不会太多。”
“非但不会太多,甚至可能只有一个。”
“所以我就会等在这里,先观察好地形和地势,选择好一个一出手就能制敌机先的地方,先取得优势,”卜鹰说,“高手决胜,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然后呢?”
“然后我也许会设下一些小小的陷阱,兵不厌诈,在生死之战中,更不妨用一点手段。”卜鹰说,“这也是兵家常事。”
“所以你并不想管这件事。”
“我说过,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不妨把我当作一块石头,一段树枝,你尽管做你自己要做的事,就好象根本没有我这个人存在。”
白荻立刻用一种很肯定的态度说:“好,我相信你。”
暮云四起,升于脚下,天色已渐渐暗了。
卜鹰早已闭上眼睛,仿佛已睡着,白荻做了些什么事,他好象真的完全不知道。
可是现在他却忽然问白荻:“你已经准备好了?”
“嗯。”
“现在你对这一战已经有几分把握?”
“现在我只想喝口酒。”
“庆功酒?”
“对,庆功酒。”
“决战之前,先喝庆功酒。”卜鹰问,“难道你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
白荻微笑,喝酒。
“你会不会低估了你的对手?高估了自己?”
白荻带着微笑,很平静地说:“我这一生,如果有一次把这一类的事估计错误,只要有一次,现在我早就已是个死人了。”
高手决战,如果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对手,无论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种不可原谅的致命错误。
卜鹰看着树下的年轻人,眼色中带着种非常奇怪的表情。
“那么现在你就等着杀人吧。”卜鹰说,“我相信要杀你的人已经来了。”
第二章 魔刀复出
树林里这块空地,大约有两三丈方圆。这里的树木也不知是因为被人砍伐,还是受不到阳光雨露,幼小时就已枯死。
空地上积满了落叶,如果不是高山上很少雨水,恐怕早已变成一片沼泽。
对于这一类的地方,白荻显然很熟悉,片刻间他已在这里做好了七八个陷阱。其中有模仿猎人捕鸟用的弹枝、有埋在落叶下的尖石或坑洞,虽然都是些很简单的陷阱,可是在高手决战时,每一处简单的陷阱都足以致命。
高手决战,身子只要在一刹那间失去平衡,就给了对方一击致命的机会。
白荻选了棵高树,站在树下,背后的剑柄已经调整到最顺手的角度。
这里也正是这块空地上地势最好的地方,背对着光源,不致让落日的余光刺眼,人顺着风向,可以让出手的速度更快。
每一个细节他都计算的很精确。最重要的一点是,现在他已经定下了心,沉住了气,而且已经尽力把体力恢复。
程小青虽然是追捕者,可是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些心浮气躁。
所以他可以等。
以逸待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制胜的必要因素之一。
这时候他当然也已听见了程小青的脚步声。
程小青的脚步声居然很慢、很沉稳,显然是一步步慢慢走上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沉得住气。
他好象并不急着追上白荻,也不怕白荻听见他的脚步声。
这个可怕的对手,心里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看来他远比白荻估计中还要可怕得多。
低估了自己的对手,这一点就是个致命的错误,白荻心里反而有些不安了。对即将面对强敌的人来说,这也是种不好的征兆。
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了一种很奇怪的“沙沙”声,就好象渔夫在海面撒网的声音一样。
白荻想到他是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种声音的,却想不到这里居然真的有人在撒网。
一片巨大的鱼网,就象是一片乌云般从半空中落下来。这一片空地和四周的树木,竟都在这面巨网的笼罩下。
白荻身子窜出,想从网底窜出去。
他的反应一向很快,动作更快,可惜这次却慢了一步。
它的人还未窜出网底,前面已经有一片刀光在等着他。刀光密不透风,刀势连绵不绝,用的竟仿佛是昔年东方魔教的独创刀法“如意天魔连环式”,刀法虽然还未练成,威力已足够让任何人都无法越雷池一步。
白荻立刻被挡了回去。
一挡回去,就被巨网罩住,只听见一个人在鼓掌。
卜鹰在鼓掌。
“太湖三十六友,撒网的手段果然高明,难怪有一网打一千八百八十斤湖鱼的惊人纪录。”卜鹰道,“只可惜白荻花走遍天下,太湖群渔中的人居然连一个都不认得,否则也不会象鱼一样落网了。”
白荻居然就在网中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居然还是面不改色,反而对也在网中的卜鹰笑了笑。
“网本来就在,我不入网谁入网?”
“有理。”
“何况你可不是特地来看我入网的,这次你想必又赢了一注。”
“一面看看,一面赌赌;若是只看不赌,岂非无趣得很?”
“有理。”白荻微笑,“只可惜最有趣的事你没看到。”
“最有趣的是什么?”
“是魔刀。”白荻说,“如意天魔,如意魔刀,横扫天下,绝代天骄。”
“好一把刀。”
“端地是好一把刀。”
“幸好我也已看过了,”卜鹰说,“程小青程大官人用的虽然不是昔年那一把横扫天下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可是他的刀法我总算见过了。”
白荻又笑,大笑。
“你见过了?你见过了什么?”白荻说,“昔年魔教教主以一柄‘小楼听雨’纵横天下,独创如意天魔连环八式,每式三十六招,每招一百零八变,招中套招,紧扣连环,第一刀劈下,就让人再也没有喘息的机会。”
他大笑问卜鹰:“你说你已见过了,你见到了什么?”
卜鹰苦笑。
程小青忽然开口,冷冷地说:“你们若是要看一看我的刀法,那也容易。”
程小青的确变了,变得异常冷静,只是那一股傲气确是永远改变不了的。
一个人若是少了这股傲气,这个人活着就无趣得很;可是一个人如果有了这股傲气,他的对手就有了诱他犯错的机会。
程小青也不例外。
他犯下的第一个错误,就是要人把那面巨网象帐篷般撑起。
他自己居然也钻了进去,带着他那柄最近才请当今江湖铸刀的第一名匠徐稚子打造成的奇型弯刀钻入了这面他自己设下的巨网中。
他不但要让白荻看一看他的刀法,也要让卜鹰看一看。却忘了魔教的魔刀绝不是给人看的。
这一点不但他自己忘记,卜鹰和白荻好象也忘记了。
白荻本来绝对不该忘记,也不能忘记的。
在那些神秘的沙漠和旷野中,在那些黑暗而恐怖的孤寂之夜里,他应该听过某一位天魔的咒语:“阿萨迷,般刹奇古古,阿诺萨奇古古,迦叶亚,德斯特尼,迦利亚,奇诺米西。”
那意思就是说:“至尊无敌的刀,使敌人的鲜血化为地狱之火,若有人的眼看过,他的眼必瞎,身心都将受火炼之苦,万劫不复。”
也许白荻曾经听过这咒语,但是他心里并不是真的想看这把刀,魔刀,他只是想乘程小青入网的时候,乘机冲出去。
所以巨网刚刚掀起一尺多高时,他的身子已经窜了出去。他整个人就象是贴着地面一样,平平的窜出去的,就象是一枝被强弓射出的箭。
这种身法并不好看,也并非时常都能用得着,可是练起来,却比练任何一种轻功都辛苦,所以武林中练过这种轻功的人并不多。
程小青显然也没有想到他会使出这种身法,拔刀时已迟了一刹那。
一弹指间即为六十刹那,可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一刹那就是生死之分了。
电光火石一闪,生死已经异途。
人类的生命,多么脆弱。
就在这一刹那间,眼看着白荻已自程小青身子的右边冲了出去。
当然是身子右边,程小青用的是左手,刀也在左手边,他身子右边的某一个角度正是他全身唯一的死角。
白荻的身法一展,不但可以乘机冲出,还可以从他的死角发动突击。
这一击,很可能就是致命的一击。高手决战,每一次出手都可能是致命的一击。
但是这一击并没有发出,白荻也没有冲出去。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极尖锐,却极轻细的暗器破空声。
白荻只觉得左腿的关接处仿佛被虫蚁叮了一下,仿佛有一刹那失去了知觉。
他身子的平衡力立刻被毁,虽然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却已足够。
足够让程小青拔刀、出手;足够毁灭一个人的魂魄,将他打入万劫不复的火狱。
刀光一闪,带着种奇妙而诡异的弧度划出,就象是倒映在水中的一弯新月在水波被微风吹皱时那种变形的月影般的弧度。
没有人能形容这种月影的诡秘变化,因为每一次微风吹动水波时,水中月影都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变化。
每一种变化都不是任何人事先可以预料得到的。
白荻没有避开这一刀。
刀光一闪,一串血珠就象是一条珠练般斜斜的抛了出去。
白荻用尽全身力气,想改变自己的身法行动的规律。
他知道魔刀的可怕。
只要一刀得手,第二刀就会立刻跟着划出,依照对方行动时某种不变的准则划出,就象是鬼魂已附上了你的身一样,永远紧跟着你;第二刀之后,立刻就有第三刀,第四刀……
白荻明知它的可怕,可是悲惨的命运已经无法改变了。
天魔已经紧紧贴住了它的魂魄。
第三刀,第四刀,第五刀……血珠一串串抛起。鲜红的血珠,暗淡的黄昏。
但是白荻还没有死,刑部也不要他死,还有口供没有问出来,一条有关上百万两金银的口供,有时候远比几十条人命还重要的多。
白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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