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长生不老
作者:'美' 詹姆斯·冈恩
内容简介:
长篇小说《长生不老》是冈恩最有影响的科幻小说之一。小说探索了人类获得“长生不老”的知识后将产生的心理和社会影响。
人人追求长生不老,但一旦成为永生的人,也就失去了生活的权力,这就是冈恩这部小说的主题。像他的其他小说一样,作者认为,人类作为一个种族,必须迎接种种挑战。而人类每前进一步,都将会产生新的苦难,人类只有忍受并摆脱这种新的苦难才能继续前进,因为任何事情,包括生命和健康,一旦过头,就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冈恩对普通人的同情,对有钱人的蔑视,对社会观实的暴露和批判,在这部小说中表露无遗。
他的长篇小说往往是由几个独立的系列中篇组合而成,像这部《长生不老》和《倾听者》等,都采用这样的结构。小说曾改编成电影《永生的人》(1969)和电视连续剧(1970…1971,美国ABC电视网),这是第一部成人电视连续剧。电影和电视剧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作者简介:
詹姆斯·冈恩('923-)。美国著名科幻小说家、编辑和评论家,堪萨斯大学英语教授。曾任美国科幻小说家协会主席、美国科幻小说研究会主席等职。主要科幻小说有《长生不老》(19625。《倾听者》(1972)、《危机》(1986)等。其学术专著《论阿西莫夫》(1982)、《交错的世界:世界科幻小说史话》(1975)和《科幻小说新百科全书》(1988)享有权威性的学术地位,荣获多种科幻奖。他的小说被译成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出版。他主编的小说集《科幻小说之路》已成为美国大学中科幻小说课程的“标准教科书”。
正文
一、新血型
年轻人四肢伸开,平躺在医院里铺有垫子的桌上,他裸露的左臂显出发达的肌肉和棕色的皮肤。血压计宽扁的带子紧绕在二头肌上。
他的两眼一直跟随着技术员飞快的动作转动。
她打开一台又大又旧的冰箱,从第二个架子上取下一个棕色的瓶子。瓶子底部有一个拉手,用一根金属条扎着连在瓶底上。瓶底部有一英寸厚的柠檬酸盐,其它什么也没有。
技术员拉住那个拉手,剥下金属盖子,露出了橡皮垫圈。从桌子底下的箱子里抽出几英尺长的塑料管子。管子的每一端都有一枚针。一端插入献血者已被普鲁卡因麻醉了的静脉里,另一端刺进橡皮圈伸入瓶子里。
深红色的血液很快地进入了塑料管,流向瓶子里。瓶底的柠檬酸盐旋动着,一片粉红色。一会儿,变成了葡萄汁的颜色,瓶子的上半部翻卷着泡沫。
技术员在早巳准备好的标签上写下了日期和献血者的姓名。在标签下方,写上她自己名字的字母开头。她在标签上贴上一张粘胶带,上面有号码:3l197,又在另外两个小试管上写下了同样的编号。
当瓶子装满以后,她用夹子夹紧塑料管,从瓶子里抽出那根针。
把塑料管和针拿走后,她在瓶子口上贴上了一条粘胶带。
在靠窗的工作台上,技术员把三份血样滴在两块玻璃片上,其中的一份被分成A和B。她把这些玻璃片滑进一个透光的箱子,箱子顶部有一块半透明的玻璃。她又分别从标明“抗-A’、“抗-B”、“抗-Rho”的绿瓶子、棕色瓶和五色透明瓶子里取出一滴血清分别放在每份血样里。
她来回地晃动着搁着瓶子的架子。此刻,那位年轻的献血者已经坐了起来,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60秒钟以后,标有A和B的红色细胞仍旧均衡地分散着,而第三份血样中的细胞已经很明显地聚集在一起了。
“你是正常的O型阴性血。”技术员说道。
年轻的献血者稍稍撇了撇嘴角。
“很有价值。”技术员愉快地说道,随即拿出一张卡片和一张纸。“这是我们需要的唯一血型种类。把你的名字列入我们专门的捐献者名单里好吗?”
年轻人毫不犹豫地摇摇头。
技术员耸耸肩,递给他一张卡片说:“不管怎么说,得谢谢你。这是你的血型。到候诊室去坐着休息十分钟。这张纸是25美元的凭证,你可以去出纳柜那儿取钱——在你出去的前门边。”
有好一会儿,技术员看着这位年轻人消失在门边.她又耸耸肩膀,然后转过身,把那年轻人的血放进冰箱的左边架子上,等待做血清试验。
一品脱鲜血一—价格为25美元。再过几小时,它就会被放置在冰箱的第二个架子的右边,和别的O型血一起。
但是,这种血却是特别的。它具有其它血型的所有特性,然而又有它本身的特点,独一无二。从来没有谁有过像这样的血。
25美元?生命值多少呢?
这老头子已经70岁了。躺在医院的硬板床上,看起来干瘪瘪的。
他是活的——仅仅是活着而已。不只是指他快死去——我们大家都会死的,面对他来说,死亡近在眼前了。
拉塞尔·皮尔斯医生用他那年轻有力的右手握住病人骨瘦如柴的手关节,他表情严肃,眼神专注,体格强健,皮肤被太阳晒得发红。
老人的脸色发黄,黄中泛出青灰色,一副垂死的样子。皱巴巴的皮肤包住骨头,俨然是一具骷髅。
皮尔斯轻轻地放下病人的手臂,然后慢慢地拉好床单。
“是肺炎吗?”伊斯特医生带着他职业的兴趣问道。他比皮尔斯年纪稍大,两鬓灰白,整个神态平静自若,十分高贵。
“还不止于此。是营养不良。需要吃得多一点,得到良好的照顾。只要有钱就行。”
“让我们做个血球数计,”皮尔斯对身边的护士说,“还有尿样分析。还需要一品脱血。”
“要输血?”伊斯特问道,挑了挑眉头。
“会有益的——不管如何,暂时还是有用的。”
“可他快死了。”
“当然。我们都会死的。”皮尔斯冷冷地微笑着说,“我们的责任是尽量使生命延长些。”
片刻过后,当皮尔斯推开门走进门厅时,伊斯特正认真地在和一个高个,金发、宽肩膀的男人说话。那人穿着一身高级服装,年龄跟伊斯特差不多,大约45岁到50岁之间。
这人叫卡尔·简森。他是里面躺着的那个垂死老人的私人秘书。伊斯特向皮尔斯作了介绍,两人握了握手。皮尔斯想,私人秘书这个词意味着这个人与老者关系密切。
“皮尔斯大夫,我只问你一个问题。”简森用一种像他眼神一样冷漠的语气平淡地说,“威弗先生是不是快死了?”
“当然是这样。”皮尔斯答道,“我们都逃不出死亡的命运。假如你是想知道他会不会在两三天内死去,那么我告诉你,会的。——如果我一定得给一个肯定或否定的回答的话。”
“他得了什么病?”简森怀疑地问。
“他已经老得超过了他的身体。就像一架机器,不仅陈旧不堪,而且零件破损,一个接着一个地出故障。”
“他父亲活到90岁,他母亲活到96岁。”
皮尔斯直视着简森说:“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挣那么多钱。而我们尽管生活在一个几乎征服了所有疾病的时代,但那同时也付出了代价。现代生活的高度紧张使人分崩离析。威弗先生每赚一亿美元就得少活五年。”
“那你们怎么办——就眼看着他死?”
皮尔斯眼睛冷冷地看着简森。简森也一样,冷冷地看着他。
“只要有可能,我们就给他输一次血。他有亲戚朋友吗?”
“再没有比我更亲近的人了。”
“我们每给威弗输一品脱血,就得另外准备两品脱血。”
“威弗先生所用的一切,他都会付钱的。”
“如果可能的话,他得为医院提供另外两品脱血来代替他用掉的一品脱,这是医院的规定。”
简森眼睛抬也不抬地说:“办公室里就有不少自愿捐献者。”
输血暂时是有用的。然而任何事物都是暂时性的,最终只是个时间问题。也许输血能使威弗恢复到能吃东西,也许还能自己站起来走出这个医院,这已够让人吃惊了。
皮尔斯拿起床脚边的钢夹书写板看了起来。没有什么变化。他仔细地观察了老人的脸。脸上更加死气沉沉了。呼吸依然沉重,发出呼噜声,毫无血色的眼睑盖住了深陷的眼睛。
他是什么呢?你可以称他“五亿美元”。他就是金钱。他毫无用处,对社会毫无贡献,对人类毫无好处。他忙得没时间结婚,他只知道赚钱,而不想做父亲。他的职业:赚钱。
皮尔斯不认为一个有钱人必定是恶棍。但是一个挣了一亿或几亿美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必定是个掠夺者。
皮尔斯理解简森忧虑的原因。假如威弗死了,那么钱也完了,权也没了。
皮尔斯看着躺在那儿的威弗,自言自语说:“没关系,这人还是人类的一分子,并且还活着。那就意味着还值得救。其它任何考虑都是毫无意义的。”
皮尔斯用碘酒擦拭完了病人的牲射部位,熟练地把针头刺了进去,用带缚住后朝护士点了点头。’
护士放松了吊袋的夹子。没过一会儿工夫,深红的血液慢慢地进入了长长的透明输液管,进入了静脉。新鲜血液带着生命的活力进入了这架躺在医院病床上的破旧机器。
新鲜血液给老人,皮尔斯心想,金钱能买到一切。“稍快点。”他说。
护士把夹子放得更松些。血液瓶里的深度下降得更快了。
生命。下滴。奔流。使旧的变新的。
老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胸部的起伏变得平缓了。
一滴接着一滴,血液瓶里的血通过输液管流入了老人的静脉里。这新鲜血液是某个人给的或是卖的,某个健康的年轻人。
输液管里流动的是生命,是年轻人给老人的礼物,健康人对病人的奉献。
当皮尔斯早晨查看病人时,老人正用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看着他。皮尔斯眨眨眼,拿起病人瘦骨嶙峋的手腕数了数脉跳,问道: “觉得好点了吗? 嗯?”
老人点点头,这又让皮尔斯吃了一惊。
“很好,威弗先生。我们得弄点东西给你吃,用不了多久,你几乎可以恢复如初了。”
第三天,威弗开始说话。
第四天,威弗已能坐在床上嘶哑着嗓子与护士谈天了。
“你准是那个医生,”威弗突然转向皮尔斯说,“我喜欢你。我会给你很大一笔钱的。好好照看我喜欢的人,也照看那些我不喜欢的。”他格格地笑着,那声音既孩子气又带着几丝邪恶。
“别操心那些,”皮尔斯温和地说着,拿起威弗的手腕,“集中精力养病。”
第五天,威弗起来去了卫生间。
第六天,他洗了个澡。
第七天,他的灰白头发开始变黑。
“你今年多大年纪,威弗先生?”皮尔斯直直地问他。
“70岁,”威弗骄傲地答道,“到我上次生日是70周岁,六月五日。生于怀俄明州……”
“你的头发从前是什么颜色?”
“像乌鸦翅膀那样黑。是全国最黑最亮的,姑娘们求之不得地用手指穿过我的头发摸一摸呢!”他回忆着,格格笑着。
在接下去的一个星期内,威弗的注意力已转向了他的事务。在他的床边安装了一台电话机,他不睡觉的时候,多半在电话里与人进行简短的对话,谈买卖生意,要不就是与简森在一起。只要威弗叫简森的时候,他总是马上就到,那么方便。皮尔斯想,简森肯定在医院里租了一个房间。
到第二个星期末,威弗整个看起来像个30岁的男人。从他出生算起,他的身体年龄只不过是30岁。
“卡尔,”皮尔斯一进门就听他说,“我要个女人。”
“那很容易,”简森耸耸肩说,“有没有想好哪一个?”
“你还没明白。”威弗很不以为然地说,“我要结婚。以前我犯了个错误,我不能重犯旧错。像我这样的人需要有个继承人。我准备要一个。是的,卡尔——你可以收起你那怀疑的表情——像我这样的年纪!”他很快转过身,朝着皮尔斯说:“好吧,医生?”
皮尔斯耸耸肩。“你没有当不了父亲的理由。”
“听见了吧,卡尔。我像从前一样潇洒有力,也许更强健。很快,有些人会意识到这点的。我得到了第二次机会,对吧,医生?”
“你可以这样认为,但是你准备怎样利用它呢?”
“我将尽量干得漂亮些,比以前更好。这次,我不再犯错误了。至于你,医生,你知道你将来的任务吗?”
“不知道,你告诉我吧。”
威弗的两眼转到了皮尔斯脸上:“你以为我只是说说而已,你错了,你将知道其中的原因。”
“是什么?”
“我为什么能恢复得像现在这么好,别骗我了,你还从没见过发生在我身上的这种事。我再也不是70岁了,我的身体状况不是70岁,我的智力也不是70岁。那是为什么?”
“你猜是什么原因呢?”
“我从不猜测,我要知道。我从那些得到情报的人那儿了解情况,然后作决定。那就是我想从你那儿得到的——事实情况。我的细胞在再生,我返老还童了。”
“你和伊斯特谈过了?”
“当然。”
“但你绝不是从他那儿听到‘细胞再生’这个词的,因为他自己还没承认这种现象是细胞再生。”
威弗黑眉头下眼睛的视线从皮尔斯脸上移开,他说:“你们对我进行了什么治疗?”
“这重要吗?如果你已返老还童,这本身对任何人来讲都已足够了。”
“威弗先生问一个问题,他就要一个答案。”简森冷冷也插进来说了一句。
威弗挥手让他一边呆着去。‘皮尔斯医生不会伤害我。也是个有理智的人,他相信事实,他依照逻辑行事。理解我,医生!现在我也许是30岁,但是我又会到70岁的,我想趁早知道怎么回到30岁。”
“啊,”皮尔斯叹道,“你这不是在谈论细胞再生,返老还童,你这是想长生不老。”
“为什么不呢?”
“这不符合‘凡人皆死’的生理规律。人类的身体总是要变老的。活六七十岁,自然赋予我们这么多年,然后就会衰弱直至死亡。”
“我已活完了我的70年,现在我又从30岁重新开始了,我还有40年。那以后,有多少?再有40年吗?”
“我们都要死的,“皮尔斯平静地说,“什么也阻挡不了。从来没有谁长生不死过。从出生的那天起,我们每个人都带来了一种无法治愈的病,这种病是会致命的,那就是死亡。”
“也许有人对这种病产生了某种抗体呢?”
“哦,我的意思是说死亡不是某种特定的疾病,”皮尔斯立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