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叔父子几个吓了一跳,有些无错地看着张氏和二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张氏快步走进穿堂,双目一瞪,喝问:“人呢!”
李沐晨又气又急,站在母亲身前好声劝说,无奈张氏就是不理会。她一把拉过五郎,抱着亲了两口,然后金刀大马地往太师椅上一坐,绷着脸鼓起腮帮子,一副别人欠了她七八万钱的苦大仇深的样子,气哼哼地喊道:
“人呢?叫他们出来!咱们当面说清楚!”
桃丽丝沉着脸,与李少白一前一后地出了隔间。
张氏刚要开口质问,冷不丁地看到站在桃丽丝身后的男子,一下子咬了舌尖,含糊着呜呼了两声,立即把将要出口的话咽回肚子里。
她惊慌失措地站起来,把五郎交给二郎,双手在衣襟上擦了擦,结结巴巴地说:“恩……恩公!您……怎么是您啊?”
恢复男装打扮的李少白挑挑眉,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落座,默了一默,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口:
“刚才二郎——都和你说了吧?”
张氏满脸尴尬地点头,嘴巴张了张,又心虚地闭上了,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视线游移不定,不知道要看向哪里。
李大叔和大郎围了上来,一脸激动地见过恩人,作揖鞠躬,又手忙脚乱地端茶敬水,最后拉过一脸震惊的二郎,把他往前一推。
“二郎!要不是恩公出手相救,你的小命就交代在那林子里了!快给恩公磕头!”
那日林间遇上劫匪的事,二郎清醒过来之后也从家人口中了解一些,虽说他没有亲眼见过自己的救命恩人,可也在大家七嘴八舌的描述中知道恩人与小白哥哥容貌极其相似。现下乍一看到这位姿容出众气质不凡的男子,当即惊讶不已,毫不犹豫地跪在恩人面前,结结实实地叩了三个响头。
桃丽丝一脸不忍,不自然地撇开眼。
这什么破星球破规矩,竟折腾人……
李少白微笑着抬抬手,让二郎起来站到一旁,又对大家说起了宝石的事。
他侃侃而谈,从李大叔遇上白发女子,到那女子破门而入,赠与宝石,与五郎惜别,种种细节说得分毫不差,并坦言白发女子也是修道高人,来自西域,不太熟悉本国语言。因为她外貌太过与众不同,这才没有跟他们一块出门。这一番说辞彻底打消了大家心底的疑虑,认可了眼前这两位确实是白发女子的朋友。而那奇怪女子赠与宝石的原因,竟是因为李家的养子——小白!可是?那日在慌乱之下,却将她祖父留给她的宝石误赠了。
“恩公的意思是,我家小白正是恩公的亲弟弟,已、已经回了自个的家?”张氏一脸激动,眼角微热,双眸逐渐泛起点点水光,她颤抖着手捂在胸口,干裂的嘴唇嗫嗫半饷,才哽咽着说了一句:“幸好……幸好那孩子没有出事……”
李少白心底浮起微妙的感觉。
张氏的样子……不似作伪,应当是真的记挂着自己。
脑海里浮现之前种种过往,除了指使自己干活,张氏确实没有体罚过自己,也没有说过什么重话来羞辱自己。她只是更偏心亲生儿子,在吃食上慢待他而已……再说,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夫妻两人独自拉扯大几个孩子,确实不易。
李少白心里五味杂陈,他动了动嘴唇,轻声说了一句“有劳”。
“不、不客气。应该是咱们多谢恩公才是!”李大叔对于养子走失的事也多有愧疚,一直认为妻子对那孩子不够好,恩公不但不计前嫌,还接连救了自己两个儿子!这是多大的恩德啊!他赶紧站出来,手忙脚乱地给恩公添茶水,一个劲地说:“吃茶,吃茶!”
几个孩子也高兴地围上来,兴致勃勃地追问起小白哥哥的情况,李少白僵着笑脸,避重就轻地回答了几句。
桃丽丝暗暗松了一口气。狐狸出马,果然不凡!
视线一扫,看到张氏悄悄往后院去了,她双眼一亮,微微翘起唇角。
******
张氏手心里拽着那颗晶亮的石子,在卧室里走来走去。天人交战了几十个回合,她终于干脆地闭上眼,咬咬牙,大步迈出房门。
送走两位大恩人,李家人心里空落落的。五郎傻乎乎地看着愈走愈远的熟悉身影,伸出小手往前抓了抓,却是什么都没有摸到。他扁扁嘴,两眼迅速蓄满泪水,咧开嘴放声大哭起来。
张氏一边抱着这个小祖宗一边轻拍他的背,小小声咕囔:“好了好了。虽然宝石没了,但是人家好歹把你送回来了不是?还附送了你日后的嚼用呢!有啥好哭的?赶明儿娘给你买一堆漂亮的石子,随你玩个够!”刚到手的三百两银票啊!虽说抵不上那颗石子,可是?那原就不是自家的东西,还给人家也是应当的!这银子也算白得的不是?
张氏心安理得地带着一大家子进了门,刚插上门闩,却又响起了敲门声,吓了大家一跳。
“谁呀?”张氏没好气地问。
“请问这是李家么?”门外响起斯文和气的男声。
“这周围姓李的多了去!不知你找哪家?”张氏将孩子交给二郎带下去,留了大郎父子在旁边给自自己壮胆。自家刚得了一笔巨款,可别遇上飞贼。
“是靠山村李家么?”门外那人说话十分客气。
“你有什么事?”
“我家主人有事相询,望大娘行个方便。这是我家主人的拜帖。”话音刚落,一张镀金印花大红拜帖由门缝里伸了进来。
张氏接过,打开一看,依稀认得几个字:
宁州桃园,凌。
【第一卷:人情冷暖】第三十四章:擦肩而过
张氏满脸笑容,带着一大家子,前呼后拥的送了贵人出门,看着两个娇滴滴水灵灵的丫鬟搀扶着贵人上车,满脸羡艳。这人身份尊贵,连家养的丫头都比地主家的正牌小姐还要好看。就是赶车的车夫,也是相貌堂堂仪态端庄的男子,那周身的气势,比他们这些庄稼汉要强出不止多少倍去。
一家子站在门口目送贵人车驾逐渐远去,直到马车拐出街角,消失在视线中,大家才回过神来,在邻人或惊或羡的目光中走进自家小院,交头接耳地小小声议论着。
张氏咂摸着嘴,有些失落地进了门,关门,上闩。
她紧走了几步,视线落在厅堂里八仙桌上堆放着的满满当当的礼品盒上,遂又喜逐颜开,招呼着丈夫和几个儿子分拆礼物。
燕窝,人参,虫草,灵芝,枸杞,干鲍,干贝,腌制的鱼翅,等等,尽是山珍海味,还有孩子喜欢吃的甜滋滋的金丝蜜枣和各色果脯、糕饼、酥糖,看得一家子眼都直了。三郎四郎趴在桌前直咽口水,那些糕点香喷喷的,看上去好好吃的样子!小手悄悄伸出,想抓一把,又害怕地缩回,畏畏缩缩地抬眼偷看娘亲。
张氏已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他们只是陪着贵人闲聊了几句,说了自家知道的,就得到了这么多东西?原本还以为只是些土仪零食什么的。
大家面面相觑,有些不知所措。
“也许……是看在小白哥哥的面上?”二郎沉思了一会儿,得出结论。看来,小白哥哥的身份,很不简单啊!
“可是?凌公子问的,都是那白发女子的事!”张氏别扭地摇头。她对养子一直心怀愧疚,却又不想把他看得太高。她害怕日后他们会找自己麻烦。
“不管怎么说,咱们也养了他十几年,这些年的年景如何,咱们待他如何,他都心里有数的。”李大叔叹了一口气,突然有些想念那个不爱吭声的孩子了。
******
出了李家大门,凌伊兰一脸阴郁地上了马车,吩咐车夫往北城门赶去。
虽说没有得到桃丽丝的确切消息,但是,得知她有两个看上去交情还算不错的朋友,凌伊兰心里多少有些宽慰。
李家人提供的信息,应该不会有假,从他收集的资讯来看,桃丽丝的确是十多天前才突然出现在靠山村的。可是?没有人知道之前那十几年,她在干什么?居然笨到还不会说这个星球的语言?!这么长时间,她躲到哪个角落里自怜自艾去了?连一门如此简单又有规律的语言都掌握不了!亏她还是帝国大学的优才生,真是给母校抹黑!
得尽快找到那两个人,把桃丽丝挖出来!他对于窘迫的现状,对这具孱弱的身躯,已经没有耐心了!
凌伊兰磨着牙,忿忿地想着以后要怎么欺负那个笨蛋,一边吩咐车夫:
“老张,再快点,出了城,看到路边有一男一女的行人,就放慢速度。”
车夫应了一声,与守城官兵打了声招呼,交纳了车辆通行费后,快马加鞭地往城外赶去。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一路行来,一男一女的行人倒是见了不少,却没有李家人描述的那个谪仙般的俊俏男子。面貌粗犷蜡黄的高大妇人倒是遇见三个,一个是跟着瘦弱的书生相公带着孩子坐在牛车上的,他们回乡下老家探望老母;一个是跟着自家兄弟进城省亲的,那兄妹俩都很高大,看面貌就知道是一个娘生的;再有一个,是独自一人,背上背了个大包袱,怀里抱了只奇怪的狗在乡野间漫步的。
“公子,左边田埂上有一名妇人,看身形很符合您要找的人。”
车夫老张报备了一声。
凌伊兰挑开窗帘,朝田间看去,眼皮一跳。
那身形,那步伐,那气势……
“靠上去!”他心底有些雀跃。
马车又前行了一段距离,终于靠路边停下。
桃丽丝已经由田间小道拐到了大道一旁的树荫下,正靠坐在树干下闭目养神。
出城后紧赶慢赶的,眼看太阳越升越高,她不得不停下来躲一躲,狐狸也需要下地活动活动四肢。
原本打算去马市买一匹好马的,可是又怕遇上那群四处闲逛的仙女,两人只好作罢。再说了,桃丽丝并不认为夜间马匹在林子里奔跑的速度能比自己快多少,还容易被低矮的树枝刮蹭到,而且马跑起来一颠一颠的,远没有骑着翼龙飞行舒服。所以,她对有无此类落后交通工具并不太放在心上。
狐仙大人变回狐狸,实属无奈之举。
在李家的时候,他拼了一口灵气维持仙人之姿,两人刚出城门不远,他就现出原形了。幸好桃丽丝身形高大替他挡去不少视线,并当机立断地将他裹在宽大的长裙下,走下官道进入路旁的农田,待到了无人之处才将他放出来,让他做一番休整。
为了不惹人眼,他只好委屈自己变成了狐狸犬。可即便是犬,好歹也跟狐狸沾上边了不是?
狐狸半眯着眼,竖着大尾巴,翘着一只后腿对着树根放了一回水,舒服地叹了一口气。
果然,变成形体娇小的动物就是省事,不用自己走路!那女人的怀抱不但柔软,还很凉爽,这对于讨厌夏天的自己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真希望这一整个夏天都可以腻歪在她怀里,能不变成人形就不变吧!
解决完五谷轮回之事,狐狸跳到一旁,抻了一个懒腰,抖抖一身茸毛,这才慢悠悠地踱着步子,由树丛后转了出来。
一辆看着不起眼的乌木马车停在前方不远处。
狐狸顿住脚步,警惕地盯着由车上下来的人。
“大嫂子,不知可否冒昧问你一些事情?”
一名穿水红色短襟,下着嫩绿色长裙,腰间束着玫红色腰带的美丽少女言笑晏晏地来到他们跟前。
桃丽丝抬抬眼,莫名其妙地看着她。狐狸紧走几步蹭到桃丽丝身旁,挨着她蹲坐下来,眯着一双狐狸眼打量那看似大户人家丫鬟打扮的女子。
“啊呀,好可爱的——狗狗?”少女乍一看到毛茸茸的小动物,脸上笑容更加深了两分,伸出小手朝小狗摸去。
狐狸也不躲闪,待那嫩白的小手来到跟前,突然张嘴一口咬住。
少女脸上笑容僵了僵,却不见慌乱,只柔声细语地哄着:
“乖乖,姐姐的手指头可不好吃,快快松开嘴儿。回头姐姐给你吃肉骨头。”
狐狸吐开那嫩滑小手,呸了几口。
我擦!都是脂粉味!还有——
你才吃肉骨头!你全家都吃肉骨头!
“真是听话!姐姐这没有好东西,这个香包送给你,如何?”少女看着手上的口水和牙印,也不生气,笑嘻嘻地把腰间荷包解下,挂在狐狸犬的脖子上。
桃丽丝目光一瞥,看那荷包鼓囊囊的,应该是装有谢银。
在市井间混了一段时间,耳濡目染的,多少知道一些不成文的规矩。
她撇了撇嘴角,不冷不热地说:“有什么话就问吧。”
【第一卷:人情冷暖】第三十五章:你发烧了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玫瑰上得车来,躬身行礼,刻意放低了声音说:
“那妇人是来这附近走亲戚的,因一时累了,日头又老晒的,这才坐在树荫下歇息。她并未与人同行,附近也没有其他人的行迹。”
凌伊兰难掩脸上失望神色,不死心地追问:“你可看清,她的五官肤色,可有伪装?”
玫瑰自幼就被卖进凌府,是凌伊兰亲自调教的第一批人,自然学得一些不同于寻常大户人家丫鬟的本事,其中,察言观色,辨识药草,识别伪装,甚至是文武修为,都得试炼合格了才能在公子身边侍候。她刻苦学习十二载,前两年才调到公子身边当了贴身大丫鬟,足可见她的本事。
玫瑰细细一想,这才斟酌着说:
“奴婢倒瞧不出有伪装的痕迹。那妇人由脸色到颈脖,耳廓,手心手背,甚至是眉眼发梢,倒像是自然生成的,不见有涂抹的痕迹。另,她手上有薄茧。”这年头,人皮面具还是很难得的,不过,即便脸上贴上这么一层东西,也不是毫无破绽可言。前些年,公子就曾经亲自示范这些伪装给她们看过。
“她的五官?”凌伊兰皱眉,微微挑开窗帘,看向在树荫下闭目养神的一人一犬。女子看上去与常年劳作的村妇一般无二,只是那犬只样子有些奇怪,与他往时见过的多有不同。不知是不是错觉,那女子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像是歇觉没歇够一样。
“高鼻深目,双唇丰润,鹅蛋脸,下巴微翘,琉璃色双瞳。”
玫瑰每吐一个字,凌伊兰脸色就沉上一分。
——桃丽丝也是鹅蛋脸,下巴微翘。高鼻深目那是肯定的,这是血族遗传。至于琉璃色的眼瞳——也许她戴着有色隐形眼镜?对于一名帝国大学的优才生而言,把自己弄成另一个人的样子并非难事。难怕是让她女扮男装,也不会教人轻易识破。
心中一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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