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妖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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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妖夫-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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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信与不信,我与桃乐,确实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凌伊兰拍着胸脯保证,适时地冒出一句母语:‘所以,你这样笨的家伙,除了当我们的食物,别无它用。’

李少白微微皱眉,不满地看着他。

又说他听不懂的话了。

凌伊兰笑眯眯地安抚他:“我在夸你长得漂亮,难怪桃丽丝会看上你。”

“才不是这样的呢!”李少白没少被人夸,可还是觉得很不自然。因为他觉得对方的态度有些怪异。至于怪在哪里,又说不上来。

“算了,不说那些!我来找你,是想带你出门逛逛。怎么样,想不想出去?”

李少白有些犹豫。

桃丽丝还在睡觉,万一有人闯进来……

“不用担心她!我吩咐丫鬟小厮在门口守着,不会有人进来打扰的!”

这句倒是真话,凌伊兰又以行动表达了自己的善意,将挺尸状的桃丽丝乔装打扮一番,弄成一个黑发的普通妇人。

就这样,两人相携出了门。

李少白虽然还是不太喜欢对方,却也没有那么大的敌意了。桃丽丝能够善待李家人,他当然也会友好对待她的朋友。只要对方不惹他生厌,不说一些奇怪的话就好。

狐仙大人这一世出门的机会少之又少,之前十多年埋没在穷山沟,后来虽然出来了,一路上都是与桃丽丝同吃同住,在野外露宿的时候居多,即便入住城里的客栈,也是来去匆匆,倒没有真正融入这个社会,了解过这里的风土人情。所以,这一回出门,算是开了眼界。

“这是什么东西?”李少白捧着一个奇怪的木质乐器,拨了拨琴弦。

“马头琴。”说着,凌伊兰示意店家伙计弹奏一曲。

悠扬古朴的曲调在店堂里响起,李少白大皱眉头。

“不听了,太忧伤了。”跟哀乐似的。他撇撇嘴。

凌伊兰摆摆手,店家将马头琴搁下。

“这个呢?”李少白又拿起一个笛子状的乐器。笛子的前端是个球体,样子比较奇怪,他大感兴趣。

“这是印度笛。”伙计赶紧接过,示意他们站开一些,然后走到墙角的一个盖着盖子的篓子前,揭开盖子,将笛子举到唇边,吹了几个奇怪的音调。

李少白上前一步,好奇地盯着那个竹篓。不想从竹篓圆口探出一个尖尖的三角脑袋,吐着红红的信子,发出滋滋响声。一双绿惨惨的豆豆眼,直愣愣地盯着他,细长的脖子梗得直直的。看那架势,大有向他飞扑过来的意图。

凌伊兰眉毛一跳,不动声色地挪开脚步,躲到了李少白身后。

店伙计将笛音悄悄调高了几个音阶,说时迟那时快:“咻”的一声,一道黑影如离弦的箭般扑射向李少白面门。

凌伊兰不忍目睹地别开眼,觉得这个孩子真是可怜。

“啊——”传来一声尖叫,凌伊兰紧张地上前两步,一边大声嚷嚷着“怎么了怎么了”,一边拨开店伙计,看向那个倒霉的孩子——

李少白睁大了眼睛,满脸紧张地瞪着他,嘴唇张了张,老半天才发出一个弱弱的声音:“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凌伊兰将他上下扫视一圈,没发现异常,大感意外。突然觉得脖子凉飕飕的,回头一看,那蛇正吐着蛇信子,距自己的脸庞不过半尺。

脸色刷的变白,头脑暂时处于真空状态,他一动都不敢动地傻站在那里。

店伙计扑通一声瘫倒在地上,翻着白眼,生死不明。

那眼镜蛇慢悠悠地从伙计身上爬下来,在李少白脚下绕了两圈,友好地蹭了蹭他的腿,又晃悠悠地爬回篓子里睡觉去了。

凌伊兰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桃丽丝!尼玛养了个什么样的怪物啊啊啊!!!

【第二卷:千妖百媚】第五十三章:各有算计

接下来两天,凌伊兰安分了些,只是看向李少白的目光,多了一层深意。

李少白依旧我行我素,该吃吃该睡睡,该晒太阳晒太阳,该晒月亮晒月亮,偶尔还会串门到隔壁房间,去捣鼓凌伊兰的好东西,让凌伊兰严重内伤。

于是,凌伊兰看向桃丽丝的目光,羡慕嫉妒恨外加十二分的幽怨。

桃丽丝对于身旁的诡异气氛视而不见,撂下那两只需要按时作息的家伙,依旧披星斩月的逛到大山里去寻宝,也因此认识了许多药草,毒虫。早上路过医馆换了草药再赶回客栈给狐狸穿衣洗漱,喂他吃早餐,给他换药,然后将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他跟维克多出门玩儿,并吩咐维克多多加看顾。反正维克多有的是钱和人手,不怕狐狸饿肚子和走丢了。晚上睡醒了就捉狐狸回来泡澡,给他洗去一日的尘土汗渍,再胡侃大山的联络感情,从狐狸的小脑袋里挖一些有用信息,倒是知晓了不少妖界仙界不为人知的秘密,逗得她暗乐。

想不到,狐狸曾经生活的世界如此单纯,简直就是赤果果的食物链关系……

日子在这三只不定期的纠缠中过得平静而温馨,李少白的伤口也好得差不多了,桃丽丝心情颇好,觉得一切顺利,不日就可以启程继续寻船之旅了。

可是?有人见不得她安逸,偷偷在背后使小心眼。

这不,这天傍晚刚醒来,狐狸随口迸出一句话差点没把她给气死。

‘你这样笨的家伙,除了当我们的食物,别无它用。’

“你说什么?”有起床气的桃丽丝立即黑了脸。

‘你是个很好的食物。一定很好吃。’李少白以为自己说错了,立即改口,在“食物”、“好吃”两个词上,还加重了语气。

桃丽丝抚额。“你搞错了吧?这句话,你应该对兔子说。”虽说她身上的某些特征长得跟大白兔确实很像……该不会是狐狸吃鸡吃腻味了,想吃兔子?桃丽丝怀疑地盯着他。

“可是?大白兔……跟你一样,都很好啊!”李少白微微红了脸,赶紧摆手辩解:“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你很好,身体矫健,肌肉骨骼匀称优美……”在动物眼中,身材矫健,皮毛光亮,牙尖齿利,是健康美丽的象征。是作为配偶(同类)或是食物(弱小者)的最佳选择。

桃丽丝无疑就属于这一类型的“动物”。

可是?这样的称赞,有些诡异。

桃丽丝摸摸下巴,好奇地眨眨眼。

“这些话,是维克多告诉你的吧?”

李少白一脸茫然:“维克多是谁?”

“就是隔壁那个有钱又拽的家伙!”而且还很欠抽!

“哦!”李少白点点头:“他每次见到我,都会说一遍这两句话。然后我就记住了。”

桃丽丝嘴角抽了抽,忍下怒火,伸手将狐狸拖过来,替他解下腰带,松开衣襟,在他的微弱反抗中将他剥得光溜溜的扔到浴桶里:“那他有没有告诉你,这两句话的意思呢?”一边挤了森林香型的沐浴液涂抹在那滑不留手的奶白色皮肤上,上下搓洗。

李少白高举着扎了绷带的右手,脸红红的回答:“有啊!他说这是称赞人的话,夸我长得漂亮,大家都会喜欢我。”所以,出于礼貌,他觉得对桃丽丝适时的赞美上一两句,很有必要。毕竟桃丽丝现在是他的衣食父母。

“哦——”桃丽丝拖长了语调,脸色更黑了。

“可是?我这么对他说的时候,他的笑容很勉强。”李少白一脸困惑,抬眸看向桃丽丝:“是不是……你们不喜欢别人称赞你们漂亮?”刚才桃丽丝也是很不高兴的样子……难道要称赞他们强壮,威武,力大无穷?

看着狐狸眼巴巴地盯着自己,一副需寻求答案的样子,桃丽丝心里把维克多从头到脚从内脏到血管汗毛都骂了个遍,这才深吸一口气,恨铁不成钢地教训起自己的宠物:

“以后他再对你说这两句话,你就对他说:‘你才是食物!你全家都是食物!’!明白了么?”

‘你才是食物,你全家都是食物……’李少白默念了两遍,熟记在心。然后抬头天真的问:“是什么意思呢?”

桃丽丝想仰天长啸,最后却还是低头做小媳妇状:“没什么意思,反正他再对你念叨你听不懂的话,你就这么回他。”

李少白有些明白了。也许,隔壁那家伙,教自己说了什么不好的话,被桃丽丝识破了。

他扁扁嘴,满脸不高兴。凌伊兰果然很讨厌!

桃丽丝看到他这憋屈的表情,十分可乐,捏了捏他的小脸蛋,忍不住说了一句:

‘你这个小笨蛋,除了当我的食物,不准给别人咬!’说完,将毛巾盖到他头上,自己乐呵呵的泡澡去了。

李少白在浴桶中凌乱了,郁闷纠结中。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嘛!跟隔壁那家伙教的,音节语调都差不多嘛!

第二天,用完早餐,又吃了火龙果,李少白蹬蹬蹬地跑到隔壁去敲门。

开门的是鲜橙,看到他,脸上立即堆满了笑,慇勤地侍候他入座,奉上茶点。

李少白毫不客气地吃了几块点心,又灌下几杯味道甘醇的茶水。那家伙虽然讨厌,可是一应吃用都是上好的,不吃白不吃!

凌伊兰懒洋洋地由卧室蹭出来,脸上挂着欠扁的笑容。“哟!今天来得可真早啊!怎么,才一夜不见,就这么想我?”一边在主座上落座,端茶品茗,最后仍不忘用母语损人。‘我可爱的食物,今天依然打扮得那么好吃!’

李少白瞪着他,眼看着他含了一口茶水,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立即抓准时机又快又狠地说:‘你才是食物!你全家都是食物!’

“噗——”对方果然喷了。

呛咳了几声,凌伊兰缓过气来,怒目瞪着他:“谁……谁教你这么说的!”语毕,又有些悻悻然。除了桃丽丝那家伙,还能有谁!

想不到,桃丽丝居然会对他这么上心,连平常自己对他说了什么都要过问……

“不如,今天,我们就出城郊游吧!”凌伊兰眯起漂亮的杏仁眼,出言提议。

李少白自然是没有意见的。有免费的马车坐,干嘛不去?

两人带着一个丫鬟(百合)一个车夫出门了。

车轮碌碌滚动着向北城门驶去。

“老大,那人说的,可是这辆马车?”

城门口一个简易茶棚中,围坐了四名短襟打扮的汉子,看着像是附近庄子上趁着农闲时期进城打短工做苦力的农民,样子憨厚而朴实。问话的,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蓄着短须的男子。

他口中的老大,姓洪,在几人中明显年纪最长,约莫三十出头,容长脸,瘦削的下巴,宽厚的嘴唇,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他微抬眼睫,看着挂有桃花标记的马车晃晃悠悠地出了城,微不可闻地“嗯”了一声,低头端起大碗啜了一口漂着茶末的茶水,又掂起一块厚薄不一的烙饼,撕下一大片塞到嘴里,慢慢嚼着。地扫视了一圈,发现茶棚里并无人注意他们,渐渐松了一口气。

那蓄着短须的男子兴奋地摩拳擦掌,压低了声音问:“这次的货……如何?”

一旁正剥着茶叶蛋的黑脸膛的男子露出黄黄的大板牙,嘿嘿一笑:“那还用说,定然是好的!”

“快点吃,一人少说两句。待会还得上工呢!”老大微微皱眉,不耐烦地哼了哼。视线却是从未放松警惕,一直注意周遭的人物。

幸好,大家都在私下议论着自家的事,或是闷头喝茶吃东西,茶摊的于老头夫妇也在慇勤地忙着烧水泡茶,挥舞着大锅铲煎着烙饼,热情招呼过往路人。一切表现正常。

洪老大放下心来,开始盘算这一回该找什么样的下家。

这次的货……实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居然还有人主动提供帮助,他不得不小心谨慎行事,就怕是个圈套。

“李四,你说,干完今天的活,咱们应该去哪里?”洪老大问起坐在他身边一直没有吭声的年轻男子。

李四希哩呼噜地喝完一大碗稀粥,咂咂嘴,瓮声瓮气地说:“宁州吧!宁州府繁华不说,短工定是好找的,离咱们庄子也近。俺姨正好在太平镇上,俺姥姥一直叨念着让俺得空了去看看呢!不过两日的路程,就当是开眼界了!”

洪老大笑眯了眼,不住点头。“中!就上宁州府逛逛!”

******

鲜橙送走公子,勤快地收拾着房间,末了,还嘱咐店小二做了一顿精致的午餐,量不要多,只求精。店家自是慇勤侍候不提。

到正午,鲜橙打发了随行小厮下楼用膳,自己端着一托盘的精致菜肴,敲响了天字号的雕花门板。

无人应门。

她挑挑眉,不死心地又敲了好几声,确定应该不会有人应门,便将食物端回,掩上地字号房门。不消一会又出门,落锁,来到天字号门前,从头上拔下一根细长的扁形簪子,视线极快地在院子中庭扫过。

正当午的,日头正烈,院中并无人迹,大家都躲在房间里纳凉或是在大堂用膳呢!

鲜橙松了一口气,将簪子的尖端从门缝里插了进去,轻巧地拨弄着门闩。

【第二卷:千妖百媚】第五十四章:狐狸失踪

凌府的小厮摇光用完午膳,又在店堂里与人磕了一会闲牙,这才回到地字号客房。

“橙子姐姐,怎么你的脸色这么差?是不是不舒服?”他发现了鲜橙的异状,立即慇勤地给她端茶倒水,抓起一旁的扇子替她扇风。“约莫是天太热了,暑气逼人,姐姐还是去歇歇的好。这里就交给我看着好了!”

鲜橙惨白着脸色,虚弱地点点头:“我就在隔间的凉榻上眯会眼,待会公子回来了,你记得提早叫醒我。”说着,摇摇晃晃地进了里间,全身似被抽走力气般,一头栽倒在榻上,紧紧的闭上了眼睛。

“姐姐!你还是先用些膳食吧!这会饿肚子歇觉可不好!”摇光看着一旁桌子上精致的菜肴,暗暗吃惊,内心里责怪这位大丫鬟未免太自大,吃的东西都比照着公子来,可面上却不敢流露半分,只好言劝慰着。

鲜橙摆摆手,语气虚弱地说:“我不饿。桌上那些是给天字号房公子的朋友准备的,只是我敲了好一会门,却无人应答。你看着处理吧。”

摇光应了一声,心里的不平消弭了,可却又为难上了。

鲜橙管不了那许多,脑海里早已乱成一团。

……太、太可怕了!

隔壁那个,还是人么?

呼吸全无,心跳也没有,身体冷的跟冰块似的,手脚僵硬着连移动一下都困难……

……那是尸体吧?可是?早上才看到她从外头回来!会走会笑会说话,还给那位小公子买了早餐……

一想到那僵直冷硬苍白的面容,鲜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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