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向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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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向来处-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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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康心中喟然,转头去看天际的云,北地的天空格外蔚蓝高远,丛丛叠叠的圆形灌木覆着白雪,像是一个一个精巧的蒙古包。风声呼啸中,隐约听见树枝窸窣,稍微留意,就见一只动物在灌木丛中呆头呆脑地张望。

他来这里后认得不少野兽,一看那又大又圆的耳朵,就知道是只呆狍子。杨康搭箭射去,那狍子却猛然一跳,一跃出好几丈远,屁股上的一撮白毛一晃,就钻进林子不见了。

他从小就练习过弓箭,却极少打过活物,见这一箭射偏了,华筝伏在马背上笑,等笑意平息后,她才道,“冬天弓弦发涩,你这样射怎么行。”说罢讲述要领,杨康依言试了试,果然准头好了很多,只可惜那狍子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

华筝微笑道,“你的基本功足够可以了,接下来就是差经验而已。过几天要去打冬围了,你也跟我们一去吧。”

围猎要在有威信有经验的老猎人的召集下进行,围住一个山头,齐心协力,将围圈里的猎物统统收归囊中。打围有时节,当地的俗语说,春围打鹿茸,冬围打皮子,秋冬时新长了一层细绒的皮毛厚实柔顺,是最昂贵的奢侈品,小到灰鼠狐狸,大到豹子老虎,都是弓箭下的目标。

杨康便问,“你也要去么?”华筝笑盈盈地道,“我的箭法你还不知道。况且,除了参与打猎,我还必须做些事情,需要你帮忙呢。”

没过多久他就知道是什么,这时他们已经到了深山中为了打冬围建立的临时营地,这里和扯扯亦坚的驻地风俗截然不同,可以随拆随走的撮罗子用驯鹿皮覆盖,而不是羊毛毡,一路上也很少能再见到牛羊。普通的林中百姓大多饲养驯鹿,这些耐寒的生灵来自于亚极地带的西伯利亚苔原,驯养后被散养在林地,以苔藓为食。它们无论雌雄都长着高高的多叉犄角,被系上彩条带互相区分,厚实的蹄子不怕冰壳,健壮的身子形状似牛,拉车骑乘都毫不费力。

扯扯亦坚执意保留了她作为一个蒙古人的生活习惯,她坚持如一个蒙古女子一样饲养骏马和牛羊,马队就是她出行的仪仗,铺了羊毛毡子的蒙古包则是她的宫殿,所有的人见到都会向尊贵的“别姬哈敦”敬礼,这在蒙语里,别姬是公主的称号,哈敦则有大地和女王的双重含义。

这是在她直接统领下进行的最大范围的冬围,集合众人之力捕杀危险的熊和野猪,先头派遣的猎手已经探查了林中动物行走的踪迹,又在山脚下搭起帐子,升起篝火,等待后续的大部队。扯扯亦坚和华筝并肩骑在最高大的两头驯鹿身上,她聘请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猎人作为猎头,那个老猎人性情孤僻沉默,却是判断野兽踪迹数量的第一把好手,他穿着皮袍,一路上也骑着一头驯鹿在两位公主身后不远的地方。

杨康则和众猎人一样穿着普通的皮袍子,跟在更靠后的地方。那袍子厚实宽松,长到靴子,上马时虽有些不便,但之后就能保护腿脚不受寒风的侵袭,宽松的前襟被皮绳束住,怀中放着肉干奶干和酒囊水袋,足够三四天的量。这些林中百姓的穿衣风俗同蒙古族的倒是极为相近,对于猎人来说,可以用来携带打猎时充饥的食物,追踪狡猾野兽可能要连续伏在山林草丛中好几天不得休息,而对于牧民来说,不止是携带食物,最必要的还是能把风雪中冻僵的羊羔带在怀中。

扯扯亦坚和华筝两人原本都带着高耸的绿松石嵌银华冠,一身的貂裘光润华贵,提缰的手上是灰鼠皮手套。可一到了驻营地,华筝就换上一套据说是祭神用的法衣。

那套法衣头冠上缝满熠熠发光的鱼鳞和缀珠,顶部是九叉的驯鹿角,上面挂着好多小铜铃,肩膀上层叠的洁白雀羽似是天鹅的尾羽,神帽和神裙上挂着各种颜色的动物皮毛剪裁出的细带,有毛的一面保留皮毛,另一面被染上红蓝色,皮袍的下摆坠着打磨光滑的各类野兽的骨头,胸前一面闪亮亮的护心铜镜,一看就十分沉重。

杨康被这套衣服的前卫风格惊呆了,一时竟然忘了如何开口取笑,等回过神来,也依旧不知道如何吐槽。华筝原本身量较高,帽上的鹿角更显得身材高大,腰上一圈金闪闪的金铃和小铜镜,一走动便铿锵作响。

女真人入住中原前也笃信萨满教,一概习俗都大同小异,萨满教笃信自然万物有灵,通过萨满与神灵沟通,而兽皮兽骨鱼鳞鸟羽都是法衣的通灵之物。而这套法衣的繁复贵重依旧让他倒吸一口气,“好家伙,这一穿上要重多少斤?”

作者有话要说:开题被鄙视彻底然后要求重做,坑爹啊,果然我还是太不用功了

险些又沦落为月更,追文的童鞋真是抱歉,既然末日没有到来,那么还是要继续更新的

许久没写,过渡章节找找感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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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鄂温克人从什么时候开始驯养驯鹿;目前无从考证。在唐代;驯鹿鄂温克人的居住地被称为“鞠国” 。据宋·欧阳修编撰的《新唐书》(卷二百一十七下) 记载:“又有鞠;或曰;居拔野古东北;有木无草;地多苔。无羊马;人豢鹿若牛马;惟食苔;俗以驾车。又以鹿皮为衣;聚木作屋;尊卑共居。”拔野古即今贝加尔湖东岸之巴尔古津地区;这可能是我国驯鹿最早的文字记载;说明当时的驯鹿鄂温克人已经驯养驯鹿;并用于生产生活。以后的元、明、清等朝代;都有驯鹿鄂温克人和驯鹿的记载 。

嗯嗯,去查了查,这个时候写他们养驯鹿应该是没错滴~

这章感觉断的地方不对,就补上了,半更好像不太好,以后尽量避免哈~

第68章 祭祀之舞

华筝整理着身上的飘带;似乎也在对自己装神弄鬼的样子忍俊不禁;“少说也有百来斤吧。喏……你看,鹿皮;虎皮,豹皮;狼皮;熊皮,獾皮,狐狸皮,打到的猎物把皮子裁一条下来,外加一块骨头。”她一低头,头顶的鹿角险些戳进杨康眼睛里,鹿角上的铃铛晃得头晕。

带着这么一副头冠;头略略一偏就重心失衡,杨康无奈替她扶住上面的鹿角。那副鹿角架颇大,十分沉重,想必曾经是一头十分雄壮优美的公鹿,他数了数上面的犄角道,“我记得说鹿角的分岔数,就是萨满的等级吧。”

萨满在魔兽世界中是混合系的法师,想必也是取材于真实历史中的萨满。萨满教是一种崇拜自然力的原始宗教,只有部落中最优秀的人才能成为萨满,他们需要懂得识天时,辨草药,断生死,医病痛,要有最明智的决断,找到最好的猎场和牧场,甚至指出一场战争的胜败利弊,他们是部落的预言家,建设者,医生还有军师,甚至可以说,部落的强大与否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萨满的能力,部落首领遇到事情都要向之请教,甚至很多部落的领袖本身就是萨满。

萨满有出众的智慧,同时也决不是运筹帷幄弱不禁风的军师,他们一旦脱下法衣就都是勇敢的战士。想来也是,动辄百斤的法衣穿着跳上半个时辰的祭祀舞蹈,并不是普通人能吃得消的。

华筝正了正沉重的头冠,“那是自然,九叉的就是最高了。”

杨康细看那法衣,和她身材贴合得极好,毛皮没有磨损,铜铃铜镜毫无锈迹,显然并非是从老萨满手中传承得来,而是这两年来新制的,便问,“你这么年轻做大萨满,就不会有人不服气吗?”

“比起资历,人们更喜欢天才的传奇。” 华筝眯着眼睛笑道,“没有人能拒绝得了神迹和福音。”

女萨满并不少见,而大汗身份高贵的小女儿,幼年听到天神的启示在外远游,以白色的神雕作为坐骑,身姿像天鹅一样轻盈,能消解伤者的痛苦,从地府带回病者的灵魂,她祭祀过的战争无一例外地大获全胜,她能独立猎杀凶残的熊瞎子,猎到了神袍上所需的全部飞禽走兽,如此种种,该是多么令人神往的传奇?

但这草原上的人,谁会想得到神迹的背后究竟是什么。衣袖上的彩带,每一条都是一个被治愈的重病人的谢意,裙上的兽皮兽骨,每一根都是萨满主持了祭祀的围猎或者独立猎取的猎物,层层叠叠的飘带,就是身为一个萨满的成就和荣耀。

而华筝身上的带子已经多得难以数清,在她从桃花岛回到这里后的不到一年里,她究竟马不停蹄地四处奔波了多少地方,救治了多少人,猎取了多少野兽,才能有如此一件法衣?

“不要数了,我也不知道多少条。”华筝打断他的视线。

“一条布带是一个病人,一条皮带是一次捕猎,全都是你自己拿到的么?”华筝略撅了撅嘴,“没人会帮我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的,拿到一条就是一条。”

杨康笑道,“那铃铛呢?数量有什么讲究么?”华筝噗地一声笑,“能带动多重就放多少呗,铃铛越多越重越响,气势和效果越好。你也可以考虑转行跟我混吧,装神弄鬼太适合学武功的人了。”

“这么重,你扛得住么。”杨康知道这些装饰可不是让她穿戴着扮做金装佛像被人膜拜的,而是要在祭祀时跳起舞蹈,铃音清脆,铜镜闪耀,飘带飞舞,让法袍上附着的鸟兽万物的灵性释放,从而和天地神灵沟通。

华筝顶着一身波西米亚风格的装饰走了两步,发现步伐十分涩滞,只好低声道,“那就摘掉一些吧。”最先卸掉的是一条嵌了铜镜的头带,紧接着是一条类似的腰带,除此之外的铃铛都是扣死在衣服上的,杨康问,“少带东西被人发现会咋样?”华筝耸肩道,“根据祭祀的不同,装扮本身就要有所区别的,没人会发现有问题。不过要是早知道有这一天,我就把这些装饰都做成活扣了。”

杨康笑道,“那你若是一路跳一路掉铜子,岂不是成散财童子了。”他看华筝带着剩下的重量走了几步,依然觉得她步子沉重,“还是太重了,你伤还没好,还是不要参合这个了吧……”华筝笑道,“放心啦,我不会拖太久的,而且最近不是一直都在吃药,加上你九阳调理,基本的跑跑跳跳还是没问题的。”

此地盛产鹿茸,鹿茸补精髓强筋骨,药性又温和,最适于调养久病后的虚弱,她每日拿最优质的黄鹿茸研末服食,倒是精神越发好起来,筋骨也略有回转的气象,只是毒性深埋,内息紊乱,需要他人以内功相助维持。故而杨康依旧对她参与祭祀感到担忧,“我知道祭神要跳很久的,何况还有这么重的衣服,万一你力气不足忍不住调用内息,又走岔了怎么办?”华筝当即抗议,横眉道,“什么都不让我做,干撑着多过几天又有什么劲!

杨康叹了口气,“好吧好吧,你就可劲折腾吧,折腾完了再来折腾我。”华筝体力透支得愈厉害,他来疗伤所消耗的力气就越大,幸而大部分时候他都还能留有余力,想来稍微让她找找乐子也不妨事。

见他点头,华筝笑逐颜开,转眼间又拿出一套类似风格的衣服,同样的花饰图样,缀有一些铜镜兽皮,却没有铜铃和飘带。杨康顿觉有些不妙,“这是什么?”她嘻嘻笑道,“助手A的衣服嘛。”

饶是冰天雪地,他感觉到脊背上一丝冷汗,“谁是助手A?”

华筝笑眯眯地说,“你说呢?”说着就来扒他衣服,“换上换上!看你还笑话我。”杨康抗议道,“我又不会跳大神啊,你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看他一脸窘态,华筝似乎心情大好,“谁让你跳了,助手A难道还想抢风头嘛?你就在旁站着,能帮我省点力气,比如要往高了跳的时候,我踩着你肩膀,然后你把我往上丢,就不用我自己用力了嘛。”

她清了清嗓子,又补充道,“以前我当然都是自己独立完成的,不过为了避免你在事后抱怨我残酷压榨你那点可怜的内力,所以还是偷偷懒吧。”杨康无奈笑道,“好好,我自己穿,你消停会儿,省点儿电。”

等换上衣服,他低头看看,走动两下,只觉得上衣的羽毛在晃来晃去十分碍事,“我现在觉得,你是为了不想一个人丢人,才拉上我垫背的。”华筝捂嘴笑道,“我觉得你穿挺好看的。”杨康四处找不到镜子,猜想他上衣的羽毛和下摆的兽皮,肯定和游戏里的兽人族装扮如出一辙,只差在脸上敷油彩了。

他说出来后,华筝就开始笑,“你以为脸上能幸免么?一般都是要涂上的。”杨康不信她愿意把自己弄成京剧脸,立即吐槽道,“你能忍受那些颜料涂在脸上才怪呢。”华筝听了似乎想扭头撇嘴,但是被头顶的鹿角压得不想动弹,只龇牙咧嘴地笑了下,“就是么,多麻烦还伤皮肤,戴面具多好。”

说完就示意他打开另一边的小箱子,打开拿出了一副面具。

那副面具掂在手中几乎没什么重量,仔细一看原来是用白桦树的树皮制成,银白色的表面上用浓墨重彩绘着质朴简洁的花纹,华筝将面具笼到面前,系紧带子固定住,一边道,“还好面具都比较轻。”

在华筝戴好面具转过头来,只见那具面具眼睛处的空洞被刻得细长,斜飞入鬓,颇像狐狸的面孔,瞬时带来一种难以言喻的不适和压抑。不得不说,方才他看见华筝的奇异服装便适应了许久,只因还能看见她的面孔,就也不觉得错乱,可一待面具覆盖了熟悉的面孔,便一瞬间再现了恐怖小说中“熟悉的人突然变脸成了妖怪”的诡异场景。

面前站立的人仿佛换了一句躯壳,找不到哪怕一丝熟悉的痕迹,调皮的笑靥被僵硬的假面遮盖,轻盈的体态被束缚在沉重的披挂里,优美的鹿角架与之浑然一体,显得面前的人足足有三尺多高。

表象声色,何为真,何为幻。

华筝仿佛感觉到了气氛的压抑,“不是吧,吓到啦?”说罢从袖袍里伸出一只带着串珠的手来,杨康握住那只冰凉细长的手,觉得心安下来,“嗯,感觉你被妖怪吃了,琢磨这可咋办,把妖怪杀了从肚子里把你掏出来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啊。”

面具后面穿出噗的一声笑,“那就陪我一起当妖怪吧。”说完,她把另一只面具往他脸上一按,示意他系上,两人互相检查一番,没有纰漏之后便前往祭祀之处。

冬围的营地在河谷中,已经搭起一个高高的祭台。这些猎民习惯游猎,每到一处都要砍下木杆临时搭起撮罗子,也都算是半个木匠,只是这祭台十分简陋,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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