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吴三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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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吴三桂-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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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找镜子。说明我没有骗她,她的小脸还是好好的,没有破相也没有太大的伤疤。

可我找了一遍藏书楼;什么不必要的东西都有;就是没有镜子,气的我要这里给砸了稀巴烂。可一想起这里毕竟是皇帝家的藏书楼,才忍住了手。

明霞不知道是自己吓到了自己;还是想到了她的脸可能会留下永远的疤痕。她抱着自己的双腿;哭着不理我。我也很着急;想告诉她;她的脸其实没有事。可当时我就说不出话;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因为她是明霞我喜欢的人。

还好我没有完全大脑当机;知道一些生活小常识。我想起我的军刀是一把磨得亮亮得一把新军刀;亮得可以当镜子用。连忙拔出来;不顾会不会吓明霞;让她自己看自己的脸。

明霞在我拿着的刀面上照了又照;终于放心地不再哭了。我也总算松了一口气;这比我刚才打人还要累。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在明霞面前人会变得这么笨。

当我们在为找镜子忙时;门口已来几个人。为首的不是卫士而是我的亲兵。

“将军。我们送饭来了。”原来亲兵怕卫士是坏人;不敢把饭菜随便交给不认识的人送到我这里来。亲兵就跟着他们来到我这里,看看他们是不是在说谎。

我接进了饭菜同时;对亲兵说:“我有件东西忘记在了会馆。你拿着我给的地址;去找到我要的东西带到这里给我。这件事就交给你一个人去办理。路上要注意安全;如果遇到危险要做最坏的打算。”说着我把我要的白露霜的样子和大小告诉给了亲兵。这亲兵虽然不是我的狼兵;但对我是绝对的忠心。他听了后马上去办理了。

我安慰着明霞;招呼她和我一起吃晚饭。明霞总算心情好了点;过来坐着和我一起吃晚饭。我不住的往她碗里夹菜;夹得她都又叫了起来我才没有再往里面夹。可夹的菜够她吃上好一阵子了;她都把嘴巴翘得高高的。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王承恩也知道了藏书楼外的事;过来看了看明霞和我。可明霞不知道我后来做的事。

王承恩对明霞身上的伤也很心痛;但他知道我已让小太监们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不久有来了几个太监;这些太监好象都很有身份。他们有的知道我的事;有的不知道我的身份。但他们都不知道我在藏书楼。他们对于藏书楼的王承恩可并不客气。

一个身材偏胖的太监到门口时,就说:“王承恩。你给老子滚出来。是谁伤了老子的干儿子?这里只有你这一个地方;是不是你叫人打了老子的人?”明明都是太监;没有了子孙根;还动不动地说自己是老子;是他妈谁的老子?

当他走进藏书楼后;就看见王承恩和我;明霞被我的高大身材给挡住看不见了。

第十四回 一群狗

一个太监阴不阴阳不阳地说道:“好啊。王承恩。你敢在这里大吃大喝?谁给你的酒菜?你哪里来的钱买这些?有钱不孝敬老子们,你真是没有了规矩和体统了。”

太监没有了子孙根;所以他们就喜欢钱。还有太监都喜欢收干儿子和作威作福,可收这多的干儿子和要这么多的权不都还是要捞钱吗?在皇宫里多吃点,多拿点;多占点,多要点;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哪一个管事的太监手上是绝对的干净的。估计这几个并不是王承恩的直接上司,不过是欺负王承恩这个老实人而已。

欺上瞒下、排挤同事是一件皇宫里太监之间经常发生的事。王承恩是属于又没有权力又没有靠山的一个人。他没有什么可以依仗的;好在他老实不多事;所以能混到这职务。可还有其他太监会找机会打击他;想把他推下去。欺负他老实一回事,更想把他挤出去,换一个自己人上来担当着职务才是最重要的。要知道藏书楼里珍贵的书籍可不少,对外人来说是书,可对他们来说都是钱,就是一座座的金山。少了几本书谁也不会在意,皇帝更不会去管这种小事,可卖了书自己却能多一笔不小的财富。谁都想做,可就是这个王承恩不干,不但不答应偷书出来,而且还霸着藏书楼管事的职务不走。害得大家看着藏书楼里的财宝,能看不能动。

“滚。你是他妈的是谁的老子?”我可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人。我不但不怕事;而且还是一个不怕闹事的人。事情闹的再大我不会有事,要有的话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我的话引起了这几个管事太监的不高兴。一个太监指着我说:“大胆。一个小小的禁军军官也敢对老子们这么讲话?你懂不懂规矩?你还要不要命了?”在皇宫的太监眼里,他们只怕皇帝和他们的直接上司,特别是名义上保卫皇宫安宁的禁军,他们一点都不怕。认为没有一个禁军敢真的在皇宫里对付他们太监。

他刚说完;我就给了他一个超级大耳光。他不但摇晃了起来;而且嘴巴里至少多了三颗以上的打落牙齿。他满嘴是血;还想说什么时;我已经不耐烦的又给了他一脚;踢他出了藏书楼。

我一边拍了拍被我吓到的明霞;一边说:“你们这些个太监是谁的老子?看来我刚才教训的还不够;你们还是没有长记性。是不是还要我再给你们留一些纪念?”

太监们被我的行为、还有话给吓到了;他们中有人看见过被打的小太监;知道他们的样子。就算没有看见;看到我说话时带的杀气;也被吓到了。

一个为头的太监或许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或许是当老大当惯了;就说:“你绝对不是禁军。禁军中没有你这么大胆子的人。你到底是什么人?这里是大内;你敢假冒禁军进来。不要命了?不怕被灭九族吗?”

我看他们这么欺善怕恶;就也粗鲁地说:“老子是男人;才是将来可以做老子的人。你们想做老子;这辈子是没有可能的了。下辈子能不能有机会做老子;还要看你有没有这运气。老子是不是禁军不用你们多管。真的要管的话;看你们长没有长几个脑袋?至于会不会被灭九族,不是你一个小小的太监能决定的。不要以为你们的命怎么金贵,得罪了你们就要被灭九族。你以为你们是皇帝吗?不就是一群没有了根的狗吗?现在老子我心情还不错,马上给我滚。”

明霞明显不喜欢我这么说话;我安慰她说:“有些人要客客气气的;可有些人就是不能客气的;他们不但不能客气;还不能把他们当人看。一对他们客气的话;他们就会忘记他们是谁;狐假虎威。要是我就不会对他们客气;就是一个字‘杀’。杀光这些人就太平了。”

第十五回 外号“大饭桶”

这几个太监总算知道了我的话的意思。他们想到了我的身份;只有一个他们心中最可怕的人;才会这么不把太监当人看。因为只有一个我在这么几天里下令杀了这么多的太监和宫女。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开始发抖了。对我的话;像我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家乡的养鸡场吃东西的小鸡一样整齐地点着头。

我的亲兵不但可以随意进出皇宫;更能在皇宫中携带各种武器,这是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准的。那个拿东西的亲兵没有浪费一点时间;马上为我拿来了“白露霜”。

就在他来到藏书楼时;看见这几个太监围着藏书楼;就以为我被他们围住了。马上拔出军刀冲过来;吓得太监们连忙跳到了一边,不敢乱动乱说了。

亲兵将我要的“白露霜”给了我;说:“将军。他们为什么来这里?要不要我叫人来把他们给处理了?这几天杀的人明显少了;我们都有点怀念前几天的时候。”

我瞟了一边太监们一眼,说:“这里是皇家的藏书楼,外人是不能进来的。这些太监是无意进来的;也不能算是故意的。就拉出去随便打几下就好了。让他们记住教训就可以了。”

亲兵懂了我的意思;就说:“小的知道了。这些太监犯了宫中的规矩;我们不过是代为管理而已。按将军的意思,每个人拉下去打四十军棍好了。”

太监们都吓白了脸,他们这残破的身子怎么受得了这顿棍棒?

我说:“打四十军棍太重了;每个人打三十军棍好了。为头的和外面倒地的两个加倍打,一人六十军棍。一个对本座我出言不驯;一个是他们的头头;所以应该多领一些打。让他们好好记住,什么话不能乱说,什么地方不能乱来。”

几个太监还想再说什么时;我一瞪眼;吓得他们都连滚带爬地出了藏书楼。却不知道我故意说出他们得罪了我的事,我的人才不会轻易的饶了他们。三十军棍也能要人命,六十军棍下可以叫人生不如死。这可比一刀一个杀太监有趣多了,估计会有不少我的手下会抢着打他们。

王承恩知道了我的厉害,本来想帮他们说几句话。我说:“对付一些欺上瞒下的家伙不能手软。人要善良;但不能太懦弱。不然的话再好的人,也会被他们欺负。”我的话表面上是说给明霞听;其实是说给王承恩听。教他一些对付手下人的手段;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王承恩也怕了我;就随便说了几句后;离开了藏书楼。不知道有没有记住我的话。

等他们离开后;我要求明霞吃光剩下的饭菜。明霞一脸地不高兴;说:“你不是在让我吃饭;是在喂猪。把我当小猪喂。我不要当小猪,真的吃不下去了。”我不无反对的笑了笑,承认了这个不太明显的想法。我就是要把明霞养胖些。

等明霞吃完后;我拿出“白露霜”给她。明霞不懂我的意思,更加不知道手上的东西是什么。我就对她说:“用它擦自己的脸。脸上的伤就会马上好了。而且这东西能使你的脸更滑更好看。还有一股子香味。”明霞马上拿走了“白露霜”;自己去擦。

不过她马上又回了过来;可不是要我去帮她擦“白露霜”;而是问我要军刀当镜子用。她一点都不怕我这个大将军;如果给其他人看见了她的样子;吓都会吓死一大批人。其他人在我面前动也不敢动,不被我吓死也吓傻了。

等明霞去擦脸时;我开始打扫战场;把桌子上的饭菜像秋风扫落叶一样的吃下了肚子。不知道是打人累了,肚子觉得特别饿;还是明霞的缘故;我的胃口不但没有因为那几个太监变差;反而吃得更多更快。马上把桌子上的饭菜全部吃下了肚子。

这时候明霞刚擦好“白露霜”出来;看见我的吃像和桌子上的残存空饭菜碗。嘀咕了一句后;马上躲到一边去看她的书。她以为我没有听见;其实我听得很清楚;“真是一个大饭桶。”这是她对我的评价。从此我这个“饭桶”外号成了她对我的称呼;我也被她叫得很舒服,好像很受用的样子。

第十六回 比谁年纪大

藏书楼里原来有一张贵妃榻;是历代皇帝看书看累了休息用的。我不来藏书楼之前;是明霞睡觉的地方。明霞在藏书楼里已生活了好几年了;都是睡在这榻上的。

我看见明霞在一边,拿着军刀对着自己的脸照来照去。这一个场面怎么说怎么有多古怪就有多古怪。一个长像清秀的受了伤的小太监,手上拿着一把亮闪闪的禁军专用新军刀;在一盏油灯灯下对着自己的脸照来照去。磨着飞快的军刀很是锋利;刀上冒着隐隐约约的蓝光,不是上面有毒而是这把刀的质量好。小太监长得不但清秀,美丽;而且又说不出的一种阴柔和妩媚。灯下的反光;小太监自然而然翘起的兰花指;有多不协调就有多不协调。要是小太监拿着的是针线而不是军刀的话,小太监再换上一套女人的服装,绝对是比金庸大侠笔下的东方不败更像东方不败。

这几样这么不协调得合到一起;我突然有种恍惚感;我好像看见一个身上穿着华丽大明宫装的美少女在灯下绣金龙。他妈的;我怎么越看越像是看见了东方不败?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明霞比我先想到了晚上睡觉的问题。她马上红起了脸;慢慢的转过头,对我说:“你几岁了?应该年纪比我大几岁。可今天晚上怎么睡?”

我也想到了这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不知道明霞的真实身份;我只要不碰小太监;过一晚还是可以的。可现在我知道了明霞的公主身份;知道她是一个女孩子。再住在这里的话;我自己都会觉得尴尬。就算我装作不知道,不当一回事;明霞也不会轻易让我住在藏书楼里。这是关系到一个女孩子的名誉,特别她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在礼法森严的古代,男女不能同居一室,就算没有发生任何事,也会引起大的风波。女孩子如果还没有结婚的话,必须要在紫金和嫁给这个男人中选一条路。如果是一个已婚妇人或者是一个已订婚的女子的话,只能自尽一条路。不然的话,夫家会休了这个妇人,娘家也没有脸收留她,她将成为一个一无所靠的流浪者。这就是万恶的社会礼教,对女性最不公平的礼法。多少无辜的女人冤死在这个规矩下。

我微微顿了顿,说:”我今年十四岁多点;过了年就十五岁了。我只不过是长的高大了点;又穿着禁军衣服;所以看上去比较成熟而已。其实我还没有成年呢。你几岁了?什么时候进宫的?”我索性装到底;当作对她的身份一点都不知道的样子。免得我们在一起时尴尬。

明霞听了我的话后;马上瞪大眼睛死死的看着我,眼珠子差点都要掉出来了。好久才说:“你也是十四岁?这么说来是和我一样大?为什么看上去这么老。我还以为你都二十多岁;快三十岁了。我差点要叫你大叔,还好我没有叫出口,叫了我不就吃了大亏了。我是从小在宫里长大的,有记忆的时候就在皇宫里了。王哥或许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来的,他是从小照顾我长大的好大哥。我记得还小的时候就在这里了;不过我还记得娘的样子。不过王哥不让我说娘的事;你也不要问我。好不好?”

第十七回 同床共枕

我其实知道她和她娘的事,王承恩早就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知道这些事有多么的肮脏;多么得令人恶心。明霞和明霞的娘受了多大的委曲,还是不要提起的好。我就连忙点了点头;不去问她的娘的事。

我故意当作轻松地说:“你看看。你今年十四岁;我也十四岁。最多我比你大不了几个月;我有多么高大,你却这么瘦小?你这个小样的;就是平时没有吃饱吃好的结果。从今天起;你和我在一起吃每一顿的饭;吃好点、吃饱点。不相信养不胖你?”

明霞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自己;说:“大家都不是说瘦点好吗?燕瘦环肥;各有千秋。还有都是一样的十四岁,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我知道她是女孩子;却当作不知道的样子;说:“你是一个太监。不是一个女孩子。燕瘦环肥不适合你,再说太瘦了对身体不好。像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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