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上七点有家教。”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掌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你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九点。”她回答。
“那我九点来载你。”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机车的把手,说:
“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应该会吧。”我回答。
她又笑了起来。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仍然显得明亮。
12
那次之后,我又载柳苇庭到安平四次。
第一次机车的前轮破了,第二次火星塞点不着火;
第三次赌气换了辆机车,但骑到一半天空突然下雨;
第四次终于到了沙滩,不过夕阳却躲在云层里,死都不肯出来。
总之,四次都没看到夕阳。
最后一次铩羽而归后,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说:“我请你吃饭。”
“如果看到夕阳,你是不是就不会请吃饭?”
“不。”我摇摇头,“我还是会请你吃饭。”
“真的吗?”柳苇庭睁大眼睛,似乎难以置信。
“当然。”我点点头。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又说。
虽然不喜欢她老提我选孔雀的事,但我已习惯别人对孔雀的刻板印象。
“大概我是变种的孔雀吧。”
我耸耸肩,开始学会自嘲。
我让她选餐厅,她选了一家装潢具有欧洲风味的餐厅。
点完菜后,她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化名为柯子龙?”
我的心迅速抽动一下,为了不让自己又想起刘玮亭,赶紧回答:
“我高中时用子龙这个名字投过笑话,有被录取。”
“是什么样的笑话?”她双手支起下巴,很专注的样子。
“你真的想听?”
“嗯。”
“小明心情很差,小华就告诉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兵来将挡。
小明却说:可是“兵”不是能吃“将”吗?“
我一口气说完,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说:“就这样。”
她的表情似乎是惊讶于笑话的简短,但随即眉头一松,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持续了一阵子,我被她感染,也露齿微笑。
可能是我的笑容也感染了她,或是那个笑话确实好笑,
因此她并没有停止笑声的迹象。
我见她笑个不停,索性也继续笑,而且笑得有些放肆,
直到瞥见隔壁桌的客人正盯着我瞧。
“说真的。”我立刻停止笑声,“这个笑话真的好笑吗?”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
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
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
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
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
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
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
也失去了我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
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
我觉得她彷佛正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子。
虽然对她一无所悉,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的女孩,
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
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
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
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
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13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楞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你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你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14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
“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还要订位吗?”我说。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
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
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
趁大家不注意时亲了一下。
从此我开始矛盾,既舍不得她被球打中,又希望她也被球打中,
这样我便能亲她一下。
我常会幻想我跟苇庭的未来,幻想跟她以后共同生活的日子。
彷佛可以听到我在礼堂内对着穿白纱的她说出:我愿意;
也彷佛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切菜时回头看着我的笑脸。
也许会生几个小孩,看着小孩一点点长大,终于会开口叫我们爸妈。
不过我不敢吻她又该怎么生小孩呢?
没关系,这是技术性问题,我一定会克服的。
苇庭曾问我:梦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每天都可以看到你的甜美笑容。”我说,“这就是我的梦”。
“才不是呢。”她笑了笑,“你是选孔雀的人,不可能会这么浪漫。”
“我是说真的。”
“是吗?”她一脸狐疑,“如果你现在做一件浪漫的事,我就相信。”
我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想到的事都与浪漫沾不上边,只好说:
“我们现在往西走,途中碰到的第一家电影院,就进去看电影。”
“可是你待会还有课,不是吗?”
“不管了。”
“你要逃课?”苇庭睁大了眼睛。
我点点头,然后问:“这样算浪漫吗?”
“嗯。”她笑了笑,“就算吧。”
我载着苇庭一路往西,十五分钟后经过电影院,立刻停下车。
牵着她的手走进电影院,发现上映的是恐怖片。
片名叫:我的爱人是只鬼。
我相信苇庭一定不会认为看恐怖片是件浪漫的事,
所以我不知道她是否相信我的梦就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她的甜美笑容?
但对我而言,那确实是我的梦想,它是否浪漫并不重要。
15
苇庭是个好女孩,我深深觉得能跟她在一起是老天的眷顾。
因此我很珍惜她,想尽办法让她脸上时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开心的人,取悦她并不难。
苇庭的脾气也很好,即使我迟到20分钟,她也只是笑着敲敲我的头。
我只看过一次她生气的表情,只有一次。
那是夏天刚来临的时候。
我停在路口等红灯,眼睛四处闲晃时,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她距离我应该至少还有30公尺,但我很确定,她是刘玮亭。
毕竟我太习惯看着她从远处走近我的身影。
我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肤瞬间感到紧张。
她越来越靠近,只剩下约10公尺时,我又看到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依然空洞,彷佛再多的东西都填不满。
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