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不为讶。次日又一妇至,大骇愕,觅昨妇,已失所在矣。然自是日渐瘠,因以成痨——盖狐女假形摄其精,一夕所耗已多也。前纳妾者闻之,亦抵以书曰:“夫妇居室,不能谓之不正也;狐魅假形,意料之所及也。然一夕而大损真元,非恣情纵欲不至是,无乃燕昵之私,尚有不节以礼者乎?且妖不胜德,古之训也。周、张、程、朱,不闻曾有遇魅事。而此魅公然犯函丈,无乃先生之德尚有所不足乎?……”此生得书,但力辩实无此事,里人造言而已。(《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四》)
讲道学而遭狐魅构陷,自然是纪昀所开的玩笑。但那位好“讲学”的儒生平素也假得太张狂了,以至把自己弄成了道德警察,朋友娶妾他也要从书上引录大言正论,写信指责。而这种人在夜里什么事都能干,以至该儒生一夜纵欲竟脱阳成疾!这有点像汉成帝服食了赵飞燕大剂量的春药后淫纵通宵而毙命。纪昀假纳妾者之口讽刺道学家说,一夜之间就真元大伤,是不是你在床上太放荡了?道学大师周敦颐、张载、二程、朱熹就没遇到过狐魅呀!怎么狐魅就敢找你呢?是不是你的道德还有缺陷呢?
其实,纪昀牵出来的道学大师朱熹,也未能免俗。朱公以“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为号召,其在儒林中的地位已近乎圣人了。然而,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纠劾朱熹十罪,其中包括:
……又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偕行,谓其能修身,可乎?冢妇不夫而自孕,诸子盗牛而宰杀;谓其能齐家,可乎?(《四朝闻见录?丁集》)
以下还有诸如贪污受贿之类指斥,则似不实之辞了。平心而论,朱熹的个人品质应无大问题。只是他所鼓吹的道德律条“甚高难行”,他又持论偏激,其学说绝无人道,以至还在他的同时代,就遭到许多士人的攻讦。与他同朝为官的何澹首先就站出来指责朱的道学“文诈沽名”,请求朝廷辨其真伪。谏官刘德秀则首创了“伪学”一词以指称道学。实际上,沈继祖对朱的纠劾,源于朱与权臣韩胄之间的党争。但朱熹带着两名尼姑至官邸,恐不属诽谤——既已到了“每之官必偕行”的地步,当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事;儿媳孀居却怀孕一事,好像也难以说清楚。虽属党争,但毕竟自己授人以柄,被人家抓住了辫子。当宁宗对朱做出“降级使用”的决定时,朱以为东窗事发了,赶紧“争取主动”,“深刻检查”,并对自己的严重错误进行了自我批判,骂自己为“草茅贱士,章句腐儒,惟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自己也说自己的学说是“伪学”了……
但五十余年后,宋理宗终于发现了道学对极权统治的好处,于淳元年(1241年)颁行手诏:决定以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五人,从祀孔子庙。从此中国又多了一群二级圣人。
道学在读书人中扇起的禁欲主义风潮,绵延了千百年时间。其最炽烈时,产生了无数荒唐可笑的“活学活用”范例。如明代参与修撰《明伦大典》的黄绾,本是个善投机取巧的名利之徒,《明史》上说他“绾起家任子,致位卿贰。初附张璁,晚背璁附夏言,时皆以倾狡目之”。黄绾最初是仰仗张璁做了礼部左侍郎,见夏言颇受武宗器重,又改投夏言而与张璁对立。当他已钻营到礼部尚书的高位之后,竟因害怕危险而不敢出使越南!后终因贪得无厌惹恼了明武宗朱厚照,将他削职停用,以至病死家中。就是这么个品德欠佳、承祖荫(黄为孔昭之孙)得了官爵的人,却极爱自炫修身。他吹嘘自己年轻时如何摆脱不良影响,终于得以“成才”的故事非常精彩——
……久而方觉其非,悔恨发愤。闭户书室,以至终夜不寐,终日不食,罚跪自击,无所不至。又以册刻“天理”、“人欲”四字,分两行,发一念由天理,以红笔点之;发一念由人欲,以黑笔点之。至十日一数之,以视红黑多寡为工程。(《明道篇?卷二》)
第五章07
这种类似在幼儿园给自己插小红旗和以黑笔画“×”的把戏,活画出了假道学的自欺欺人。明清时,社会更将道教教徒修炼真身的戒条——功过格,用于道德修养。这一移植,就等于为禁欲主义提供了量化标准,兹如—— 梦淫:一过
遇美色流连顾盼:一过
梦淫而致意乱:五过
语淫亵:十过
有意与妇人接手,心地淫淫:十过
点演淫戏一场:二十过
传言妇人之淫:二十过
嫖妓:二十过
与仆妇私通:五十过
嬖男童:五十过
与有夫之妇通奸:一百过
强奸仆之妻女:二百过
与寡妇、童女、尼姑通奸:三百过
强奸已婚妇人:五百过
强奸寡妇、童女:一千过
刊印淫书淫画:一千过
创作淫书:无量过
强奸尼姑:万恶不赦
……这是对情欲的量罪标准。充斥于世的大量道德说教则反复地论证着性之为罪的道理,有的循循善诱、苦口婆心;有的厉声恫吓,大言震慑。试录两条,以见其一斑——
每见人家子弟,年方髫稚,情窦初开,或偷看淫书小说,或同学戏语亵秽,妄生相火,寻求丧命之路。或有婢仆之事,而斫丧真元;或无男女之欲,而暗泄至宝。渐渐肢体羸弱,饮食减少,内热,咳嗽,咯血,梦遗,虚痨等症叠现,父母惊忧而无措,医药救治而难痊……不知皆自作孽,其事隐微而戕贼其性命者深也。(《欲海慈航》)
盍思饮食男女,大欲存焉,大言正论时接于目犹虑逾闲越检,反以淫靡之辞导其欲而长其邪,遂使青年俊少夺目艳心,忽兴怀于赠芍,造成履不端;识字闺娃神迷意乱,即志憾于梅,名行顿改,旷夫怨女欲火滋燃,陡起旁私之念;尼僧孀妇悔心勃勃,每多丧节之私……此种罪孽,与十恶五逆,定加百倍,死无人身,永沉地狱,固其宜耳!(《远色篇》)
《欲海慈航》历数了少年郎的种种“恶习”:偷看色情小说;同学间传言性话题;手淫,甚至与家婢“初试云雨”如此等等,必然百病丛生,渐成不治之痨,害了自己性命!这是恐吓。《远色篇》就说得更其危险了:作者连“亚圣”孟子的大言正论都表示了怀疑,认为他对“男女大欲”的论述于青少年极为不利,读多了反而诱导他们生出情欲。而作者认为,男女大欲乃是比十恶五逆严重百倍的罪孽,将“死无人身,永沉地狱”!
在宗教与社会联手围剿情欲的战役中,道学家及时地推出了各式各样的模范家庭,总结出这些家庭的“德育经验”,这就是屡见不鲜的名人“家训”,如像——
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钤下苍头但主通内外言,传致内外之物。(司马光《涑水家规》)
古者三年之丧,非殡、奠、葬、祭,夫妇不相见。贫家米盐琐细,势必相关,惟宿必于中门之外,相语必以昼,不得入房室。犯者不许入祠,挞四十,婚嫁丧疾费皆不给……古者期、大功,并三月不御于内。礼废既久,人性日漓,今酌定:期三月,大功浃月。犯者不许入祠,挞三十,丧疾费不给。(方苞《家训?教忠祠禁》)
丧期三年内夫妻间不准性交,要说话也必须在白天!其余可想而知。在这样一种家庭、社会、人世、阴间合力围剿情欲的环境中,循规蹈矩的中国男子,必定被礼教“规范”成为阳痿患者,甚至性功能缺失。
清《独逸窝退士笑笑录?卷六》载有这样一则逸闻:长洲韩,字桂,官至尚书。年少时,情窦初开,在书斋内读书,见四下无人之际,悄悄掏出生殖器玩弄自慰。恰好猫在旁边见生殖器蠕动,“呼”地跳上他的膝盖。韩惊厥不已,又不敢告人,自此便再也不能勃起。长大之后,娶顾氏为妻,表面十分和谐,其实徒有虚名,夫妻间从无性生活。时人都很奇怪,韩尚书年轻有为,已经享有如此荣华富贵,为什么从不纳妾蓄婢?至此,他才稍稍向密友透露了一二……
很显然,韩生于诗书礼仪之家,家规极严,自幼便接受着性为罪的教育。偶一手淫,被猫惊吓,又羞又怕。自此便深怀罪感与耻感,终至把自己折磨成废人。实际上,正是禁欲主义的文化环境,阉割了无数个像韩这样的读书人。
圣保罗从巴勒斯坦远征到罗马去传教时,也许并无恶意。因为他所追随的耶稣本人也没有什么恶意。
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中间,耶稣和他的弟子们仅只是犹太教的一支小派别。当有人把一个跟人通奸的女人拉到耶稣面前,要试试他如何审判时,他只是淡淡地说道:“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表明,耶稣比起犹太教中的摩西,要宽容得多——如按摩西定的律法,应该用石头打死这女人。在描述耶稣创教活动的“四福音书”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基督教远不像犹太教那样对性问题给予密切关注。四部福音书中,论及性道德的地方总共只有三处——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做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马太福音?第五章》)
唯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这才污秽人。因为从心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这都是污秽人的。(《马太福音?第十五章》)
第三处便是法利赛人以一个犯淫罪的女人为陷阱,企图抓住耶稣把柄的逸事。这事见于《约翰福音?第八章》。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法利赛人是所有教派中最为活跃的狂热分子,他们主张用一种烦琐的口头法,而不是摩西的成文法来惩治罪行。他们实际上是希望抓住耶稣纵容罪行的把柄。当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时,法利赛人退却了。这说明,就连狂热的法利赛人也是犯有淫罪的,如果以摩西定的律法来惩治,那将是法不治众。况且,无论是耶稣的教派还是法利赛人,都为同一个历史记忆所激励:那就是希伯来人的马加比起义。罪的问题,只是各教派操作上的技术分歧。
但耶稣对性道德的看法,已经流露出了早期基督教的人道主义与宽容精神。这是一个成熟的宗教首先必须具备的品质。基督教能够从众多的教派中脱颖而出,正是跟它的大气与包容性密切相关的。另一方面,基督教不再像《旧约》中那样,对性不厌其烦地警告、威胁,详尽地规定如何治罪,而是奉劝人们净化灵魂,自我约束。这就明显地从犹太教操作的“他律”,变为向“自律”倾斜。当然,这也为禁欲主义的后基督教提供了“诛心之论”。因为,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圣保罗作为耶稣的大弟子,没有理由在罗马传教时另说一套。但他在罗马的二十年中,遇到了完全不同于巴勒斯坦的人文环境:自希腊传入罗马的性享乐主义,在这儿已经主宰了很多个世纪。罗马帝国的辽阔幅员和巨大财富,已达于极盛;皇帝和贵族们的荒淫无耻,也已经达于极盛。一度是社会中坚的罗马自由民,多数沉溺于淫纵逸乐中,已呈颓废之态。表面的繁荣昌盛之下,时有窳败偶露。在基督教艰难的传教过程中,如不抵御罗马的淫纵,则势将被这强大的异族文化所改造。圣保罗意识到,对罗马人必须予以振聋发聩的警策,也唯有启发他们的罪感,才有可能弘扬“神”的国。事实上,就连那些初期的罗马基督徒,大部分也是很不严谨的,圣保罗在写给哥林多城基督教会的信中说: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哥林多前书?第五章》)
至于罗马城的基督徒,就更使得圣保罗担忧了——
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马书?第一章》)
同性恋、反常性行为、跟继母的性乱……这在罗马人看来也许根本就不算回事,但对圣保罗而言,却非常的严重:初期的教徒中既有罗马贵族,也有女奴;既有自由民,也有获释奴隶;既有外邦人,也有妓女。各式各样的人带来了各式各样的非神倾向,而教会为了吸纳教徒,往往从权自专,作出不恰当妥协。例如,罗马早期教会曾发布宗教决议,允许上流社会的贵妇或孀妇婚外性交,与奴隶性交亦不限制。而基督教在罗马的某些教派,甚至带头实行公妻制,群居群交;另一些教派则恢复了性交崇拜,在仪式活动中以女祭司为公共性交对象。
很显然,希腊罗马文化成为早期基督教内部的危险潜流。随着问题的日益严重,圣保罗对淫行的谴责,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新约?提摩太前书》中,圣保罗把“行淫和亲男色”排列在五种罪愆中的第三位,而在摩西和耶稣那里是位列第四的。在《哥林多前书》中,圣保罗终于把性罪提到了头等大罪的位置——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