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歌(三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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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三部全)-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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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3部全)

作者:桐华

第一部
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未想却将刘病已误认为是儿时的陵哥哥,以为他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第二部
牢狱中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弗陵劫后重逢。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她终于接受刘弗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浮生萦云,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弗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离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弗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孟珏。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第三部
远离了皇宫,云歌和刘弗陵享受着幸福的时光。然而朝堂上风云迭起,皇位之争更是如箭在弦。精明不羁的王爷刘贺、韬光养晦的皇孙刘询,在刘弗陵的幕后安排下,那万人景仰的位置终于有了新的主人。 一个崭新的时代正在徐徐展开,然而这万丈光芒之下,一个巨大的阴谋才刚真正浮出水面……

  
  云中歌 作品相关 第1章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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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自高祖刘邦立国,经惠、文、景帝,到汉武帝即位之初,“汉兴六十余载,海内艾安,府库充实”。(《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
  汉武帝在位期间,虽雄才为略,却好大喜功,穷兵黩武,起居奢侈。由于“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  (《汉书?刑法志》),到汉武帝晚年,汉朝已是“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汉书?昭帝纪》)。
  汉武帝的连年征战、穷奢极欲,导致国库空虚,为了弥补用度,汉武帝允许买官和犯法者以钱赎罪。“用度不足,乃行壹切之变,使犯法者赎罪,入谷者补吏,是以天下奢侈,宦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  (《汉书?贡禹传》)
  吏治混乱,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社会矛盾日趋激化,各地纷纷起义。“百姓贫耗,穷民犯法。”  (《汉书?刑法志》)。“盗贼滋起。南阳有梅免、百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之属。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趋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称数。”  (《汉书?酷吏传》)。
  汉武帝采用的政策则是任用张汤、赵禹、王温舒、咸宣、尹齐、杨仆等酷吏,实行残酷的高压政策。汉武帝之前,从高祖到景帝,历经四代皇帝,《汉书?酷吏传》不过收录了两个酷吏,而汉武一朝,就有酷吏十一人。
  刑罚一再加重。律令从汉初刘邦在位时的九章,增至三百五十九章,只大辟一项就有四百零九条,一千八百八十二事。以死刑为例比的刑法多至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汉书?刑法志》)。
  即使如此严苛的刑罚,依然不能阻止走投无路的百姓起义。
  汉武帝一直希望臣服四夷。但直到他死,四夷问题也并没真正解决。因为内乱,匈奴、西羌、西南夷、乌桓等外族的外乱也起。
  汉武帝晚年,面对岌岌可危的大汉天下,想到秦朝亡于穷民起义的前车之鉴,才意识到自己一生之过,向天下颁布《罪己诏》“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悻,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
  只是汉武帝虽有心改过,却年事已高,无力回天,只能将一个风雨飘摇的大汉社稷传给了年仅八岁的汉昭帝。
  我要讲述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内忧外患的大背景下。
  这只是个故事,对于熟悉历史,又希望严格遵于历史的看官,只能抱歉。故事就是故事。引用大仲马那句著名的话做解:“历史是什么,历史不过是用来挂小说的一颗钉子!”


  云中歌 作品相关 题外话


  我前几天更新的时候,犯了晕呼,激动地说,云和陵马上就要见面了。(人家的确马上就要见面了,不过是书里面的时间。  )
  然后这几天发觉照着我的更新速度下去,还……有一段日子。
  然后我已经不看blog的留言了。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骂声一片。厚道的,因为对偶的极度失望,批评一声行文拖沓,(情节拖沓不拖沓,有点看立场,孟珏和刘弗陵的感觉肯定不同。看到论坛里面喜欢小珏的筒子在探讨云歌留下的几个中药的涵义,偶心甚慰,证明偶还是有情节的。汗!)不厚道的肯定上升到人身攻击。嗯,估计江郎才尽之语说不定又有了。或者越看越臭之类。
  偶决定做缩头乌龟,不看留言了。
  上一章节更新的留言是没有看的,再下两次更新的,也不会看的,所以各位筒子请平心静气,勿动火。更不要内部矛盾。因为靶子都溜走了。
  这事全是偶的错。
  自己给自己找的打!谁叫我那天发了晕?
  更新的确太慢,一个章节,一般四或者五次才能更新完,竟然要将近两个周更新完,检讨!情节能不慢吗?  (情节不算快,可这么一更新也许就真成了慢了。)
  可是我也没有办法!
  另一个选择,要不只能停文了。其实特别想在十三章节的时候停文。结果不敢……会被骂吊人胃口。
  其实老老实实地说:刘弗陵  和  云歌的相遇在我心里,根本没把它当成件事情。我会考虑刘弗陵这人究竟是个什么性格,比如他为什么让霍光代他宴请三王,为什么不肯自己出面,为什么把上官桀留在长安,他这样做符合他的性格吗?(至少是我设定的性格)之类的问题。比如孟珏在某个场景下又有什么反应,他想过他这么做的可能后果吗?
  我会考虑这些问题。但是相遇这种事情,我还真没把它当成一件特别严肃认真的事情,我就觉得写到那里,该相遇,就相遇呗!结果是读者每一次见他就风雨潇潇,搞得我次数多了,也成了惊弓之鸟。我就琢磨,这文难道除了刘弗陵和云歌相遇,就再没别的可看了吗?为这事,还曾经任性地和抹茶她们发了一通脾气,她们问,见不见呀?(霍光府邸里面的时候),我就晕了,你家刘弗陵都已经被三个权臣逼到这份上了,霍光为什么要宴请贤良?这帮贤良是朝廷最新鲜的力量。刘弗陵深夜到霍府,是为了什么?感情只去见云歌呀?
  反正各位觉得我吊胃口的人,我也许只能说一句,您和我对文章的理解不一样。我写文章历来想表达出的是一个人,我想塑造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人爱上了一个女人的故事。我想要通过事情,展现他的性格,展现他的能力,展现他的抱负,展现他的挣扎,甚至无奈,妥协,或者屈服,或者宽恕,甚至残忍,恶毒,等等这些东西。
  而这些东西,再很抱歉地说,不是云歌和刘弗陵相遇就能表现的,所以相遇对我而言就是一个故事的过程,如同我写霍光和上官桀的矛盾一样,没觉得相遇就更重要了。在我的故事中,爱情都只是为了人物性格服务,我会先想着我理解的人物是如何,如何的,然后在这个性格下,有了一段感情。
  也许您只想看这个相遇,不想看别的,可我还就喜欢写别的,所以……
  只能说我的文章不是您的口味。
  我这个郁闷的“老鼠”写。


  云中歌 云中歌(一) 第1章 绿罗裙1


  万里荒漠,如火骄阳。
  金子般灿烂的黄色,充盈在天地间。
  人世间最受尊宠的颜色,在这里却是死亡的欢笑声。
  连绵起伏的沙丘上,一行数十人正在死亡边缘挣扎。
  刺眼阳光下点点反射的白光,那是动物的残骸,或者人的尸骨。
  楼兰城外的白龙堆沙漠以龙卷风和变幻莫定的地形闻名,没有熟悉的楼兰向导引路,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漠。
  七天前,他们的楼兰向导背叛了他们。利用一场突来的沙暴,趁乱扔下了这帮汉人。
  一行人,武功体力都不弱,但在残酷的自然面前,却如蝼蚁一般渺小。
  如果再寻不到水源,他们就会永久地留在这里,变成那森白骨架中的一个。
  赵破奴摇了摇水囊,这是最后的几口水了。
  他将水囊捧给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年的视线从他已经爆裂的唇上一扫而过,淡淡说:“你喝了这几口水。”
  赵破奴刚要说话,少年又低低补了句,“这是我的命令。”
  众人都只当少年是赵破奴的亲戚,赵破奴借勘查西域的机会带出来历练一番,只有赵破奴知道少年的命令意味着什么。
  赵破奴拿回了水囊,却没有喝。把水囊别回腰间,心中只一个信念,他一定要把少年活着带出沙漠,即使用他们所有人的鲜血为水。“你出入沙漠多次,这么多人中只有你最熟悉沙漠,我们能否活下去的关键就是你,把水喝下去,维持住你的清醒头脑,想法子带我们走出沙漠。即使我们都要死,你也应该是最后一个。”少年虽然说着事关生死的话语,语气却好象事不关己。
  在沙漠中徒步七日,在饥饿、干渴、死亡的煎熬下,不少人的意志早已垮掉,面上满是晦败的绝望,可这个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年,虽然也是嘴唇干裂,面容憔悴,神色却是清冷淡然。
  太阳毫不留情地蒸烤着大地,蒸烤着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生命一点一滴地蒸发。
  每一粒金黄的沙子都跳着死神地舞蹈,欢迎着他们地到来。
  走在最前面的赵破奴忽地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少年看到赵破奴侧耳倾听的样子,也凝神去听。
  “叮咚、叮咚……”
  若有若无的铃当声。
  几个人惊喜地大叫起来,“驼铃声!是驼铃声!”
  从死亡的阴影中看到一线生的希望,这个好象还远在天际的铃当声不啻是天籁之音。
  少年却依旧面色清冷,面临死亡时,他没有黯然绝望,有生的希望时,他也没有喜悦兴奋,透着一切都事不关己的淡漠。
  赵破奴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安静,“铃声有些古怪,如果是商旅的骆驼队,不应该声音这么单薄,听着好象只有一匹骆驼,可有几个人敢孤身穿行大漠?地处西域,来人是友是敌还不一定,提高警惕。”
  “叮咚、叮咚……”
  伴着驼铃声,大漠的尽头,在火一般燃烧的金黄色中,冉冉飘起一团绿影。
  七天未见绿色的人,顿生亲切感,少年也不禁觉得干渴淡了几分。
  待近了时,众人才看清一匹小小的雪白骆驼上侧坐着一个小小的人,不过七八岁年纪,一身绿衫,笑靥如花。
  众人撑着脖子往后看,却再见不到任何人,一匹神俊异常的骆驼,一个精灵可爱的女孩,众人只觉诡异,刹那间想起许多荒诞的西域传说,雪山神女、荒漠妖女……
  小女孩笑向他们招了招手,“我娘让我来带你们出沙漠。”
  赵破奴问:“你娘是谁?就你一个吗?”
  小女孩诧异地说:“我娘就是我娘呀!怎么就我一个呢?”拍了拍骆驼,“我有铃当,这是二哥送我的朋友。”指了指自己身后,“还有狼雪,娘吩咐她保护我。”
  众人这才发现小骆驼身后还随着一头浑身银白的狼。一只狼却让众人想到了矜持高贵的字眼。不怕狼的骆驼?不吃骆驼的狼?众人惊诧未完,“还有……”小女孩又从脖子里掏出一个小竹哨呜呜吹了两声,仰头望着天上两只随笛声落下的雕道:“还有小谦和小淘,这是爹爹给我找的朋友。”
  两只白雕还不大,但展翅间已露天空霸主的威严。一只落在了骆驼背上,一只却想落到狼头上,狼警告地呜叫了一声,伸爪欲扑,雕儿悻悻地飞起,却还不甘心地伺机盘旋着,小女孩笑道:“小淘,不要逗雪姐姐了,就在铃当背上休息一下吧!”
  众人看得又是惊奇,又是好玩,也明白过来为何小女孩能找到他们。赵破奴却是身子一震,心内骤然间翻江倒海,他一面细细打量着女孩,一面问:“你娘姓什么?你爹爹姓什么?你叫什么名字?你娘为何命你带我们出沙漠?”
  “哎呀!大叔叔,娘亲就是娘亲呀!我叫云歌,我娘说有位赵叔叔对她有恩,就让我来领路了。你们走不走呢?还要两天才能出沙漠呢!”云歌侧坐在骆驼上,说话时,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双葱绿的鞋子,鞋面上各缀着一颗龙眼大的珍珠。一只鞋她倒是规规矩矩地穿着,一只鞋却是半趿着,露着一截雪白的纤足,随着她一荡一荡,在绿罗裙间若隐若现。
  云歌看到少年望着她的脚看,因为还是天真烂漫的年龄,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反倒朝少年甜甜一笑,少年却是年少早慧,已懂人事,本是无意之举,被云歌一笑,脸却不禁红起来,匆匆移开了视线,身上不合年龄的清冷漠然淡了几分。
  赵破奴看不出来这个小姑娘是天真未解事,还是故意相瞒,知道再问也问不出名堂来,只能作罢。一对雕儿的名字触动了往事,心中伤痛难说,虽知道万分不可能,可还是隐隐盼着自己的胡思乱想是真,“我就姓赵,云歌儿,那就烦劳你领路了。”
  云歌跳下骆驼,笑向赵破奴恭敬地行了一礼,“赵叔叔,云歌代娘亲给您问安。”又指着骆驼背上挂着的一排水囊,“这是给赵叔叔的。”
  众人未等她语落,已经齐声欢呼,一扫先前的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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