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和嘉宾上台讲话。
苏扬昏昏欲睡。李昂碰碰她,小声地跟她介绍起上台讲话的都是些什么人,什么来路,家里是做什么的,认识谁所以才到这个位置上的,甚至还包括那两个主持人。李昂在苏扬耳边说,那女的才大一,是英语系的,除了漂亮没别的本事,她是跟现在的学生会文化部部长保持暧昧才当上这个主持人的。他像是在说笑,又像在炫耀他那广阔复杂的人际关系网,换句话就是——谁的底我都清楚。苏扬微微一笑,不作评论。她不愿在背后论人是非。
歌手们陆续上台表演。苏扬对流行音乐的鉴赏能力有限,又都是翻唱,实难分出好坏。每人唱完,主持人就上台报一次分数。一直到叶子青和她的乐队上场,才在整个剧场里掀起了一个小高潮。
叶子青是主唱。她化了很浓的妆,有种锋利的美。他们表演的是一首爵士,词曲都是原创,风格独特。评委给出了一个全场最高分。
再然后,是两首劲爆的快歌。参赛者皆是又唱又跳,引爆全场。
所以,等到祉明登台的时候,场下的观众还没从手舞足蹈的兴奋中缓过来。祉明没有带乐队,也没有伴舞,只有一个主办方指定的钢琴手为他伴奏。灯光暗下来,台上只有一束追光。祉明穿着一件黑色衬衫和一条洗得很旧的牛仔裤,衬衫袖管随意地挽起。从头到尾没有刻意的打扮和包装,他只是站在那束光里,忧伤如莎翁笔下的王子。
钢琴奏出第一个音符时,全场骤然安静。每个人都为那哀婉的旋律所震慑,不由自主地屏气凝神。那不是普通的静,几乎是肃穆,是连一根针落地都可闻的肃穆。当祉明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苏扬的眼泪涌上眼眶。
我是否让你失望,让你悲伤?
我是否该背负罪恶,接受审判?
因为我们开始的时候,我就看到了结局。
我坚持自己是永恒的真理,把你的灵魂丢进黑夜。
也许会有结束,但永不会停止。
有你的关怀,我会为你守候。
再见我的爱。
再见我的朋友。
你是唯一,你是我今生的唯一。
当你再次上路时,请记住我,记住我们一起的时光。
我难忘你的哭泣、你的笑颜,难忘你安静的睡脸。
我本应是你孩子的父亲,你一生的伴侣。
再见我的爱。
再见我的朋友。
你是唯一,你是我今生的唯一。
她从未听过如此悲伤的歌声。每一个音符,每一个字,都是撕裂般的疼痛。他低吟浅唱,声音是那么好听,又是那么绝望、那么悲怆,就像汹涌的大海上,一条渐渐下沉的船,知道自己无法返航,便用尽最后的力气,唱出灵魂深处那首爱的挽歌。
灯光亮起的时候,场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所有人都为他的表演折服。苏扬拭去泪,低头看到节目单上印的歌名是《GoodbyeMyLover》(《再见,我的爱人》)
她怕李昂觉出异样,匆匆起身往盥洗室走去。一路上听到人们议论:
“郑祉明这首歌是唱给他女朋友的。”
“他们分手了吗?唱得这么悲。”
“分什么手啊,刚才还看到他俩在一起。”
“郑祉明唱得那么好,肯定拿第一了。”
她走进盥洗室,看着镜子中自己恍惚的脸,眼睛是红的。
苏扬等自己平静下来,回到剧场大厅。李昂告诉她,郑祉明唱得太好了,把全场女生都给迷死了。刚才有好几个人在观众席后排发疯似的喊——郑祉明,我爱你。
“是吗?”苏扬笑笑。
李昂又说:“他一定是冠军了。”
“你那么肯定?”
“文化部的人以前都是他手下的干事,部长是他带出来的。他唱得那么好,又有观众缘。冠军不给他给谁?”李昂笑了笑。
主持人终于上台宣读了比赛结果。第一名是叶子青和她的乐队。祉明只得了第三。大家都很惊讶,李昂也感到意外。观众议论纷纷,有人开始争论猜疑。又有人说,争什么,反正他们俩是一对,谁拿第一不一样?
散场的时候,李昂小声对苏扬说:“郑祉明对他女朋友真好,把第一名让给她了。”
苏扬不理解。李昂笑着说:“他一唱完,很显然就是第一。观众给他的评价那么好,评委会不给他第一?这种事,他们后台操作一下,郑祉明一句话,让主持人把分数读错,少报两三分,不就行了?”
“真会如此?”苏扬惊讶。
“你以为呢?告诉你吧,就前几届的十佳赛,据我所知,前三名都是内定的,就看你有什么门路了。当然,你也不能唱得太差,不然说不过去。”
“没想到会这样。”苏扬怔怔的,沉默了片刻,又自言自语道:“那其他事情呢,比如学生会的选举?也可以内定?”
李昂看了她一眼,神情略有戒备,然后搂住她,笑道:“那当然不可能了,那是严肃的事情。又不像这种比赛,只是玩玩。”
毕业前的春天,苏扬意外地接到了祉明的电话。他约她第二天在食堂一起吃午饭。
她惊讶,心中却没有太多的波澜。他语气淡淡的,或许他只是想和她随便吃个饭,聊聊近况。但她还是高兴的,他能主动打电话,说明他已经从失败中走出来,开启人生的新篇章。
北京的初春十分冷。祉明却穿着运动短裤,上身着长袖格子衬衫和棉外套,头发湿漉漉的,肩上背着一个网球包。他朝气蓬勃,浑身都是阳光的味道,就像一个大一新生。
一见面,他塞给苏扬一个牛皮纸信封,四四方方地包裹着什么,沉甸甸的。他说:“毕业礼物。”
“毕业礼物?”
“嗯。先别拆啊,回去再看。”
“什么东西啊?这么神秘!”她表现得并不强烈。心中却很喜悦。这是他第一次正式送她礼物。
他说:“保留悬念,回去再拆。”
祉明说他赶时间,就随便吃点。于是两人一起在食堂窗口打了快餐,然后端着各自的餐盘穿过拥挤喧哗的人群,坐到了一个角落的位置。
他还是老样子,温和、被动。但苏扬发现他今天笑得格外灿烂。她知道他已经好了,已经彻底摆脱了竞选失败的阴影。她问他吉他学得怎样。他说还不错,跟叶子青的乐队一起排练过。她笑,问他为何退出冰球队。他不详述,只说玩够了,又说现在爱上了网球,正在跟一个新加坡教练学。她笑他,说他学什么都没长性。
他问她在做什么。她说雅思考完了,可能去英国。他听到“去英国”,稍感惊讶,很快微笑起来,说:“好啊,英国挺好。什么时候走?”
她说还没有定,也许不去。她略有失望。他对她出国完全不在乎。
周围全是人,很吵。有人打了饭没地方坐,举着盘子东张西望,也有人站在他们身边等位子。祉明吃得很快,说他欠了三篇论文没动,一会儿回去赶。
她说:“为何这么急?还没到期末呢。”
他说:“我很快要去广州参加一个面试,必要的话还得在那儿实习一段时间。”
“什么?去广州面试?”
“是啊。”
“你……不回上海了?”
“为什么要回上海?”
“家在那儿嘛,总要回去啊。再说,我将来要回上海的呀。”
他顿了顿,说:“你不是出国吗?”
“你回上海的话,我就不出国,我也回上海。”说完,她自己也很惊讶。她不明白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去英国是早就定了的事情。她这时才知道,自己是经不住一点希望的诱惑的。祉明给她一点希望,哪怕是很微小、很渺茫的一点希望,她也能将其无限放大,支持她推翻一切去跟随他。
“我先去广州面试完再说吧。”他淡淡地说。
“广州有什么好工作?北京上海大把机会你不找?”她说。
他笑笑,不再接话。他要去广州工作,如此重大的事情,似乎才聊了个开头,他就把话题结束了。他呼呼啦啦地把饭吃完。他吃东西向来很快,是那种体内有充沛能量的男生。她看着他,心中无限恋慕。他很快站起来,把座位让给一个在旁边等待的女生。苏扬也放下筷子,站起来给等在她旁边的人让了座。
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短暂的相聚。
他们一起走出食堂。外面阳光很好,花儿都发了芽,小草也从土里向外冒。和煦的春风带起细碎的花瓣,零星地飘落在她的头发上,柔软芳香。
万物复苏的季节,一切都将重新开始。他们可否重新开始?她在心中追问。她知道这个问题注定无解。
并肩走过的路途总是太短。很快到了三角地,他们就要在这里分别。他从南门离校,她回宿舍。不久的将来,他们还要分别,他去广州,她去英国。
为什么总是在分别?何时可以不用再分别?
“你爱我吗?”她慢慢吐出这几个字。
他看着她,欲言又止,顿了顿,他说:“我希望你过得幸福。”
“我爱你。”她把这三个字说得很轻,却很用力。
三角地人来人往,周围是一张张年轻单纯的面庞,就像四年前的他们。
她从他眼中看出了他未说出口的话。要毕业了,眼前有大把正经事要做。谁还有工夫谈情说爱?那是属于十六岁的奢侈。
回到宿舍,苏扬打开了信封,里面装的竟是一本书和一沓钱。还有一张字条,只有短短的一行字:
苏扬,这是你的诗集,这些是稿费。毕业快乐!
她怔住了。诗集?
诗集的名字叫作《爱的迷阵》,三十二开的小册子,薄薄一本。暗红色封面,靠右侧三分之一处有一幅由黑色线条组成的抽象画,是简洁素雅的风格。
翻开书页,里面是她从高中开始陆续写给他的诗。她抚摸着纸张,目光游走在字里行间。她不知道自己竟然写过那么多,更没有想到他竟全部保留着,积攒着。那些落在草稿纸和小书签上的诗句,那一封封的电子邮件,那些饱含着盼望、压抑、喜悦、忧伤、欢笑和泪水的词句,他全都读了,而今又把它们印成铅字,集结成册。那些已被她遗忘的文字让过往的一幕幕重回眼前。
她抚摸着书皮,感伤良久。这是属于他们的记忆,微小,但珍贵。
这些年他对她一直若即若离,热爱过,离开过,承诺过,背叛过。但她对他始终没有放下过。她的信心还在。她相信他们即便不在一起,也知道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她甚至相信,即使将来两人也无法在一起,这一生他们都会是彼此最好的朋友、最亲的亲人。
她依旧忍不住打电话给他。他只淡淡地笑,说你开心就好,又说出版商是他的朋友。他嘻嘻哈哈,说苏扬你将来成了大诗人、大作家,可别忘了我这个伯乐。
她知道他故意轻描淡写,知道他并不爱听那些缠缠绵绵的甜言蜜语。他就是这样,任何好的感觉都宁愿放在心里,不愿去说破,希望别人也是如此。而苏扬在喜悦之余,还有一丝惆怅。因为她觉得这份特别而珍贵的礼物,更像是他为这些年来两人之间的感情所作的交代,是一个庄重的总结和句号。她知道他又要去追寻他的理想与信念了。他要她放下他。
第一场春雨过后,天气开始转暖。毕业真的就在眼前了。
就在这忙碌而热闹的毕业季,校园里却出了件大事:有个女生跳楼了。她叫刘莎,上海籍,与苏扬同届届。刘莎与男友是同班同学,两人谈了四年恋爱,感情不错,但刘莎的父母始终反对两人交往,因为男生是农村的,家境贫困。毕业了,刘莎要回上海工作,男生还在犹豫要不要去上海发展。刘莎父母强行干涉,多次与男生交涉,终于劝说他放弃。据说两人曾大吵一架,男生向刘莎提出分手,直言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兴许还说了些绝情的话。当晚刘莎就从宿舍楼的天台上跳了下去。就在前一天,她刚刚拿到了一家顶级金融机构的聘书。
苏扬是在同乡毕业聚会上听说了事情内幕的。大家议论此事,皆感到悲伤和惋惜,确切地说,是惋惜多过悲伤。大家谈论的焦点不是女生自杀的原因,而是她拿到的那份入职邀请函。如此好的单位实在太难进了,多少人神往的工作,几乎是经过千里挑一的选拔方能获得。这种单位,进去做个三年五载年薪就能过百万。什么事情能大过百万年薪,还要拿自己的命去换?
一片唏嘘声中,话题转向了毕业后的出路。很多人要出国,最多的还是要去美国。苏扬当然清楚,自己的选择也是出于盲目和虚荣,抑或只是遵循母亲的想法:出去镀一镀金,长一长见识。大家问她拿到了哪个学校的offer(录取通知),她说圣安德鲁斯。有人问这是什么学校?她略有窘迫,说是英国的一个学校。大家嘻嘻哈哈,说英国好啊,回头看英超去,就是天气不怎么样。苏扬知道他们中很多人都拿到了哈佛、伯克利、斯坦福的offer。在他们眼里,什么圣安德鲁斯,那也算学校?
而后有人提起前一阵的十佳歌手大赛。他们都说郑祉明就是个天生的情种,不务正业的浪子。入校后祉明一直与上海人的同乡往来不多,这些人对祉明的印象始终停留在花花公子的阶段。苏扬说起去年的竞选,没几个人知道详情。他们都不太看得上这些学生组织,很少参与其中,对社团的热情也不高。他们只关心offer、学校排名、五百强排名,或者薪水后面是四个零还是五个零。他们听说祉明去广州一家私营公司面试,都表示惊讶,仿佛他是个永不归正途的异类。
人们就是这样,追求平均数,追求中间值,追求比中等再高一点的那个水平线。谁稍稍异于常人,稍稍不符合既有的价值标准,就成了异端或者笑柄。聚会临近尾声的时候,大家几乎都忘了刘莎的事情。所有人都开开心心,热热闹闹地互留联系方式。几个有了好东家的人尤其受欢迎,每个人都在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