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中文半瓶醋
乱写了吗与之乎
幽默拉来人始识
音韵踢开学渐疏
而今行年虽四十
尚喜未沦士大夫
一点童心犹未灭
半丝白鬓尚且无
语堂
二十三年八月下旬自序于长江舟上〗
《四十自叙》诗是我于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论语半月刊》发表的。此诗作于一九三四年,实三十九岁时所作,强名四十,乃中国算法。诗中初言“一生矛盾说不尽”,亦耶亦孔,半东半西,所谓“卸下洋装留革履,洋宅窗前梅二株”,即去其所当去,留其所当留意义,不外自叙对联中“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意思。“尼溪”即尼采,我少时所好,犹不能为所笼络,何况马克斯。“孟丹”即法国MonBtaigne,以小品论文胜。此人似王仲任。《论衡》一书亦非儒亦非老,所言皆个人见地,与孟丹相同。孟丹所以可传不朽者以此。大概文主性灵之作家皆系如此,即“掣绦啮笼”还我自由之意。故乐于提倡袁中郎,《论语半月刊》所作文章,提倡袁中郎的很多。“会心的微笑”亦语出袁中郎。
第二段叙少时在龙溪平和县间,享受西溪之美,山林之乐。家住坂仔(号东湖),环顾高山峻岭,日与云霞为友。此后皆看不起平地之摩天屋。城市居民之“平地感”与我“高山感”格格不入,所以说“为学养性全在兹”,“兹”指坂仔高山,梦寐不能忘也。次叙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放弃毛笔,以自来水笔代之,与英文结不解缘,心好之甚。此段恋爱,至今不懈。然因此旧学荒废,少时自看袁了凡《纲鉴易知录》,看到秦汉之交,一入约翰,截然中止。羞耻,羞耻!以后自己念中文,皆由耻字出发,即所谓知耻近乎勇。以一个教会学校出身之人,英文呱呱叫,一到北平,怎么会不自觉形秽?知耻了有什么办法?只好拼命看中文,看一本最好的白话文学(《红楼梦》),又已做教师,不好意思到处问人,只在硫璃厂书肆中乱攒。什么书是名著,杜诗谁家注最好,常由旧书铺伙计口中听来。这是不是不愤不启,我不知道,但确含有愤意,愤我在教会学校给我那种不重中文的教育。耶教《圣经》中约书亚的喇叭吹倒耶利哥城墙我知道了,而孟姜女的泪哭倒长城我反不大清楚。怎么不羞?怎么不愤?所以这一气把中文赶上。自然学问无穷,到了留学德国,才看到《皇清经解》,就在音韵学钻。但又不能固守一门一科的学问,故又“踢开”音韵专门之学,而专文学著作。白璧德即哈佛教授(Irving Babbit),我与吴宓(雨僧)、娄光来共坐一条板凳听白教授将近代欧洲文明归罪于卢梭之浪漫主义。吴、娄后在南京办《学衡》,就是传布白教授之思想及文学批评,梅光迪也是白氏的门下。但我仍不能受白氏之笼络,而偏向于意大利之克罗遮(Groce),这也是主性灵一贯所致。①
『①《四十自叙》发表于《论语》半月刊第49期。《无所不谈合集》重刊此诗时,作者加了这一段序言。』
言志篇
古人言士各有志,不过言志并不甚易。在言志时,无意中还是“载道”,八分为人,二分为己,所以失实,况且中国人有一种坏脾气,留学生炼牛皮,必不肯言炼牛皮之志,而文之曰:“实业救国”。假如他的哥哥到美国学农业,回来开牛奶房,也不肯言牛奶房之志,只说是“农村立国”。《论语·言志篇》,子路,冉求,公西华,各有一大篇载道议论,虽然经“夫子哂之”,点也尚不敢率尔直言,须经夫子鼓励一番,谓“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始有“春服既成”一段真正言志的话。不图方巾气者所必吐弃之小小志尚,反得孔子之赞赏。孔子之近情,与方巾气者之不近情,正可于此中看出。此姑且撇过不谈。常言男子志在四方,实则各人于大志之外,仍不免有个人所谓理想生活。要人挂冠,也常有一番言志议论,便是言其理想生活。或是归田养母,或是出洋留学,但这也不过一时说说而已。向来中国人得意时信儒教,失意时信道教,所以来去出入,都有照例文章,严格的言,也不能算为真正的言志。
据说古希腊有圣人代阿今尼思,一日正在街上滚桶中晒日,遇见亚力山大帝来问他有何所请。代阿今尼思客气的答曰:请皇帝稍为站开,不要遮住阳光,便感恩不尽了。这似乎是代阿今尼思的志愿。他是一位清心寡欲的人,冬夏只穿一件破衲,坐卧只在一只滚桶中。他说人的欲愿最少时,便是最近于神仙快乐之境。他本有一只饮水的杯,后来看见一孩子用手拿水而饮,也就毅然将杯抛弃,于是他又觉得比前少了一种挂碍,更加清净了。
代阿今尼思的故事,常叫人发笑,因为他所代表的理想,正与现代人相反。近代人是以一人的欲愿之繁多为文化进步的衡量。老实说,现在人根本就不知他所要的是什么。在这种地方,发见许多矛盾,一面提倡朴素,又一面舍不得洋楼汽车。有时好说金钱之害,有时却被财魔缠心,做出许多尴尬的事来。现代人听见代阿今尼思的故事,不免生羡慕之心,却又舍不得要看一张真正好的嘉宝的影片。于是仍有所请言行之矛盾,及心灵之不安。
自然,要爽爽快快打倒代阿今尼思主张,并不很难。第一,代阿今尼思生于南欧天气温和之地。所以寒地女子,要穿一件皮大氅,也不必于心有愧。第二,凡是人类,总应该至少有两套里衣,可以替换。在书上的代阿今尼思,也许好像一身仙骨,传出异香来,而在实际上,与代阿今尼思同床共被,便不怎样爽神了。第三,将这种理想贯注于小学生脑中,是有害的,因为至少教育须养成学子好书之心,书是代阿今尼思所绝对不看的。第四,代阿今尼思生时,尚未有电影,也未有Mickey Mouse的滑稽影戏画,无论大人小孩说他不要看Mickey Mouse,一定是已失其赤子之心,这种朽腐的魂灵,再不会于吾人文化有什么用处。总而言之,一人对于环境,能随时注意,理想兴奋,欲愿繁复,比一枯槁待毙的人,心灵上较丰富,而于社会上也比较有作为。乞丐到了过屠门而不大嚼时,已经是无用的废物了。诸如此类,不必细述。
代阿今尼思所以每每引人羡慕者,毛病在我们自身。因为现代人实在欲望太奢了,并且每不自知所欲为何物。富家妇女一天打几圈麻将,也自觉麻烦。电影明星在灯红酒绿的交际上,也自有其觉到不胜烦躁,而只求一小家庭过清净生活之时,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之人,也有一旦不胜其腻烦之觉悟。若西人百万富翁之青年子弟,一年渡大西洋四次,由巴黎而南美洲,而尼司,而纽约,而蒙提卡罗,实际上只在躲避他心灵的空虚而已。这种人常会起了一念,忽然跑入僧寺或尼姑庵,这是报上所常见的事实。
我想在各人头脑清净之时,盘算一下,总会觉得我们决不会做代阿今尼思的信徒,总各有几样他所求的志愿。我想我也有几种愿望,只要有志去求,也并非绝不可能的事。要在各人看清他的志操,有相当的抱负,求之在己罢了。这倒不是外方所能移易。兹且举我个人理想的愿望如下,这些愿望十成中能得六七成,也就可算为幸福了。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不要一位Story of San Michele书中的MadamoiBselle Agathe拿她的揩布到处乱揩乱擦。我想一人的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切不可像一间和尚的斋堂,或如府第中之客室。天罗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板滞乏味之书,但也没什么一定标准,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不要时髦书,马克斯,T。 S。 Elliot,Jame Joyces等,袁中郎有言,“读不下去之书,让别人去读”便是。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裸体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阿芳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他是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孩子。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的聪明乖巧,确乎超人一等,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我得须先解释,我何以肯放阿芳在我们家里造反。在其他佣人所不敢为的事他居然可以为之而不受责斥。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这大概是他生平看到的第一架,已把他迷住了。在这个时候,书房每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传出来。有一天,打字机平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从此以后,我只好认他为一位聪明而无愧的同胞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外人学厦门话非天才不可,平常人总是退避三舍)。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与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像一切的天才,他生性就恨学堂。
这大概可以解释阿芳可以在家里造反的理由。但是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幸而他天真未失,还不懂得人世工作与游戏的分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大概因为阿芳喜欢炒鸡子,烧饭的老妈又是女人,只好听他吩咐。因为阿芳是看不起女人的。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从此厨房里又翻一新花样了。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阿芳你记得是十八。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