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文坛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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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文坛女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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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金庸写事,古龙写人,《昆仑》更多的实在辩证一种价值,生命的价值,人生的意义。

叶弥尔印象最深的就是,梁萧在军中曾问过一个战友:“你们为什么要打仗?”

“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更多的财富、更多的美女……成吉思汗的话是不会错的……”

“烧杀抢掠,淫人妻女……这便是你们的志向么?”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是嫌恶而萧索的。为了一时之气,为了所谓的建功立业,最后却都是满足了这种人的私欲?满手血腥,何处能载如此沉重。所以他决定叛元——在听到这番话之后,在经历了破城惨象之后,在目睹战友为自己抵罪拼死**胜了宋人之后。“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这首诗,他在从军期间念过两次。悲凉的调子让别人都以为是他疯了,只有他知道自己是清醒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却是多少白发送走黑发……所以他孑然离去了,去天涯漂泊,只为解答心中的那个疑问。

叶弥尔总觉得梁萧太过于真,因为太追求真,容不得一丝假才会如此寂寥。众人皆醉我独醒或许是梁萧这类人一生寂寥的本质,追求自己心中所求,与俗世显得格格不入。

叶弥尔想用自己的手向所有人展现独属于梁萧的风采。

当然《昆仑》虽好,但也有为读者诟病的地方。诟病最广的地方应该是梁萧助元攻襄阳,违背其父遗愿。其实细究之下,梁萧此举也有其合情合理之处。梁萧自幼自失去父母,又经历多重磨难,未能培养成理性思考问题的能力,更多的是依靠直觉来处理问题。参军只是为了保护和照顾被强迫从军的几个好友,真正让他助元军征战襄阳是因为他无辜的义妹遭义军掳走后毫无人性的毒打险被杀害,再加上有身边的好友死在南宋人之手这令梁萧对整个宋军产生的仇恨彻底趋于水火不容之势。梁萧跟云殊之间个人的恩怨,无疑也是促成他这样选择的重要原因。为了报仇,他必须站在蒙古人这边,帮助他们攻打襄阳。其实梁萧并非爱好杀戮,他只是凭着一种简单的直觉进行战争。而在看到襄阳如同人间地狱的惨状,梁萧也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大错。无关乎宋元,他给整个天下带来了无穷的杀戮和痛苦。

世人尽皆指责梁萧助纣为虐,可是这天下事谁是谁非真的能说得清吗?对于宋人,成吉思汗是罪恶,是毁灭他们一切的魔鬼;可是对于蒙古人,成吉思汗却是雄才伟略的大英雄。世人如此恣意指责梁萧,无非是觉得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而已。

就像是书中九如大师说的那样:名利也好,恩怨情仇也罢,不过人世间的一场虚幻大梦,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王侯将相、帝王霸业,最后不过是黄土一抷,千百年后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罢了。

至此,《昆仑》现!

第六章

“赵伯,最近有什么新书吗?”一名学生样子的男生是书店的常客,经常来这家书店里买书,和老板的关系一直不错。最近段考结束了,他也有时间过来淘几本书回去。

“是林桦啊,那不是吗?今天刚上的,你去看看吧。”赵伯正在整理书架,冲着最前排的书架指去。

《悟空传》??

不会是写的西游记什么吧?作为中国最具有代表性质的神话小说,《西游记》称得上是妇孺皆知。中国孩子的床前故事可不是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的,西游记是小时候最好的精神食粮。可以说西游记是中国人的精神寄托,里面每个角色都能够娓娓道来,更不用说不胜枚举的影视作品了。居然还有人敢朝着西游记下手?牛掰啊!

『十六岁天才少女作家精心打造』???

女生写的?相比十六岁的点,显然作者女生的身份更让林桦惊讶。女生不都喜欢那些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要不就是那些算到掉牙的泡菜韩剧吗?

一个十六岁的女生能写出什么花儿来,原本打算把书放回书架上去,不知怎么似乎是鬼使神差,林桦翻开了书。事后,林桦无比庆幸自己当时的一时迷糊。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扉页上的一句类似简介的话一下子就抓住了林桦的眼球,好奇顿生。正准备仔细翻看一下,赵伯那边书架整理完,过来看看林桦。

“你也准备看啊,不错。虽然作者才十六岁,还是个小姑娘。不过这书是这个!”冲着林桦树了一个大拇指。

“这书刚送到我连书架都没来得及整理,就先看了一遍。刚开始就是觉得扉页上那句话实在是霸气,后来看完了,就觉得。。。。。。。。。。”

“停停停,赵伯,先别说了,我还没看呢!等我回家好好看看,再回来跟你讨论啊。钱给你,我先走了。”说完,头也不回直冲门外。

“这小子!”赵伯笑骂了一句,转身拿起一本《悟空传》重新看了起来。

《悟空传》这股风暴此刻正悄然上演,里面的角色每个人都十分熟悉,但是在《悟空传》却有着另一番演绎。

『十六岁少女作家告诉你如何解读《西游记》』

『文坛再临新宠,天才少女王者降临』

不得不说,鸿鹄出版社能量惊人,造势手段层出不穷,手法异常娴熟。短短几天,《悟空传》已经闹得街知巷闻。而著名评论人林晔的一篇文章,更是将《悟空传》推向风口浪尖。

——《《悟空传》:行走在一条自我的路上》

《西游》其表,热血其骨。以“悟空”之名,写少年情怀之实。及阅,几疑乃为今君自描影形。尤嘻,尤叹,若癫,若狂。然世间庸碌者众,狂人几希矣。

为什么要战斗?为什么要胜利?为什么要成佛?这本书不是答案,而是问题。问题是唯一的,答案则可能有多重性,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根如意金箍棒,在黑暗的夜里坚硬如铁。压抑五百年的桀骜注定要选择一个时刻成就绝响,妖魔和仙佛一同跳舞;那只碧浪黄沙间远眺的猴子,火眼金睛中完成了一场不可思议地燃烧,让我感觉他站在这个时代,隐隐与遥远的过去形成了对视。

人物间的种种,是这本书最吸引人,也是最打动人的地方。叶弥尔用细腻的笔触勾勒出了一个个性格饱满的角色。从人物的设定中,就可以看出叶弥尔凝聚的那些主题:自由,爱情,命运。因为《悟空传》的重心始终是放在人物身上,而不是事件。

我们总是在追求些什么,或者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是自由,同时我们也总是在追求中陷入一个个的怪圈,不停的行走在追求之路上,却在蓦然回首时发现自己一直都未走出这个圈子。在这个圈子里,我们就不得不遵守这个圈子的规则。只因为我们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然而这世上总还有那么几个逆天者,这便是以金蝉子和孙悟空为代表的一行人。

金蝉子作为如来座下的二弟子,却质疑如来佛法,终也是落入人世成为陈江流。一个得道,却忘不了这时间千万受苦之人,这本该是大慈大善的菩萨心,在《悟空传》中却成了金蝉子最大的错误,在这个忘记了自我的神界中,又岂会顾着那世间受苦的民众。为了追求心中的大乘佛法,他用千年修行与如来赌个胜负,却终不知这场赌局本就在局中,落入了尘世,忘记了自己。

孙悟空追求绝对的自由,于是他反抗,给自己取名齐天大圣,带领众妖与天庭作战,试图以自己的力量改变世界,想要拯救所有的妖精。却痛苦的发现反抗不过徒增痛苦,他未能改变这一个神仙统治的世界,于是他退而求其次,受封于天庭成了一个“神仙”,以为那样至少自己的命运不用握在他人之手。可是,就算他成了“神”,先成了弼马温,后玉帝又封他为齐天大圣,但这一切就已经存在在神仙所创造的体系内,又如何允许不受掌控者的存在。这时的孙悟空,“齐天大圣”已经忘记了最初的自己,那个从石头中蹦出来不属于天地任何一处的猴子。一旦开始妥协,“齐天大圣”的紧箍咒从那时就开始带在了他的头上。后来的大闹天宫,跳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都是因了这妥协而激发的一场场闹剧。而西天路上的取经佛的孙悟空早已不是他,不是那个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孙悟空,不过是一只被欲望和虚妄所束缚的一个猴子罢了,这都在神的统治之下。这就是神的阴谋,神不能容忍人拥有自我,不能容忍人的不敬,不能容忍人脱离他们的统治,于是他们利用人的追求,心中的欲望使得人一步步的失去了自我,成为了一个个紧守体系规则的行尸走肉,更有甚者,放弃所有的爱与理想,变成一座没有灵魂的塑像,成为了神。而没有忘记自我的那些人,就像天蓬一样不能忘记,却始终清醒的看着这个纷乱的世界,痛苦不已。

本来叶弥尔以为这一切包括林晔的那篇文章都是鸿鹄出版社的手笔,结果却被告知,纸媒上的一些报道确实是他们的宣传造势,不过林晔的文章却是一个意外之喜。

不过这一连串的宣传攻势,在第一天《悟空传》硬是卖出了两万册!

第七章

或许一般人听到第一天才卖出两万册会不屑一顾,可是在之前的时空里,一本书籍的生命周期在3个月到6个月,若半年之内仍未畅销,就很难再走俏市场。当然,时间只是一个相对量,不排除个别“慢热型”图书在六个月后畅销的可能,不过这种情况少之又少。而月销量达1。5万册方可称为畅销书。不过在这个时空人们对于书籍的购买力以及对盗版书籍的严厉打击,卖至五十万册才能算是畅销书。

即便如此,首日销量能达到两万册也是十分了不起的成绩。首先鸿鹄出版社的影响力只涵盖了天城市以及周边的部分城市,并不足以将《悟空传》推向全国,空间差距上难以弥补。其次叶弥尔作为一个新生代作家,完全没有书迷基础影响力为零,即使鸿鹄出版社抓住叶弥尔年纪以及性别两个方面做文章,也难以平衡这一方面的短板。

“小咩,你回来啦!”沈旻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兴奋,不过这次不太一样的是,除了沈旻围上来,班里其他同学也快速的围了上来。

“弥尔,没想到你真的出书了。我还以为你开学说的话是开玩笑的呢!”

“弥尔,《悟空传》真的好好看,你下一本书什么时候出啊?”

嗡嗡嗡嗡。。。。。。。。。。。叶弥尔觉得自己好像被上万次蚊子同时包围,完全不知道说什么。

“停——我非常谢谢大家喜欢我写的书,可是马上就要上课了。老师也快来了,大家还是先回位子上去吧。”

看看时间真的离上课没几分钟,很快其他人就各自会位子上做好,反正叶弥尔就在学校,以后还有机会,要是惹怒了老师,就不是好玩而的了。

“小咩,你厉害啊!昨天我给我爸去买报纸,看到好多人在买你的书,嘿嘿,我也顺便买了一本支持你一下,快签上你的大名,以后我要是吃不上饭了还能把它买了换点钱。”

其实沈旻是知道《悟空传》的作者是叶弥尔之后许特地跑去买的,害怕因为叶弥尔是新手作家没什么人气,销量不好看,一口气买了十本,花了她半个月的零用钱。虽然知道这可能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总归是近一点自己的心意。她还把书推荐给不少人,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跟我还来这一套,家里还剩不少吧。你要相信我的功底,花那么多钱也不嫌肉疼,放心绝不会让你吃亏的。你就等着这些书升值吧!”叶弥尔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在扉页上龙飞凤舞的写上自己的大名。

“口气还真不小。唉,对了明天的节目你弄得怎么样了,班主任之前还问来着。”

“一切尽在掌握中。”

刚到学校的时候叶弥尔就去了办公室看了一下节目单,不知道是不是天意,自己的节目刚好在安梓帆和许晴枚节目的后面。或许是心里到底还是有一丝的不甘,又或者是些许的意气之争,叶弥尔总是希望能够胜过他们一筹。这样的安排正合了叶弥尔的小心思,也许这次之后自己才可以真正的放下。

不得不说俊男美女的组合十分亮眼,即便是一首并不适合四手联弹的钢琴曲,也被他们演绎的唯美动听,再加上两人是不是眼神交流,弥漫在两人之间似有若无的**更增加了这个节目的精彩。

安梓帆选择的是法国钢琴家理查德·克莱德曼的作品《水边的阿狄丽娜》中的《梦中的婚礼》。演奏的《梦中的婚礼》隐逸着一个动人的故事:梦之国的边境,一堆篝火冉冉升起,绵延,缭绕……

望着远处高高的城堡,他又回想起过去的一切。这次回来,他不知道是对是错,但他却无法不回到梦之国。离开6年,是该回来了。

一片轻轻的白羽落在他手背,他抬起头;下雪了!冬天的梦之国就如梦般美丽,却也如梦般虚幻。那些伤心的记忆,又一幕幕的在他脑中重现。

那一年的冬天,也是下着雪。至今,他还是觉得那一年,就像一场梦。只是,这场梦,他永远都不会醒。

认识她的时候,他只是一个14岁的少年,在魔法学院里,他第一次见到了她。那一刻,他有一种感觉:他的生活,将会改变。他想不到这位让他以为是上帝遗留在人间的天使的女孩竟是梦之国的公主,他更想不到,他和她竟会成为朋友。

然而,他心里却十分清楚的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只当她是朋友。因为,从看到她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注定了永远逃不掉爱上她的命运。这也注定了他从此将生活在痛苦中。他知道,即使他是多么的爱她,而她却永远不可能爱上一个平凡的人。这使他不敢将这份爱对她说,只能将爱深埋在心底。

但是,有一天,他终于压抑不住心中澎湃的感情了,他向她表达了他的爱意……

他伤心地离开了梦之国,流浪在外的他,在寒冬中遇到了他正在教他的老师。他的老师收留了他,并教会他种种技能。

六年,一转眼过去了。在这六年中,他一直遗忘过去的那一份情感。可思念却像面粉一样不断发酵,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反而发现自己更爱她了。六年中,他无时无刻不想她,无时无刻不爱她……

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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