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哦海蛎!嫂子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海鲜!”
钱妙抽了抽嘴角,忽然将菜刀递到他面前,男人吓了一跳,嘿嘿笑了两声说:“唉,嫂子冷静啊,咱把刀收起来好不好?”
钱妙不为所动:“那就出去,然后给我闭嘴。”
男人滚去了客厅。
钱妙终于绷不住了,笑了出来。
还记得早上沈彦临走时说的话。
“上午,如果家里来了个奇怪的人,让他进来,但是别理他,当他不存在就行了。”
现在她明白沈彦说那句话的意思了,这个人,还真不能理他。
过了一会儿,钱妙听到开锁的声音,心里一喜,立刻来到客厅,沈彦正好进来,笑着给了她一个吻,轻声问:“等急了?”
“还好,你再等一会儿,饭菜马上就好了。”
“嗯。”
两人旁若无人的亲热终于刺激到了正坐在沙发上喝啤酒的某人,他大叫:“沈彦!你媳妇欺负我!”
沈彦一扬眉,对钱妙说:“欺负的好。”
“不对!你媳妇调戏我!”
沈彦这次终于把目光转向他,淡淡的说:“能被她调戏,是你的荣幸。”
钱妙扑哧笑出来,好奇的对沙发上的男人说:“你就是李焕晨?”
李焕晨咬牙:“对!就是老子我!”
第3卷 血雨腥风,温柔以老 勋爷
饭桌上,钱妙一直非常体贴的给沈彦布菜,挑出最大最鲜嫩的鱼肉给他,看的李焕晨眼睛**。
他哼哼两声,扔了筷子说:“喂!我不是来看你们卿卿我我的!能不能别一直刺激我啊?”
沈彦看了他一眼:“哦?你想说什么?”
“我的来意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沈彦,你该让她知道了。”
“不劳你提醒,我自然会告诉她。”
钱妙其实已经隐隐猜到了一些,所以非常镇定。
李焕晨再一次惊奇:“嫂子,你居然不好奇。”
钱妙很老实:“直觉告诉我不是什么很好的事,我宁愿不知道。”
沈彦警告的看了李焕晨一眼:“你给我安分点。”又对钱妙说:“别担心,不是什么大事,我可以解决的。”
李焕晨郁闷的摸摸鼻子:“嘿,Mars!我说真的,老头子那关怕是不好过。三年的期限这不就到了吗?上次在英国,你态度那么坚决,大概让他有点恼羞成怒,这次嫂子被打,我看也是他安排人做的。”
钱妙的脸色一白:“为什么?”
沈彦眼中怒气翻涌:“真的是他!”
李焕晨点头:“他明显在逼你,我拦也拦不住,不过,嫂子流产的事确实是意外,他知道以后也有点后悔,不过,要说他因此就放弃么…我觉得不太可能。”
“你的意思是?”
“你带嫂子去见他一面!”
饭桌上的气氛立刻冷了下来,李焕晨没有因沈彦的冰冷眼神而退缩:“Mars,你知道,这是你迟早要面对的,他毕竟养了你那么多年。”
沈彦忽然一笑:“你说的对。我一直不肯见他,不是因为害怕他,只是看到他,就会让我想起一些不好的事,另外,我要你一句话,你会尽全力保证妙妙的安全。”
李焕晨扭曲着脸,咬牙说:“好,我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钱妙开口:“嗯,那个,既然要去见他,能不能告诉我,那个‘他’是谁?”
“他爹。”
李焕晨点头:“是的,我爹。”
在沈彦的讲述中,钱妙终于了解了他的一些过去。
事情确实超乎她的想象,一个不能见光的组织,一群黑夜里的人,一个亦正亦邪的信条,或者说,信仰。
李焕晨的父亲,李勋,正是这个组织——“墨”——的创建者。
三十年过去,“墨”已经成为华人地下社会的最大组织,但是它却不是黑社会一样的存在。
没有人能说清楚“墨”组织的性质,它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不从事违法犯罪的买卖,反而自诩为这个社会的真正的清道夫,它瞄准社会中所有被法律遗忘或无法兼顾的角落,按它的准则行使正义。像是黑夜里的一双眼睛,神秘而又无处不在。它的成员大多有正当的职业,而且很多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会对社会的不公正现象更加敏感,会充满理想化和浪漫主义,会认可并接受这个组织的理念。
勋爷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终于召集了一批和他有一样想法和信念的人,这些人都是在各行各业有相当大影响力的人物,“墨”的发展壮大几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此外,勋爷还培养了一大批行动力极强的下属,与其说这些人单纯,还不如说他们被勋爷成功的洗脑了。
钱妙听的目瞪口呆。
“真可怕。”她喃喃道。
“嫂子也觉得很可怕对不对?”李焕晨一副遇到知己的模样,“幸好我没有被洗脑,似乎我爹**了这么多年,只在我和沈彦身上遇挫了,我们无论如何也没法认同他的理念。”
“这样一种信念看似正义,其实很危险。”沈彦沉吟道,“这何尝不是一种暴力,因为缺乏一个力量来制约他们,‘墨’很容易变成野心家的工具。”
钱妙点头:“即使是勋爷自己,也很难保证不迷失自己?在拥有了这种可以任意处置别人的权力后。更可怕的是,他自认为自己所做的都是对的。”
李焕晨叹一口气:“我爹本来是想让我来继承他的事业,但是自从他收养了沈彦之后,他发现沈彦是更加合适的人选,所以就将精力放在沈彦身上,我是解脱了,沈彦就可怜了。不过这家伙忒会做样子,表面上十分顺服,从来不和我爹起冲突,直到四年前,才和我爹闹崩了,暂时脱离了我爹的控制。你应该能想象到我爹有多么愤怒,尤其是在看到他进入娱乐圈之后。”
“妙妙,你救回我的那天,我刚从勋爷那里逃出来。那天,他因为不甘心,想尽办法折磨我。”沈彦很平静,钱妙却忍不住握住他的手。
李焕晨听他这么说,眼睛亮了:“原来那天,是嫂子帮沈彦‘泻火’的啊!”
沈彦丢过去一个阴森的眼神,李焕晨立刻闭嘴。
“后来勋爷大概觉得,我之所以那么固执,是因为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很简单的环境中,所以和我约定三年,让我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三年后,再让我告诉他我的决定。”
“现在,三年的时间到了?”
沈彦含笑看她:“怕不怕?”
钱妙摇头:“这个勋爷不是自诩正义么?总不会无缘无故杀人?”
*当天晚上,他们就坐上了去英国的飞机。
“墨”的总部在英国一个不知名的小镇,虽然偏僻,但据李焕晨介绍,那是个非常美的地方。
他们抵达那里的时候,正是第二天傍晚,勋爷派了人来接他们。钱妙这个时候才感觉到紧张,沈彦握紧了她的手,似乎在给她传递着力量。
车子载着他们来到一栋乡间别墅,李焕晨熟门熟路的领着他们进去,虽然一路上没有看到人,但是却给她一种守卫森严的感觉。
走进别墅,两个身穿白色中山装的青年为他们开门。两人在看到沈彦后,低声说:“Mars!欢迎回来!”沈彦对他们微微颔首。
Mars,战神。
第3卷 血雨腥风,温柔以老 他的选择
李焕晨此时的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来到二楼,他在一个房间门口站定,深吸一口气,轻轻敲了敲门。
“父亲,沈彦来了。”
“让他进来!”男人的声音浑厚低沉,带着不容人挑战的威严。
沈彦没有犹豫,推开门走进去,握着钱妙的那只手微微用力,钱妙微笑,跟着他走进去。
房间很大,墙上是文艺复兴时期风格的宗教壁画,房间一角的壁炉,巨大而古老的书桌,桌上的羽毛笔和羊皮纸,都让她有一种穿越到中世纪欧洲的错觉。
书桌后面并没有人,钱妙逡巡一圈,立刻在房间的窗户边上看到了一个正在泡茶的中年男人。
他看起来不过四十,身体健硕挺拔,一身红色唐装没有显老,却让他更有一种遗世独立的味道。此时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眼前的茶具上。
他们在门口站了很久,男人才开口:“站着干什么,过来,这壶水马上就好了。”
沈彦拉着她过去,勋爷抬头看了他们一眼,他的眼神并不锐利,反而有一种看透世事的沧桑感,但只是这么一个淡淡的眼神,就让钱妙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勋爷将一个小杯子推到她面前:“小姑娘尝尝。”
钱妙没有客气,端起来,先闻了闻茶香,然后凑近,舌尖碰到一点点的茶水,那种带着涩味的茶香就在她的口中氤氲。
温度正好,她立刻小口小口的喝完了它。
|5|放下杯子的时候,沈彦竟然对她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来,而对面勋爷的眼神也变得难以捉摸了。
|1|“小姑娘,以前学过茶道吗?”
|7|她老实说:“没有。”
|z|“喝过茶?”
|小|“中国人都喝过茶。”
|说|勋爷笑了笑:“觉得我泡的这壶茶怎么样?”
|网|“很香。”
“还有呢?”
“还想再喝。”
勋爷哼了一声:“这不是给你解渴的。”
“可是,这是茶水最基本的功能啊!”
“既然如此,我费了这么大的功夫泡出来的茶,和你平常喝的白开水又有什么区别?”
“嗯,这个更解渴。”
沈彦终于笑出声来:“勋爷,妙妙年幼,不懂您的苦心,您别和她一般见识。”
“倒是个伶牙俐齿的小丫头。”他拿过一块巾子擦了擦手,“就是她,让你做了选择吗?”
“勋爷,我的选择,早在四年前就和您说清楚了。”
“没有动摇过吗?”
“没有。”
勋爷丢了巾子,对钱妙说:“小姑娘,你支持他的选择吗?”
“当然。”钱妙毫不犹豫。
他低沉一笑:“天真。”
钱妙低头不语。
“小姑娘,现在你身边有沈彦,不知道害怕。”
“如果我没记错,就在一个多月前,勋爷您还给我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呢!您还害死了我腹中的孩子!”想起那个无辜的孩子,她的语气变得冷冽。
勋爷锐利的看了她一眼:“这就记恨上了?”
“那是一个无辜的生命!”钱妙没有因他的眼神而退缩,“虽然您不是故意的,但它确实是因你而死,如果按照您的准则,这就是可以被原谅的吗?”
“你想说什么?”
“以暴力和强势的手段去要求别人认可你自己,勋爷,按照您的道德准则,这样的事应该怎么看呢?”
空气骤然变冷!
勋爷看向她的眼神异常森然,钱妙虽然心里怕的要死,依然不肯示弱。
沈彦出声打破了沉默:“勋爷,冒犯了。”
“这就是你心里的想法?”他看着沈彦。
沈彦没有说话,但勋爷已经知道了答案。
“好了,你们出去!晚上陪老头子吃个简餐。”
两人对勋爷恭敬的鞠了个躬,这才走出房间。钱妙深深呼出一口气,才发现自己浑身是汗。
沈彦轻抚她的背:“吓到了?”
“是有点吓人。”主要他给人的压迫感很大。
见他们出来,李焕晨迎过来,问道:“怎么样?”
“没事。”沈彦微微颔首,“你找个女佣,带妙妙去洗漱一下。”
钱妙闻言,立刻抓紧了他的手,有些紧张,沈彦温柔一笑:“乖,别怕,我就在这里。”
她这才放手,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走了。李焕晨一扬眉:“看来带她来是对的。”
沈彦沉吟许久,才说:“Lee,他不是对每个人都是这么执着。”
“你终于发现了。”李焕晨的声音从来未有过的严肃和低沉,“你小的时候,他对你关注就已经超乎寻常了。”
“但至少,他很理智。”
“是。那种感情,应该是超乎于欣赏的一种占有欲!他太想把你留在身边,所以才想尽办法来说服你。今天你带着嫂子来,大概让他明白了一件事,你可能属于很多人,但每一种可以名正言顺将你留在身边的身份,都是他无法企及的。”
沈彦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依然要感谢他,毕竟他养了我这么多年。”
“以后,常常过来看看他,他就会很高兴了。”李焕晨忽然一笑,“老头子太钻牛角尖,把你当成儿子不就很好吗?老子叫儿子常回家看看,不算过分?”
沈彦淡淡看了他一眼:“别以为你比我大一岁,我就会喊你哥哥。”
李焕晨眉飞色舞:“这都被你发现了?乖弟弟,哥哥会疼你的!”
“滚!”
……
***
年轻的女佣将她拉到镜子前,表情非常夸张的大呼“Oh!Sonice!”弄的钱妙面红耳赤,女佣给她换了一件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长发被盘起,显得妩媚多情。
女佣将钱妙交到沈彦手中的时候,促狭的说了一句:“Hey!Mars!Yourbeauty!”
沈彦,你的美人儿。
沈彦含笑握住她的双手,低声在她耳边说:“美人,愿意陪我去外面散散步么?趁着晚宴还没有开始?”
钱妙脸通红,轻轻的“嗯”了一声。
这里确实是个风景如画的地方,《傲慢与偏见》里面达西先生所住的彭伯利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
“对了,勋爷的意思是,要放过我们了?”
“放过?你可以这么理解。”
“为什么?”
“他不是留我们晚饭了么?这就是他表明态度的方式。”
“嗯,其实我觉得勋爷也不坏。”
“妙妙,这其实是相对的。”
“嗯?”
“你没有看到他阴狠的一面,也许只是因为,他比较喜欢你,所以不会吓你。”
第3卷 血雨腥风,温柔以老 安穗的求助
他们回到别墅的时候正好开饭。
事情比钱妙想象的要顺利很多。饭桌上,勋爷收起他凌厉的气场,反而像是一个慈祥的老者,和蔼可亲,让她一时有点受宠若惊。但至少,这说明勋爷已经放弃了再难为沈彦。
第二天,沈彦就带着钱妙离开了,但是并没有立刻回国。两人在英国痛快的玩了几天,尤其是钱妙,自从上次受伤流产以后,她就再没像现在这样轻松自在过,沈彦是极好的情人,会微笑着满足她的所有要求。
回到S市的时候,她才发现媒体都在猜测她和沈彦旅游结婚去了,她只好找瑶姐和媒体澄清。
结婚,想到这个词,她微微失神,沈彦似乎从来没有和她谈到这个话题。
然而也不过那么一会,她很快就把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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