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是失望,心底同样的也是失望,耳边依然在响着聒噪的铃声,叶晨不得不拿出它,没看直接按下接听键。
电话才接通,那头,周维可心急如焚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晨晨,你在哪里?”
听到出来,他虽然很着急,当电话接通那可,还是保持住了该有的镇定。
叶晨低下头,怔怔看着身上的蚕丝被,“维可,我走了,这段时间,谢谢你对我的照顾,我不想再连累你了。”
“你和我说什么连累,说什么谢谢,告诉我你在哪里?”周维可的声音一下着急了起来,那么温和的一个人,急躁成这样,可想自己刚才说的话,对他有多么大的刺激。
叶晨拨动着蚕丝被上的绣花,淡淡道:“维可,对我这么好,我却无以为报,真的很愧疚。”
一听她这话,周维可本急切的声音,已经渲染声一层怒意,“叶晨,你还有一个月就要生了,你身上没钱,你又没经验,你这样做,会害了孩子,乖,告诉我你到底在哪里?”
叶晨皱了皱眉,周维可对她的这份情,如她说的那样,无以为报,真的不能再耽误他。
想到这里,叶晨哽咽了,对着话筒,再次说了声“谢谢”后,她直接挂掉了电话。
八个月的身孕,已经不容她像以前那样把双腿曲起,头深深埋在腿间,不让别人看到自己,自己却可以肆意发泄着情绪。
收回抚摸被单的手,两只还留有疤痕的手,朝脸上捂去,她很想放声大哭,可是……为了肚子的孩子,她还是在强忍着。
复杂的情绪发泄完,她松开手,目光无意地再次落到身上的丝绸被上,定定看着,脑子里闪过一个灵光,就像是被晴天旱雷劈中,她猛然开窍了。
这栋别墅里,肯定有其他人的存在,不然她身上的被子是谁给她盖的,她掀开被子,朝自己的脚看去,鞋子被脱掉了,连带着袜子也被褪去。
这个世界上,试问除了那个耳鬓厮磨的人,哪里还会有第二个人知道她睡觉一定要脱袜子的习惯。
“凌漠!”在喉咙口压抑很久的惊呼,终于敞敞亮亮地喊了出来,叶晨没顾得上穿鞋,更没顾得上批件外套,跳下床,就朝房间外冲出去。
她手扶着把手,以自己所能够的最快的速度冲下楼,客厅里没有熟悉的人影,她不甘心的朝厨房跑去,依然没有;最后,她推开了卫生间的门。
看着空荡荡的别墅,听着属于自己声音的回音,叶晨已经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
秦观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叶晨无力的靠着卫生间的门框边上,脑海里不知怎么的,忽然就冒出这句话。
她扯动嘴唇,冷笑,这个叫秦观的人,之所以会这样说,肯定是因为没和相爱的人经历生死离别。
只有像她这样,和爱人经历过两次生死的人,才会真真正正地感觉到活着的意义。
……
宋毅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的,他不放心叶晨是一个原因,其实让他这么心急的还有最主要的一个原因,不过时机没到,他还不能说。
手拎着叶晨要的东西,他气喘吁吁地走进别墅,正想朝二楼去,却在经过客厅时,看到了背对着他,整个人依在卫生间门框上的背影时,一下愣住了。
咽了咽口水,朝她走去,小心翼翼地问:“嫂子,你怎么站在这里?”
一走近,当看到她正赤着双脚,这么凉的天,就这么站在冰凉的大理石上,眼皮不由一跳。
凌老板娘这幅模样,而且还站在卫生间门口,不会是发现了什么吧?
这么一想后,宋毅身上每根汗毛都竖了起来,从购物袋里拿出一双拖鞋放到叶晨脚边的同时,也飞快的朝卫生间里看去。
看到的场景,同样是空无一人,他心里又暗暗的松了口气。
直起身子时,他觉得再这么下去,没心脏病的他,早晚也要被吓出心脏病。
“嫂子,地上凉,有什么事,都先把拖鞋穿了再说。”看叶晨目光恍惚的盯在某个地方,宋毅忍不住又说了句。
心痛到了极点,叶晨早感觉不出身体上的凉意,不过,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还是穿上了宋毅刚买来的棉拖鞋。
穿好鞋后,她就越过宋毅朝楼上走去。
宋毅的声音在身后传来,“嫂子,晚上想吃点什么?”
叶晨回头,面色平静到吓人,“你可以走了。”
“啊!”宋毅惊住了,看着叶晨的眼睛,脑子高速运转了起来,他刚想把想好的,自认为很好,叶晨也没有道理会拒绝的理由说出来,叶晨却又淡淡道:“我今天只想一个人单独陪陪他。”
宋毅真的没辙了,最后,在把买来的东西,放到茶几上后,只能被逼无奈的退出了别墅。
离开别墅后,他并没有立刻下山,而是躲进了一片小树林里,借着郁郁葱葱的树木,他拿出手机,也不管号码那头的人能不能看到,他都给他发了条短消息。
又再原地等了好一会,依然没等到回应,他也没敢去拨着看是关机还是开机,摇摇头,一声无奈的叹息后,就真的朝山下走去。
不管是和苏默杰还是何伊朗比,他宋毅都要明显的聪明上许多,不然,他的凌老板也不会让这么重要的秘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饶是他心思玲珑,善于察言观色,也没能琢磨的出他最最亲爱的的凌老板的意思。
……
回到二楼后,叶晨就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便条纸,在每一张上都写满了字,她写的格外认真,很快外面日就西沉了,她依然在写。
一口气写了很多,直到大脑混沌,有种常思枯竭的感觉,她才放下笔,挺直着后背坐在梳妆台前发呆。
屋子里,她只开着橘色的台灯,不算亮堂,却足可以让她看到化妆镜里,房门口一闪的身影。
暗沉了好久的眼睛,骤然一亮,如果说刚才的那个影子,是凌漠的灵魂,她也绝不害怕,扔掉笔,从凳子上站起来,急匆匆地就朝门外跑去。
因为太急,转身时,她带翻了凳子,凳子沉闷的落地声回荡在空寂的房间里,格外的森然冷冽,却丝毫没影响某个女人,一心寻夫,还是个前夫的心情。
山里的岁月总是比红尘过的要慢些,让人奇怪的却是山里的夜晚,总是来的更早些点。
叶晨跑下楼,没在别墅里寻找,而是直接朝别墅外跑去,她的方向很准确,即便是再这样快没有任何一丝光亮的暮色里,她依然准确无误地找到了那个小土丘。
她没来看它的第二次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不相信她那眉目高雅的凌漠,如今已经变成了森森白骨,掩藏在了这样一捧黄土下。
她的凌漠,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是个像神邸一样的男人,这个红尘俗世中,他向来高高在上,哪里会有掩进黄土,低人一等的时候。
山间就是这样,不管白天的天气是多么的好,阳光是多么的明媚,一到晚上就会起风,阵阵冷风,拂面吹过,飘飞叶晨的头发,卷起她的衣袂。
身单影只的女人,呆呆地站在那个小土丘面前,以为早流干了的泪,再一次翻滚而出,带着夜风的萧瑟,人心的离碎。
这样傻傻地站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她两条腿在久经夜风的摧残后,终于没有力气再支撑她。
腿关节那里一软,叶晨直直地就要朝地上倒去,却在即将要跌落到地上的瞬间,耳边传来一声熟悉的气息,腰间一紧,她被人揽进了怀里。
叶晨闭着的眼睛,在被人搂进怀里时,骤然睁开,于是,她看到一张几乎刺瞎她眼睛的脸,那样的俊美绝尘,那样的温润风逸,嘴角还挂着那样好看的微笑。
依偎在他怀里,隔着不厚的衣衫,她能清楚的感觉到他铿锵沉稳的心跳,还有那脉脉温暖的体温。
手不由自主地朝他伸去,夜墨冗沉里,有他亮如星星般瞳仁的映照,她看到自己的手在抖,瞪大眼睛,不敢眨眼的,颤颤巍巍地朝他的胸口摸去。
热的,温的!
这种触感,由掌心蔓延开来,很快就到了四肢百骸,叶晨颤抖着唇,不需要任何酝酿,泪一下就流了出来。
男人永远疏离的眉眼间,带着只在面对某个女人时才有的宠溺和柔情,他的嗓音淡淡的,却是那么的清越好听,“傻丫头,我不在这么一会儿,就这么不会照顾自己。”
叶晨没理会他的“埋怨”,而是瞪大眼睛,几乎连眨眼都舍不得地看着眼前人。
男人嘴角轻勾,抓上她的手,朝自己的胸口按去,“即便是我哪天真的不在了,它也永远与你同在。”
叶晨也不知道怎么了,大概是被他的话给刺激到了,凝视着他的眼眸,直接说:“我不要它与我同在,我要你和我同在。”
顿了顿,看着男人消瘦了不少的脸,狠狠心,咬牙道:“我肚子里的孩子可都是跟你姓的,你要是真的敢不再了,我告诉你,我一定把他们两个都卖掉。”
男人似是很无奈,嘴角的笑意却是一直没有消退,“好吧,我答应你。”末了,看到怀里的女人,依然泪眼婆娑,下颌抵在她的头发上,一声叹息,“哎,为了不让我老婆干买卖婴儿的非法行为,我怎么样也会好好活着。”
一声压抑好久的咳嗽,终于从男人喉咙里逸出。
叶晨扬起头看着他,巴掌大小脸上,写满了担心,“凌漠,你没事吧?”
男人轻笑两声,这两声中,依然带着微微的咳嗽,好一会儿过去了,他才道:“看在老婆会卖掉我两个孩子威胁上,我也不会有事的。”
叶晨终于被他的话逗乐了,扑哧一声,她笑出了声,她不知道自己多久没这样发自真心的微笑了,只知道,虽然外面风凉夜黑,她的心却是暖的不像样了。
……
在凌漠死后的半个月,顾雷霆出现在了A市,陈如玉真的有好多年没见到他了,却记忆中的模样没什么大的区别,年纪一把,却依然那么的孔武有力。
陈熙正在外地出差,陈如玉也就没打电话给他,换句话说,即便是他在A市,在明白彼此身世的现在,她也不会打电话给他。
和在电话里说的差不多,顾雷霆没追究什么,拿到自己女儿的骨灰后,没有多逗留一天,直接就飞了回去。
陈如玉并没有多想什么,在她看来,没有追究,就是没有再生出其他的枝节,这样对谁都最好。
殊不知,郊区某座小山半山腰的别墅里,一个男人正在把自己为什么死的原因告诉自己心爱的女人,其中,顾雷霆就是当中的理由之一。
叶晨也是这时才知道了这么多,原来,顾家当年发家,靠的是改革开放那股风不假,更多的则是在那些不法的交易上取得的暴利。
有顾碧华出国在先,许多事情的灌输,后有顾碧丽的自焚,想来顾雷霆是不会善感罢休的。
自小就经历了那么多,在凌漠心里,其实比任何一个人都希望有个家。
他不想要团长的虚名,更不想要有用不尽的财富,他只想和心爱的女人,有个家庭,家里的地板上能听到小拖鞋的声音,这一切对他来说就足够了。
所以,诈死,让所有认识他的人,当他真正死了,褪去所有原本属于他的光环,只当个普通的丈夫,平凡的父亲,又如何!
第一百四十四章:已强弓末弩
这一夜,是叶晨这三个月以来睡的最踏实的一个晚上,半夜迷迷糊糊间虽然能听到男人压抑的清咳,她还是沉沉的睡了过去。蝤鴵裻晓
听着身边人沉稳淡淡的鼻息声,同样躺着的男人却是毫无任何的睡意,他的直觉告诉他,事情不会这么顺利的。
果然,没过多久,再次掀起的惊涛骇浪,再一次应征了这个男人直觉,敏锐的有多么的可怕。
第二天,当叶晨睁开眼时,身边已经没有了人,很奇怪,同样是刚刚睡醒过的脑子,却格外神思清明,伸手朝边上摸去,被子里还带着点余温,看样子他刚起来没多久。
掀开被子,没披衣服,只随意把脚塞进鞋子里,她就朝门外跑去,这样面色急切的她,委实真的是被凌漠一二再的“去世”给吓到了。
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冲到楼下,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粥香,眼眶不觉慢慢红了,眼角热热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沸腾着。
这时,本在厨房里忙碌的男人手里端着一碟刚煎好的鸡蛋从厨房走了出来,看到站在楼梯最后一阶上发呆的女人,不由笑道:“老婆,早餐做好了,快来吃吧。”
叶晨没有说话,却是深深吸了口气,这种感觉真的太好了,好到有点像漂在日出时分的七彩泡泡,美虽美,等太阳真正一升起来,终将灰飞烟灭,这有点像童话故事里的那个小美人鱼。
凌漠把碟子放到餐桌上后,就转身朝她走去,“怎么了?”
“你昨天晚上为什么……”叶晨忽然就想起自己这么幸福了,为什么心里总空落落的,“没有摸我的肚子?”
声音带着点埋怨,还有点委屈。
凌漠伸出手,替她拢了拢垂在肩头的碎发,“傻丫头,在我心里,你永远第一,小家们你们被排在第二,吃不吃醋?”
话说着,他还真曲膝蹲下,侧着脸,把耳朵紧紧贴在叶晨高高隆起小腹上,声音柔到仿佛能滴出水来,“宝贝们,我是你们的爸爸,不是爸爸不爱你们,而是第一次见面,爸爸有点难为情。”
叶晨彻底无语了,低头看着紧贴在肚子上的那颗脑袋,毓秀如琉璃的黑发,似乎比世界上任何一匹上等的丝绸都要柔滑,定定看着,叶晨不觉呆了。
看到眼前这幕,宋毅抬起的脚,就僵在了半空中,他觉得自己进去也不是,不进去也不好,正单脚立地,以金鸡独立的姿势站在门口时,叶晨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目光淡淡朝门口飘去。
别人这么一看,宋毅当即就僵住了,这么一僵,垂在半空的脚不仅落地了,而且还朝屋子里走了进去。
宋毅很想朝自己的凌老板挤个眉弄个目什么的,无奈,直到他真正的走进别墅,他的凌老板还把耳朵贴在凌老板娘肚子上听着什么。
被逼无奈,他只能发出一阵轻咳,以示自己的存在。
随着他这声不协调的咳嗽声,本来半蹲着的男人,很快站了起来,面容还是那么的好看,却是蒙上了一层寒霜。
宋毅不由得打了寒颤,这凌老板的眼神,也太过于吓人了,好像要把他给生吞活剥了一样。
眼珠一转,他很快有了应对政策,眼睛明明睁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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