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凉气从脚心窜上我的脑门,我敢肯定他在说我,并且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如果有人能告诉我那个混蛋刚才说了什么,除了以身相许之外,我简直什么都愿意答应。
正在火头上,身后突然传来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
我转过头,她的表情很严肃:“我们得谈谈。”
我知道她想谈什么,所以决定不给她这个机会:“宝瓶绝不借!”
就冲百里晨风和那个王八蛋交好,我也不会借。
——经过刚才那件事,萧左在我心中已从混蛋升级成王八蛋。
我从没试过对一个人那么那么的反感,这么说吧:我简直一看见他就想吐,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希望能正好吐在他头上!
风纤素显然不知我和萧左的仇已经这么深,否则她就会明白劝说我的难度有多大。然而她不明白,我只好听她唠唠叨叨的说个没完。
当然,我忍她还有个重要原因是她向来冷漠自持,可对此事却好像很有兴趣,居然破天荒的为人求起情来!
可是,当风纤素说到“不出三日,江湖中便会人人得知连百里城都向宫家借宝,是时宫家的名望定能更上层楼”时,我早听的不耐烦的心突然定了定。
当她说到“让百里城欠下人情的机会可不是经常有的,大小姐初掌大事,日后保不齐有用到他们的地方”时,我已经竖起耳朵很仔细的去听了。
当她说到“如果大小姐愿将宝物出借,必定传为江湖美谈”时,我的脑中鬼使神差似的蹦出“翡翠借宝,世人称好”这句话来。
然后,我就打断了她,语气平淡的说:“行了,让我考虑一番再作决定。”
第二天,我同意出借祖传无价宝“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但是,为了安全起见,百里晨风必须和我及由风总管率领的五十铁骑一起上路,护送宝瓶直至百里城。
宣布的时候,全体宾客都在场,我确信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江湖。
百里晨风虽意外于我将同行,但考虑到宝瓶的价值,终无二话。
倒是风纤素的反应出乎我意料,她居然一点惊讶的样子都没有,似乎不但早料到我会出借,也早知道我会提出护送的要求。
见她目光闪动的模样,我忽然觉得就算我不提这个要求,她也会提的。
等宾客散去,花厅里只有我、风纤素及那个阴魂不散的萧左时,百里晨风起身向我致谢:“多谢宫大小姐慷慨借宝,百里城上下莫齿难忘。将来如若有用到百里城的地方,还请大小姐尽管开口,在下等人赴汤蹈火,也再所不辞。”
他的表情很严肃,行的礼也很隆重,我便也站起身,想说点客气话。谁知道,刚说了句“阁下何需如此多礼”,就被萧左打断。
“一本三利的事儿,只有傻瓜才不干!我看宫大小姐在展会上的巧思妙意,倒也不是个傻瓜。晨风,你确实多礼啦。”
虽然我又被他气的直跳脚,但在心里却对他敏锐的思维惊讶不已:提升家族名望,得到百里城的许诺,为自己立威,的确是一本三利的事。
萧左只说错了一点,这种事,恐怕连傻瓜都愿意去做的。
虽然惊讶,我还是冷冷的说道:“本小姐还有要事同百里先生商议,无关人等,请出去!”
萧左前后左右的张望着,屁股却牢牢沾在椅子上,丝毫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无眼色的人?我咬牙道:“你!我是叫你出去!”
“我?”他无辜的看着我,“我不是无关人等。”
我冷笑道:“你和此事有什么相干?”
“我倒不想有相干呢!”他苦着脸道,“但我已答应晨风,做你那支宝贝瓶子的保镖,直到安全抵达百里城。”
我吃惊的连声音都变了:“你说什么?他请你做保镖?他居然请你做保镖?”
“是呀!”他好像比我还惊讶,叫的比我还大声,“难道你居然不知道?”
我拽了拽头发,发了半天呆,突然转向百里晨风,道:“百里先生,我坚决反对让此人同行!事实上,我确信由他做保镖的话,阏伽瓶将再无安全可言!”
还没等百里晨风回答,萧左已长身而起,对着我恭恭敬敬的鞠了躬,道:“宫大小姐,谢谢!真是谢谢你!”
我又开始发呆。
他道:“此去百里城,迢迢千里,一路要经过六七个土匪老窝、七八个山贼地盘、八九个晌马据点,虽然我对路况还算清楚,和部分匪盗也有点交情,但你们带着那么多珍宝,我实在很怀疑在钱财诱惑下朋友交情能有多牢靠。本来我这个人生来就怕麻烦,特别是这么大的麻烦,我通常躲都来不及。但最近我闹穷,晨风答应事成后给我一大笔钱,又求了我大半日,我才勉强答应了为一支瓶子做保镖这么傻的事。没想到你救了我!你救了我的命!谢谢谢谢! ”
他罗罗嗦嗦的说了这么一大堆话,越说越激动,到最后简直感动的连眼泪都快流了出来。
我则越听心越沉,到最后连心跳都几乎停顿了,忍不住问了句:“百里城究竟在何处?”
“在蜀中。”回答我的人是百里晨风。
“什么?那么远!”我大吃一惊,看着他道,“你说你家城主三天前去世,但你两日后就到了洛阳,怎么解释?”
“这个是因为我家城主自知大限将到,所以半个月前便命我动身来洛阳。”百里晨风道,“此行有千里之遥,辛苦宫大小姐之处,还请多多担待。”
“这倒无妨。问题是……”宫翡翠瞟了眼萧左,咬牙道,“真的需要他来带队?”
百里晨风点头道:“萧兄熟知八方地形,若论安排行程路线,恐怕再难找出比他更权威的。”
就是说,此行无论如何也要由这王八蛋领队?我在心中骂了一声,忍不住又拿眼睛去瞄萧左。
而他,大约是说话太多,抓过茶几上的茶杯一气牛饮,又瞪着眼把手上的空杯瞅了半天,喃喃道:“玉的?”突然对我说:“这杯子,我能否拿走?也算来过宫家,留个纪念吧。”
看他那副财迷的德行,我信他只是想留纪念才怪。
——他居然宁肯向我乞讨一只茶杯也不愿挣百里晨风的那“一大笔钱”!
我狠狠的盯着他,良久良久,才深吸一口气,道:“好吧,一起去!”
百里晨风一直紧蹦的身体骤然松懈,连风纤素都仿佛安下心来。
萧左的神态还是那样懒洋洋的,慢吞吞道:“一起去也行,但得约法三章。”
“好!”我随口应了句,随即就回过神来,叫道,“约什么法?”
萧左道:“第一,这一路上最好安分守己些,千万别没事惹事。我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很会惹麻烦,但要为大局着想,安全抵达百里城是最重要的。”
我仔细的瞧着他,好像想从他脸上找出朵花来,突然展颜笑道:“你说的真是对极了!我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有道理的话!”
萧左又道:“第二,我们各走各的,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最好不要麻烦对方。”
我的笑意加深,道:“这样当然是再好也不过的。”
“第三,不许打退堂鼓,既然上了路,一定要把东西送到地头。”他要死不活的瞟着我,道,“我一直疑心有人会在半途上带着宝瓶开溜,所以怕的要命!”的
我已笑的灿若春花,不能说话,只能点头。
风纤素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大概是怕我会被气死。
她五岁的时候就认识我,当然知道我笑的有多灿烂就说明那时我有多生气。
萧左那个王八蛋居然把原本该我说的话全都抢先说光了!简直岂有此理!
“大小姐笑的这么开心,想必是觉得我说的有道理,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
“为什么不呢?”我立刻挤出一个更大的笑容,斯斯文文的说,“萧公子竟如此识大体,我实在觉得很开心,简直是开心的要命!”
要他的命!
第三章 路遇初险(1)
第一节 行路难
“大小姐,喝点莲子羹吧?”
白生生的小手上托着个蓝田玉碗,递至我面前,是金昭那丫头。
我倚在窗棂边摇了摇头,眼睛瞬都不瞬的盯着外面一掠而过的景物。
马车正行驶在洛阳郊外一望无垠的田野上,蓝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金色的阳光照耀着绿油油的庄稼地,阵阵炊烟在远方冉冉的升起,偶尔一两个稻草人在极近的距离和马车擦肩而过。
我的口中不断发出叹息声,这些寻常人家看腻了的景致,却是我从未体验过的新鲜,我不禁由衷的感到,此行就算再多走一个半月也是值得的。
“大小姐第一次出远门,正在兴头上,当然喝不下那莲子羹……”正在身后为我捶肩的眉妩笑道:“要喝,也得喝酒啊!”
我眼睛一亮,转身拧着她的脸道:“鬼灵精,到底还是你跟我的时日久,比她们都了解我!”
这一转身,被我掖着的窗帘子便垂下来,遮住了窗户,车内光线骤然一暗的同时,车厢忽的向右倾斜,差点把我摔在地毯上。
“前方急转弯,马车上的人小心了。”外面传来萧左慢悠悠的声音。
现在才说,这个王八蛋!我恨的牙痒,一掀帘子探出头就道:“你……”
刚说了这一个字,就看见一块嶙峋怪石迎面扑来,“呼”一下和我擦脸而过,转瞬就被丢在车后,紧跟着又是一节张牙舞爪的树枝……我大惊,将身一拧,脊背“砰”一声贴上车厢,脸上还是感到了一阵刺痛。
“大小姐!”三个丫头急急上前围住我,吓的嗓音都打着颤,“车、车子走在什么地方呀?好端端的,怎么会……”
我轻轻的推开她们,慢慢的捏紧拳头,厉声喝道:“给我停车!”
“大小姐!你的脸……”甫出车门,匆匆赶来的风纤素一见我便呆住了。
我没说话,目光笔直的投向相隔几步之遥的萧左。
他仍然骑在马上,看见我脸上的擦伤,眉心似乎一拢,喃喃道:“坐在车里还不老实,探出头来做什么?”
声音虽小,我却能听见,冷笑道:“你问我么?我倒还想问你呢!”
“问什么?”
“别跟我装傻了!”我发现自己已开始发抖,就先做了个深呼吸才道,“你是怎么带的路?这——”我指着前方那条夹在两山怪石之间、幽深难测、坑洼不平的小路,道:“这也能算路么?”
“当然算路!”萧左冲我笑了笑,道,“据我所知,这叫山路。”
“哦?”我气极而笑,并希望脸上新添的伤痕能使那笑看上去狰狞些,“据我所知,还有一种路叫大路,萧公子家学渊源,想必有所耳闻。”
萧左笑道:“那种路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大小姐见多识广,一定知道吧?”
我不知道,只好又“哦”了一声。
幸好萧左没再追问下去,自己把答案说了出来:“大路,也是险路!尤其是对那种携带珍贵物品还不肯轻骑上路,非要坐着豪华马车招摇过市的人,更是险上加险。”
我瞪着他,半天才从牙逢里迸出几个字来:“山路便安全了么?”
“也不安全。”萧左苦笑着说,“带着价值连城的宝物,天下哪还有什么安全的道路。”
“不错!”一直不作声的百里晨风突然接口道,“但是,山路秘密,行踪不易被人发现,且夹在两山之间,两边尽是峭壁,道路又狭窄,敌人一来难以隐蔽,二来无法发动大规模袭击,总强于人多眼杂又易被合围的官道。”
我心一沉,道:“敌人?这么快就引来敌人了么?”
百里晨风道:“据可靠消息报……”
“可靠消息?”我扬了扬眉。
“就是我在豫南一带的朋友传来的消息。”萧左淡淡的说,“大小姐如若觉得这算不得可靠,可以当个笑话听。”
他的表情说明那绝不会是个可笑的消息,我紧盯着他,清清楚楚对他说道:“我对笑话没兴趣,也不需要它可靠,只要有用就行。”
他也盯了我很久,才缓缓道:“那么,这个消息恐怕不会让你失望。”
“说。”
“作乱南阳、驻马店一带的‘山中一窝鬼’已率众出巢,我们若走官道,难保会在半路与他们迎头撞上。”
山中一窝鬼!我咬牙,我听说过这个名号。他们是河南境内最凶悍的一伙山贼,经常行走于豫南的商旅,只要远远看见他们那面画着骷髅的黑旗,就会吓的站立不住。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出发不过半日就招惹上如此难缠的敌人,但是……“我们总得过黄河的,不是么?”
“所以我才决定走山路。”萧左叹道:“官道虽平坦,却需多绕八十里路,如果我们穿山而行,一出龙门便可直接渡河,幸许可以避开那些恶鬼。”
我不由自主的点点头,道:“这么说,时间是关键。”
“不错,越快越好。”
我想都没想,断然道:“如此,弃车!”
接着,一连声的命金昭、玉粹整理行装,越轻便越好,剩下的东西命眉妩连马车一并带回家。
金昭、玉粹同胎一母,同样的一套剑法由她二人共同使出,却如同四剑合壁,威力无穷。而眉妩除了替我梳头外,再无其他用途。
萧左含笑望着我,待我上了马,突然“喂”了一声,我一抬头,见他从怀着掏出个小瓶子,冲我摇了摇,道:“外敷,很有效,不会留疤。”
说着,一扬手丢了过来,也不管我接不接,提着缰绳就冲到队伍最前,一身邋里邋遢、仿佛是白色的衣衫在风中翻飞着,竟很有点英姿勃发的味道。
我下意识的接下那瓶子,触手一片温热,是他的体温……我浑身都一震,脸上顿时发烫,捏着瓶子的手却无比温柔起来。
那个王……萧左,其实也没那么可恶。
急驰了两个时辰,天色渐渐昏暗,人和马都疲累不堪,走到一处有草有水、稍稍开阔些的地方时,萧左翻身下马,道:“休息片刻,等马喝足水就上路。”
他的意思很简单:马是交通工具,一切以它们的承受能力为主。
在心情好的时候,我倒不吝于承认:这家伙说的话虽不好听,却着实有理。
此刻我的心情就不错,但萧左的神情却很奇怪。
他正卧在草丛中,表面看去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可我却注意到,我每在心中数二十下他都会俯首贴地一次,似在倾听什么,还有,他手中抓着一块干粮,却连一口都没吃。
我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战胜不了好奇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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