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逊向前走便是要去看看里面是什么人,此时人已经站在他跟前,他自然没有必要继续往前走。
他迈出第三步的后一条腿尚未跟上来,眼睛却轻轻地眯起,全身上下以一种极为滑稽的模样站在那里,细细地打量着门口处的那两人。
一眼看去,便知大概。
这二人一老一少,看着面生,应该不是关、饶之人;看那年长者胡须遮颈垂胸,负手而立,天然一副出世模样,实力绝对不低;另外一人看着年轻些,不过却也是相对的,或许与笛响差不多年纪,他着一身书生装束,双臂下垂而手中并无一物,可是看上去却并不别扭,反而是让人觉得那般站法才应该是最合适的姿势。
虽然天色已暗,可是笛逊却知道,这二人都正看着自己。
正如自己不动声色地正眼看着他二人一样。
不知道自己在他二人眼中又是如何的一副模样……笛逊稍稍失神,回过神来时却并不觉得失神有什么不合适,或许这一霎的失神隐藏了数道杀机,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他仍然好好地站在原处。这一霎的失神只是让他觉得与这一老一少有些惺惺相惜之感罢了。
“借把剑来使使。”花恨柳甫一见到笛逊的那定格了的怪异动作时,还道自己错估了一个疯子的实力,不过等他定睛去细看笛逊整个人时却不得不承认,照目前自己的水平,很难在笛逊手下毫发无损地脱身。
所以他认命般地,心存着破罐子破摔的痞性,毫不客气地对着看上去明显在失神的笛逊说道。
花恨柳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即便是站在他身旁的牛望秋也仅仅是幻觉般地听到花恨柳借剑。他开始时还道是对着自己所说,等想起自己的剑早就在北狄时借给花恨柳杀正官正印时便已损毁,才恍然意识到,花恨柳这是对笛逊所说。
笛逊微愣,他未料到对方先说话,更未料到甫一开口便是向自己借剑。然而,最出乎意料的却是这说话之人的语气,他明明想要从别人那里借剑,可听他的语气分明是平静地说出这句话,就像在吩咐自己的书童或者下人一般:“去,将我的剑取来!”
笛逊虽然对对方的言行举止诧异,却也不会就像个下人一样别人要什么东西他便去取来什么东西递上。他微眯的眼睛此刻若不仔细看,几乎看上去是已经闭上了。
“借剑何用?”他轻声问。
此处再次用“借”,完全是他的心理在作祟,毕竟他才是整个笛府、整个关州的主人,有人竟然毫不客气地向他索要东西,他如此回答也是在提醒对方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自然是杀人。”花恨柳表情怪异地看了一眼笛逊,不明白对方怎么会问这么白痴的问题,因此在回答的语气上自然不可避免地就沾染了一些情绪,就差着将“废话”二字打头先说出来了。
“唔!”笛逊微微点头似乎是被花恨柳的话一语点醒,对其他的并未表现得太过于在意。他轻轻抬头,配合看似闭着的双眼,就好像是在空气中挺着鼻子闻着不知何处飘来的花香一般,许久之后才又开口问道:“要杀谁?”
“杀你。”花恨柳说出此话时已经平复了方才的情绪,这句听似平静的话落在牛望秋耳朵里却是不得了的事情,若不是笛逊还在一旁站着,此时牛望秋应该双手按住花恨柳的肩膀,边摇边问:你疯啦?这和先前说的剧本可不一样啊!
然而此时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努力将自己惊异地瞪大的眼睛紧紧眯起,密切注意着笛逊的反应,稍有不对劲他一定会撇下花恨柳自己先一个人逃了去!
所幸,笛逊的反应并不过火,相反,他听到花恨柳的回答后反而一笑,问道:“为何杀我?”
“留州,佘氏。”缓缓地吐出四个字,花恨柳看着笛逊一瞬间瞪大的双眼,心中欢呼一声:押对了!
第三百六十章 计划外的动手(首更求订阅)
若说这世上还有什么令笛逊心生后悔的一件事,屠灭留州佘氏一族可能算是为数不多的几件事情中的一件。当年他贪心之下一举攫取了留州,虽然短时间内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却最终因为不受留州人民待见,到后来唯有保持高压的态势才勉强将留州留在自己手中。
半年前,考虑到饶州与北狄的关系日渐紧密,反复思考之下笛逊将留州献给了北狄拨云大君,一边借此讨好北狄方面,另一边也算丢下了这个让自己负重不堪的包袱,少了些许掣肘。
他本以为留州至此便与自己撇清了关系,却没有想到今日闯进自家府中偷听议事之人,竟然口称来自留州,更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的姓氏竟然是“佘”!
脸上的错愕一闪而过,他不动声色地又细细打量了花恨柳一番,并没有看出对方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觉得那看向自己的眼神愈发清冽。
“此话何意?”是与不是,并不是自己猜测便能猜出个结果来的。笛逊眼睛重新眯合,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问道。
不过,他问完这句话后却并没有等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花恨柳心中暗骂一声“装模作样”,表面上却是一副什么都没有听到似的,仍旧冷冷地、毫不畏惧地盯着笛逊看,似乎他这样一直看下去,笛逊便会羞愧难当,便会掩面而逃,便会以死谢罪似的。
而这副表情看在笛逊眼里,却又有了另外的一层意味:他冷眼看我,暗含讽刺,想来是觉得我刚才的话是明知故问了……
心中这样想道,他愈发地担心眼前的这个自称姓佘的青年男子便应是自己最不想看到的那一家佘姓之人,如炬的眸子向着盯来的目光看回去,他最终压抑不住心中的不安,睁开了双眼向花恨柳问道:“佘君楚是你什么人?”
听到笛逊的这句话,最先有反应的并非是花恨柳,而是自方才出来后一直站在花恨柳身旁未出声的牛望秋。就在刚才花恨柳说出“留州佘氏”四字后,他便明白了花恨柳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了,只因为关于佘庆与留州的事情他隐约从杨简口中听说了一些,知道佘庆原来便是留州佘氏大族中人,与笛逊可谓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不过,即便是知道这其中的因果,可是牛望秋却也知道佘庆对于自己在留州时的往事提及甚少,除了目前自己一众人大都了解的一点外,并没有其他更多的信息透漏出来。花恨柳知道的自然不多,更别提笛逊口中提到的这个所谓的“佘君楚”了,万一答错了或者答不上来,那岂不就是弄巧成拙,直接露馅了?
正是担心这一点,他在笛逊问出话后当即选择了自己认为最正确的反应——凝全身之力奋力一击,而那一击的方向正是笛逊所站之地!
牛望秋的实力按照当时天不怕的评价,应该高于皇甫戾的其他几名学生而低于杨武,经过这一年多的时间,虽说总归有些进步,但毕竟早已过了一日千里的年纪,与原来的水平相比提高并不明显,若不是当时为了感谢他帮助花恨柳融汇了“势”而送服的丹药,恐怕这一年没有退步便应该是天大的幸运了。
当然,这毕竟是与一流的高手相比,若是与普通人相比,牛望秋的本事绝对与他在世俗人眼中的世外高人的模样匹配得起来,即便是笛响、笛声联手,想要从他身上占到些便宜也是枉然。
就这样暴起的一击,简简单单的一击,站在他身旁的花恨柳还未来得及答话,便只觉一阵清风拂过,等到意识到是怎么回事,想要出手相援时,却听得“砰砰”两声暗响,疾驰而去的身影飞掠而回,牛望秋已经站回了他的身旁!
这速度不可不谓是电光火石!只不过尚不及感慨出手之迅疾,花恨柳的目光却深深地被牛望秋所吸引。
若说牛望秋先前有“世外高人”模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那张与满头的花白须发不相称的红润脸颊的话,此时若是再有人来看,牛望秋的样子便只能称得上是风烛残年的落魄道士了。他的脸色苍白不见一丝红润,凝聚全力一击的右臂自小臂以下宽大的长袖业已残破,偶尔有一两处布片震落,正落在他与笛逊之间的这片不远的空地上。
尤其令花恨柳感到震惊的是,他竟然看到牛望秋的右臂在不停地颤抖!要知道,牛望秋一直都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眼下他不顾脸面地将自己颤抖的右臂垂在身侧,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便是掩饰着将自己的手背到身后这样一个轻巧、简单的动作,他都无法完成了!这其中的意义不言自明!
花恨柳因着牛望秋的负伤而震惊,笛逊却因为对方接了自己硬抗的一击后竟然还能好好地站着而震惊。虽然对方是在自己心神不定的时候发动的突袭,可是平心而论自己早在他近身之前便已回神做好了迎击的准备,即便说对方占了便宜,也不见得对最终的结果有多大的影响。
对实力肯定是一方面,对于对方准确地把握了时机发动雷厉风行的攻击,笛逊心中更是赞许:看这老者做派,一定长期地在军中呆过,能忍、能干,确实有着一股子铁血作风。
想到这一点,笛逊心中又想起二十多年前留州的那支人数不多却号称三州之内第一亲卫的铁血卫,不正是那人亲手打造出来的么?
越是往这方面想,他心中越是笃定,有着铁血卫风格的老者,来自留州的佘姓年轻人……这似乎都印证了自己心中的那个猜测。只不过,目前他心中却仍对两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当时自己不是下令将佘氏一族的人全部杀了么,这两人又是怎么回事?他们躲在议事堂中偷听响儿与那位贵人的谈判目的又是什么,仅仅是想打探与留州有关的消息么?
他心中这般思考着,却未留意疾退之后一直沉默站在花恨柳身旁的牛望秋轻轻启了启嘴唇,在花恨柳尚未反应过来时,快速说出“真打不过”四个字便又复闭口不言。
花恨柳开始时还道自己听错了,可是仔细回想了一下,却觉得既然说“真打不过”那便是说知道自己当时在议事堂内开玩笑问过的“你有几颗牙”这句话,当时在议事堂中的人除了他自己之外,便只有牛望秋,这句话自然也就是针对牛望秋所说。
确定牛望秋是这说话之人,花恨柳震惊的心情稍稍安定许多,他心知如果牛望秋负伤之下尚有心情动嘴皮子说话,至少也说明就眼下负伤的情况来看,暂时是死不掉的。
心中高悬的一块石头落地,花恨柳知道既然牛望秋已经动手,那么自己也不能等太长时间了,心念默转将体内剩下的力气聚集起来,他大吼一声“老贼,还命来!”便去若流星、势若惊雷,双手交叉作锤状飞跃而起向着笛逊头顶砸下。
“嘣——”
与方才沉闷的“砰砰”声想比,花恨柳的这一击与笛逊接触后发出的声音轻细了许多,若不是离得近一些几乎细不可闻,但这并不意味着威力也不如方才那一击大。
仿佛是为了印证什么,这一声轻细的声音响起后,笛逊所站之处,由他脚下开始,成波纹状向四周丈远的距离扩散,碎裂而细密的纹路如一张巨大的捕食的蛛网,出现在院子里青石铺就的地面上,那块块青石之间用作填缝的细沙竟也出现了如麻线一般粗细的空隙,深可见青石底下的黑泥。
与牛望秋一样,花恨柳这一击也仅仅是“一击”,一击发出不论成效如何都急速而退,而略有不同的是,花恨柳这一退是主动的退,牛望秋先前的一退更像是被“逼退”。
稳稳落身牛望秋的身旁,花恨柳捕捉到牛望秋眼中传来的一丝惊异。他自然清楚牛望秋为何惊异,因为自己这一击既没有用“势”,也没有用“天人三式”,甚至连从花语迟那里、从吴回那里学来的招式都没有用,就是简单粗暴的一击锤击,若说非得是从哪位高人那里学来的话,倒是有几分牛望秋的师叔、那位在荡寇砦守着荡寇将军与荡寇侯过日子的胡来的风格。
但是不得不说,这一招应该是诸般选择中最为保险的一招。其余任何一招,即便是不见于世人的“天人三式”,一旦施展出都有可能被笛逊记住或者看出来处,如果是这样的话不说一定会引起怀疑,但至少于当下而言,花恨柳不愿意冒这个风险。
要知道,牛望秋方才一击之后依然负伤,而自己也在施展这一记锤击之后没了力气,若这个时候引得笛逊心生疑窦,恐怕自己两人也就只有等死的份儿了。
与预期中的时间相比,笛逊沉默得更久了一些,更让花恨柳意外的是,方才丝毫看不出有任何伤势在身的笛逊,此时抬起的嘴角上虽不明显,但确确实实是有一道血线!
莫非自己方才那一击重伤了笛逊?如此想着,花恨柳的眼睛雪亮了起来。
第三百六十一章 最佳答案(二更)
仔细算来,笛逊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受过伤了,他至今仍然记得上一次受伤是何时、在哪里、被何人所伤,甚至连伤在什么武器和招式下,也记得清清楚楚……这只因为当时他并不以为自己会受伤,就像对方并不以为自己真的会动手杀人屠族一样。
意外,往往就这样来得意外。
时隔二十多年,当初伤到他的那个人早已不知散落在何处化作了白骨,就在他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甚至是错误地认为已经忘记了受伤是什么滋味的时候,老天却偏偏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巧便巧在,这次令他受伤之人,与上次那人之间的关系应该不浅。
笛逊并不愤怒,他甚至有些感激老天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点醒自己。轻轻翘起拇指尖,略有些老茧的拇指肚在嘴角一拂而过仿佛随手挥去了留在脸上的饭粒,再看向花恨柳时他的眼里充满了喜悦。
不错,正是喜悦。
刚开始时花恨柳接触到笛逊的这一眼神还道是自己心中的得意被他看破,他眼中流露出的欣喜之色莫非是讽刺么?不过看得久了花恨柳却笃定地相信:笛逊眼中流露出的神采就是喜悦!
而问题的关键是,他并不知道笛逊为何喜悦,这也是他心中倍感不安的原因所在。
“佘君楚这三个字,你不配说出。”心中别有计较,嘴上他应的却是早前笛逊的问话。牛望秋只知道他必定不知道佘君楚是谁,可是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