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柯辉的打算,可是没想到轩辕狐在听到150这个数字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开心,她甚至微皱起眉毛,沉思了好一会儿,然后才道:“金三角的人一点都不实在嘛!”
噗——
柯辉无语了。
150了还不实在?他怕再往下压价金三角的人会直接把他给剁了。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跟轩辕狐说,只得小心翼翼地道:“老大,很低了吧?”
她摇头,“不行不行,150,这价格是我准备给傲月的。”
“啥?”柯辉傻了,“老大,那我们没得赚啊!”他一边说一边看向简涛,意思是让他帮忙给说说。
简涛一摊手:“这个我真不懂。”
轩辕狐也不再打哑谜,干脆地告诉柯辉:“以我们的条件,金三角让到120没有问题。你就去用这个价钱跟那边说,他们如果不卖,这笔买卖咱们不做也罢。”
轩辕狐这样说了,柯辉也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一边想着要怎么样跟金三角周旋。
简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放心吧!老大说120能拿下,那就一定能拿下,你还不相信老大么。”
柯辉一想也是,便也有了自信。
见金三角这边的事情解释,赶紧又把话题绕回傲月,柯辉问轩辕狐:“那老大,你看傲月这边,你是见还是不见?”
轩辕狐吃下了最后一瓣桔子,然后点点头:“见。”
简涛微皱眉,“在哪见?”
她答:“当然是在华夏,就在S市。现在是对方想见我,又不是我想见他们,没道理咱们自己辛苦跑那一趟嘛!”
简涛松了口气。
他还真怕轩辕狐到俄罗斯去,那边的黑帮组织可比华夏猖獗得多,而且有军火优势,万一有点闪失,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而让对方上华夏来,那一切就都好办了。虽然狐组织的势力现在还没法跟战盟和天下会比,但好歹在S市那也是响当当的三号帮派,且再过不久,战盟跟天下会自然也会被他们收入囊中。
这件事情就由柯辉负责联系,轩辕狐在厂房这边又转了几圈,分别去看了几拨兄弟,就跟简涛一起回了市区。
回去的路上跟简涛说:“等金三角和俄罗斯这两边的生意步入正轨之后,咱们狐组织也算是有了最主要的产业支撑和经济来源。我看最好是在靠近市区的近郊选一处别墅,做为总部,几位堂主都预留好房间,包括我的,这样也能方便一些。柯辉这一片厂房离市区太远了,一但有事接应着不太方便,最好让他也搬一搬。以后两边的货接下之后直接运走,不需要往S市中转,他那片厂区也没什么大用了。”
简涛点点头:“好,这个我去办。回头我跟老杜联系下,买房子他是行家,让他帮着挑一处。”
“嗯。”她又嘱咐道:“尽量大一点,有独立空间的,方便我们出入。”
简涛说:“明白。”
☆、有点不对劲了
两人回了市区,又到新月去一起吃了饭,再逗留一会儿,回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了。
公寓的物业人员送来一个包裹,收件人是文初初。
她疑惑地对着那个包裹看了又看,捏了又捏,软软的,好像是衣服。
她不明白,是什么人会寄衣服给她?歌迷?不可能,歌迷的东西只会寄到麦田公司,不会寄到她家里。
而且……
轩辕狐用力按了按额头,那地方突出其来的一阵疼痛让她犹自皱了皱眉。
包裹单上的字迹很熟悉,那种熟悉不是说她见过,而是她好像见过。
这种感觉很奇怪,明明应该最陌生的,但却能带来强烈的共鸣。
轩辕狐几乎一下子就想到东西是谁送的了。
夜归来!一定是他!只有夜归来才能够给她带来如此强烈的熟悉感。
是的,她没真正的见过夜归来写字,公司的文件基本是到不了她手的,就算她经常出入夜归来的办公室,也从来没有翻动过他的笔记之类的东西。最多也只见过夜归来的签名,但那样的签名太抽象,代表不了什么。
包裹单上的字是规规矩矩好好写的,那种感觉让轩辕狐极度的不舒服。
不舒服不是因为夜归来,而是因为她实在想不起两人之间到底有何渊源。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虽有心把它压在心底,但客观上,总会有一些外在因素在适当的时机下就提醒你它其实还是真实存在的。
就像她对夜归来的那种感觉,虽然拼命的在压制,但却还是有失败的时候,比如说现在。
回到家,包裹拆开,里面是一件崭新的白色毛衣。半长款式,厚厚的绒毛贴在里面,身前有一只可爱的小熊憨憨地看着她,十分可爱。
她几乎是一下子就爱上这件毛衣,抱在怀里舍不得放下。
可是目光一触及那扔在旁边的包裹单时,却又是眉心一皱,额角一阵疼痛。
“今天有点反常呢!”她揉揉额角自语,以前在觉得夜归来熟悉的时候只会震惊,包括第一次见到他时直接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慌乱,但却从来都没有过这种身体上的不适。
今天她的头很疼,这让轩辕狐隐隐的有些担扰。
她在想,是不是这种感觉再也压制不下去了?她再也不能够对这种熟悉感装做若无其事,再也不能够置之不理任凭发展?
可若不这样,还能如何呢?难不成要对夜归来坦白说她就是轩辕狐,是死了之后又重生一次的人?那还不得被送到精神病院去!
她开始纠结,越纠结头越疼,夜归来的电话却在这时候响起。她接起来,就听到那边说:“衣服收到了吧!我看着好看,你又喜欢白毛衣,就买来送给你。”
“唔。”她吱唔一声,没精打采地问:“你还在台湾?什么时候能回来?”
他说:“快了。”
“快了是多久?”突然就有些烦躁,干脆从□□坐起,声音提高了几分——“夜归来,前几天打电话就说快了,可是这么些天过去,你还是没回。”
☆、晕倒
电话那头的人有些无奈,声音放得更软,说:“这次真的快了,不出五天,我一定回去。”
“好吧!”她叹气,“对不起。”
他却一愣,“对不起什么?”
轩辕狐挠挠头,“对不起我不应该对你吼,我怎么可以跟神仙发脾气。”说这话时,又恢复了她最常见的德行,小下巴微微上扬,双眼眯起,懒洋洋的样子,就像一只猫。
夜归来无语,第一次对自己的相貌有了点点嫌弃。
“我很困,想要睡一下。”她放软了声音,人也窝在□□,“夜归来,谢谢你的毛衣,还有,字很漂亮。”
她说完最后四个字,犹自挂断了电话,然后目光幽幽地又投向那个已经被拆掉的包裹。
字迹,为什么一看到夜归来的字迹她的头就好疼?
抬手敲了敲,暗里祈祷能够在这样的不适下快快睡去,也许一觉醒来就会好了。
却不想,疼痛越来越重,那种钻入脑膜直捣神经的疼让她再躺不下去,撑着身子坐起来,人却晕晕的。
轩辕狐生出一种警觉,自己现在很不对劲,这种状态分明就是要晕倒的前兆,虽然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也不认为是因为外界危险而造成的。可身体反应却再真实不过,让她不能再忽略。
她想要站起来去洗个脸,也许可以好一点,又或是在药盒里找点药,八成是感冒发烧。
可才这么一动,一阵强烈的眩晕突然□□,让她一下子又倒回□□。
她有些无奈,这要放做以前,出现这种情况那太可怕了,会让她的生命随时随地发生危险。
但现在却不至于那样紧张,文初初的世界里不存在性命威胁,这一点,她是放心的。
许是病了,毕竟现在这个身体素质虽然已经被她驯化得很好,但跟前世那个身体比起来还是太差,偶尔生个病也是正常的。
轩辕狐想,是不是应该叫阿刊来送自己到医院去。或许由简涛来送她更方便一些,可毕竟她顶着文初初的脸,让阿刊去送很正常,由简涛陪着的话,万一被狗仔拍,又会被好一通乱写。
她抓起电话,就要去拨阿刊的号码,谁知指尖刚触及屏幕,手机竟先响了起来。
上面的来电人让轩辕狐无奈苦笑,邵凝,他还真会挑时候。
虚弱地接起,懒懒的声音送去——“喂。”
那头的人对这声音一点都不稀奇,张口就道:“大白天的在家睡觉?文初初,你真是太懒了。如果换个人站在你今天的位置上,怕是接演出都接不过来,数钱数到手抽筋,哪还会浪费时间在睡觉上。”
轩辕狐从来没觉得邵凝是很多话的人,今天却有点不耐烦,头一阵一阵的疼,让她觉得若不是靠着一点意志力强撑着,随时都有晕过去的可能,哪还有心思听他啰嗦。
“邵凝。”声音依然虚弱,比之前更甚。
邵凝几乎是反射性的就接了一句——“喂,你是不是要睡着了?”
她叹气,“不是要睡着,是快要晕倒了。你如果在S市又刚好没事的话,就麻烦到我家来一下吧!我觉得我实在需要一个人把我送去医院。”
☆、被封杀了
轩辕狐到是真的有点饿了,可眼瞅着邵凝把粥端到了自己面前,再轻轻地吹凉,然后用勺子盛起来作势要一口一口地喂她时,却又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她眉心微皱,没去迎合他的动作。
邵凝有些生气,干脆放下手里的东西,道:“文初初,你不是可以在麦田公司当着黎青的面儿都能挽着我的胳膊的么?你不是在商店里当着其它艺人的面儿也能缠着我装亲热的么?怎么,现在你病了,我喂你吃点粥,这都不行?你不是这样娇情的人吧?”
他这样一说,她到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了。
是啊!她从来都不是娇情的人,甚至跟邵凝之间,从最开始就是她这边采取主动。
可那到底是以前,以前她主动,他也不拒绝。现在不同了,他就是他,是那个光芒耀眼的大明星,却再不是她想要缠上去的那个人。
“不是娇情。”她看着他,说:“我从来都是一个只随自己心情做事的人,如果我现在明明不愿意让你来喂我,但却又碍于面子硬去接受,那才是娇情。”
“有什么可愿不愿意的!”邵凝不解,“你是病人,喂你吃口饭又怎么了?你就把我当成医生或护士不就好。”
“可你到底不是医生护士呀!”轩辕狐眨眨眼,笑了起来,“邵凝,我又不是伤到手脚,我可以自己吃的,谢谢你送我来医院,你如果不忙呢,可以留下来陪我一会儿,如果还有事呢,就去忙你的,我没关系,不需要照顾。”
“我没事。”邵凝摆摆手,“可能近一段时间都不会有事。”
“哦。”她随口问:“大明星也可以这么闲?”
“阿刊没告诉你?”他到是反问过来,闹得轩辕狐一愣——“他告诉我什么?”
邵凝摆摆手,不想多说。
轩辕狐到是来了精神,追着问:“到底是什么嘛!邵凝你不老实,有事瞒我。”
“瞒你?”邵凝耸肩苦笑,“依你所言,我们俩各不相干,我的事就是我的事,何来瞒你一说?”
“不是男女朋友但还是普通朋友嘛!”她说得理所当然,“而且你看,我们是拍档,有你的演出肯定就有我,所以如果是跟工作相关的事,我有权知道。”
她说的没错,邵凝也无可反驳,就算不关什么普通朋友还是男女朋友的事,就像轩辕狐说的,两人是拍档,这件事情她的确有权知道。
“我,包括你,目前正被大陆地区□□中,所以我先闲,你也不忙。”
噗——
邵凝的话一出口,轩辕狐几乎是一下子就笑喷了。
“什么?□□?”她敲敲额头,“是谁不想活了要来□□我?”
“嗯?”她随口的一句嘀咕邵凝没听清,“你说什么?”
她摆手,“没什么,我是说谁把我们□□了,为什么?”
邵凝苦笑,“这件事情说起来是我连累了你,□□我们的人是景怡的父亲,我一直没有对你说,他父亲是S市主管文化产业的副市长。”
☆、有我在,没事的
轩辕狐失笑,“这就是你曾经说过的苦衷?”
“不只这个。”邵凝起身脱下自己的外套,再把里面的衬衫袖子挽到肘部以上,只见一条三存长的疤痕露了出来,狰狞可怕。
她凑上前看了看,皱着眉心说:“刀疤。”
“你认的到准。”将袖子放下,邵凝重新把外套穿起,一边穿一边道:“当年我初到M国,傍晚的时候遇到黑人抢劫。我反抗过当,失手将一名黑人推倒。他后脑磕在台阶上,造成脑瘫。你不知道,在M国,一个外国人将本土人打成重伤那是多严重的罪,哪怕对方是名匪徒,我也要面临很大的麻烦。走投无路时,是景怡的父亲出手相助,帮我找了律师打赢官司,并为我颠覆了高达十几万美金的律师费及诉讼费。他们家是恩人,所以,当他提出要我把合唱的机会送给景怡的时候,我没有办法拒绝。”
轩辕狐懂了,原来这才是邵凝所说的苦衷。
“如果我早把这件事情与你说清楚,是不是一切就不是这样了?”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一个结,今天话赶话说到这里,便要问个明白。
这个问题轩辕狐到是很认真地想了一阵,然后摇头:“不会,即便你当初就同我讲了,结果依然也是这样。”
“为什么?”邵凝不甘心,你就这么不通人情?
她扬扬手,“这个不是通不通人情的事,我有自己的原则和底限,不管什么原因,放弃了就是放弃了,再合理的理由那也只能是理由。嗯,或许这样说你不容易明白,也不太好接受。那我就告诉你,不管当初怎样,所有的事在我见到夜归来的那一瞬间都会全部颠覆。夜归来于我来说……是不一样的。”
邵凝摇头苦叹,他就知道,夜归来,归根结底问题都出在夜归来身上。
他并不认为文初初是那种肤浅得只重外表的女人,但同样,他也不得不承认夜归来所拥有的也绝对不仅是那一张神仙似的脸。那种从里至外散发出来的云淡风轻,不是装得出来的。
说心里话,输给那样一个人,他也不丢脸。
“喝粥。”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景怡的事情说出来,也算是去了一块心病。至于封不□□的,想一想,好像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我自己来。”她想伸手去接,邵凝往回缩了一下,“喂你喝个粥,我还能给你下毒是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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