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便日后常来常往。
高建军高高兴兴地开车走了。周晨拿着那二十一块钱有些不敢相信地看了又看,“大哥,咱现在攒了三十二块零三分钱,咱有整整三张大团结了!”
周阳也激动地用力点了点头,“够咱囡囡上三年学了!”
“大哥,还是你拿着吧,这么多钱我怕丢了可咋办。”周晨把今天的钱递给周阳,两张十块的纸币在他手里捏得都有些皱了。
“你拿着吧,你拿着比我保险。”周阳的眼睛里有坚定自信的光芒,“咱以后还能赚更多的钱呢,这点不算啥!”
周晨迎着周阳的目光,脸上慢慢也带上了自信的笑容,“咱以后一定能赚更多的钱!”然后去揉了揉周晚晚的脑袋,问她:“囡囡,二哥帮你拿着学费,你放心不?”
“放心!”周晚晚大力地点头,“大哥、二哥娶媳妇的钱也让你帮拿着!”
周阳和周晨红着脸对视了一眼,周阳无奈地捏了一下周晚晚的小鼻子,周晨却恨恨地找到了泄愤对象:“一定是赵小三儿带坏了咱家囡囡!看我回去不找这小子算账!以后不能让他找咱囡囡玩儿了!”
周晚晚在心里替赵小三儿念了一声佛,希望他自求多福吧!不管是不是殃及无辜,只要两个哥哥不拿吃油条的事来笑话自己就行了。
虽然周晚晚极力避免两个哥哥再提吃油条的事,最后三个人还是去乡食品站了。没办法,整个镇上就供销社的糖块和食品站的油条能给周晚晚打牙祭了,糖块上次买的还没吃完,两个哥哥要宠妹妹,唯一的选择就是去给她买油条。
为了不再惹周晚晚不高兴,当然,也是为了避免食品站里的人看见她再要抱要捏,周阳让周晨一个人去买,他们两个在外面等着。
可惜,这次他们没有上次那样的好运气,食品站今天不卖油条。确切地说,月中了,这个月都不会再有油条卖了。
没吃到油条,回来的一路兄妹三人的情绪也一点都没受到影响。周阳兄弟极力把自己的兴奋藏起来,可毕竟只有十几岁,尽管言语上什么都没提,行为上却比平时跳脱很多。周晚晚看着两个哥哥高兴的样子也很开心,她知道,他们这是因为自己能赚钱的缘故。
上一次赚钱,他们也很高兴,但那高兴里有不确定的忐忑和对未来能否再赚到钱的怀疑,所以高兴也是有保留的。这次就不一样了,他们确认了销路,知道不止一个人肯买他们的鱼;了解了市场,知道只要他们有东西,就一定能卖个好价钱;他们甚至还有了一辆特别实用的小推车。兄弟俩对自己赚钱的事有了实在感和确定感,对未来有了更大的信心。
这是他们在母亲去世后,经历了那么多困苦与失去后,第一次觉得自己能把握自己的生活,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这对周阳兄弟俩来说太重要了。
一向安静懂事的周晨今天甚至恢复了一些十一岁小男孩该有的淘气,像所有得到新鲜玩具的小孩子一样,他把这辆平板车的功能开发了个彻彻底底。一会儿拉,一会儿推,甚至被他发现了下坡的车闸、能拉伸的把手和这辆车的可折叠功能。
最后,实在受不了他的缠磨,周阳只能推着他和周晚晚走了一段。其实周晨的本意是推着大哥和妹妹走,但周阳不放心,怕两个人太沉累着他,先自己推了他俩一段,发现非常轻松,毫不费力,也就放心地坐上车,让弟弟推着他和妹妹走了一段。
周晨得偿所愿,很开心地跟周阳讨论:“大哥,我看这车推两头猪都没问题,等到年底交任务猪,就不用弄个架子车好几个人在大雪里费那么大劲推了。”
周晚晚被周阳抱着坐在车上,一脑门黑线。她和大哥还坐车上呢,你现在讨论推两头猪的问题,合适吗?
周阳可没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不过他也不同意弟弟的提议,“小二,我想了一下,这么好的车,你说咋就有人不要了呢?”
“是不是和上次的小铁箱子一样,是一个人放那里的?”周晨也觉得这事儿很蹊跷。
“那个箱子人家说不要了,咱拿来也没啥,这车这么好,万一人家还要,回来找了,可咋办?”周阳作为一个老实孩子,是绝对接受不了占别人便宜,甚至是偷别人东西这种事的。
“这车看样子都扔了好几年了,肯定是不要了。要不这么长时间咋不回来拿?”周晨可不同意把车放回去,“咱就是不用它,到时候也是被别人捡走了。”
“我也觉得这车的主人再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可就怕万一。”周阳也不舍得这么好的车让别人捡去,“要不你看这样行不,咱用完就把车放回原来的地方,好好藏好,下次用再去拿,这样万一人家回来找,也能找找,他要是不回来,咱就用着。”
周晨考虑了一下,觉得暂时这样也可行,“那可得藏好了,那边虽然去的人少,可也不是没人去,不能便宜别人了。”
“行,咱一会儿先回河套藏车,藏好了再回家。”周阳点头答应弟弟,“你来抱着囡囡,我推你一会儿吧。”
周晚晚笑眯眯地向她二哥伸出小胳膊,快过来,轮到你当肥猪了!
兄妹三人回到河套已经下午四点多了,周阳观察了一下地形,原来藏车的地方都是松软的沙土,车原来也是在这里埋着的,只是不深,可能下雨一冲,就被冲出来一部分,才被它们发现。他们决定还在原地挖个坑,把车深埋起来,再在上面放几块大石头。这样车主人回来能找到,别人却不会注意这个地方。
说干就干,周阳找了个粗树枝就开始挖坑,好在是疏松的沙土地,很省力,而且这辆车折叠起来体积非常小,也不用挖多大的坑。
周晨却不去帮周阳挖坑,他把车翻过来,在底下的金属横梁上用锤子和一个铁钉在敲敲打打。周晚晚好奇地走过去看,周晨好像是在刻字。
“把咱仨的名字刻在这个不容易被发现的旮旯,万一被别人捡去了,咱还能要回来。”周晨给妹妹解释,“这车以后就是咱的了,除非车的主人回来找,要不谁都别想拿走。”
“为啥刻咱仨的名字,刻一个人的名字不行吗?”刻三个人的名字多费劲啊。
“万一遇上个不讲理的,说他亲戚家的车,他亲戚也叫周阳、周晨啥地咋办?”
周晚晚对周晨这小孩缜密的心思真是佩服至极,你真的只有十一岁吗?你该不会也是穿回来的吧?
周阳和周晨在忙活着藏车,周晚晚开始考虑他们三个人的晚餐问题。回去喝周家的菜叶子糊糊?根本吃不饱。再吃一顿烤鱼?早上已经吃过了,再好的东西一直吃也烦呐。那就吃烤兔子吧,那个拿回周家的兔子是指望不上的,回去受气之前,得让大哥、二哥吃饱肚子。
所以,当周阳兄弟俩刚藏好车,周晚晚小手往他们旁边的草丛一指,“兔子!”兄弟俩这回丝毫没有犹豫,一个箭步就扑过去了。
那只刚被从空间放出来,地形还没观察完的胖兔子就这样被拎着耳朵抓住了。
周晚晚拍着小手笑,“耶!烤兔子吃!”
周阳兄弟俩对这个意外收获也很兴奋,妹妹说要烤了吃,那就烤了吃!
周阳去捡树枝、挖坑、垒石头,周晨去水边用他的瑞士军刀收拾兔子。
怕周晚晚看见给兔子剥皮、开膛会害怕,周晨把她支到周阳身边帮忙,周阳也一直用身体挡着妹妹的视线,在兔子肉烤熟之前绝不能让她看见那血淋淋的样子。
周晚晚知道两个哥哥的想法,自己也很注意地不往水边看。她这一世,身体和灵魂永远不能完全契合,无论是身体出现创伤还是精神受到刺激,都可能让这种不契合扩大,造成灵肉暂时或者永久的分离。
所以,周晚晚一辈子都要尽量避免受伤、生病、惊吓、抑郁,等等意外情况,因为一旦情况严重,她就可能失去来之不易的这一世,再次做回那个无力改变任何东西的孤魂。
世事岂能尽如人意,周晚晚不觉得这是多大的遗憾。只要她能陪在两个哥哥身边,别说这样的一点小麻烦,就是让她像童话里那个小美人鱼一样,每一分钟都要忍受着走在刀尖上的痛苦,她也甘之如饴。
有时候不只爱情能让人不顾一切,亲情更能给我们无穷无尽地面对任何困难的勇气和力量。而且,事实证明,到最后,往往是亲情更值得我们这么做。
周阳为了吸引妹妹的注意力,一边干活一边给她讲解,为什么要挖一个坑来生火,石头要根据风向来摆出出风口和入风口,树枝烧到什么火候开始烤肉比较好,最后还让她好好数一下用来串肉串的树枝。周晚晚跟周阳在这边玩儿的不亦乐乎,余光看见水边的周晨冲周阳打了手势。周阳弄好手里生着的火,过来抱起周晚晚转身去另一边,“我们再去采点水芹菜配着肉吃,好不好?”
周晚晚配合地转过头,不去看拿着剥了皮红通通的兔子去火边烤的周晨,“还要采点水葱和小头蒜,二哥喜欢吃。”
“好,还要给你二哥采点水葱和小头蒜!采一大把够不够?”
……
兄妹俩拿着洗净的野菜回来时,周晨手里的肉已经烤到八九成熟了,焦香诱人,吱吱地冒着油,一点都想象不出不久前它还是血淋淋一团的样子。
这只兔子肥美鲜嫩,再配上新鲜的野菜,周晚晚这个前世今生都不太喜欢吃肉食的人都胃口大开,吃了好几块。
吃完肉,兄弟俩把河套里他们去过的地方都仔细收拾好,力求不留一点有人来过的痕迹,又去仔细检查了一下埋平板车的地方,才带着周晚晚回家。
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天边的彩霞明丽多彩,金色的阳光照在三张吃饱喝足兴高采烈的脸上,特别的温暖。
因为拿着兔子,虽然用草窝子装起来,又像上次拿小箱子一样塞到一捆金达莱枝子里,三个人还是很小心地绕过南山,从稍微偏一点的田间小路走回屯子。
走到屯东头的公路上时,兄妹三人被沈国栋带着一群十多岁的男孩子截住了。
沈国栋身后的一群孩子和周家兄弟彼此都认识,看他们的样子,也没什么恶意,好像看热闹的意思居多。
为首的沈国栋好像也没什么恶意的样子,手里拿着一个弹弓一甩一甩地玩着;还像上次看见他一样,眼睛都懒得正眼看人,拿下巴点了点周晨,“听说你弹弓打得最好?咱俩比比。”
☆、第六十章 抱抱
自从沈国栋一个人打趴下大憨兄弟俩,就成为整个屯子的孩子王。虽然他跟着沈首长隔段时间才回来一次,每次也就待周末这一天半,但整个屯子的孩子提起他来,都敬佩不已,甚至赵小三儿这个只有四岁的小屁孩儿都在周晚晚耳边唠叨过好几次,这个沈国栋有多会打架,有多厉害。
周晨并不认识沈国栋,上次沈国栋打架的时候他先回家了,并没看见,后来虽然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一直没见过这个人。但这个人不太好惹周晨还是看得出来的,他把肩上背的金达莱枝子往上颠了颠,一脸平静地拒绝:“我打得也不咋好,很多人都比我打得准。”
“谁比你打得准?”沈国栋来兴趣了,“我找他比比!”
“跟你说我弹弓打得好的一定打得比我好,可是他好像不愿意跟你比吧?。”周晨很隐蔽地皱了皱眉,那是他表示不耐烦的小动作,抬眼看了看周围的孩子,“谁说我弹弓打得最好?你跟我比过?还是看见我跟别人比过?”
现在的情况一目了然,沈国栋想找人比弹弓,可屯子里的孩子都怕他,不敢比,不知是谁就跟他说周晨打得最好,让他找周晨的麻烦总比自己倒霉强嘛。
周阳走到周晨身边,慢慢地扫视了一圈周围的孩子。周阳平时不太喜欢说话,更从不跟屯子里的孩子打架,所以要说怕,还真没人怕他。但今天他沉着脸往这儿一站,冷冷的目光扫过去,好几个人都不自觉地退了一步。
沈国栋也马上明白了,“操!”他转身从人群里扯出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你他娘地敢忽悠老子!”
被扯着脖领子揪起来几乎双脚离地的男孩叫郑福生,是二道坎大队大队书记郑满仓的儿子。沈国栋没来之前,这个郑福生在三家屯一带可是个小霸王,招猫逗狗、打架斗殴,仗着他爹是大队书记,整个大队的大人、孩子都不敢招惹他,他简直是横着走的。
沈国栋来了之后。郑福生就贴了上去。主动做起了沈国栋的小跟班,虽然沈国栋并不怎么搭理他。
钱满仓对沈首长的了解可不像屯子里的农民那样一知半解,平时没少叮嘱郑福生要跟沈国栋搞好关系。那好处可大着呢!
所以,在沈国栋想找人比弹弓,又没人搭茬的时候,钱满仓马上推荐了周晨。现在被沈国栋扯着脖领子提溜起来。郑福生吓得都结巴了,一半是怕挨沈国栋的揍。一半是怕得罪了沈国栋挨他爹的揍,“不、不是我说的,是周军,周军说的。周军是他哥,他、他们一家的!”郑福生结结巴巴地辩解,“周晨前、前几天用弹弓打了好几十只麻雀。真的!可厉害了!”
“操!瞅你那熊样儿!”沈国栋扔下直哆嗦的郑福生,很感兴趣的去问周晨:“你真打了好几十只麻雀?操。老子今年天上飞的都没见过这么多,你在哪打的?下次带我去,咱俩比比咋样?”
“行啊,下次一定带你去。”周晨又往上颠了颠那捆金达莱枝子,很痛快地答应沈国栋。
“那你下次啥时候去?”沈国栋根本就没感觉陈周晨的不耐烦,还站在那追问着,大有这次一定要把这事儿说定下来不可的架势。
“现在农忙呢,等闲了就去。”周晨也表现得丝毫没因为这个家伙的不会看眼色而不耐烦的样子。
“那你啥时候能农闲?”
……
这俩人一个就这样绕着圈地说了半天,一个非要问出个准信儿,一个就是不跟他定确切时间。周晚晚趴在周阳怀里直打瞌睡,这个沈国栋破坏力真是强啊,他就是不用暴力手段都能把人逼疯……
“行了,小二,”最后还是周阳看不下去了,这么墨迹下去一半会儿回不了家,妹妹都困得小脑袋一点一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