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根本没有胜过孩子。
范文谨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脸上闪过尴尬,“我只是打个比方。”
“你说的是你自己吧。”女子感兴趣道,“是男孩?还是女孩?”
范文谨想到黎乔清秀而温宛的脸,笑了,“是个非常可爱的女孩。”
女子替范文谨把茶杯斟满,“你的孩子,自然是可爱的,什么时候方便,把她带来给我看看。”
范文谨没再说话,一壶茶喝完,就起身离开,女子也没再说话,就坐在一边默默的陪着他。
这个女子姓白,名冬梅,白冬梅,给她起这样的名字,很有可能是因为她出生在冬天,其实,她的生日却是在夏天。
她那对聋哑的文盲父母,永远不可能告诉她,给她起这样一个名字的原因是什么。
也许,只是因为他们是没文化的聋哑人而已。
她是在二十岁那年认识的范文谨,范文谨对她非常好,不仅赞助她学费,等她毕业,知道她的心愿是想开家茶室,帮她开了眼前的茶室。
就当她憧憬着有一天可以嫁给他时,他却结婚了。
她一直等他,等了整整十年,还是没等到他离婚,而他终于开口劝她找个人结婚。
既然注定了不能嫁给他,他又希望她可以结婚,那就结婚吧,她随便找了个男人就结婚。
那个男人的条件还不错,是个高中的体育老师,自从第一次到她的茶室来喝茶就喜欢上了她。
对白冬梅来说,既然已经不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和谁结婚都无所谓,很快,她就答应了那个高中体育老师的求婚。
在她眼里除了范文谨,其他男人都不重要,自然也不知道这是那个高中体育老师,第十次对她求婚。
她的聋哑父母早已经去世,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亲人,范文谨就作为她娘家的亲人出席了她的婚礼。
像她这样心里始终藏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女人,她的婚姻,注定是不会幸福的。
真正的婚姻生活开始后,柴米油盐,那个高中体育老师对她的激情终于也慢慢消退。
终于,在有一次,当她再次拒绝丈夫同房的要求后,被喝了不少酒的丈夫抓着头发狠狠打了一顿。
那个感觉自己窝囊了好久的男人,把压抑在心里的郁闷全部爆发出来,当真是应了一句话,越是沉默,爆发的越厉害。
骂的话很难听,这是白冬梅这一辈子听到的最难听的话。
原来,她的丈夫早就知道她心里藏的人是范文谨,这不能怪她的丈夫,不是他跟踪调查她,而是她自己在梦话里不知道说了多少次范文谨的名字。
男人体育系毕业,这些年又一直从事体育教学,身材自然魁梧,白冬梅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在这一次暴打之后,白冬梅提出和他离婚,男人可能是出于内疚,爽快同意了。
他已经看透,与其守着一个心里藏着其他男人的女人,还不如娶一个喜欢他的女人。
在离婚没多久,老天爷和白冬梅开了个很大很大的玩笑,和丈夫从结婚到离婚,同房次数不会超过十次的白冬梅居然怀孕了。
她很清楚的知道,这个孩子是在已经成为前夫的男人,在还是她丈夫时,暴打她那一次留下的。
这一辈子,她是不可能再结婚了,很想留下这个孩子,事与愿违,到底没能留住。
每次她有任何困难,她最能想到的就是范文谨。
是范文谨带她去了医院,等她惨白着脸从手术室出来,范文谨迎了上来,小心翼翼的搀扶上她,满脸的心疼。
这一切看在白冬梅的眼里,她已经很满足了。
就是这么巧,在取药窗口,范文谨和她的前夫不但遇上了,还扭打成了一团。
最后,范文谨把她的前夫拽到医院外面,她想跟去,体力不支,只能坐在休息椅上等他们。
她不知道范文谨和她的前夫说了什么,只知道离婚有一个多月的前夫,再次开始对她死追烂打,一如当初追求她那样,而且比起那时候,似乎更有耐性。
正回忆着往事,门外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冬梅,看我今天在路上捡到了什么?”
白冬梅听到这个声音,飞快敛起思绪,起身朝包厢外走去,不远处,站在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手里正提着一只笼子,笼子里关着一只雪白的兔子,眉飞色舞的对她说:“冬梅,它好可怜,和我一样的可怜,你就收留它吧。”
这个装可怜的男人正是她的前夫,离婚这么多年,他没课的时候每天都会到她这里来报道,而且每次手里都会拎着各种不同的小动物。
要不是有喜欢动物的客人,时不时的会问她领养一些小动物,她的后院估计早住满了动物。
她依然没有对他笑,但是,这不妨碍她的前夫对她的殷勤。
看她接过笼子,另外一只手像是变魔术似的变出一个袋子,里面装的是热气腾腾,刚刚出炉的糖炒栗子,而是还是她最喜欢吃的那家的。
因为距离太远,她只有经过那里的时候才会去买了吃。
“有点烫。”男人对她憨厚的笑着,“我帮你剥好了,你再吃。”
白冬梅没说话,拎着兔子转身朝后院走去,心里暗道,这些年,虽说教师的工资长了,也架不住他隔三差五的买小动物。
别人的工资要么用来买房子、车子改善生活,要么出去旅游,提高生活质量,他倒好,专门为宠物市场的经济繁荣做贡献了。
她很好奇当年在医院外面,范文谨到底和他说了什么,让他再次对她痴迷起来,而且她喜欢小动物,这样她只告诉范文谨一个人的事,他也告诉了唐启轩,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她百思不得其解,不方便去问范文谨,就去问唐启轩——她已经离婚很多很多年的丈夫,结果,每次只要她问,他就会抱住她,然后轻轻抚摸着她的小腹问她,这里还疼吗?
------题外话------
宝贝们猜猜白冬梅和范文谨到底什么关系?
第九十七章:真是痛快
那次流产,她伤了子宫,医生说,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做母亲的机会。
当然痛,只是,那时,她已经和唐启轩离婚,肚子里的孩子就算生下来,也是她一个人的,更何况,孩子还只是个胚胎的时候就没有了,唐启轩心疼什么。
这么多年,唐启轩一直没有再娶,而她也没有再嫁,两个人的关系既不是夫妻,也算不上朋友,相处的却很融洽。
白冬梅早没有亲人,逢年过年总是倍感孤独寂寞,每次,唐启轩都会来接她去他家过。
他有个很幸福的家庭,父母在退休前都是教师,很有学识和修养,由于唐启轩的坚持和哀求,白冬梅至今也没告诉两位两人,她和唐启轩已经离婚一事。
唐启轩的妈妈对她格外好,每次知道她去,总是会做一大桌子她喜欢吃的菜,还会给她织毛衣,暖暖的手工毛衣,冬天只要穿一件,就很暖和。
唐启轩是独子,按道理来说,如果她和唐启轩没有离婚,二十年过去,她还是没有生孩子,婆婆早给脸色了,她却没有。
她一直觉得,这中间肯定有她不知道的隐情。
果然,唐启轩的妈妈有一次说漏了嘴,她这才知道,唐启轩为了不让他妈妈责怪她,谎称他在上体校的时候摔坏了身体,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孩子。
言下之意,夫妻两个没有孩子,责任全在唐启轩,而她白冬梅在知道唐启轩不能生孩子后,二十多年还对他不离不弃,她是好人。
白冬梅犹记得当时听到唐妈妈那样说的感受,心里堵的慌,非常难受,她那样对唐启轩,根本就不值得他对她那么好。
年轻的时候总不觉得当时那样对唐启轩,有什么不对,年岁慢慢大了,她有时会想过去的事,的确事她做得太过分了。
和唐启轩维持了一年的婚姻,她甚至都没做过一顿饭给他吃,每天都是唐启轩下班买菜做饭给她吃。
晚上,唐启轩有生理上的要求,十次有九次是被她拒绝。
范文谨出国多年,始终没有回来,除了偶尔的电话和消息,两个人根本没任何联系,这么些年,反而是唐启轩真真实实的在她身边出现。
如果说她心里有杆天平的话,在不知不觉中,重的那一头,已经偏向唐启轩,只是她不愿意承认罢了。
刚把小兔子放到后院走廊下,一只手伸到她嘴边,还有她听了二十年的温柔声音,“尝尝看,好不好吃,当心烫。”
白冬梅张嘴,咀嚼了两下,点头,“很好吃,谢谢你,启轩。”
这是两个人以非爱人,非朋友的相处方式相处了将近二十年,白冬梅第一次主动对他唐启轩说话。
唐启轩先是一愣,然后咧嘴笑了,傻乎乎的样子,像个大孩子,一个年纪到了四十多岁的大孩子。
唐启轩还有课,又替白冬梅剥了半袋子糖炒栗子就走了。
他今天也不知怎么了,大概是被白冬梅第一次主动和他说话给兴奋过了头,临走的时候,壮着胆去拉了下白冬梅的手。
白冬梅的反应除了手猛地一僵,并没有甩开唐启轩,还对他轻轻勾了勾唇角。
唐启轩更高兴了,四十多岁的男人是奔奔跳跳的出门离开,白冬梅看着他的背影,嘴角浮现出她自己都没察觉到微笑。
唐启轩是有课,但是,已经电话过去和其他老师调课,他一出茶室,就四下张望。
听到汽车的喇叭声,他循声看去,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正停在离他不远处,大步走去。
坐在驾驶室里的人正是早就离开的范文谨,他看到唐启轩走来,把车窗降下来一条缝,“上车再说。”
唐启轩打开车门,坐进副驾驶,带上车门。
范文谨发动引擎时,笑着问唐启轩,“方便喝一杯吗?”
唐启轩摇头,“下午还有课。”
任白冬梅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范文谨和唐启轩会像老朋友那样相处。
既然唐启轩不能喝酒,范文谨就和他一起去了咖啡店,他刚喝了一壶茶,肚子饱饱的,什么都喝不下,为了陪唐启轩,还是点了美式咖啡。
他这么多年都在国外,早习惯了喝不加糖不加奶的美式咖啡。
唐启轩不喜欢喝咖啡,要了杯柠檬水。
两个男人也是好多年没见,再次见面,哪里还有当初的剑拔弩张,尤其是唐启轩对范文谨。
他看范文谨的眼睛里,始终带着三分尊重,“大哥,这次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这声大哥,要是被白冬梅听到了,肯定会觉得唐启轩疯了,他以什么身份去喊范文谨为大哥。
事实上,这么多年,两个男人都已经喜欢了这样的称呼和被称呼。
唐启轩不管事打电话还是发消息给范文谨,都是称呼他为大哥,而范文谨,对这声大哥,从来没提出任何的异议和反感。
范文谨端起美式咖啡,都送到嘴边了,闻着浓郁的苦涩味,怕冲淡了至今还留在口腔中的那丝茶的甘甜,还是放下咖啡,“这次回来,我不打算走了,国内发展的挺好,再加上我年纪也大了,是时候落叶归根。”
唐启轩举起杯子,和他碰杯,“大哥,你真的不走了吗?真是太好了。”
任何一个正常人,只要有高兴的事,总是想找人分享,唐启轩是个正常的人,他把刚才拉白冬梅的手,她却没有拒绝,也没露出任何不高兴,告诉了范文谨。
范文谨举起咖啡杯,以咖啡代酒送到嘴边抿了一小口,“启轩,恭喜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唐启轩用力点头,看着范文谨的眼神,闪过感激,“我要谢谢大哥这么多年对白梅的照顾,你放心,以后我会好好照顾她!”
男人说话一字一句,每一个字都是出自胸腔,除了铿锵有力,更是代表了他的决心,照顾好白冬梅的决心。
范文谨当然相信他,要不然,当年,也不会看着白冬梅嫁给他。
心里暗叹一声,白冬梅可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啊!
唐启轩还有课,陪他坐了会儿,就先走了,范文谨继续坐在咖啡馆里,透过落地玻璃看着车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
多年没有回国,再次回国,故土的景和人出现在眼前,带动很多往事都浮现在眼前。
他是什么知道他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是在他二十五岁那年,大学毕业,父亲得了重病,眼看不治,才在病榻前把他在外面有个私生女的事告诉了他。
那个女孩的出生是个错误,他被竞争对手下了药,在回家的路上走错了方向,进了他邻居家,强要了邻居家的女孩。
那个年代民风保守,自从发生那件事后,他怕担责任,更怕影响到他的前途,很快搬家。
过了很多年,当已经身居某官位的他,在一次视察工地时遇到了曾经的那个邻居女孩。
心头涌上很多愧疚,他不敢去打听她过得好不好,暗暗让人照顾她,至少让她一个女人不要像男人那样在工地上搬砖,像男人那样做活。
他锦衣玉食这么多年,和当年的变化并不大,早被生活压的白发早生的女人一眼就认出了他,没和他说一句话,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继续搬砖。
陪他视察的人,看他一直盯着某个地方,很聪明的解释起为什么工地上会有女人干活。
听了女孩现在的境况,他只觉得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的难受,要不是当年他喝醉酒,强要了她,害得她被人唾弃,最后,只能嫁给一个哑巴,也许她现在就不会这样。
身边的人的确善于察言观色,试探的说了两句,看他没有反感,把工头喊来,于是,他知道了女人有个女儿,却不是她那个哑巴丈夫的。
据说,她和哑巴结婚三个月就生下了女儿,那个哑巴,看着不会说话,心里精明的很,以前对女人还算好,毕竟以他一个哑巴,能娶到老婆已经不容易。
后来,看着女人生下的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就想到自己被戴了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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