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看着女人生下的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就想到自己被戴了绿帽子,平时不敢打女人,一喝酒,就仗着酒疯打女人。
女人一一承受,任哑巴怎么打她,都不还手,唯独有一次,当哑巴想要打她的女儿时,她第一次反抗。
女人向来温顺,这一反抗,差点把哑巴吓坏了,他老实了一段时间。
很多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对那个哑巴来说,他对他那个随时随地提醒他,他戴了一定绿帽子的女儿,越看越不顺眼。
女人在家的时候,他不敢对孩子怎么样,等女人不在家,那就不一样了。
那个时候小女孩才差不多五岁的样子,却差一点点让哑巴给玷污了。
说来也巧,那天女人正在工地上干活,忽然觉得心慌不安,这样的感觉,她从来没有过,活不干了,匆匆赶回家看女儿。
当推开门看到那个哑巴脱得精光,正去扯她女儿的衣服,那一刻,她彻底疯了。
哑巴差点被她拿刀砍死,最后是女儿抱着她的腿大哭,她才没有下手。
也是经过那一次后,女人也不再开口说话,变得和那个哑巴一样,她没有和哑巴离婚,依然在工地上干着和男人一样的活,只因为那样可以多赚点钱。
和以前唯一不同的是,她都会把女儿带在身边。
再后来,她和哑巴一起出了车祸,按那个肇事司机的口供,他开车开的好好的,是那个女哑巴硬拽着那个男哑巴撞到他车上的。
他真的觉得自己很无辜,后来经过交警的勘察,虽然证明责任不在于他,他作为开车的人,还是负了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哑巴夫妇平时不和任何人来往,没人知道他们有没有亲戚,只能把那个小女孩送去了孤儿院。
等范文谨的父亲得知女孩被送去孤儿院,已经是十几年后的事,他偷偷的去看过那个女孩。
血缘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这是范文谨的父亲第一次看到女孩,却是一眼就肯定她是他的女儿。
那种从骨子里朝全身蔓延的心疼,只有亲生经历的人才知道,那种痛,仿佛是有人拿着一千根绣花针扎进骨头里,外表没伤,却痛得人连话也说不出来。
都是他的错,在工地上见过当年的邻居女孩一眼,只让身边的人说了一半的消息,就胆怯着不敢听下去,才导致了,他的亲生女儿遭遇了那么多的不幸。
他本想好好补偿女孩,结果被查出了不治之症,和妻子是二十几年夫妻,对她太了解,以她的个性,一旦知道他在外面还有个女儿,肯定不会善待那个女孩。
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了范文谨身上,骨肉至亲,范文谨果然没让他失望。
范文谨唯一漏算的,是什么都不知情的白冬梅居然会爱上他——她同父异母的亲哥哥。
仔细想来,白冬梅并不是真的爱他,而是她孤独了那么多年的人生,第一次有人对她那么好。
那不是爱情,而是恩情。
察觉出白冬梅对他的心思,范文谨很慌张,刚好的张颖又逼婚逼的厉害,索性结婚。
他以为自己结婚,白冬梅就会断了心思,哪里想到,她陷地更深了,以前她的喜欢还只是藏在心里,作为女孩,她毕竟羞涩。
等他一结婚,她也像是豁了出去,对他说,只要能在他身边,她什么都不计较。
正是因为白冬梅的这番话,让他下定决心早点出国,很多事既然注定是不能让白冬梅知道,索性远离。
白冬梅结婚,他很高兴,唐启轩是他暗中调查过的人,家世虽一般,但是父慈子孝,非常适合需要爱的白冬梅,关键是唐启轩真的很喜欢白冬梅,这一点很重要。
他没想到,心里始终有他的白冬梅会那样对唐启轩,结婚一年多,让唐启轩碰的次数不超过两只手。
这有点过分了,新婚蜜月,再加上唐启轩又正当年轻。
这些是在医院外面,他和唐启轩在医院里打了一架,心平气和下听唐启轩告诉他的。
唐启轩擦拭着嘴角被范文谨打出来的血,告诉范文谨,他是真的打算放弃白冬梅了,刚好学校里有个英语老师喜欢他,他打算接受她。
范文谨没忍住,把自己和白冬梅的关系告诉了唐启轩,另外,他还补充了一点,是关于白冬梅这次流产。
是他怕白冬梅伤心,也是不想让白冬梅和唐启轩两个真的没有回头路,这才让医生告诉白冬梅,孩子是一个月前怀上的。
其实,孩子已经怀了一个半月,换句话说,要不是唐启轩对白冬梅的一顿暴打,孩子是不会掉的。
白冬梅的子宫虽然保住了,但是,已经不再具备生育的功能。
这也就是唐启轩经常会抚摸着她的小腹,温柔又内疚的问她肚子疼不疼的原因。
关于的范文谨和白冬梅的关系,唐启轩答应范文谨一定不告诉白冬梅,而且在听了前因后果,他已经知道白冬梅对范文谨的并不是爱,只是出于感激,如果他早一点出现的话,白冬梅爱的人肯定是他。
范文谨从往事中回神,拿出钱放在桌子上,没等服务员找零,就起身离开。
白冬梅,她明明生在夏天,为什么她的母亲给她起名冬梅,他的父亲在临终前告诉他了,因为他强要白冬梅的母亲时,正是寒风凛冽,腊梅傲然开放的时候。
那个被他父亲强要的女孩,和某部武侠小说里的女孩很像,即便是被人强要了,依然不恨那个强要她的人,甚至还给生下的孩子起了个很有意义的名字。
小说里,那个孩子叫不悔,现实生活里,那个女孩给孩子起名冬梅。
他的父亲到临终前,看着已经身居省级高位,其实一点都不幸福;而他呢?看着是人人羡慕的外交官,其实也不幸福。
已经有两代人不幸福,他当然喜欢下一代可以幸福,所以,黎乔想嫁的人,他一定要帮她,因为那是他同样亏欠了二十多年的亲生骨肉。
范文谨对黎乔拥有的是满腔慈父情怀,黎乔的感受是,觉得范文谨挺奇怪,明明和他一点都不熟,怎么感觉他那么关系她,刚才在来报社的路上,还旁敲侧击她喜欢吃什么。
现在不能打电话给范琳琳,因为她在“李莫愁”的办公室等她,等有空了,她要打电话问问范琳琳,她的父亲是不是就是那样热心肠的人,不要是她想多了。
黎乔在报社也工作了三年,看着时间也不短了,绝对只是个平凡不起眼的人,今天还真奇怪了,从她走出电梯,就有人笑着主动和她打招呼,“李莫愁”的助理看到她,更是笑着把她迎到了“李莫愁”的办公室等她。
“李莫愁”难得上班迟到,要是以前,黎乔肯定会赞同报社那些人背后的议论,说“李莫愁”去酒吧玩的太晚,睡过头了。
现在她不会这样认为了,去酒吧是为了找她的丈夫,上班迟到,很有可能是去看可可了。
想到可可的小模样,黎乔感觉自己的心都软了。
“李莫愁”很快就推门进来,很显然,她的助理已经告诉她黎乔在等她,她看到黎乔一点都不惊讶。
今天的“李莫愁”又恢复了一贯职业女强人的打扮,头发盘成一丝不乱的发髻,身穿黑色职业套装,脚上踩着八公分高的黑色高跟鞋,看到黎乔,她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板着脸,“乔乔,你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黎乔不想和她打太极,直截了当的说:“主编,我不想休假了,我想上班。”
“李莫愁”在她的老板椅上坐下,手按下电脑的关机键,“乔乔,你这让我很为难啊。”
不是她不想让黎乔上班,而是有人叮嘱过了要把黎乔钱三年没有休过的年假,全部补给她。
黎乔不想为难“李莫愁”,抿了抿唇,道:“主编,我要上班,是我强烈要求的,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今天不批准的话,我只好辞职了!”
她从包里拿出个信封,里面不用看也知道装的是辞职信,眼看就要放到“李莫愁”桌上,“李莫愁”吓了一跳,忙伸出阻止她放信封的这个动作,“乔乔!”
她看着黎乔的眼睛,沉默片刻,用力点头,“好,欢迎你明天回来上班!”
像黎乔这么敬业,又知分寸,关键做记者三年,还能保持着善良的人,她真不想失去。
黎乔对“李莫愁”伸出手,“主编,谢谢你。”
“李莫愁”握上她的手,“乔乔,是你让我重新认识了你,要说谢谢,也应该是我谢谢你,谢谢你答应我经常会去看看可可。”
“李莫愁”今天像是悠闲的很,让助理送来两杯咖啡,拉着黎乔的手坐在她办公室会可用的沙发上说了半天的话。
她今天为什么会迟到,而且心情还这么好,因为她回去气老太婆去了。
昨天晚上钱万宝在酒吧又烂醉如泥,是他的狐朋狗友打电话给“李莫愁”,喊她去酒吧接人。
“李莫愁”本不想去,但是吧,又想让钱万宝这个星期再去看看可可,还有事求他,就去了酒吧。
本来她想把钱万宝交到他老娘手里就走,哪想到,还是她婆婆的那个人,看到她搀扶着钱万宝,当即她挖苦嘲笑,说她不要脸,勾引她儿子。
“李莫愁”在经历了这么多,尤其是可可得了抑郁症后,早不是原来那个善良好欺的儿媳妇了。
老太婆不是说她勾引还是她合法丈夫的男人吗?
她还真的就不走了,搀扶着钱万宝进了房间,直接把房门反锁,任老太婆在外面都快把门敲破了,也不理。
钱万宝住的是以前他们两个的房间,自带卫生间的主卧,她根本不需要开门。
这一夜,她没有和钱万宝发生任何事,但是,能气到老太婆,她心情就无比舒畅。
第二天,她其实醒的很早,宁愿在房间里看电视,也不开门,还故意弄出一点声音让老太婆误会。
果然,老太婆在外面又是摔碗,又是拍桌子,气得不行,而房间里,“李莫愁”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把老太婆气成那样,心里真是痛快,想到她可怜的女儿,又觉得杀了老太婆都不解恨。
第九十八章:黎乔打人
很多事,也不是黎乔劝,“李莫愁”就会听的,清官都难断家务事,更何况只是平民小百姓的她。
别人的家室,她还是不要去管。
又听“李莫愁”絮叨了会儿,黎乔就离开了,昨天晚上张奇和她聊了些关于儿童抑郁症的治疗方法,她打算去可可那里试一下。
“李莫愁”听黎乔说去可可那里,高兴的跟什么似的,喊来她的助理送黎乔。
“李莫愁”的助理,仗着自己是报社主编的助理,在今天以前,看到黎乔都是眼睛和鼻孔都朝上的人,就算她今天对黎乔的态度不一样,黎乔也不敢让她送。
听“李莫愁”开口,立刻摇头拒绝,“主编,不用了,地铁现在又不挤,我坐地铁过去很方便。”
“李莫愁”没再坚持,却是拉着黎乔的手,亲自把她送到电梯口。
她这个举动,无非是在告诉整个报社的人,从今天起,黎乔将会得到她的重视,让报社的其他人,尤其是那些针对黎乔的人心里有数点。
黎乔走出写字楼,直接朝最近的地铁入口走去,快到地铁口了,她才想起出门的时候,想着范文谨在等她,比较匆忙,忘了带零钱包,月票卡在零钱包里,也没带。
S市的地铁,除了拥挤,还有个最大的特色,除了起点站和几个大的换乘站有人工售票,其他站口,为了节约成本,全部采用机器自动售票,更具备特色的是自动售票机只收硬币。
这也就意味着黎乔必须要先去换硬币,才能去买票坐地铁。
朝四周看了看,平时到处可见的便利店,竟然一家都没有。
她想找报刊亭,也没有,难道,她真的要奢侈到打车了吗?
这时,眼睛的余光看到了马路对面有家门面装修的很具备古色古香气息的茶室。
她穿过马路去换零钱。
白冬梅听到风铃声,以为是有客人来了,放下正喂食胡萝卜的兔子,朝前厅走去。
看到进来的是个年轻的姑娘,她一愣,开店做生意这么多年,可很少看到有喜欢喝茶的小姑娘。
黎乔看到白冬梅也是一愣,在S市七年了,形形色色的美人见过不少,像眼前这个女人这样把旗袍穿的这么好看,这么优雅,这么有韵味,还是第一次。
黎乔是背光而站,白冬梅隔着好几米的距离,不大能看清黎乔的长相,等走进了,看清黎乔的五官,她微微一怔,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呢?
倒不是说她和谁长得一样,而是那种有内散发出来的气质,她真的似曾相似。
黎乔被她盯着看,感觉挺不好意思的,想到人家开店做生意的,她却只是来换零钱的,就更不好意思了,“您好,我想换点零钱,可以吗?”
白冬梅回过神,笑容温和,“当然可以,你要换多少?”
黎乔身上只有一百的,拿出一张递给白冬梅,很有礼貌的说:“我想换十个,谢谢您。”
白冬梅伸手接过这张一百的时候,心里暗道,这女孩可真有礼貌。
拿着钱朝柜台里走去时,她想起了什么,从侧面看了下黎乔,难怪她觉得眼熟了,这姑娘的侧面和范文谨太像了,侧脸的线条轮廓,简直一模一样。
她联想到范文谨说的,刚刚找到遗失在外二十多年的亲生女儿,心里咯噔了下,难道眼前这个女孩,就是范文谨的女儿?
有了这个猜测后,她就想证实,打开放置在柜台后面的收银机,看了看后,对黎乔抱歉的说道:“这位姑娘,真是不好意思,这么早,我这里找不开一百的。”
话说着,她没给黎乔为难的机会,抓了把硬币放到柜台上,“这零钱你先拿着,等你哪天有空了,经过我这里再来还好了。”
她把一百的放到硬币上面。
活在现代的人,因为物质、欲望、权利的各种纠缠,彼此之间早失去了本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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