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之间破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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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笑之间破大案-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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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桥涵中的冤魂(十)
更新时间2013…1…24 12:06:20  字数:3036

 一直吧嗒着旱烟的林金根终于开口了,他恨声道:“哼,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当初你要是同意把她卖了,也就没事了。可你死活不同意,我又不能让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下去……”
  “所以你就杀了她?你这个挨千刀的下流东西!她还是个孩子啊,你就能对她做那种事……我苦命的妹妹啊……”
  林金根用他那被酒色毁坏了的公鸭嗓子嘎声道:“她过得一点儿也不苦!我把她照顾得很舒心!”
  他的一双小眼睛在皱巴巴的脸上闪耀着邪恶的光芒,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只癞蛤蟆,分外丑陋。那是他邪恶的灵魂对外表的映衬。
  他话音刚落,蔡晓兰便抓住他的胳膊,拼尽全身力气一口咬下,无论林金根怎么呼喝、甩胳膊,她都死不松口,瘦小的身子被林金根的胳膊带动得踉踉跄跄……
  就在林金根抄起烟杆打算往他妻子小小的、花白的头颅上敲下去之际,一旁的民警一掌劈下,击落了他的烟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副锃亮的手铐便铐住了他的手腕!接着,脚上也上了一道脚镣!
  宣读了逮捕令后,民警们把林金根押上了警车,大响着警笛呼啸着出了小梅溪村。
  民警们本想把蔡晓兰一块儿带上,让她去辨认尸体。但是夜已深了,他们耽心她身心俱疲,心力交瘁,恐怕承受不住。
  王熙荣派人把林天明找来,交待他务必派人陪着蔡晓兰,以免她悲伤过度发生意外。并告诉他第二天一早,市公安局会派车来接她去辨认尸体,并且还需要对她作一些笔录,到时林天明最好能陪她一块儿去。蔡晓兰需要一个有头脑、能办事的人陪伴在身边。
  警方连夜对林金根进行了突击审讯,但他始终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他一会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是工程队的某个人把小梅给害了,自己太大意了,没有把晓梅给看好,辜负了妻子的信任。
  一会儿又说是一个名叫王金宝的无赖干的。那人见过晓梅,一心想娶她做妻子。自己本来也想把晓梅许配给他,反正晓梅的条件也不是很好,能找到个男人就算不错了。可是晓兰死活不同意,自己也没办法。他怀疑是王金宝乘他外出的时候来把晓梅给拐走了。
  后来又改口说可能是某个流窜作案的家伙干的,晓梅年幼无知又没见过世面,加上身体体瘦弱,无力反抗,被那个无名氏给拐跑了。还要警方赶紧去找人,不要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
  他就这样不停地自说自话,胡言乱语,还自以为得计。
  他一会儿要水喝,一会要烟抽,这两样要求都被警方断然拒绝了。他又流里流气地说,自己又没有犯法,警方不能这么虐待他。
  他想假装睡着了或者昏过去来摆脱审问,但警方岂是那么好糊弄的?他们采取了车轮战术,轮番上阵对他进行审讯。王熙荣要求审讯人员,在他开口招供之前,不管他要什么都别给他。
  黎明时分,他终于意志崩溃了,开始招供自己的罪行。根据林天明的介绍以及凶手本人的供述,警方基本上理清了事情的脉络。
  原来,林金根是个独子,从小疏于管教,生性放荡,不事农活,成日里游手好闲,而且经常在村里沾花惹草,因此十分遭人痛恨。
  父母去世后,没有人管束了,他便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行为更加放荡不羁。村里没有一家人家愿意将女儿许配给他,也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嫁给他,就连寡妇再嫁也不愿嫁到他家。这也是他常年在外游荡的原因。
  后来他在外出游荡时,从邻县的一个穷山村里将蔡晓兰哄骗到手后,由于妻子的勤劳、贤惠,加上两个女儿相继问世后带来的新鲜感,他倒是过了几年安分的日子。
  可是新鲜劲儿很快就过去了,再加他瘦小的妻子根本满足不了他强烈的性欲,所以他又露出了流氓本性,又开始外出游荡,一边打零工,一边打野食,所到之处,留下了桩桩件件的风流债。
  彩虹大道工程是道路工程,路线所经之处均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工程队又都是男性,他一连好几个月都见不到一个女人,觉得简直跟出家当和尚没两样。
  其实他还是见到了不少女性,那都是他从清钢厂北门进进出出时见到的厂里的女职工。但那些鲜润活泼的女性,根本不是他这种糟老头所能想望的,他只能望着她们的背影流口水。就连清钢厂食堂做饭的女职工和打扫卫生的女工,也从来没有正眼瞧过他一眼。
  他一度想干脆不干了,回到妻子身边。妻子虽然没什么情趣,但聊胜于无,而且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方便得多。
  正当他饥渴难耐之际,双亲去世后成了孤儿的蔡晓梅来投奔姐姐,正好林金根回家来取换季衣服,顿时心生歹念。
  他以帮晓梅找婆家为由,哄骗姐妹俩说,工程队大多是单身汉,许多人一个劲儿托他帮忙找个当地的媳妇,打算以后就在当地成家。他觉得晓梅可以一边帮他干活,一边跟那些人联络感情,借机找个有头有脸的好男人,也好让村子里的人刮目相看,对老林家羡慕得流口水。
  蔡晓兰虽然也想让妹妹找个好人家,却又担心晓梅年轻、没经验,被男人骗。林金根拍着胸脯说,他会紧紧盯着晓梅的,要她只管放心把妹妹交给他。
  就这样,他口沫横飞,一阵天花乱坠,骗得蔡晓兰把年幼无知的妹妹交到了他的手中,就此断送了她的卿卿性命。
  一到工地,林金根的狰狞面目便暴露了出来。
  他把蔡晓梅当丫环使唤,白天帮他干了许多诸如洗菜、做饭、洗碗这类原本属于他的本职工作,而且还要帮他洗衣服,而他从工程队那里获得的每月额外的三十元加薪,却一分也没有给蔡晓梅,而是紧紧地掖在自己的钱包里。
  到了晚上,他还要蔡晓梅侍候他,给他倒洗脚水、洗澡水,甚至帮他擦澡,夜里还要她起来帮他倒开水、捶背、点旱烟……就在这一系列的奴役过程中,他强暴了蔡晓梅。
  蔡晓梅又羞又怕,根本不敢跟人提起这事。
  她曾经跟林金根提出,想回到姐姐身旁,帮忙她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姐姐也好有个伴儿。
  可林金根威胁她说,没有他的点头,她哪儿也别想去。也不许她告诉她姐姐所发生的事。如果她姐姐知道了那事儿,他就说是她主动勾引他的,她姐姐只会相信他的话的。而她姐姐忌妒心很强,要是知道了她跟自己干那事儿,一定会把她赶回山沟里去穷死、饿死的。
  蔡晓梅吓得要命,就这样默默地任凭他驱使,也任凭他随心所欲地发泄兽欲。
  不久蔡晓梅发现自己怀孕了,害怕得要命。林金根一面哄骗她会想办法解决的,一面继续在她身上发泄兽欲。
  后来蔡晓梅见自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而林金根却始终没事人似的也不拿个主意,就哭着求他赶紧想想办法。于是他回家跟妻子商量,说是要把晓梅许给一个叫王金宝的老光棍,还可以乘机收取一笔不小的彩礼。
  蔡晓兰不同意。那个老光棍曾经来过他们家一次,跟林金根是一路货色,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自己嫁给一个无赖已经很不幸了,不能让姐妹俩都跟无赖相伴一生。见林金根纠缠不休,便发狠地对他说,绝不愿意自己的妹妹跟着那个无赖受罪,要她点头,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见妻子态度坚决,林金根心里暗暗盘算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王金宝叫来,一手交钱,一手领人,让王金宝把小梅带走,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晓兰自然也就无话可说了。
  蔡晓梅见他光嘴上说要想办法,却迟迟不见动静,就决定回家找姐姐,跟她说实话,相信姐姐一定会原谅自己并且帮助自己的。在她的心目中,姐姐就跟她的母亲似的。
  于是一天上午,蔡晓梅乘林金根一个人外出之际,不辞而别。这是这位命运多舛的弱小的女孩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鼓起勇气,对人世间的邪恶所作的反抗。
  林金根回来后不见了蔡晓梅,又急又怒,猜想她可能回小梅溪找她姐姐去了。
  他绝不能让她回去跟蔡晓兰说出自己干的好事!他知道晓梅身上没钱,只会一路上搭顺风车或者走着回到小梅溪。于是他一路急追而去,在半道上把她截住,连哄带吓,硬把她给拽回了工地。
  不过他也知道,这姐妹俩虽然平时看上去软弱可欺,不声不吭,但是一旦拿定了主意,却会变得十分固执。他担心晓梅还会背着他偷偷跑回去找晓兰的,于是暗暗下了决心。
  当天夜里,他一面对蔡晓梅施暴,一面只手狠命掐着她的脖子。
  蔡晓梅很快便断气了!
  

第55章 桥涵中的冤魂(十一)
更新时间2013…1…28 11:23:30  字数:3384

 杀人后,林金根把尸体绑上一块大石头,残忍地扔进了工棚后面的污水池中,就那样斜斜地插在水中!
  他原先认为,污水池那儿平常根本就没有人会去,而且平日里就气味难闻,即使尸体腐烂发出了臭味,人们也会以为是污水池本来的臭味,不会起疑心的。等工程结束后,尸体也腐烂的差不多了,到时候自己只需借口为了卫生起见什么的,弄些土来把污水池填上,便可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尸体从此不见天日。
  他哪曾想到,后来尸体发出的臭味比想象的要大得多,惹得人们议论纷纷。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尸体并没有如他所愿很快化为白骨。相反,尸体浸泡在水中腐败反而变慢了,而且由于水的作用,脂肪逐渐形成不溶于水的腊样物质,也就是法医所说的腊化,尸体的体积一点儿也没减小。工程队的人闻到的酸臭味,正是腊化的尸体所发出来的味道。
  他担心工程队的人发现了污水池中秘密,特别是那天曹振海的一席话,令他不得不另想办法重新处理尸体。
  他在附近转了转,看到不远处的灌溉渠旁有一个松软的土堆,用脚踢了踢,好像还有一定厚度,就决定把那里作为弃尸场所。
  当天夜里他把尸体捞了出来,用手推车推着运到了他白天看好的那个土堆旁,用铁锹扒开软土挖了个坑。那个坑是浅了点,但铁锹不好使,他也不想再费事了,就把尸体草草埋了。心想那里很少有人经过,工程队的人也不会到那里去,等到来年春天,人已经化为白骨,也闻不到气味了。
  哪想到埋尸不久便下了一场暴雨。当天下午他披着雨衣跑去察看时,发现尸体给雨水冲了出来。他胡乱拨了些土和杂草盖住尸体,打算晚上再作处理。
  当天夜里,他拧了把铁锹去埋尸。
  他本想把坑挖得深点,可是除了表面那点土还比较松软外,下面尽是些硬土和块石。这对于一向好吃懒做、不擅农活的他来说,太艰难了。于是他又是马马虎虎挖了个浅坑,把尸体草草埋了。
  几天后,林金根听到施工彩虹桥的那个班组的人在谈论说,彩虹桥已经施工完毕,他们第二天要转到别的路段去施工。认为这是天赐良机,可以把那个涵洞作为埋藏尸体的地方,省得自己还要去挖坑!他曾经到那一带给赶工的施工人员送过饭,知道他们口中的彩虹桥在什么地方。
  于是当天夜里,他推着手推车,带着他白天找到的一张破草席和一把铁锹,重返埋尸地点,把尸体挖出来,用席子卷了,用手推车把尸体运到了彩虹桥下。由于当时正值枯水期,水深只有三、四十公分,他直接推着车子来到涵洞中,把尸体塞了进去。
  手推车因为装过尸体,发出了难闻的气味。他把车子在溪水中荡了又荡。他边洗车边想,那里人迹罕见,再怎么臭也没人闻得到,即使日后被人发现了,那也是白骨一堆了,根本没法辨认出是什么人!这回应该很安全了。
  没想到,最终还是在劫难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林金根不是那么好吃懒做、怕苦怕累的话,他可能就会把埋尸体的坑挖得深一点,也许那场暴雨就不会把尸体给冲了出来。即便日后尸体被人发现了,那也已经是白骨森森、无法辨认了。小梅溪村没有人失踪,林金根可以随口胡扯蔡晓梅跟王金宝之类的无赖走了。就算晓兰又哭又闹,但只要林金根拿出无赖嘴脸对付她,不理她,她也无计可施。时间一久,自然不了了之。那样一来,也就没有人会去寻找蔡晓梅了。那时,蔡晓梅将真正成为一具无人认领的无名女尸,而林金根则可能一直逍遥法外了!
  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这就叫作心灯泯灭天灯在!
  第二天,民警们再次给林金根戴上了手铐、脚镣,拉着他旧地重游,指认各个抛尸地点。
  他拖着叮当作响的脚镣,象前些天那头警犬一样,领着警方从污水池开始,一路踉跄着来到了彩虹桥涵洞口,一一指认了前后三次的弃尸地点。
  审讯人员问他说,死者的其它衣物他是如何处理的。他说烧了,乘做饭的时候,一次一件地烧掉了。
  头发的比对结果出来了。警方从蔡晓兰家中取来的蔡晓梅保存下来的头发,与桥涵中发现的无名女尸的头发特征一致。对于彩虹桥涵无名女尸身份的鉴别,就此画上了句号。
  从林金根的供词来看,这是个既无耻又凶残狡诈的人,根本没有基本的道德良知和是非观。民警们真是替蔡晓兰姐妹感到悲哀!
  那天早些时候,蔡晓兰在大队书记林天明的陪同下,来到清川市公安局法医室认尸。尽管脸部已无法辨认了,但身上的胎记和小儿麻痹症留下的腿部畸形,还是让蔡晓兰毫不迟疑地指认这是她的妹妹蔡晓梅。
  面对妹妹的尸骨,蔡晓兰悲痛得昏厥过去。
  稍微平静下来的蔡晓兰,在林天明的陪伴下,哽咽着接受了警方的询问。
  警方始终不明白,既然蔡晓兰仅凭死者身上的胎记和略带畸形的腿,就能毫不犹豫地辨认出那是自己的妹妹,那当初警方到小梅溪村调查时,她为什么没有从有线广播和张贴的通告中了解到,那具无名女尸有可能就是她的妹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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