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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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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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有泪了。那么我还不是行尸走肉,父亲,母亲,你们此时正在安睡,那么让我悄悄的尽情的流一次泪吧。
  孩子真情流露的时候,好似总是背著你们,你们向我显明最深的爱的时候,也好似恰巧都是一次又一次的背影。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面对面的看一眼,不再隐藏彼此,也不只在文章里偷偷的写出来,什么时候我才肯明明白白的将这份真诚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向你们交代得清清楚楚呢。
  荒山之夜
  我们一共是四个人——拉蒙、巧诺、奥克塔维沃,还有我。
  黄昏的时候我们将车子放在另一个山顶的松林里,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过了两个山谷,再翻一个草原就是今夜将休息的洞穴了。
  巧诺和奥克塔维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无云的天空那样广阔的托著他们的身影,猎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里时隐时现。
  山的棱线很清楚的分割著天空,我们已在群山的顶峰。
  极目望去,是灰绿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黄的茅草,是秃兀的黑石和粗犷没有一棵树木的荒山,偶尔有一只黑鹰掠过寂寞的长空,这正是我所喜欢的一种风景。
  太阳没有完全下山,月亮却早已白白的升了上来,近晚的微风吹动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气里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发的气味。在这儿,山的  严,草原的优美,大地的宁静是那么和谐的呈现在眼前。
  再没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将绑在鞋上以防滑脚的麻绳解开来,远望著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来时的路,真有些惊异自己是如何过来P的。
  拉蒙由身后的谷里冒了出来,我擦擦汗对他笑笑,顺手将自己掮著的猎枪交给了他。
  这一个小时山路里,我们四人几乎没有交谈过。这种看似结伴同行,而又彼此并不相连的关系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说话更是能使我专心享受这四周神奇的寂静。于是我便一直沉默著,甚而我们各走各的,只是看得见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还能走吗?马上到了。”拉蒙问。
  我笑笑,站起来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绳子好似陷进两肩肉里似的割著,而我是不想抱怨什么的。
  “不久就到了。”拉蒙越过我又大步走去。
  齐膝的枯草在我脚下一批一批的分合著,举头望去,巧诺和奥克塔维沃已成了两个小黑点,背后的太阳已经不再灼热,天空仍旧白花花的没有一丝夕阳。
  这是我回到加纳利群岛以后第一次上大山来走路,这使我的灵魂喜悦得要冲了出来,接近大自然对我这样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著旷野的生命,踏在厚实的泥土中总使我产生这么欢悦有如回归的感动。跟著这三个乡下朋友在一起使我无拘无束,单纯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块石头。
  事实上那天早晨我并不知道自己会来山里的。我是去镇上赶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挤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摊子旁碰到了另一个村落中住著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镇来买木材。
  “这里不能讲话,我们去那边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里对拉蒙喊著。
  “就是在找你呢!电话没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拉蒙是我们的旧识,四年前他给我们做过两扇美丽的木窗,以后便成了常有来往的朋友。
  这次回来之后,为著我开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乡下的家里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里帮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个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头发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卷曲,连颜色都像松木。两眼是近乎绿色的一种灰,鼻子非常优美,口角总是含著一丝单纯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衬著一个大头,给人一种不倒翁的感觉。他从不说一句粗话,他甚而根本不太讲话,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觉到浓浓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里,土气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气质。
  在镇外十几里路的一个山谷里,拉蒙有一片父母传下来的田产,溪边又有几十棵杏树,山洞里养了山羊。他的砖房就在田里,上面是住家,下面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艺使得这个孤伶伶的青年过得丰衣足食,说兵孤伶亦是不算全对,因为他没有离乡过一步,村内任何人与他都有些亲戚关系。
  “不是昨天才见过你吗?”我奇怪的问。
  “晚上做什么,星期六呢?”他问。
  “进城去英国俱乐部沆饭,怎么?”
  “我们预备黄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来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还有谁?”
  “巧诺、奥克塔维沃,都是自己人。”
  这当然是很熟的人,拉蒙的两个学徒一个刚刚服完兵役回来,一个便是要去了。跟巧诺和奥克塔维沃我是合得来的,再说除了在工作房里一同做工之外,也是常常去田野里一同练枪的。
  拉蒙是岛上飞靶二十九度冠军,看上去不显眼,其实跟他学的东西到也不会少的。
  “问题是我晚上那批朋友——”我有些犹豫。
  我还有一些完全不相同的朋友,是住在城里的律师、工程师、银行做事的,还有一些在加纳利群岛长住的外国人。都是真诚的旧友,可是他们的活动和生活盯似总不太合乎我的性向。
  我仍在沉吟,拉蒙也不特别游说我,只是去柜上叫咖啡了。
  “你们怎么去?”我问。
  “开我的车直到山顶,弯进产业道路,然后下来走,山顶有个朋友的洞穴,可以睡人。”
  “都骑车去好吗?”我问。因为我们四个人都有摩托车。
  “开车安稳些,再说佚后总是要走路的。”
  “好,我跟人家去赖赖看,那种穿漂亮衣服吃晚饭的事情越来越没道理了。”
  我说。
  “你去?”拉蒙的脸上掠过一阵欣喜。
  “下午六点钟在圣璜大教堂里找我,吃的东西我来带。要你几发子弹,我那儿只有四发了。”
  回到家里我跟女友伊芙打电话,在那一端可以听出她显然的不愉快:“倒也不是为了你临时失约,问题是拿我们这些人的友情吩换一个乡下木匠总是说不过去的。”
  “不是换一个,还有他的两个学徒和一只花斑狗,很公平的。”我笑著说。
  “跟那些低下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好谈的嘛。”伊芙说。
  “又不是去谈话的,清谈是跟你们城里人的事。”我又好笑的说。
  伊芙的优越感阻止了她再进一步的见识,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随你吧!反正你是自由的。”最后她说。
  放下了电话我有些不开心,因为伊芙叫我的朋友是低下人,过一会我也不再去想这件事情了。生命短促,没有时间可以再浪费,一切随心自由才是应该努力去追求的,别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了。
  事实上我所需要带去山上的东西只有那么一点点一瓶水,一把摺刀,一段麻绳和一条旧毯子,为了那三个人的食物我又加添了四条长硬面包,一串香肠,两斤炸排骨和一小包橄榄,这便是我所携带的全部东西了。
  我甚而不再用背包、睡袋及帐篷。毛毯团成一个小筒,将食物卷在里面,两头扎上绳子,这样便可以背在背上了。
  要出门的时候我细细的锁好门窗,明知自己是不回来过夜,卧室的小台灯仍是给它亮著。
  虽然家中只有一个人住著,可是离开小屋仍使我一时里非常的悲伤。
  这是我第一次晚上不回家,我的心里有些不惯和惊惶,好似做了什么不讨人欢喜的事情一般的不安宁。
  在镇上的大教堂里我静悄悄的坐了一会儿,然后拉蒙和奥克塔维沃便来会我了。
  我的车弯去接乡下的巧诺,他的母亲又给了一大包刚刚出锅的咸马铃薯。
  “打枪要当心呀!不要面对面的乱放!”老妈妈又不放心的叮咛著。
  “我们会很小心的,如果你喜欢,一枪不放也是答应的。”
  我在车内喊著。
  于是我们穿过田野,穿过午后空寂的市镇向群山狂奔而去。
  车子经过“狩猎人教堂”时停了一会儿,在它附近的一间杂货店里买了最便宜的甜饼。过了那个山区的教堂便再也没有人烟也没有房舍了。
  其实我们根本已是离群索居的一批人了。
  我在海边,拉蒙在田上,巧诺和奥克塔维沃的父母也是  稼人。可是进入雄壮无人的大山仍然使我们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
  难怪拉蒙是每星期天必然上山过一整天的。这又岂止是来猎野兔呢!必然是受到了大自然神秘的召唤,只是他没有念过什么书,对于内心所感应到的奥秘欠缺语言的能力将它表达出来罢了。
  我真愿意慢慢化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为生命的层层面貌只有这个最最贴近我心。
  “ECHO,山洞到啦!”
  草原的尽头,我的同伴们在向我挥手高喊起来。
  我大步向他们走过去,走到那个黑漆漆的洞口,将背著的东西往地上一摔便迳自跑了进去。
  那是一个入口很窄而里面居然分成三间的洞穴。洞顶是一人半高的岩石,地下是松软的泥土。已经点上了蜡烛。
  在这三间圆形的洞穴里,早有人给它架了厨房和水槽。一条铁丝横过两壁,上面挂著几条霉味的破毯子,墙角一口袋马铃薯和几瓶已经发黄的水,泥土上丢满了碎纸、弹壳和汽水瓶。
  “太脏了!空气不好,没有女人的手来整理过吧?”
  说著我马上蹲在地上捡起垃圾来。这是我的坏习惯,见不得不清洁的地方,即使住一个晚上亦是要打扫的。
  “如果这个洞的岩石全部粉刷成纯白色,烛台固定的做它九十九个,泥巴地糊水泥,满房间铺上木匠店里刨花做的巨大垫子,上面盖上彩色的大床毯,门口吊一盏风灯,加一个雕花木门,你们看看会有多么舒服。”我停下工作对那三个人说著。
  这是女人的言语,却将我们带进一份童话似的憧憬里去。
  “买下来好罗!主人要卖呢!”拉蒙突然说。
  “多少钱?”我急切的问。
  “他说要一万块。”巧诺赶紧说。
  “我们还等什么?”我慢慢的说,心里止不住的有些昏眩起来,一万块不过是拉蒙半扇木窗的要价,一百五十美金而已,可是我们会有一个白色的大山洞——“我是不要合买的哦!”我赶快不放心的加了一句。旁边的人都笑了。
  “以后,只要下面开始选举了,那些扩音机叫来叫去互骂个不停的时候,你们就上山来躲,点它一洞的蜡烛做神仙。如果你们帮忙抬水泥上来,我在同意给分给一人一把钥匙的,好不好呢?”
  “就这么给你抢去了?”拉蒙好笑的说。
  “我是真的,请你下星期去问清楚盯吗?”我认真的叮咛了一声。
  “你真要?”奥克塔维沃有些吃惊的问。
  “我真想要,这里没有人找得到我。”
  也不懂为什么我的心为什么只是寻求安静,对于宁静的渴求已到了不能解释的地步,难道山下海边的日子静得还不够刻骨吗?
  我跑出洞口去站著,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一轮明月在对面的山脊上高悬著,大地在这月圆之夜化作一片白茫茫的雪景,哪像是在八月盛夏的夜晚呢。
  这儿的风景是肃杀的,每一块石头都有它自己苍凉的故事。奇怪的是它们并不挣扎亦不呐喊,它们只是在天地之间沉默著。
  那样美的洞儿其实是我的幻想,眼前,没有整理的它仍是不能吸引人的。
  “你们不饿吗?出来吃东西吧!”我向洞内喊著。
  不远处巧诺和奥克塔维沃从洞里抬出来了一个好大的纸匣,外面包著塑胶布,他们一层一层的解开来,才发觉里面居然是一个用干电池的电视机。
  我看得笑了起来,这真是一桩奇妙的事。
  天还不算全暗,我拔空了一个圆圈的草地,跑去远处拾了一些干柴,蹲在地上起了一堆烤香肠用的野火,又去洞里把毯子拉出来做好四个躺铺,中型的石块放在毯子下面做枕头。
  那边两个大孩子趴在地上认真的调电视机,广告歌已唱了出来,而画面一直对不好。
  “ECHO,你小时候是在乡下长大的?”拉蒙问。
  “乡下长大的就好罗!可惜不是。”我将包东西的纸卷成一个长筒趴下来吹火。
  “老板,叫他们把电视搬到这边来,我们来吃电视餐。”我喊著一般人称呼拉蒙的字眼愉快的说。
  火边放满了各人带来的晚餐,它们不是什么豪华精致的东西,可是在这么乡野的食物下,我的灵魂也得到了饱足,一直在狂啃拉蒙带来的玉米穗,倒是将自已的排骨都分给别人了。
  影片里在演旧金山警匪大战,里面当然几个美女穿插。我们半躺著吃东西、看电视,彼此并没有必须交谈的事情,这种关系淡得有若空气一般自由,在这儿,友谊这个字都是做作而多余的,因为没有人会想这一套。
  月光清明如水,星星很淡很疏。
  夜有它特别的气息,寂静有它自己的声音,群山变成了一只只巨兽的影子,蠢蠢欲动的埋伏在我们四周。
  这些强烈隐藏著的山夜的魅力并不因为电视机文明的侵入而消失,它们交杂混合成了另外一个奇幻的世界。
  巧诺深黑的直短头发和刷子一般的小胡子使他在月光、火光及电视荧光的交错里显得有些怪异,他的眼白多于瞳仁,那么专心看电视的样子使我觉得他是一只有著发亮毛皮的野狼,一只有若我给他取的外号——“银眼睛”一般闪著凶光露著白齿的狼。
  奥克塔维沃的气质又是完全不同的了,他是修长而优美的少年,棕色的软发在月光下贴服的披在一只眼睛上,苍白的长手指托著他还没有服兵役的童稚的脸。
  在工作室里,他不止帮我做木框,也喜欢看我带去的一张一张黑白素描,他可以看很久,看得忘了他的工作。
  我盯著他看,心里在想,如果培植这个孩子成为一个读书人,加上他生活的环境,是不是有一天能够造就出加纳利群岛一个伟大的田园诗人呢?
  而我为什么仍然将书本的教育看得那么重要,难道做一个乡村的木匠便不及一个诗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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